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近交通碑
□潘黎明
要写好交通碑,是非得再上松溪城郊的塔山不可。
本约好了老陈,因为他还要等齐一群老交通、老伙计,我就一个人捷足先登了。毕竟也想早点再见到那一块全国最早发现的南宋交通法规碑,如同急于造访久违的朋友。
一
已是暮春,游人稀少,碑廊显得格外闲静。
漫步碑廊,一块块整齐陈列的石碑,如同一个个结绳记事的历史节点,记载了松溪这个千年古县的嬗变和人文底蕴。每一次信步期间,心里总能感到畅然和愉悦。
在碑廊的尽处,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安放着一块很不起眼的石碑。高130CM,宽54CM,厚15CM,上无纹饰,底无基座,就像是一块从山上滚落的毛石,以拙丑的姿态呈现在面前。也难怪它曾被当成农妇浣洗衣裳的搓衣石,在旧县交溪码头上一躺就是几百个的暑暑寒寒。
此碑镌于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至今已有八百年的历史。虽年代久远,但全碑颜面完整无损,镂字个个清晰,让人觉得仿佛还能触摸到她的氤氲体温。
碑上竖镌五行文字,共61字,碑文内容周全详尽,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碑面正中注明立碑所在地——“松溪县皈伏里十三都地名故县”;左右两侧上部镌刻的“东取马大仙殿五里,西取马步岭后五里”字样,注明了恪须规守的地段土名;碑上所刻的“开禧元年四月望日”,“迪功郎县尉林高立”和“保正魏安”,分别注明了立碑时间、立碑人和执行责任人。而在碑的下部则大书四句交通仪制令,文曰“贱避贵,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意为身份低贱的要主动回避身份达贵的,以示尊卑;年轻人要给老年人让路,以示尊敬;负担少的人要给负担多的人让路,避免影响道路顺畅;主人应该给客人让路,客人毕竟远道而来。以今天的眼光来看,除“贱避贵”带有封建色彩外,其余三条都接近于现行的交通规则,其间闪烁出的中华民族崇尚文明礼让的光芒,至今仍熠熠生辉。
碑的价值,全在于文字。
从秦始皇的“书同文,车同轨”,到现代林林总总的法规条文,交通规则的发展历程,散见于鸿篇史册,而这方全国发现最早的交通碑,无疑充填了我国古代交通法规实物史料的空白。
此后,在1982年、1991年和2001年,松溪县又分别在渭田镇竹贤村、溪尾村和花桥乡车上村发现了三块交通法规碑。这三块碑的立碑年份和旧县碑一致,内容也大同小异。只是第四块交通碑,不仅形体更大,制作也更为精细。更重要的是在碑体的上部,镌刻着三个醒目大字“仪制令”。
仪制是朝廷对全国颁布的法规礼节,即社会奉行的礼仪制度。据史料考证,我国的交通法规兴于唐,盛于宋。而“仪制令”,在宋代专指勒字刻碑立于道路旁的交通法规。
“长安城东洛阳道,车轮不息尘浩浩”,唐代佚名诗人在其诗作《东阳夜怪诗》中,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两京道上,使臣商贾络绎不绝、车马旅人经行不断的场景。面对已见端倪的盛唐气象,贞观十一年(637年)李世民颁布了《唐律·仪制令》,其中,就有这么一条:“凡行路巷街,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曾说过: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生活在中国的宋朝。这自然是因为宋朝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是一个竞争性、开放性比较强的朝代。这是一个流动的社会。东京喧嚣的汴河边,车辚辚马萧萧,簪花的轿子,满载的驼车;一艘艘大船,逆流而上,装满了从东南运至京师的稻米……在《清明上河图》繁盛的场景中,既定的秩序始终无声而又精确地发挥作用,维护着流动的平衡与和谐。据《杨文公谈苑》记载,北宋太平兴国年间,大理正丞向皇帝上书,请求在京城及各州府的要道上刻录“仪制令”,以便百姓们谨记于心。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宋太宗要求京城及各州府必须在各交通要道上悬挂木牌,上面雕刻“仪制令”的内容。到了南宋时期,“仪制令”的普及范围扩大到各县,且警示方式也从悬挂木牌逐渐变成立石碑。
