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华
一
自从生命属于了乡村,家军便与乡村有了难以割舍的情缘。
家军生命中的乡村,临水而居,也就是他笔下多次提到的白马河。他从小在乡村长大,乡村有他的情,有他的痛,有他的根,有他的牵挂,他走得再远,依然情系在其中。在家军眼里,故乡就是精神的家园,是心灵的滥觞,他就是故乡的私淑弟子。故此,他的散文中充满了对故乡及亲人的眷念,走进他的乡村世界,便会感受到那份原始的、独特的美。
家军具有天生驾驭文字的能力。
读家军的文字,会常常给我带来感悟。生活中不是因为有了悲伤才忧愁,不是因为有了痛苦才哭泣,往往是一首歌、一段曲、一句话、一篇文、一个镜头、一个画面,就足以让一个人感动不已,泪流满面。
梁实秋曾说:“散文之美,在于其适当。”林语堂也谈到:“我写文章,刚刚足够暗示我的思想和别人的意见,但同时却饶有含蓄。”家军散文之美就在于适当和含蓄。他的语言干净,行笔从容,叙述感悟娓娓而来,在平和、平淡中常有奇思妙笔飘然溢出,文本中充满着内在的安详和人生的智慧。
这种平和从容,首先来源于家军的写作心态,他不是出于功名的目的,而是出于精神着陆的需要。没有了写作的功利性,就易于发现生命、生活中伟大而美好的“平淡”,睿智而恬静。
家军的文字如行云流水一样飘逸,如淙淙溪水缓缓流进心田。他那散发着泥土芳香,质朴无华,亲切自然,清新纯美,充满着真情实感的文字不止一次将我柔软的内心击中,还使我常常不能自控:知了不住地在枝头发着令人烦躁地叫声,像是在替烈日呐喊助威。鸟儿不知躲藏到啥地方去了;草木都低垂着头;狗热得吐出舌头不停地喘息着。一夜之间,故乡大洼里的麦子黄了。虽是初夏,蚱蜢多得像草叶,在麦子地里,发出微弱而嘈杂的鸣声。我随手揪了棵麦穗儿,放在手心儿里搓着,然后,嘴轻轻吹一口气,吹掉麦糠,手一抬,把那滚圆金黄的麦粒,倒进嘴里,慢慢的咀嚼,你会尝到一种微甜的、纯悴粮食的麦香。此时,我站在故乡的土地上,突然真切的感觉到,那大洼里成熟的麦子,烈焰腾腾。这感觉是那么的强烈,那么的让人激动不已。
这些微末的生活场景都需要家军的细心观察、了解才能写得淋漓尽致,恰到好处。要想获得好的素材,哪怕一个动作,一个细节,一句语言,正是有了这细心的观察,家军才会把当今的村庄在其笔下刻画得如此有声有色,读他的文章,感觉心旷神怡,一种美丽的乡村情结萦绕在心头,让人挥之不去。
二
人言:好的散文是让读者看一遍就再也忘不掉的,恰如青春时代邂逅的某个佳人,无意间已沉淀于记忆深处,在岁月的淘洗下,愈是远去,愈觉美好。
家军的散文很美,那是一种浓得化不开的美。
散文于家军,是心灵的家园和归依的净土。从语言到感情的表达都是另一种风格。在家军的诸多散文中,其语言是内敛和克制的,而表现出的质感则是澄澈而醇厚的。读他的散文可以感受到他内心的细腻,感情的丰富。
在《叶落无声远俗尘》一文中,家军这样写道:妻第一次给女儿喂奶的感觉用任何语言和文字都难以描述。可我还是用文字把它记录了下来:女儿小小的柔软的嘴唇在妻子胸前探索挺进,那架势像“鬼子探雷”。当接近目标时,并没有急不可待的发起攻击,而是用鼻子嗅了又嗅,然后才一张嘴……女儿心满意足之后,我托起她轻轻连续拍打着她的后背,连打了几个饱嗝后,女儿的头一歪,在我的怀里安然睡去。这深情细致的文字,把一个初为人父那种乍惊乍喜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
张立忠说:“记叙真人真事,描写真山真水抒发真情实感,应当是散文作品所固有的内涵”。尽管有人说“散文可以虚构”。但我在阅读家军的散文时,读他诗性语意而又不乏情真意实的状态叙写的乡土情节,乡土固守的心态,寻根的感人情怀,文中无论是童年童趣,还是青春的伤逝无奈、还是人文、自然风光的追溯,自然物象中的哲思,都别有一番风韵和情致。
