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华
一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家军是个作家,但他还是一个精力旺盛、贪玩调皮的作家。由于,他对生活对家乡的爱,对童年时光的追忆和缅怀,让家军永远保持着一种创作的激情。每个字,每句话都是真情流露。
捧卷家军的散文,千万不要被他直白的语言所麻痹,要慢慢品尝他那些“平淡”背后的不平淡,会别有一番滋味。他的散文,掐头去尾,美眉似可爱的句子一串串。也就是说,他这东西有些罗嗦,藏着掖着,你得挑三拣四,不挑不拣,看不出他的好,就像美眉藏在一堆庸脂俗粉里。
家军是鬼才,写作是天赋,自信是本能,聪明又让他无所不能。
家军玩啥啥精通,玩啥都玩到极致。一旦掌握某种技能,都会用到极致。关于玩,他还有一套准则:别人会玩的我玩,别人不会玩的我玩,而且比他们玩得更好,要么就不玩。京评梆段段会唱;大鼓、单弦、评书,样样会说。所有的曲种无一不通,让我颇感惊奇!
无论是搞文学创作,还是种田种菜,家军皆出手不凡。
除了工作和写作之外,家军所营造的“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意境更让人心向往之。每个人都有自己现实和精神的领地,自从呱呱坠地的一瞬间,上帝便分给人一亩三分地,由自己去耕种。躲在茅檐竹椽下,日采野薇,暮餐晚霞,或有丘陵山坡起伏于目侧,趣味便更佳。诚如周作人所言,“种果蔬也罢,种药材也罢,种蔷薇地丁也罢,只要本了他个人的自觉,在他认定的不论大小的地面上,用了力量去耕种,便都是尽了他的天职了。”
家军相信,植物是有灵性的。他亲手翻地、播种、施肥、搭架。每日和蔬菜谈心说话,观其行听其言,见其生长开花结果。绿萝卜、黄瓜、小葱、豆角、菠菜、韭菜、香椿棵棵葱绿,小白菜、大白菜、苞米棒子棵棵茁壮。
所有的植物在家军的手里,无不摇曳生姿,媚骨生香。家军把劳动当做玩耍,他把农耕变成了农艺。其超然物外,忘情于世之态,不亦乐乎。
二
周国平先生在《各自的朝圣路》中的序言中说:“世上有多少个朝圣者,就有多少条朝圣路。每一条朝圣的路都是每一个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不必相同,也不可能相同。”家军躲在一处独自经营一方土地,个中乐趣恐怕也只有自己真正知晓,真正咂到滋味。有乐趣,自不会孤单,驱走了孤单,乐趣自然横生。
舒卷风云于腕下,纵揽大千于笔端。
天边是落日的归处,故乡和土地是家军情感的归宿。我偶尔沉浸在他的文字里,偶尔沉醉于他耕耘的田园中。那沁人心脾的绿,纤尘不染,凝望中,不仅让人整个身心得到洗涤,就连人的欲望都变得简单了,只余一片纯净。这种场景的来回切换常使我颇感奇异:这作家搞文学创作与种菜到底存在着什么关联?
直到有一天,我品尝了家军亲手种植的蔬菜才幡然醒悟:这不是接地气吗。而津门著名学者谭汝为先生更是为其赋诗助兴:亲力亲为种的瓜,挑水浇园护持它。撰文种菜皆好手,干嘛像麻是专家。栽什么树苗结什么果,撒什么种子开什么花。由此可见,生命体验和语言相得益彰,没有深刻的体验,语言无从生发。家军的农耕生活,总能引发我更多的遐想:一个农家小院,男人在翻地晒粮,女人抱着孩子悠闲地坐一旁晒着太阳。即使看不见炊烟,听不见牧笛,我也觉得是一幅怡人的田园画卷。
这就是生活,而这生活正是家军创作的源泉。
三
白马河,是家军的故乡。
家军,是从娘胎生下来后就躺在土炕上,闻着黄土大坯的味儿长大的;是在爹娘下地时挑着的大挑子里长大的;是光着黝黑的脊背,摸着白马河里的鲤鱼、鲫鱼、鲶鱼长大的;是聆听着乡村的鸡鸣犬吠和牛羊的和鸣长大的。
家军,就像被爹娘撒在土地里的一粒种子,吸收着水分和营养,一天天,一年年长大,在一天天,一年年的成长中缔结着故乡的情节。
阳光洒满了家军的童年。
童年经验是“一个人在童年的生活经历中所获得的心理体验的总和,包括童年时的各种感受、印象、记忆、情感、知识、意志等”。童年经验对一个人一生的影响或隐或显,诚如冰心所言,一个人童年经验中的许多印象,许多习惯,深固地刻画在他的人格气质上;博尔赫斯的童年经验影响他创作的三大意象老虎、镜子与迷宫的建构,童年经验促使丰子恺佛心、诗心与童心一体化的有机融合。马尔克斯认为,《百年孤独》是“在给童年时期以来以某种方式触动了我的一切经验以一种完整的文学归宿。”
可以说,作家的体验生成与他的童年经验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