道路是文明传播的河床,从此“仪制令”像循水而行的蓼花,开遍在斜阳紫陌上,驿外断桥边。
二
“交通”一词的概念,最早可追溯至《易经》,意为“天地交而万物通”。如今细细回顾四块交通碑发现地的考察过程,对“交通”的理解就愈发真切。
旧县交溪码头,第一块交通法规碑就是在码头的踏阶上发现的。之所以称为交溪,是因为这里是松源溪、竹口溪、渭田溪三水汇合处,也是松溪水运的一个重要的节点。这里平日可泊船筏三四十艘,上航竹筏可通浙江的新窑、竹口以及本县的渭田、溪东,下航船筏直抵县城,货物可转运到建瓯、南平、福州等地。为了方便货物集散和交易,十年前的庆元二年(1196年),县人在这里建起了通济桥。
通济桥早已毁于洪祸,但两岸桥头的石墩依然雄立。站在高处,凝望曾经与古碑相伴的溪流和码头,依然可以感受到当年“船筏灯火明犹灭,远近争闻欸乃歌”的画景,依然可以感受到古时松溪出省的水陆要冲繁荣喧嚣、商旅不绝的盛况。
渭田镇溪尾村,第三块交通碑的发现地,其古驿道几近湮没于田野之间。
芦深草杂,虫鸣鸟语,让我体味到了“远芳侵古道”的唐诗意境。虽然物事全非,但这条古道“北通浙赣、南抵建宁”,的确是宋元以来松溪北翼的交通要道。在这宽五尺许的古驿道上,若是挑担或乘舆相对而行,就只能擦肩而过,或一方停下相让,这也更让我体会到“少避长,轻避重,去避来”的必要。
曲折逶迤的古道旁,不时可见的残垣断壁的茶亭和废弃荒芜的拱桥,还在无声述说着这条商旅通道曾经的繁华。一阵风吹过,仿佛可以听到往来商队的人声马嘶,驮着茶叶笋干的独轮车吱吱扭扭碾过石板,行往南方那个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仿佛可以听到一群北行赴考的举子们的谈经论道,和不时意气风发地吟诗作赋……我想叫住他们,可是他们那么匆匆地跑向了历史的远方。我留不住他们。
“建之松溪虽僻於一隅,为东瓯奥壤,而与浙之处相密迩。由浙入闽,由闽往浙,此其要害。”据清康熙版的《松溪县志》记载,宋代松溪曾设县驿舍、东平乡驿、善政乡驿,并在县城南街设总铺,下辖全县14个驿铺,管理7条出县的驿道和众多通达四乡的古道。
似乎,交通碑在松溪存世现世都是那么顺理成章。
但我知道,松溪自古就不是都会大邑,也没有通衢大道,能在这僻壤小县发现四块交通碑,绝对是因为开禧元年的那个暮春,那位勤勉踏实的县尉林高,对交通碑的合理密植;也绝对是因为保正魏安、吴日新们对交通碑有如嘉禾般的呵护。
三
松溪的这四块交通碑,现在各有安身之所。
除了眼前这第一块交通碑还在碑廊内静伴清风明月外,其他三块分别展陈在省市县博物馆,成了珍贵的馆藏文物。2001年,福建省博物院专家前来调藏交通碑时,十分看重他们的文物价值和研究价值,称之为国内“交通法规第一碑”。称为“第一碑”,不仅是因为最早发现,更是因为其蕴涵丰厚的历史信息和人文精神。
随着近年来的考古,在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天水市清水县等地也陆续发现刻于南宋的交通碑,甚至略阳碑还比松溪碑早立了24年。但这两处的碑刻极为简单,除大书“仪制令”外,就是那“贱避贵,少避老,轻避重,去避来”的十二字法规。而松溪所发现的四块碑,都是满满当当地刻着60多个字的碑文,尤为难得的是刻上了立碑人和执行责任人后,所透出的那一份堂堂正正的担当与底气。将交通碑刻成类似今天的“公示墙”,足见古人讲求有口皆碑,讲求民心烛照的规矩意识。这,不也是一种道德教化吗?
