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静华
一
段家军先生是一位创作勤奋的乡土作家。
长篇乡土小说《白马河》是家军近年来难得的一部描写农村题材的佳作。它有别于时下众多农村题材的长篇小说,语言洗炼、文风质朴,情感深厚绵长,描写人物丰满而传神。《白马河》长达百万字,耗费了家军近十年的心血。他以扎实深厚的农村生活功力、高超的写作技巧、奇特精巧的构思、别出心裁的从头至尾;一板一眼、一人一叙、章章写人、无一例外。
一部小说的灵魂是人物。在家军的笔下,书中人物轮番上场、逐个亮相、从容描写、精心塑造、生动刻化、递进增补、不断完善、自然弥合、可谓水到渠成、笔笔到位、眉目清楚、滴水不漏。
家军把故乡当作了浓郁的精神意象。他落笔冀中大平原,以其巧妙的构思,新奇的写法,成功塑造了一大批勤劳、俭朴、纯真、善良的乡村人物。
《白马河》里有条白马河。白马河的一湾细水、一草一木、乡人的一颦一笑、一段掌故、一缕山风,都被家军真切细腻地感知着,被他平实中蕴含智慧的笔调娴熟地表达出来了。乡村中的锅碗瓢盆、猪鸭鸡狗;那些有生命或没生命的一切,都在他笔下全然鲜活着、灵动着。于是乎,家军那敏锐的感觉、细腻的文字,引领着我走进白马河的每个角落;安静、有生气、似曾相识……捧读家军的《白马河》,真是别有洞天,犹如欣赏一幅幅农家人物的画谱,使我觉得他小说里的人物,就是我们身边的人物;他脚下的土地,就是我们脚下的土地。
作家,大都与乡土有着无法割断的联系。乡野是家军的根,他是乡土世界的一部分,他和乡野无法分割开来,他的乡土书写来自乡野之中,而不是游离于外,不是从外部灌注的。家军与苍生、乡民的生命历程息息相通。对于他来说,生活在乡村多年,那些熟悉的事物,场景,早已了然于心,需要做的,只是静下来,像一粒种子依偎在泥土侧旁,开启一些与灵魂有关的絮语。
大生活小日子,人生是不可预设的。
家军曾言:他是一个“从乡下来的人”。作为一个乡土小说家,这似乎是他的一种“宿命”。而乡土小说,并非家军小说创作的全部,但无疑是其最有光彩最令人感兴趣的部分。他以时代的思考者的责任,发现了这样一个逻辑: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回到乡土的根系中找解答。
二
乡村是文明的脐带,没有文化与历史的乡村是苍白的、漂泊的。
家军对冀中大平原的乡村日常生活、自然风物极为熟稔。故此,在他的笔下,白马河就成了一条会说话的神奇河流,它从没戴过一个面具,或不想掩饰哪一部分。生活在它“胸膛”里的乡人们,无论是困顿的岁月,还是顺平的日子,总是敞开胸襟,向所有的人伸出善良之手,不图回报,就像田野里那一株株刺破苍穹的红高粱。
白马河,充满了乡土情,同时也带着浓厚的封建农村气息,从而引人深思。它的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和一叠叠生机盎然的故事。
令人可喜的是,家军的白马河充满着悲悯之情,他非常擅长于剖析底层农民的心灵,重视现实主义的表达,采用平实朴素的语言表达出了乡村中的各类矛盾,同时也表达出了他悠扬的乡土情怀。
家军笔下的白马河虽小,但它却是各种人物性格相交汇的一个小社会。而人物性格刻画的深度,决定着一部作品的思想深度。因此,每个人物的个性愈突出,性格愈丰满,小说就愈能广泛深刻地再现社会复杂面貌。
