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华
一
特别的乡愁味道,属于家军。
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今天的家军已经没有了当年离家少年的青涩,没有了当年离家少年的苦恼与困惑,可当年的豪气至今没有丝毫的减弱。今天的他变得成熟坚毅了,更加自信有张力了。然而,乡愁依然流淌在他的血液中,他以更宽广的视野去写冀中大平原的静美。
家军笔下的主要对象,都是卑微的乡土人物。这源于他的乡土情结。因为乡土,除了积存,就是人物。无论这些人卑微或者高大、善良或者邪恶,他们都是乡土的组成部分,构成乡土的命运。细读家军的每一篇散文,我都感觉到他创作的场域总是离不开故乡冀中大平原的人文风情、父老乡亲。正是这样,他的散文似乎有一种淡淡的愁绪,浅浅的忧郁。
这是一种婉约的文风么?这是一种幽雅的境界么?这是一种属于家军散文的味道么?联系到家军所抒写的题材和事件、人物,我却在婉约中看到了美好,在忧郁中感受到一种无所不在的乡愁。我甚至认为对家军散文的总体评价,都可以用“乡愁”两个字来概括。
诚然:乡土、乡愁的味道,就是家军散文炫目的亮色。
由此,在家军笔下无不让人体验到乡情的亲切,感受到乡愁的动人。而乡愁更加使他的散文情深意浓,乡愁又使他的散文有了很特别的一种味道。我在读家军的散文时,和过去读过的散文比较,还有一种特别的散文味道让我迷醉。而这种味道就是从他散文中散发出来的:故乡的秋,对乡村生活的孩子们来说依然充满趣味。每当晌午,家里的大人都睡着时,不安分的我便和其他伙伴集聚在白马河边,瞅着大河对岸的桃园,一个猛子跳进水里,悄悄地游到对岸,躲过看园人的视线,迅速地“摘”着树上的红桃子。袋子很快就满了,口儿一扎,往大河里一扔,扑通通重新跳进大河。等游到对岸,坐在树荫下,嘴里啃着桃子,大声地喊,有人偷桃了……如今的我已与乡土生活渐行渐远了,但是儿时充满乐趣的乡村生活依然历历在目,挥之不去。
庄子曾言,不精不诚,不足以动人。
家军的散文作品虽然在叙事推进或者叙述视角的设定上依然是常规的方式,艺术处理上也没有调和一些新的手法,但却依赖其系列写作的深耕以及笔力的深透,愈发抵达了精诚之境。
这在年青一代的散文作家里面,委实难得。
二
一个作家,记住了乡愁,他就会自觉地扎根到生活的深处,扎根在故乡的热土之中,他就能永葆创作的活力,就会不断有创作的灵感光临,为我们奉献出具有真情实感的美文。
家军的叙事能力非常强。其所在,主要指向两个层面,一为个性化写作的确立,一为锐度叙事的建构。在家军这里,个性化的话语风格并非呈现在语言上,而在于其中性写作的话语方式,如果你未读到文本中有明确自我性别提示的段落,则很难从文字中辨别作者的男性身份。
很显然,在写作观念上,家军主动采取了去性别化的叙事策略。另外,他的所有篇章中,皆有醒目的主体性标记站立于叙事段落之中,这个标记直接对应了不同年龄段下的准确的、本真的心理经验。而所谓锐度叙事,主要指向话语叙述的锋利性和极致性。如果说元朝的马致远是在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中,走进了故乡的乡愁,那么,家军则是远在都市回味着故乡的味道:总是想起炎炎烈日下面朝黄土的一位位乡人,总是想起五更时分公鸡一声声悠远的打鸣,总是想起提着满篮果实的村妇那绯红的两颊上一丝丝的喜悦,总是想起……。如果说杜荀鹤的《江岸秋思》抒发了思乡情怀,那么,家军的《落叶归根》,则在一切景语事语皆情语的抒写中,抒发了一名赤子作家与故乡及亲人们的血肉情怀:娘在院中的老槐树下铺上一领芦席,树隙中闪出星星。风微微地吹来,从院篱笆的缝隙中透过来,吹来一片小虫的吟唱,吹来荷塘中青蛙的蛙鸣。娘在一边躺下,外公在一旁点燃了干艾草后,就蹲在一旁有滋有味儿地叭叭地抽起了旱烟。
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曾指出:大家之作,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其辞脱口而出,无矫揉妆束之态。以其所见者真,所知者深也。
