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多年前的胶东半岛农村,一个地主用几十斤高粱米就可以买一个穷人家五、六岁的女孩子做自己的使唤丫头。在中国,使唤丫头不过是奴隶的另一种称呼而已。想想看,现在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还躺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呢,而那时候却要烧水做饭收拾房间照顾病人了。
我母亲小时候就是这样一位被卖到地主家的使唤丫头,年龄只有六岁,价值是四十公斤高粱。
今年已经九十一岁的母亲是部队的离休干部。她身体还算硬朗,只是脑子糊涂了,中午吃的什么饭,到晚上便记不清楚了。但母亲对她幼时的生活经历却记忆犹新。我虽然好奇,而且影影绰绰知道一星半点,只是不便提及,生怕触动母亲那根痛苦和敏感的神经。
一九八六年我父亲病故后,母亲改变了许多。老人家从不爱说话,到嘱咐我们生活起居中大大小小的事情,絮絮叨叨没完没了。我想,这大概是她孤独所致,需要多找人说说话,以排遣心中的寂寞。
机会终于来了。在我多次的请求下,母亲讲述了她小时候的经历。
那是发生在上世纪三十年代山东省掖县(现在叫莱州市)农村的事情,距今已有八十多年了。
八十多年,对一个人来说,就是一生。
我母亲的家在掖县的小尹家村。我姥爷名叫付喜林,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他一生娶过两个女人,共有五个孩子。姥爷和他前妻生的儿子排行为老大。他的大名我母亲已经不记得了,只晓得他的乳名叫“石头”。“石头”长大结婚,不久把他媳妇留在婆婆家,自己到黑龙江鸡西做苦工去了。那时候叫“闯关东”,许多穷苦的山东人为了填饱肚子或找一条活路,都到东北打工。如今许许多多的东北人,他们的祖籍都是山东省。
前妻死后,我姥爷娶了第二个女人,也就是我的姥姥。他们生了四个孩子,一男三女。我舅排行是老二,名叫付响菊;我姨是老三,叫付盏菊,乳名“大嫚”;我母亲是老四,叫付盏藤,乳名“二嫚”;下面还有一个两岁的妹妹,乳名“小嫚”。除此而外,我姥姥又怀了第五个孩子,刚好赶上姥姥的父亲病故,她挺着大肚子带着小嫚要回娘家给父亲送葬。姥爷领着我舅舅在地里干活,我姨和我母亲在家中用麦秸搓草绳。
为了阅读的方便,我省去复杂的辈份关系,以我母亲的称呼为参照系,叙述家庭成员。
因为只有大嫚、二嫚两个女孩子在家,要去送葬的母亲不放心,临走时,她从外面锁上房门。
时值夏季,窗外的天空黑黝黝的,不久,云层便打起了闪电,雷声惊天动地,震耳欲聋。紧接着狂风大作,飞沙走石。顷刻间,密密麻麻的雨点从天而降,猛烈地摔打在地上如跳珠一般。母亲不在身边,呆在茅草房里的大嫚和二嫚惊恐万状,相互搂抱着,蜷缩成一团。
两个小女孩心里害怕极了。门外积水成河,已经漫过门槛流进房间的地面,屋中的老鼠也烦躁不安,在房梁上窜来窜去隆隆作响。
惊天的炸雷声和倾盆大雨,也让送葬的母亲十分担心。她惦记着关在家里的两个女儿,葬礼未完便抱着小嫚冒雨跑回来,全身被淋个透湿。两岁的小嫚被雨水淋病了,发起了高烧。父亲请来村里稍懂医术的乡亲给小嫚看病,然后又背着几十斤高粱徒步去县城换钱买药。当回来时,两岁的小嫚已经躺在母亲怀里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刚死了父亲,又失去了最小的女儿,再加上那场突如其来的暴风雨浇湿了身体,不久,极度伤心的母亲也病倒了。这一躺倒就再也没有站起来,直到奄奄一息吐血而死,肚子里还怀着个尚未出世的孩子。二嫚至今还依稀记得,她用棉花蘸着清水擦洗母亲(尸体)的面庞时,那张脸已经肿胀得很大,像一轮惨白的圆月,高高地挂在夜空,也永远地挂在二嫚的心里。