都是实在人刻的实在碑啊。
于是想去接近这一群800年前的实在人。可惜无论是《福建通志》《建宁府志》还是明清两版《松溪县志》,都只是罗列了南宋时期历任松溪县令的名字,而任职时间、籍贯等材料一片空白。至于历任县尉,更是连名号都不曾留下。
县尉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一级公安局局长。在宋代,县尉主要负责司法捕盗、审理案件、征收赋税等。而迪功郎是古代官阶,始于宋朝,为文官职第37阶。可见林高,在当时是低到尘埃,勉强入流的一名小吏。也正因为是“些小吾曹州县吏”,才最知“民间疾苦声”。所以,他在交通碑上刻下“仪制令”的同时,更刻下详尽的立碑地名和四至去向。在第四块交通碑上,那皇帝钦定的“十二字令”被他用小字安排在石碑的最下部。在林高看来,对百姓更需要知道的是“往哪走”,而不是“怎样走”。于是,本该是高高在上和坚硬冰冷的交通碑,就此多了世俗和平民的温度。
但他又是负责的。为了将好事办好,他选择了勒石为碑,而不是刻木为牌。为了将好事办多,他只能选择一些合用的毛石。好在第四块石碑,是打制的,虽谈不上精制的,却也多多少少地保存了800年前松溪县衙的体面。
老实人,天不负。正是因为踏实干事、笃于职守,林高这个低到尘埃的官吏,却在尘埃处开出花来,并随石碑一道名垂青史。突然想到悬挂于河南省内乡县衙堂前的一副楹联: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莫道百姓可欺,自己也是百姓;得一官不荣,失一官不辱,勿说一官无用,地方全靠一官。
诚然斯言。
四
附骥于交通碑,一群宋朝末入流的“村官”,也得以为今人所知。
在第一至第三块交通碑上分别刻着“保正魏安”“义役长陈俊”“保正吴日新”等字样,而第四块碑的左下角残损,刻在其上的责任人也就无从得知。
据《宋史·兵志六》记载,王安石推行保甲法,规定五百家设都保正,掌管户口治安、催督赋役、劝课农桑、训练壮勇等,意在加强对民间的统治。保正起于宋代,终结于新中国成立后。而义役长出现在宋朝民间,由本“都”或本“甲”的上户担任役首,主持义役的实施,如收取役田租课,排定各户服役顺序等,听命于官吏乡胥。
“风起于青萍之末”,不管是历代的“里正”“保正”,还是乡间的“义役长”“甲长”,他们都是朝廷对农村最基层的管理者和控制者,既叠垒起一个朝代的基石,也助势着一个时代的风尚。虽然,这是很不好干的差使,平日里受苦受累、受夹板气,但对管理“东取马大仙殿五里,西取麻步岭后五里”路段的大事小情,保正魏安心里大抵是乐意的。
这是因为,“川无梁,则政不修”,修桥补路于官府是考核政绩的一个标准。“古者列国有四邻宾客之交,见其门关、庐馆、道路、川梁修除之不时,犹或讥其失政,矧百里之民,狎死而不可胜数乎?”明正统年间松溪教谕张湜,记载了宋庆元年间秀才叶元劝谕松溪县令林俊卿建桥济民的话语。这篇《通济桥记》,记述了自庆元二年(1196年)建成后,到正统戊午年(1438年)间,通济桥三毁三建的经过。通济桥,那不正是魏安“责任公示牌”——旧县交溪碑的立碑之地吗?