家军目前虽难还以称上大家,但在脱口而出、本真性、所见者真、所知者深四个因素上,皆处理地很充分,这四个要素无疑又对应了其散文作品的基本品质,当然也决定了其作品焕然勃发的审美情态。而我之所以喜欢读家军的散文,就是因为他的散文,无论写的啥题材,总有一种属于散文特别的味道让人去品评。比如:他散文内容里人物、事件真实的原生态味道,行文风格或自由、飘逸;或朴实、闲适;或奔放、洒脱;或清新、自然的味道,作品境界或深沉、隽永;或沉郁、凝重;或活泼、幽默的味道等,而在品读他散文的味道时,我同时又感受着其散文的艺术魅力,并在潜移默化中,去思考社会、人生。
三
一个人,在故乡生活十几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故乡的一切都会融进到他的内心。对于每一个人来说,故乡其实都是重要的,在故乡生活的岁月会成为他人生最重要的阅历之一。而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故乡往往会成为他的文学艺术的起点。
因此,许多作家会一而再再而三地写到故乡。而作家笔下的乡村应该是有地理方位的,要有确指,要有只有作家本人才拥有的土地情结。从文学史上看,现代以来,无论是鲁迅、沈从文,还是赵树理、柳青,他们作品中的乡村都是他们本人的故乡,这个故乡可以爱可以不爱,都会有感情上的特殊性与偏执。
乡村是怀旧,更是根基。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家军对于乡村生活自然颇有细致且深刻的体会。乡村在他的笔下总是保持着一种恬静、优美、安谧的状态,总能给人畅通舒怀,带去一份宁静,带去一份淡雅。家军出生其间,不管愿不愿意,他们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物,想撇也撇不清。所以,他清醒地认识到这种关系,带着浓浓的乡恋,把他们请到作品中,与他们共哀乐。而对于从乡村走出来的一代,昔年的乡村生活虽然充满艰辛,在当时来说鲜有乐趣,可一旦挺过了这些难关,回望乡村,记忆深处居然多是留念与怀想。
故此,家军说他一直都在写他的故乡。
在家军的记忆中,儿时的乡村生活虽然有几分艰辛,几分朴素,但却充满乐趣,充满生气。他的许多散文作品里都写到他的故乡,其中《故乡的年》、《故乡的回忆》、《落叶归根》写得尤其好。在《落叶归根》一文中,家军认认真真地回忆着:为了感受故乡热乎乎的大地,我脱下了鞋子提在手中,把脚插在软绵的沙土地中,一耸一耸地走。每一次把脚趾张开,然后再一点点夹紧,夹上一丛热土,再让它一点点慢慢地从脚趾缝中漏下去。
读至此,我耳边仿佛响起了故乡那深情的呼唤。而《落叶归根》则俨然一幅乡村风景图,在家军妙趣的叙述中,让人忍俊不禁之余,触动某根记忆的丝弦。
乡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美好的意象。所以,栖身于现代都市的钢筋水泥丛林,对那些远去的自然山水田园愈发怀念。
这一点,我在家军的散文里找到了同感。
一位散文大家说过:用平实自然的话把合乎物理人情的意思原样写出来,这是散文的最高境界。可以这样说,家军已经和正在迈进这个境界。他的语言,本色而不拿捏,真诚而不造作,娓娓道来,引人入胜。而有过乡村生活经验的读者,很快可以从家军的散文中找见自己和曾经无比熟悉却又显得陌生的生活记忆。从布局上看,家军的乡土散文写作,借助于还原个人生活史这个基本支点,由近及远,撬动起了家庭内部生活、亲属关系、乡土人伦等不同梯次的生活情态,在不同农民肖像的塑造上,在对乡民心理的把握上,在对乡土人情、人伦法则的理解上,总之,在书写乡土的立体性和完整性上,几近于小说。这也是家军的写作特色所在,他的叙事指向没有局限于一隅,而是力图以画卷的形式支撑起个人记忆的不同侧面。就文学写作而言,对自我越忠实,那么,审美的格调就会越趋于本色,如此,就能获得更多的心灵呼应。
总之,自我的炼狱乃文学书写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