三
尺水兴波,引人入胜。
乡村是家军的生命之根。那儿有他儿时的伙伴,有他的亲戚乡邻。
乡村题材到了家军的笔下,就会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也就格外亲切自然,甚至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法言说的幸福感。在家军的笔下,故乡的风景有时是写实的,有时是写意的,都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唛䬋是蜻蜓的俗称,本是乡下的常见之物,因它其貌像直升飞机,很讨乡下小孩子们的喜欢。家军的《捉蜻蜓》就是乡间顽童的一幅童趣图……整篇文章观察细致,描写具体生动、形象,比喻独特,令人忍俊不禁,读来者无不佩服家军的深厚写作才力:我悄悄地潜入了水底,鳄鱼般只留两只眼睛盯着它,顺手摘了片大荷叶扣在脑袋上。大脑袋“夫妻”不见了跟踪者,可是高兴坏了,心里暗想,可给甩掉了。大脑袋驮着背上的“老婆”在水面上就尽情的表演了起来。上下左右,前飞倒转,玩着玩着还来它个蜻蜓三点水。我双眼紧盯着“大脑袋”,心里暗自运气说,大脑袋你别得意,你等着我的。
也许是玩得太累了,也许是大脑袋彻底地放松了警惕,驮着他的”老婆’落在了离着我不远的一株荷叶杆儿上一动不动。时机已到,再不能错过,该出手时必须出手。我又一次向目标发起了“偷袭”。虽如此,我的心里也敲着小鼓。目标触手可及,大脑袋“夫妻”沉浸在爱河里竟无一丝察觉。我把手伸出去,一点、一点、再一点点,猛地一下,将大脑袋“夫妻”捉入了水中。
“偷袭”成功,岸上一片欢呼声。
捉蜻蜓原本是农村常见之景,可家军却把它写得声情并茂,妙趣横生。其顽童心里感受家军更是写得惟妙惟肖,入木三分,令人拍案叫绝。试问,世人又有几人观察是如此细致,摹物如此精准,文章是如此精美的?
四
家军的散文用笔细腻,温暖感人,极易把人带入情境,让人融入其中,跟他一起去呼吸大地、乡野的气息;去聆听田庄、农家院落那喋喋不休的蛙声蝉鸣,还有那熟稔温馨和谐自然的鸡鸭鹅狗叫。他情于自然,他将故乡每一缕吹过的风,每一片飘过的云都当作生命的回归,将每片青葱草地,每一块圆润的小石都认作人性的光辉。
在散文《寻梦之旅》中有这样一段文字:“晚秋的雨,一直在淅淅沥沥下个不停。人,被封在屋内。无聊时,便站在窗前瞅那雨脚扫过对面的屋檐儿。雨雾在街巷里蒸腾,雨迹如泪痕般在玻璃上缓缓地蠕动,把我的心淋回到了烟雨迷雾的故乡。”这是一段绝美的句子,用笔精致,非常绝妙。家军借一个“淋”字,就轻而易举地把思乡的情绪抒发到了极致。
诗人艾青曾经在他的诗中这样倾吐他对土地的深情:“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用诗人的这句话来评价家军和他的散文作品,应该说是十分贴切的。而在散文《眷恋乡土》中,家军则用诗一般的语言,画一样的境界,表现了其热爱家乡的强烈愿望:“我即将远去的背影被一双双热切的目光牵着,那目光渐渐被拉长,最后变成了思念。”看见这句话时,我视线瞬间模糊,呼吸突然遏止。我沉默了很久……一个“牵”字情深意长,一个“拉”字缠绵悠长,两个字合而为一,将“思念”化作地久天长。
余以为:走出乡村在城市中的人只有一种地理距离意义上的疏离,而他们寻根精神永远没有游离母性的乡土。走进家军的内心世界,你很快会将浮躁交给宁静,将懊恼交给遗忘,将复杂交给简单,所有的焦灼与不安都会随着呼吸云散。从童真和质朴中获取一份生活的快乐和安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