家军将小说中人物的命运、人生的跌宕起伏置于宏大的时代背景变迁之下,将个体人生命运与乡村变迁小环境和时代变换大环境的密切相连,既揭示了乡村小人物的命运轨迹,又展示出了真实的乡村生活、世俗人情。如此一来,反倒更让人觉得这是贴切,具有风格的社会内涵。缘自我也是冀中人的缘故,我读长篇小说《白马河》,顿觉乡情扑面而来。熟悉的土地、亲切的人群、真实的生活、感人的故事、悦耳的土音土语、幽默风趣的歇后语、纯朴的民风民俗、高尚的人品,书中的一切,都使我有回到故乡、走进自己老家的感觉。
三
长篇小说讲的是故事,写的是人的命运。
故此:家军的《白马河》从人到人、人连人、人牵人、人物聚散。而实际生活中,有人就生事;事连事,事事相通;事连人,就是盘根错节,错综复杂的人事演义。读家军的《白马河》就是欣赏人物,审视考究人物。它就是一部人物的春秋。白马河,被家军赋予了生命:在农家屋檐下相依相偎的锄头和镰刀,曾划着生命的双桨,在流淌农人们血液的乡土上尽情地滑翔和舞蹈。
白马河,它的语言很独特,毫不修饰的纯粹的泥土气息中,充斥着遍野的庄稼、马嘶牛哞、鹅鸭成群、鸡鸣狗吠……从河流到村庄;从大洼到丰收的五谷;从村里的泼皮懒汉二流子到愚昧腐朽的每个小人物,白马河几乎特定在一个村庄之内,在一个村庄里讲述传奇,所有人物的性格和生活的特点都很相同,似乎白马河早就因这个普通的名字而定格了未来。
余以为,《白马河》给我触动最大的是它的细节和它表现的丰富的想象力,家军的描写功夫是让人叹为观止的。他在描写一个场面的时候,所想象和感知到的环境的颜色、气味,人物当时神态,都会有细致入微的描述。家军的描写是全方位的,准确地说是调动了他所有的神经感官,视觉、嗅觉、味觉以及经他个人处理过的独特的感受,给你创造出无以伦比的知觉盛宴,让你的思维和想象不自觉的构画出他笔下那个富有生命动态的场景,让你的神经末梢充满了味道。
情爱,是人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世世代代,祖祖辈辈,爱之河奔腾不息,千回百转,其中的悲剧或喜剧无尽无休。天不怕是个神棍,对他的形象,家军是精雕细刻,堪称最典型的一个。他是个自私、粗暴的男人,他把女儿秀颀当成了一棵摇钱树,当得知秀颀喜欢上春林后,横加阻拦。秀颀无奈,只得夜半私奔。那还了得,大逆不道。天不怕气冲斗牛地打上门去。于是,精彩之处就在此上演了:天不怕一边挥舞着手里的鞋抽打秀颀,一边斜楞着眼珠子嚷嚷着,俺自个的闺女,想打就打,关你个娘们鸟事,你管得着么,你管俺天不怕,你凭的是哪条哪款。胡玉瑶一瞅天不怕抽打秀颀,可真不干了。她把眼一立,提高嗓门喊道, 你闺女,以前是你闺女,可打今儿起她进了俺家的门就不是你的闺女了,她是俺的儿媳妇了,谁要是敢动她一个小手指头,俺就和他拼了。春林啊俺的儿,你个鳖孙还戳着干球,有人打你媳妇,你就把他往死里揍,管他是哪个老王八犊子。胡玉瑶一腚坐在了地上,俩手一抱天不怕的大腿,就打开了坠子。“呸。”天不怕本想着啐秀颀,也是他气懵了,一口脏痰啐在了胡玉瑶的身上。如此,胡玉瑶更逮着理了,把个天不怕的大腿抱得更紧了,她嘴里假意地哭嚎着,哎呦喂,你要打就打死俺吧,打死人了,天不怕打死人了。正闹得鸡飞狗跳,春林从屋子里一步冲了过来。你说这小子有多愣,他一伸手“抨”地一把薅住了天不怕的袄领子,脚底下一使劲儿,嘴里“嗨”了一声,一个“背口袋”把个天不怕扔在了院子里。春林的劲儿大得都邪乎,他娘那是撒手快,要是撒手晚了,一准儿连他娘带着抡起来。被扔在院子里的天不怕像一条被扔上岸来的鲶鱼,嘴里“呃呃呃”的几声,好半天才缓过这口气来。他嘴里吭哧憋嘟,哎呦,摔死人了,真的没有王法了,俺要去公社和县上去告你们,出了人命了。
