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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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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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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恋

与他相识在是5年前北京的一次小说笔会上。那是一个金色的秋天,天空一点云丝也没有,柔柔的、蓝蓝的,像天公有意挥动手中的彩笔把天画蓝来欢迎我们,这样也预示我和他结下的是一点云也没有的蓝色的缘。

第一次见到他,是杂志社组织的见面会上。见面会是在报到的晚上,会开得简单而简短,文学人凑到一起的会都是这样的,不像领导讲话样式的会,庄重而严肃。召集人宣布:每个人只有3分钟的自我介绍和即席演讲。这样的程序和风格乏味得很,为了增进了解又取消不得,大家只是例行公事一般介绍得既简单,演讲的又不详尽,谁心甘情愿在短短的几分钟里让天南地北的人了解个够,那样别人就会说你是一本白皮书,或者是一杯透明无味的白水。当然,并不是说与所有人的见面要说假话,起码要晦涩一点好啊。

他却与众不同,他的发言不但圆满地完成了规定的每个人3分钟的时间,还占据了另外两个人的3分钟。他的发言直白,语言粗犷,充满激情。末了,还说我是东北人,请朋友们冬天到我们那疙瘩吃猪肉炖粉条子。在座的人有的直直地望着他发呆,有的掩面窃笑,惟我虔诚地竖着耳朵聆听,算是对他的一种尊重吧。

能近距离与他接近,是在登长城的活动中。那天,大家起得很早,车子6点钟准时从香山宾馆出发。我同他恰巧坐在一个双座,我在里侧,他在外侧。待他来时,我已经坐在那儿了。那天我穿的是一件银白色风衣,风衣的下摆占据了座位的很大部分。他匆匆忙忙上车,一屁股把我的风衣下摆压在臀下。他发现,便歉意地向我微笑。我满心不悦,冷眼扫去,他却无事地呆坐在那里。

车子一路颠簸,我心不在焉地浏览窗外的风景,借车子转弯的惯性,下意识地把脸转过瞟他。一瞟,才发觉他长的极普通、极普通,红红的面庞,小小的眼睛,下颌长着稀疏的胡须。他个子不高,身村墩实,略显肥胖。再瞟一眼,感觉他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出众的地方,更不能与标致的帅哥相比。可是他惟一突出的是他那双小眼睛里带着的穿透力的眼神。那眼神里洋溢着火,充盈着真情和睿智。

到了长城,大家各自去领略曙光山色,饱尝登高望远的美感,不到长城非好汉嘛。我虽多次来北京,但还是首次登长城,长城的绵长和伟岸吸引着我。我无暇顾及身体的不适,索性脱下风衣汇入攀登的人海之中。登到半程,我的体力已经到了极限,我还是不甘心,怕是让人家指着脊梁骨说这小女子不行。这样的自尊心,在我从小到大的骨子里溢满了全身。可是刚登上烽火台,我的病情发作了,只觉得眼前天昏地暗,身子像山体滑坡一样一点点坍塌下来,我再无力支撑下去,于是倒下。我冥冥中感到身体像天仙一样在空中飘然,接着是下落到一双充满炽热的粗壮的大手上。那双热烘的大手把我抱到山下。

在我醒来的那一刻,一个熟悉的面孔在我的眸子里晃动,是他?我不敢相信是他。他就站在我面前,他好像站得很久了。他站在那向我微笑,笑得灿烂、可爱。

那天以后,不知不觉中我对他产生了好感,渴望与他接近。这种莫名的渴望源于何因,我自己也说不清楚。

几天后,也是我们到北京开笔会的第五天晚上。他喝了许多酒,满眼猩红,嘴里透着丝丝微微的酒气。他手捧着一簇鲜花敲响我的门,还未等我的“请进”二字落地,他已经踏进了我的房间。我即刻放下案头的书稿,来不及打开室内的照明灯,慌乱地接待了他。相坐咫尺,沉默很久,只有写字桌上的台灯眨着朦胧的眼睛,灯罩下折射出的柔光打在我们的身上,室内显得异常的幽静、温馨。

我瞥向他,他手中的那束鲜花刺激了我的眼睛,我直勾勾地盯在鲜花上。他感觉到了,即刻直挺挺的站起,像受审的犯人一样低着头,慢吞吞地像从牙缝往外挤金子那样对我说:对不起,这么晚了,敲你的门……这鲜花……是我送给你的。这鲜花不送给你,今晚我睡不好觉的。