现下里,不少文学作品里的乡土大多是乌托邦式的乡土,家园都是牧歌缭绕、诗意盎然的家园,农民兄弟也是“晨兴理荒秽,戴月荷锄归”,已然生活在浪漫与唯美的桃花源,纸上的乡村,与客观存在的乡村拉开了较长的距离。诚然,从并不温暖的俗世里发现温暖,从并不善良的世道里发现善良,从并不美好的生活里发现美好,堪称文学创作的共性。
在这个前提下,来观照家军的散文,我觉得他对乡土书写的选材与定调是难能可贵的。他直面自己真实的家园,不虚妄,不矫饰,家园里的每一种物事,都散发着人性观照的人文气息。
四
白马河,是家军童年之梦始,童年之梦终。
白马河在家军的童年记忆中呈现双重的特点,“童年是清苦的,但记忆中的童年总充满着种种无法抹没的快乐”。家军的乡土散文是追忆白马河童年经验的心灵仪式,而幻化的白马河成为他生命栖居地。
换言之,家军的乡土散文经常转换叙述视角,从童年到成年,从成年到童年,有时是自然生成,有时是刻意为之。叙述视角的转换,把过去和现在、乡村和城市的不同时空化为一种特定的审美时空。
童年叙述在家军的散文中占有主导地位,他经常以一颗涤除玄览的童心观照一切,完全以一种儿童的口吻叙述。如他在散文《捉蜻蜓》中所描述:洗澡对于我和故乡的伙伴们来说,可谓是手到擒来。常年生活在水边,各个练就的身手不凡。踩水、凫水、倒水是花样各异,身手最不行的也会一个猛子扎入水里,半晌不浮出水面,一露脑袋,手里准抠着几条鱼。我能躺在水面上睡觉,而且身子浮在水面上一动不动。这一招,是小伙伴们最服气的。
其实,家军最让人羡慕的就是这种叙述方式,它把每一个读者带回天真的童年。家军写的童年是他的童年,也是我们的童年,那些充满欢畅和寂寥的点点滴滴,是我们共同拥有的感觉和记忆。
在家军的笔下,童年的记忆魂牵梦绕;泥土的芳香刻骨铭心;家园的背影却渐行渐远。他常说:我是个从乡村走出来的,乡村有我的乡里乡亲,当年从乡村走出来时,乡亲们一再对我说,走出了村子别忘你的根儿在这。
家军的散文有沈从文的恬淡,周作人的超然,个别篇章也有鲁迅的冷隽,更有朱自清的细密清幽。然而,家军是他自己,阳光永远洒在他的心上。
五
品读家军的散文,你不知不觉地就会陶醉其中,进入到“沉醉不知归路”的境界。令人陶醉的首先是字里行间的浓浓乡情。而每次捧读家军的散文,我都会对他笔下的土地心生向往,仿佛自己也回到了自由的童年,并感受着那一片自然生命的绿洲。其实,我更多地是感到惊喜。惊喜的是这些作品兼具朴实无华而又灵动自如的品质,不时地显露出家军切实的观察,灵敏的思索,真挚的情感,以及随意的文笔。
一个作家对脚下的大地没有至真至诚的情,没有执着的爱,是难以写就感人肺腑的文章的。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家军对于乡村生活自然颇有细致且深刻的体会。他是用心灵的路程丈量着乡村的风土,在他来来回回真挚叙述的思情里,淘洗着自己的人生。他笔下的乡村总是保持着一种恬静、优美、安谧的状态,总能给人畅通舒怀,带去一份宁静,带去一份淡雅。
乡土,对家军来说,就像一盏不熄的烛火,浑浊而温暖。
家军对乡村的记忆是刻骨铭心的,对乡土的爱是深沉的。在散文《故乡的回忆》里他写到:每完成一部作品,我都要回一次故乡,去寻找那使我心神灵动的根源。这次也不例外,我又一次踏上故乡之土,开始了百感交集的寻梦之旅。一路颠簸,当车行至故乡时,正是落日时分,晚霞在天边云集,天地间交织着一片金黄和暗红的五彩霞光。在故乡那条十分熟悉却又陌生的白马河旁,我的脚步凝滞了一会儿,便兴奋地飞动起来。我就像一只鸟儿,欢快的蹿进俺睽违已久田野;我又像一条鱼儿,欢快的畅游入母亲的怀抱。踏在田野上,脚板像是踏在母子情节铺就的心路上,故乡,永远是我本真生命的根土。
六
家军融于自然,化作自然,他能够读懂大自然的语言,和大自然进行心灵的对话。在他的作品中,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涌动着泥土的气息,散发着花草的清香。春雨可以润物,而如雨之文,则可以润心。
家军那些看似平淡无奇的文字,乃正是他从实处着眼,从真处发生,又从灵处升华。可谓实而真,真而灵,相当朴实真切而又十分灵转地描景致、叙事理、状人物、叙性情。德国著名哲学家弗里德里希·威廉·尼采说:其实人跟树是一样的,越是向往高处的阳光,它的根就越要伸向黑暗的地底。
乡野辽阔、乡土温馨、乡情醇浓。故乡的落叶,寒霜下麦禾,秋去春来的飞燕,都能触及家军灵魂深处的故乡之源。于是乎,他的作品多了一份真诚与沉实,也让他的散文有了一种厚度与深度。
愿家军永远为他的乡土而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