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独自行走在成都微雨的街头,看那九月街角的灯火慢慢升起、车流滔滔,沿街的小吃摊不时响起“刺啦”的声响。成都,在我单一的视角看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似乎无限接近于故乡那样的温婉,一样的那般惹人怜爱。当然了,这种“怜爱”的意味无关风月,也无关乡邑酸腐文人笔下所谓的“我打江南走过”者也调调的无病呻吟。
印象中最为开始的憧憬,似乎来自于慕容雪村笔下所描绘的那股颓荡:那里充斥着幺妹儿爽朗的笑声,哥佬倌大咧咧的戏谑、杯中掌间那杯因碰撞而无限翻涌的蓝剑啤酒......
熟知我的朋友想必都知道,我这人啊平素无他嗜好,唯独对于那种小情小爱、儿女情长江湖义气云云的,那类犹以说不清道不明、不得为外人道也的情愫独钟,这也从一定意义上奠定了区区在下会在二十一世纪的当下,俨然成了众人眼中的异类,沦作了世俗意义之外的三流湿人行列。
以城市喻人,这并非我的独创,在此也并不值一覷。几十年前的某个秋夜,布莱特.威利斯这家伙有一阵子在江南闲极无聊的待了月余之后,也许是由于诗人特质的荷尔蒙夹杂悲天悯人的恶趣味爆棚使然,那厮临别之际辗转反侧,不无感慨的泪眼婆娑、低吟浅唱道:离别这妖艳的城市,如同远嫁我心爱的女儿一般无异。
成都少山多水,在西南独特的地理面貌中属于旁支异类,因其放眼周边独属平原,其状貌似八卦,故自古皆称其曰:天府之国,脍炙人口的“蜀道难”,也并非指的是此。孔子那老家伙曾说:食色性也,我另一同我恶趣味相投的朋友同样言必称:最快认识一个城市的手段,无非是品尝那里地道的美食,以及结识当地的美女。
社会学中有一个名词叫作:利己性,这是一种典型的形而上的排他主义者,往往机会成本远大于形式成本。所以成都海纳百川般聚集了各地的美女,从太古里到锦里,从春熙路到玉林路,每一次驻足,都能使你口水横流、下巴脱臼,眼眶运转到生疼,恨不得此刻二马爸爸附体,加之以张伯伦那般的彪悍凶猛。
我已经快记不得何时知晓了“打望”这个字眼,成都男人口中所谓的打望,意即站在街头瞭望美女。按古人比较文雅的说辞则是:秀色可餐,佐之以成都鲜咸爽口的美食,想必饭都能多吃上几碗。所以按我说呐成都男人无疑都是集先贤诸子之大成的智者,生活的智慧在这里展现的淋漓尽致,哪像我这般的江南酸腐,多数还停留在: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甚至乎拼命记着尼采的陈词滥调:你可以约束行为,但不可以遏制情感的迸发。
我尤其喜欢成都的豆花菜肴,尤其在那些个酒阑曲散的夜晚,在某一处灯火阑珊的陋巷,一碗热气氤氲、撒以青葱点点的豆花牛肉、豆花鸡抑或豆花鱼,都能迅速征服我贫瘠的味蕾。薄薄勾芡过后的豆花软糯弹牙,青红椒、花麻椒在唇齿间竟相跳跃,浆染过的肉片嫩嫩的仿佛吹弹可破。若说代表成都美食的灵魂,那么兔头必定是其中的翘楚。
我有个四川的朋友时常打趣我:瓜娃子又要去成都啃兔儿脑壳了撒!兔脑壳当然就是指兔头,不知为何,成都人民对于兔兔的喜好如此强烈,据官方机构不完全统计,此地一年消耗的兔子已逾2亿只不止,实在令人惊叹。犹记得某部电影里那句经典的台词: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可以吃兔兔!女主顶着一张统一出自华西医院的标准化脸庞哭得梨花带雨,娇嗔的模样令我等一众24K黄金钢铁直男尽乎发指。直到后来的某一天,我又明白了啃兔儿脑壳的另一层意思,意即男女相拥接吻。想到朋友的戏谑,也不禁莞尔:男人间的黑色幽默嘛,哪有不离雪月和风花的。
何尝不是呢?成都的魅力,每每也只能是浅尝辄止。夜色掩映下的西南一隅,此刻正有那么一个啃嚼着兔头,砸吧着啤酒的男人,不无感慨的偶作喃喃的吟哦和怔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