随后,他绅士式地鞠躬,双手把鲜花献给了我。我接花的那一瞬,感觉到他的呼吸里带着酒香和足以烤得你焦灼的热度。我两颊潮红,心一下变得像深井中上下飘浮的水桶,无处着落。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接受鲜花,这样的接受,竟是那样地稀里糊涂。

他回坐到原处,仍旧低着头。我受不了这样的压抑,直愣愣地说:你有什么话就直说吧。他先是用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瞟一眼戴在手腕上的表说:时间不早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每年都是妈妈给我过,今年不曾想在北京过,谢谢你能接受我的鲜花,给我的生日增添了亮丽的色彩!我……我很喜欢你。

他说完不顾我的反应,一副神采奕奕的样子走了。

第二天去餐厅吃饭,我为他买了两盘他喜欢吃的菜,我们一起共进午餐。他不时为我夹菜,对我微笑。偶尔我也往他碗里夹菜。餐中我们同样没有语言,只是用相互给对方夹菜这种方式交流,很友好、很默契。

笔会就要结束了,杂志社为我们举行了歌舞晚会。事先我不想去,因为我不会舞步。他劝我说,还是去吧,这样的机会不多,再说都要分离了,不知什么时候见面了,有的一辈子也见不了面了。

我听了他的,最后参加了舞会。舞会音乐响起,舞池里一对对男女翩翩起舞,卿卿我我,我很讨厌歌舞厅幽暗、空气污浊、鱼龙混杂的环境,也很少走进歌舞厅,对跳舞是门外汉。

那晚的舞会,他出尽了风头,尽情尽致。他一会儿陪穿着时髦女郎跳,一会儿接受风姿绰约的女人之邀,满场串满场跳,什么探戈、伦巴、快三慢四,各种翻新花样不在话下,他俨然像是一位专业的舞星,满场的人为他的舞姿倾倒,他能把各种舞跳得这般地道超出了我的想象,也改变了几天来我对他的印象。原来,他不是那种呆滞,沉默,只会工作不懂情趣的人。在他的舞姿和言谈举止中,可以窥见他身上蕴藏着很深的文化内涵,我痴痴地坐在一旁想着这些,他笑盈盈地向走来。他向我解释了刚才对我的冷淡,不容分说挽起我的手臂把我带入了浮光闪烁的舞池。我们离得很近,他跳得那样疯狂。他紧紧地搂着我,恐怕我跑掉似的。一曲终了,我们双双像刚卸套的耕牛,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在他那充满薄荷味的喘息里,我嗅到了人生的甜香。

舞会散去,我失眠了。秋风卷着落叶剥啄地敲打着窗棂,雨在风中下个不停。此时,我没有秋风秋雨愁煞人的感觉,浑身暖烘烘的无比燥热。顷刻,一汪无名泪水在两颊滚落下来。

我推开窗子把手伸出,任秋雨淋湿我的手臂。恰巧一枚被秋风刮到窗沿上金黄的已被雨打湿的秋叶落到我手上,它玲珑剔透,一下子把我的心激活了。整夜我没有睡意,翻江倒海似地回忆几天来的一幕一幕,想到了他。想到了与他接近的快乐

其实,我很感激他,也很爱他。但我几天来一直没有勇气在他面前表白。带着种种疑惑,我变得沉默。本属于我们的有限的几天白白地流逝了。

分别在即,我的内心有一种失落感。我对姐妹们诉说我的内心后,遭到她们的奚落,说我绝情、说我冷血动物、说我不配做女人、说我伤了他的心,云云,直说得我跑进屋哭了一场。

次日早晨,我匆忙离开北京时,在笔会登记处见到一个字迹模糊不清的登记薄上写着,他是东北一个小镇上的铁路警察……

一年后。同样是秋天,天空依旧湛蓝、湛蓝,一点云丝也没有。我在异地的一份报纸上获知:他在一次执行任务时,与身缠炸药的歹徒同归于尽。

知道他离去的那天晚上,我的心无比惆怅,独自在自己的房间里为他上了一炷香,淡淡的烟雾在上空盘旋,升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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