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华
一
家军的故乡,他的昨日,时光渐行渐远,万物愈灵愈美。
乡土和田园是家军永远的绮梦,纵使他跳出农门,寄身大都市,他之所爱所恋仍在乡村。在外面世界游走,走着走着,家军却发现,竟然又回到了童年的村庄——那个记忆的起点。
白马河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珍藏着家军童年的回忆,那里充盈着他甜蜜的温馨,那里尘封着他儿时的玩具。家军生在农家,长在乡村,与生俱来的“草根”禀赋,培养起他对乡风民俗的浓厚兴趣,好歹要留下一笔。
因为,白马河,是家军的魂灵。
白马河的乡村生活,不乏故事性,那浓浓的乡音乡情,美妙的童年记忆,难忘的乡村往事,这些都是家军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生活素材。这些生活故事,常常又会勾起他无限的乡愁,进而激发出他对故乡抒写的冲动。
这些故事,都是家军亲身经历和耳闻目睹的真实故事。
家军立足于白马河,白马河畔的乡情亲情、野草禾苗、衣食住行、喜怒哀乐、音容婉貌,其信手拈来,有鼻子有眼儿,且能娓娓道来。
家军好像啥都知晓,给人的感觉,一会儿像个须发飘飘的老者,一会儿又像个调皮的顽童。他在作品中描述的乡村星月,荷塘春风,如今早已渺无踪迹。那些曾经活跃在乡村的木匠、瓦匠、铁匠、鞋匠、焗锅补碗匠、阉猪、接生婆子、碎烂头发换娃娃的小贩子、卖熏鸡的……那些旧日乡村最后的手艺人的尊严与梦想,都在他的笔下一一复活。他把身边的每个人、每件事、每块泥巴都写活了,让你捧读时欲罢不能。
这是一幅世像百态图。
更为甚者,家军笔下的乡土风情、乡村人物,无不充满感情色彩的,或叹,或哀,或赞,或喜,带着深深的感恩和敬畏。
二
每每秉灯夜读家军的作品,一股浓郁的泥土气息便扑鼻而来。那一个个乡情浓郁的真情故事,一幕幕风景迷人的乡村美景,一个个鲜活善良的乡民形象跃然纸上……读之如沐春风,如与故人相晤。
杀猪,曾是农村一道风景,既有惊恐,又有乐趣。
杀猪的时候,村里的大人和小孩子们都愿意来凑热闹,那场面应该是很壮观的了。农村有句话说:杀猪杀屁股。都是杀猪,家军却从另一个不同的角度为我们捧出了一篇好文。活灵活现的把个农村杀猪场面摆在读者面前。
展卷玩味,那一个个熟悉的场景,无不仿佛黑白电影一般,一下在眼前鲜活起来。要杀猪,就要先抓猪,抓猪的开篇就很热闹,并打下了浓重的底色:后生们一进到圈里,就都猫着腰向猪扑去。圈里的猪一瞅玩真的,它可不干了,扯嗓子哭嚎起来,那声音能传出去二里地远,它跑着、跳着、叫着……任你喊破了天,也无济于事了。后生们一拥而上,揪耳朵的,扯尾巴的,拽腿的,按脑袋的,七手八脚把猪按倒在地。可叹这二百来斤的庞然大物,被几个后生死死按定,只有嚎叫之声,而无反抗之力。在按倒了猪后,后生们麻利地把它四条腿捆起来,扔出了猪圈。到了猪圈外面,有人递过来棵木头杠子。后生们把木杠子从猪的身子空隙里穿过去,两边的人嘴里喊着号子:起。就把猪抬到了矮桌子上。
猪,垂死挣扎,四脚乱蹬,嘴里发出“仰天”的嚎叫声……
这样的文字,读来真是饶有趣味,过瘾至极。我们不得不佩服家军的笔力。他以白描手法勾勒物事,笔触平实朴素,没有大开大阖、浓墨重彩的渲染,虽笔墨繁简不同,然一经点染,则神形毕肖,活灵活现。