当时二嫚只有四岁,对母亲的记忆还很模糊,印象最深的不过有两次。一次是扎耳朵眼儿。女人总是爱美的,这大概也是女人的天性,再穷的女人也会妆饰自己。母亲把二嫚抱在怀里,用高粱秸在二嫚的耳垂上反复地搓揉,待二嫚感觉耳朵麻木时,母亲用钢针猛得刺进去,二嫚没有感觉到疼,耳垂已经被穿透了。然后,母亲在针孔内留下一根红线。另一次是母亲教二嫚给缝衣服的线头打结。二嫚觉得很好玩,这种接线头的方法使缝纫用的棉线连接点牢固结实,直到九十岁的今天仍然记忆犹新。
这两件事情,构成了二嫚对母亲记忆的全部内容。
母亲死后,“石头”媳妇的娘家人挑唆她和公公付喜林分家单过。因为她不愿意背负生活上既要照顾公公、小叔子还要照顾两个小姨子的沉重包袱。
父亲为了这个家的完整,没有同意分家。“石头”媳妇蓄意找茬闹事,故意将家里唯一腌咸菜的大缸打破。起初,父亲忍让再三,并没有责怪她,可她得寸进尺,接二连三地损坏家里的其它用具。父亲气不过,便动手打了“石头”媳妇,这正中了她的诡计。“石头”妻趁人多时,大喊大叫说公公欺负她,便跳入枯水井中“寻死”。乡亲们下去救她,她不上来,偏要她公公下去。没办法,父亲跳入井中救她上来,她在公公身上又咬又掐。父亲身上的皮肤到处是牙印和创口,青一块紫一块。
矛盾激化导致不得不分家。
分家以后,父亲一个人又要种地,又要照顾家,三个孩子最大的八岁,最小的四岁。疲于奔命的父亲整日焦头烂额不得安宁,便下决心“处置”这三个孩子。
二嫚的母亲活着时,有勤劳细致的母亲操持,家境还算过得去。他们有自己盖的三间茅草房和两分薄田,除了种地以外,一家人还能做一点豆腐、包些粽子(芦苇叶包着有黏性的小黄米)卖。母亲一死,儿媳妇闹着分家,好端端的家便顷刻瓦解。
为了减轻生活负担,父亲要八岁的儿子付响菊带着妹妹大嫚外出讨饭。二嫚觉得好奇,也要跟着他们去讨饭,曾经被狗惊吓过。后来二嫚回忆说,讨饭也要懂规矩,大户人家的院门若关着,讨饭的人是不能上前敲门的,只能站在门外不声不响地等候。当大宅门打开时,他们兄妹才能站在大院门口,怯生生地叫着“大伯、大婶,可怜可怜俺吧,给点儿吃的东西吧?”
同村的一位闯关东的乡亲从黑龙江回来,告诉父亲,“石头”在黑龙江一个叫做“鸡西”的地方不但立住了脚,而且还找到了一份卖苦力的差事,挣几个钱能够养活自己。父亲动了心思。他托那个闯关东的乡亲把儿子付响菊带到鸡西,让“石头”哥哥领着,总比在家里吃了上顿没下顿要强。同时,父亲决定托乡亲把大嫚和二嫚送给别人家收养,再准备把草房和土地卖掉,打算自己也去鸡西找儿子“石头”。
二嫚年纪小,成了最先要卖掉的孩子。村里的一个乡亲传过话来,说他在掖县的驿道镇找了一个大户人家。那家人要招一个使唤丫头伺候瘫痪病人,岁数小一点也没关系,先试用一段时间,就当是亲戚一样走动。
父亲爽快地答应了。不久,驿道镇的大户派人来接二嫚。
那一天晌午,大嫚和二嫚正在地里收麦子,见地头有几个人在招呼她们回家。二嫚不知是怎么回事,觉得好玩。可大嫚感觉不对,却又不好说什么,因为这是父亲事先的安排。到了家,见父亲翻箱倒柜找出母亲当年结婚的嫁妆,挑了一件新衣裳给二嫚穿上。
那是一件粗布做的衣服,大红的颜色还很鲜艳,母亲生前一直舍不得穿。二嫚还清楚地记得穿上它时,好像闻到了母亲那熟悉的气息,衣服的下摆遮到二嫚的膝盖,两只长长的袖子甩来甩去。嫂子(“石头”媳妇)提前给二嫚做了一双新鞋,也拿来给二嫚穿上。
二嫚要被“驿道”的人带走,许多乡亲都出来看热闹,说付家的人把闺女卖了。二嫚仍不知是怎么回事,穿着新衣服、新鞋在地上来回地走,觉得新奇好玩。忽然,大嫚哭着叫了一声“二嫚!”
