作者:张明
我的第一次震撼心灵的阅读,面对的不是书籍,而是一封字迹模糊、已揉成纸团的申诉信。它静静地躲在生产队队部办公桌抽屉里的一个角落,也许在等待着叩问一个年轻人的心灵。
小时候我喜欢看连环画,对《铁道游击队》、《敌后武工队》、《烈火金刚》、《长城烟尘》爱不释手,稍大一些就看《西游记》、《三国演义》、《水浒》,青春萌动时还偷偷看过《红楼梦》和《西厢记》等。后来我参军入伍到部队,反复阅读《毛泽东选集》一至四卷,尤其是对文章的注释感兴趣。我的一点点古文和历史知识,特别是对老子、庄子和孔子、孟子的认识,就是从阅读《毛泽东选集》中的注释开始的。当然,这样的阅读一是凭兴趣,二是长知识,三是还有外来的压力。例如,部队组织学习《毛泽东选集》、《毛主席语录》等,就是文革期间“天天读”的规定。
一九七一年六月,是我当兵进入的第二个年头。我们部队驻扎在云南省宜良县汤池镇,连队组织战士们到附近的生产队助民劳动,地点是梨花村,一个非常美丽的名字。助民劳动的内容是在山坡上种玉米,当地人叫“苞谷”。三个士兵组成一组,第一个人用锄头刨坑,第二个人撒种,第三个人盖土。分工虽然明确简单,但播种面积很大,全连官兵要连续干几天。
收工后,大家挤到生产队队部休息。累了一天的战友们,躺在地板上就睡着了,不久,鼾声四起。我由于过度劳累浑身酸痛,反而睡不着觉,靠在墙角无事可做。我身边有一个摇摇欲坠的三条腿破旧办公桌,上面有两个抽屉孔,其中的一个抽屉已经不知去向。我轻轻拉开另一个抽屉,想找一本什么书或者一张破旧报纸看。抽屉内有几本布满尘土的旧账簿和散开的帐页,角落里还塞着一个纸团。
我把揉皱的纸团取出来轻轻展开,见是一封由钢笔书写的信,大概有五、六页纸,字迹有些模糊,但还可以辨认。反正是休息时间,我慢慢阅读起来。
写信的是一名退伍军人,也是一个孤儿。他从部队返乡后,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不久,别人给他介绍了一位本县另一个公社的农村妇女谈恋爱。这个女人给他的印象不错,聪慧、勤劳,相貌也比较理想。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两人开始谈婚论嫁。在云南当地有个习俗,男方娶亲,要向女方家赠送许多贵重的彩礼。为此,这位并不富裕的退伍军人向亲戚、同乡借了不少钱,连自己在部队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津贴费和退伍补助费都搭了进去。谁知就在结婚的前夕,女方突然变卦,不但不承认男方与她谈过恋爱,甚至否认收过彩礼。
退伍军人像晴天挨了一个霹雳,炸得他晕头转向。他几次到女方家里要找她询问原委,可都被女方的父母挡在门外,不管他怎样呼唤,女方始终不肯出门见他。女方的父母甚至从周围叫来举着棍棒的乡亲,警告他如果再来纠缠就打断他的腿。
他无法相信当初他和她在花前月下许下的山盟海誓和真情表白都变为了泡影,一张曾让他朝思暮想的美丽面孔,竟化成了一副骗子的嘴脸。他仿佛万箭穿心。后来,他终于打听到消息,说这一家人经常用女儿以谈恋爱为名,骗取男方的彩礼,退伍军人只是众多被骗者中的一个。
这是一封写给公社党委的信,信的末尾处既没有日期,也没有落款,不知写信人叫什么名字,也许是写信人丢弃的信的草稿?也许是一封根本就没有发出去的信?我不得而知。
当时,我还不满十六周岁,对社会的复杂性一无所知,虽然身在军营,毕竟处在一个统一和正规的工作环境里,年轻的战友之间还没有那么多的狡诈、贪婪和工于心计。但是,无论真假,这封信的内容在我的心中掀起了巨大的波澜,“爱情”这个神圣的字眼,在我看来也被大大打了折扣。社会上除了自己的父母,还有谁值得相信呢?我特别同情那个写信人的遭遇,这种完全把心交给自己所爱的人,而得到的却是被欺骗的结局,是我在上小学、中学和参军入伍以后从来没有听说过的。
这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写的信,对我来说,它超过了任何一部技巧高超的小说,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当然,现在看来,仅仅凭一封信来断定事情的原委是不可靠的,也是不科学的。但对一个初涉世事的青年来说,这封信的内容胜过许多教科书,它把一个充满变数、挫折,还有阴谋和罪恶的现实世界呈现在我的面前,而且让我震惊和手足无措。再过几年我也会复员退伍,我会不会遇到这种事情呢?真遇到这种事情又应该如何处理呢?如此说来,人生的阅读,只凭书本是远远不够的。
一九七七年,我从部队回到了地方,在工厂安排了工作。正值国家恢复了高考制度,我又汇入了高考大军。通过朋友,我借来了初中、高中的文化课本,夜以继日地学习和研读,习题做了一大堆,还经常找人探讨和求教。但是,考试的结果是政治、语文、历史和地理合格,数学却是零分,因而高考落榜了。
一个只上了初中一年级,而且又是文革期间的学生,仅靠临时性的突击,想要通过高考,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文化知识的学习如果违反客观规律,同时掺杂了短期的功利性,它的效果一定不理想。
北京市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之后,给那些没有机会上大学的青年、中年甚至还有老年人提供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当然,这种机会主要是靠自己大量、深入地阅读、学习来实现的。我很幸运,在七年的时间里经过自学完成了法律专业二十五门课程,通过了北京大学诉讼法学系王国枢教授主持的论文答辩,获得本科学历。这是我一生中比较大的阅读,系统地学习了法学基础理论、国内法、国际法和古代法制、现代法制等等,为以后从事法律工作奠定了一个很好的基础。
我为什么要学习法律,这与在部队阅读的那封不知名的信有关。文革时期,国家的法制被打乱,法律法规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主要靠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行政组织来调整,一旦有人背信弃义、包括男女之间玩弄感情、诈骗钱财,一般也是靠组织来协调处理。这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不好调查取证,也就不好证明谁对谁错,仅凭道德和良心,很难分清是非和明确责任。
在公安机关,我从事预审工作,接触了大量的刑事案件,与形形色色的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积累了一些经验。我感觉,阅读一个人的言行和他的经历,与阅读各种各样的书籍同样重要,每个人都是一本书,每一个案件也是一本书,从这样的“书”中,我可以了解人们不同的个性,认识问题的不同角度和处理问题的不同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物质利益与感情和亲情的冲突等等。这对观察和了解社会,对我自己的成长和成熟,都有很大的帮助。
如果我现在来处理在部队看到的那封信所反映的问题,就不会有先入为主的认识。我会亲自找男方和女方调查取证,详细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同时,还要收集其他的人证、物证,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个客观的、符合事实的结论。
我觉得,人的一生会遇到许许多多的重大问题,仅靠阅读书本知识是不够的,还必须随时注意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情,认真阅读现实社会这部大书,因为它直观、活灵活现,而且永远是前卫和时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