显而易见,家军童年时肯定是一个非常细心、敏感的孩子,也亏得他几十年过去了,还保持着这份童真、童趣。正是他的那些珍藏,唤醒了我们沉睡已久的记忆,找回了迷失的自己。
猪,逮住了,也失去了反抗的能力,此时,二牛子粉墨登场了:瞅见了凶神附体的二牛子,猪嚎得更欢了。二牛子不管这些,他让人把猪摆放好,在吩咐尔透旸拿个大盆放在了猪的脑袋下方后,狗日的眼都不眨一下,手里那把磨得锋利的牛耳尖刀一顺,使劲儿地朝着猪的脖子处捅了进去。狗日的忒狠了,长刀拥进,直没把柄处。二牛子稳定片刻后,才缓缓地将长刀向外抽出,即将抽完之际,猛听他大吼一声:端盆子接住了。说话间,刀一拔出,猪体里的血便喷泉般涌出来,咕嘟咕嘟地流到事先准备好放了盐的那个大盆里。二牛子杀猪,拽不倒一边捧臭脚:好刀法。
猪,尽管喊破了喉咙,叫破了苍天,也摆脱不了被屠杀的命运,家军的这段文字中透出的那种令人伤感的宿命色彩,直击人心。
猪,杀了,可高潮仿佛刚刚开始,那就是小村里那也少不了的重要人物李圆秃的吹猪:李圆秃来在二牛子身边,嘿嘿谄笑着蹲下身去。只见他把嘴贴在刀口处,眼珠子努努着,腮帮子鼓鼓着,用力地向猪的身体里吹着气。吹猪是个力气活,李圆秃一边吹着气,一边喘着气,右手紧紧地握住后腿开口的地方,生怕吹进去的气给倒出来了。李圆秃吹一口气,小孩子们和围观的人就叫一声好。李圆秃吹一会儿,歇一会儿,显得不紧不慢。随着他的吹气,猪的身体开始膨胀,时辰不大,身子鼓胀得像个气蛤蟆,四条腿绷直着。柴鹤湿一捅我:狗日的李圆秃,能吹猪,真牛屄。李圆秃眯着眼用细麻绳紧紧地缯住了进气口,一头猪的气就算吹完了。他蹲在哪儿没起身,取出烟锅子,吧嗒吧嗒地吸着旱烟,眼睛始终迷糊着,后来我晓得,吹猪是很费气力的。
家军囿于一个孩子的眼光,行文中没有插入任何成人的思考,他依然从一个乡村孩子的眼里去看那个世界,哪怕看到的是纯净和不解。看得出,他不想留给人们一个被改造过的“历史”。
应该说,家军这种酣畅淋漓的写法,确实也让我们读到了一个有血有肉有风有雨有幸福也有痛苦的乡间,不仅有了湿漉漉的线条分明的轮廓,还有了那么一点隐隐绰绰的魂魄。
三
大地是文学之本源。
家军和乡村有一种与生俱来、血肉相连、无法割舍的情结。白马河两岸泥土的芳香对家军来说刻骨铭心。他就是白马河的歌者,白马河就是他的的精神家园。他那含满泪水的歌声,几乎就是对故乡的跪拜。
在家军这个白马河赤子的眼中,乡土、乡人、乡事,因缘于一种内心的爱,总有许多美好的东西让他品味。
于是乎,白马河到了家军的笔下,就会鲜活起来、生动起来,也就格外亲切自然,甚至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无法言说的幸福感。哪怕是一束野花、一棵小草、一枚野果,也能使人感到家军与它们和谐依承,难以割舍的情缘。
乡村是一片净土,乡村能愉悦人们的心情。
品读家军的散文,使我品到了泥土的味道;品到了庄稼的味道;品到了炊烟的味道。这些不仅是浓郁的乡村味道,还有从家军作品中洋溢出让人感动的真挚情怀,甚至让我看到了他对乡亲与故土饱含着诚挚的赤子形象。我想,只有和乡村有着血肉般连系的家军,才能写出这样亲切自然、充满了幸福感的文字。
一切皆因:家军笔下的故乡是灵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