二嫚一回头,见父亲和姐姐都在注视着自己,两个人的眼圈都红红的。二嫚这才发觉事情不妙,却不知怎么回事。
大嫚顾不得父亲的嘱托,首先大哭起来。二嫚见状跑过来和姐姐抱在一起嚎啕大哭,表示哪里也不去。但事已至此无法挽回。
二嫚终于被“驿道”的人带走了。
驿道的大户人家叫李澜方,拥有上千亩土地和一个极大的四合院,院里有二十多间大瓦房。二嫚只住过窄小的茅草屋,从没有见过如此气派的砖瓦房。
李澜方本人在烟台做买卖,不常回家。他家里有一个大老婆,因为不生育,平时在娘家居住。另有一个小老婆常住,还有已经瘫痪多年的李澜方的母亲。二嫚被他们带来,就是为了照顾这个瘫痪的病人:喂饭喂药,端屎端尿,点烟袋锅子磕烟灰,烧水做饭洗衣服,还要养鸡养猪。
为了试验新来的使唤丫头是否记仇,李澜方的小老婆故意找茬用板凳狠狠打了二嫚。二嫚年幼无知,哪里懂得记仇,疼过哭过也就忘记了。她们觉得这个小丫头干活时手脚还算利索。
李澜方的小老婆叫李杨氏,个子不高,人也瘦小,有心计且刁蛮。六岁的二嫚每天要干不少的活计,小小的年纪特别辛苦,却很少见到李杨氏的笑脸。
两年后,二嫚的父亲到驿道来看二嫚,被李杨氏堵在门外不许见。
父亲说:“我闺女又没有正式卖给你们家,你们当初也说是‘当亲戚’一样来回走动,现在为什么不让我见闺女?”
李杨氏说:“不行就是不行,一见面这丫头就跟着你跑了。”
父亲说:“我不会让二嫚跟我走的。我大老远的来一趟不容易,走了整整一天的路,你们总得让我看闺女一眼。”
李杨氏说什么也不答应。父亲便和她吵起来。二嫚在屋里听到父亲说话的声音,心急如焚,但又知道李杨氏的凶狠,不敢出来见父亲。时间长了,二嫚尿憋得厉害。平时她在院里的厕所小便,厕所和猪圈相连。现在院里有人,二嫚只好悄悄溜出来想绕道去猪圈,结果被李杨氏发现,大喊道:“不好了,这丫头要跑。”便一把将二嫚抓住,并狠劲掐她,二嫚疼得直叫唤。
这时,李家大院围了许多人看热闹,他们当然不会向着外乡人的父亲,推推搡搡把他撵走。父亲不服,李杨氏后来给了父亲四十公斤高粱,就算是把二嫚正式买到李家当丫头了,却始终没让父亲见到二嫚。
不久,李澜方瘫痪在床的母亲病死,李杨氏生了孩子,二嫚又要照顾这个刚出世的婴儿。李杨氏逼着二嫚管她叫“妈”,还把二嫚原来的付姓改成李姓。
有一天夜晚,狂风大作,下起了暴雨,风雨把窗户刮得乒乓乱响。李杨氏要二嫚出去把窗户关上,再把木板顶好。二嫚个子小,得搬凳子站在上面才能够着窗户。当时风很大,窗户关上了,又给吹开。二嫚找不到木棍去顶木板,便回到家里,谁知被李杨氏一脚给踢了出来,并吼道:“窗户关不好别回来睡觉!”二嫚只好再爬上窗台,用自己的身体顶住木板,整整站了一夜。
李家的土地多,农忙时种不过来,总要临时雇短工。有时一天要雇十多个人,这些人的饭,都由二嫚一个人来做。她每天晚上要把锅灰掏出来垫猪圈,再往灶里续好柴禾,第二天天不亮就起来生火烧水。灶台上下忙里忙外都是二嫚一个人,烟熏火燎,常常红肿着眼睛。
在烟台做生意的李澜方回来,李杨氏告诉他买了一个使唤丫头。李澜方说带过来看看,二嫚特别胆小,见生人更是胆战心惊。李澜方见了以后,只是感觉年龄太小了,并说这丫头的眼睛怎么是红肿的,别是有什么病吧?
整天过着花天酒地生活的大地主李澜方,怎能体会到二嫚奴隶般的生活待遇?