清版《松溪县志》载:“今吾邑人既已渐次修举,而杉溪之桥亦成,可谓好义而从公,不懈为善者矣。夫恤人以锱铢,尚怀思其惠至不能忘,况乎施诸久远,而利在千百万亿之经行者哉……”清代知县潘拱辰在《重修杉溪桥碑记》中,大大地褒扬了修桥补路的民间义举。而这样的修桥记,在他编修的《松溪县志》中足有十数篇之多。
而在民间,修桥铺路更是松溪民众“农颂于野、民歌于市”的行善积德之举。据记载,康熙年间,县内79座古桥、2座浮桥、5处古渡和由县城通往邻省、邻县四境的石砌大路,全是由民众捐款建造的。县内规模最大的平政桥,最初为宋代绍兴五年(1135年)县人李叔安、李自南捐资所建。明代隆庆年间,旧县小町村杨晋惠父子三人不但独资重建平政桥,还在河东建造一座防洪桥,受到道府的表彰。明洪武年间,县人范文正捐资建造七座桥,被誉为“七桥居士”。
对于魏安来说,在每年农历八月初一主持迎接秋收的传统“开路日”,是既有面子,又有里子的事。在这一天,家家户户各出一名劳力,参加本村修路、修桥、洗井、通渠等义务劳动。由村中上一年有娶妻、生儿、建房等办喜事的人家备午餐招待,称办“开路饭”,菜肴不拘,主人可量力而行。
“来来来,都干了这一碗!祝贺主家喜事,也求老天保佑秋后田里多收三五斗,让年景好些,手头宽些,官府的赋税也更好收一些。”对于魏安来说,这是难得到人家中不受白眼的时候。虽然是家常饭菜、村酿糟醪,却可以心安理得地和村里的贤达族老端坐在上缘首,接受乡里四邻的逢迎和敬酒。
“来来来,都干了这一碗!去他娘的贵避贱,那些达官贵人要吃穿用度的时候,怎么不想到要我们这些贱民避上一避?”保留着最后一丝的清醒,魏安把这句到了嘴边的话硬吞了回去,带着难得的荣誉感,酩酊大醉。
是的,正这些所谓的贱民,修成了路,修成了桥,虽然只是“仪制令”中需要回避侧让的下人,但在南北驿道上流动的财富,在时间甬道上滚动的历史,又哪一个不是他们所创造?如同那些交通碑,虽拙陋,但有用。也正因为平凡而有大用,所以得以历尽劫波而存世。
“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
五
突然,嘈杂的话语把我从冥想中拉回了现实。
“看,脚下的这条松溪河,从唐朝开始,可就是松溪古代水运交通大动脉呢!”
“是的,是的,塔山下这条1958年开通的赛浦公路,原先还是通往政和的古驿道呢。”
“老伙计,你这可是老皇历了。今非昔比,现在这条路已经是国道啰。”
“要说,我们都是老皇历。你往远处看,那繁忙的高速公路,刚刚通车的快速铁路,现在的交通人可比我们厉害多了!”
自然是老陈和他的伙伴们到了。
这是一群把大好年华都奉献给交通事业的老人们,今天是退休支部的集体活动,领头的就是老陈。老陈从部队退伍后就一直干在交通,直到前年从交通局副局长的任上退休。
“交通碑”他最熟悉不过了,但老陈却只字不提,只是对我如数家珍地介绍松溪人铺路修路、爱路护路的公序良俗,介绍他们“为致富,苦修路”的辛劳和血汗,介绍他们争创南平市首个全国“四好农村公路”示范县的梦想与荣光。在他的指点下,松溪交通的千年发展史,就这样在目光所及之处脉络分明地呈现开来。
此时,阳光透过云层,温情地打在那一群老人的身上。逆光之下,他们似乎站成了一组雕塑。一样拙朴,一样坚定,他们和身后的古碑,和附身石碑的林高魏安们,相互呼应又逻辑鲜明地合成了一个情境。
八百多年风雨,流溢着历史沧桑的古碑,此时多了一些柔情。初心如磐,大道如砥,古碑被移置了立命之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但古碑并不闲着,经历数百年时光冲刷的铭文还在规诫后世,发人深省。
“我们走在大路上,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老人们踏歌远去了,而我的思绪却在塔山之上迂回不已,化解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