二嫚在李家当使唤丫头,从六岁熬到十六岁。这十年里,除了那次父亲来李杨氏不许见面外,还有一次是二嫚的姐姐大嫚来看她。
大嫚也是偷着来的,到驿道东打听西打听,终于找到李家大院。大嫚战战兢兢、蹑手蹑脚来到院门口,向里面张望,什么也看不见。她在门口守着,说不定二嫚会从房间里出来。
鬼使神差,做好午饭的二嫚要送饭到田间地头给长工们吃,在大院门口与大嫚撞个满怀。
大嫚悄声喊道:“二嫚,二嫚,俺是你姐!”
二嫚一愣,马上认出姐姐。这是真的吗?她激动得心都要跳出来。
姐妹俩抱在一起,涕泗滂沱。
二嫚见到姐姐特别高兴,可是马上想到上次父亲来看她,让李杨氏把自己痛打一顿,就说:“你怎么来了?我‘妈’看见又要打我,你赶紧走吧”。可是姐姐舍不得离开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妹妹,妹妹也舍不得离开姐姐,姐妹相见难舍难分。
因为害怕,二嫚哽咽着回了屋。大嫚却在大门外站着不走,还要躲着不让李杨氏的家人看见。二嫚眼泪汪汪的,被住在李澜方家的长工李洪林看到。
李洪林五十岁左右,和付喜林年纪一般大,有妻子和儿子。李洪林因为生活困难便来到李澜方家当长工。他以为二嫚又挨打了,便关心地询问是怎么回事?二嫚把姐姐来看她但躲在门口不敢见的情形告诉他。李洪林便想出一个办法,说下午去碾房磨麦子,约好你们姐妹在那里见面,我出去告诉你姐。
下午在碾房里,姐妹俩见面再次抱头痛哭。二嫚才知道姐姐大嫚也让父亲卖给人家作童养媳,父亲付喜林已经把草房和两分地都卖了,用作路费,去黑龙江鸡西找“石头”。
这次大嫚和二嫚见面仅有十几分钟,因害怕李杨氏找来,大嫚便匆匆离开了。
一九四六年,驿道成为解放区,共产党领导农会搞土地改革,贫苦农民翻身得解放,李杨氏如惊弓之鸟早已跑到烟台躲避。
李家的房子和土地被乡公所没收,分给了穷苦的农民。李家大院靠北的五间大瓦房,东边两间分给二嫚,西边两间分给李洪林,中间是共用的一个厨房,里面有两个灶台。大院内的五间南房成了乡公所办公的地方。
在土改前,李澜方病故,李杨氏与李澜方的大老婆争夺遗产。每次法院开庭时,李杨氏都要带着孩子(刚出生不久的婴儿)接受调查,二嫚就跟着一同侍候大人和孩子。李杨氏逃到烟台以后,曾托人捎信给二嫚,说她病了,让二嫚去烟台照顾她。二嫚拿不定主意去还是不去。
当时,有一个参加过八路军的女兵复员回家,结婚后又离婚,是个夜校的文化教员。她常到乡公所找干部谈话。有一天很晚了,她回不去,又没有地方住宿,二嫚就让她到自己的房间住宿,两个人的关系就熟悉起来。二嫚把去烟台的事情告诉她,她很警觉,担心李杨氏会把二嫚卖到窑子里当妓女。她说那些富贵人家的心肠都是黑的,要二嫚提高警惕,最好别去。二嫚最终接受了她的忠告。这个大姐因为当过兵,知道共产党的部队很有前途,就劝二嫚参加解放军。
一九四八年春天,不到十七岁的二嫚真的参加了解放军。办完手续,她穿上了军装,就去找姐姐大嫚告别。
从小就失去父母关爱、脱离家庭的二嫚,找到了革命部队的大家庭。从此以后,二嫚获得了新生。
二嫚还随着部队参加了淮海战役、抗美援朝和建国后部队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成为一名军医,后来安家在北京。
苦命的二嫚、小小的盏藤,我的母亲,终于长成了参天大树。
大嫚,我的姨妈付盏菊,也参加了革命,后离休多年,于二○二一年十二月病逝在山东莱州,享年九十三岁。
付响菊,我的二舅,上世纪五十年代公派援助蒙古国经济建设时因公牺牲。
付喜林,我的姥爷,不知所终。
“石头”和他妻子——我的大舅、大舅妈,也不知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