真是璧坐玑驰,使人产生身临其境的真实感:天不怕的鸟、胡玉瑶的泼、春林的莽、秀颀的怯,都在春林这一摔中释放了。家军简直把这几个人物都写活了。可以说,其通俗生动的语言、曲折动人的情节,把《白马河》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而这样的故事,除了可期待的情节曲折牵动人心之外,必定有人物塑造的出众与生动。这不正是我们所特别乐意看到的么。
四
想象,是现实更疼痛的表达。而一个小说家的成熟,恰恰是需要有疼痛感的,这点,需要连雪花都感觉得。贝奈戴托•克罗齐认为,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是的,历史与过往是根柢,是种子,现实与当下是梢杪,是果实。
尽管家军的《白马河》写起来似乎很得心应手,并不吃力,可是我读起来却颇感劳累,不是眼睛累,而是心累。那一串串文字,读起来不是那么轻松,虽说写得很流畅、平实,内容很朴实、充实、真实,可是小说中的那些人、那些事,老是不断地敲击着我的内心,使我的心为之打动、为之感动、为之颤动、为之激动。而读罢《白马河》后,不须掩卷冥思便会悟到:家军也试图从今古兼顾的维度,从纵横兼备的视角,尽量全方位、多元地为读者展现白马河的历史,以期与读者的神思对接,使之形成一部宏大的中国乡村史;使白马河与无数个乡村牵手,联接成一个真正凝聚着“乡愁”的“乡土社会”。
其实,谁都不肯放弃毕生的乡土。那里的村庄、草垛、树丛、小河,以及镀了釉的乡亲,让我们内心久违的情愫,再度散发黄土的清香。每个人都该有一个承载乡愁的地方,每个人都该有一个安妥灵魂的故乡。如此,才称得上诗意的栖居;如此,方可体味“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好在,人们现在已经开始明白乡土中国正在腹背受敌,已经认识到“记得住乡愁”的重要,但愿白马河的结局只是家军无从兑现的预言:白马河的落日,美得有些让人心痛。血红的云彩一片片地向南飘去,空旷的天空越压越低,微风吹过,遥远的呼唤声飘来,回首相望,却看不清故乡的模糊的脸庞。一粒被人遗忘的种子,艰难地爬出土房的缝隙;一尖绿芽,踮起脚来探头探脑,唯恐错过春燕衔来的那缕阳光;一只没有巢的布谷鸟忐忑不安地寻找能播种谷粒的土地,嘴里还衔着几片阳光和庄稼的温馨、七彩和芬芳……
好一曲家军式的乡愁,浓浓淡淡的乡愁,已经融进了他的血液,成了他无时不在的呼吸。乡愁,不应仅伤感在诗人的吟哦里,更不应飘渺于思乡者的喟叹遗憾里,而应具化于乡村的一缕炊烟、一抔泥土、一抹草色中。
五
白马河,就是一抔苍老的泥土,在家军的心里生长。
津门著名学者张铁荣先生在评论家军时曾说:家军是一名非常接地气的小说家。是啊,任何一个抒写时代实质的小说家都要接地气,一些与生活有着重大偏离却不能准确反映时代的文字,是不可能有生命源泉的。
家军正在把故乡踩于脚下:白马河的水,清澈而甘甜、温裕而养人。在这浮躁的年岁,保持着她那不曾淡褪的故土情长,静静地流淌。原野上的麦子才收割不久,整个乡村世界和田野上,又被一片又一片绿得发黑的包谷林覆盖。白马河的河套地里大片的谷子一片葱绿,挨着水边的一棵狗尾巴草上,落着一只青蓝的大螞稜,扇动着薄如蝉翼的翅膀。一阵风儿掠过,狗尾巴草左右地摇摆了起来,草头上螞稜那坠欲坠又勉强站立的模样,让人顿生怜悯之情。正万簌俱寂,一只蛤蟆不知受了何等的惊吓,腚后如安了弹簧般冲进河水里,砸起了大片的水花。也就是一瞬间,跳入水里的蛤蟆便趴伏在水面上,两条腿大字型左右敞开着,鼓起两只灯泡般的眼睛四下踅摸着,腮帮子咕咕着,哑了以往的呱呱,低低地嘎了一声,又猛地沉入水底不见了。
这是家军《白马河》里一段惟美的文字。
说实话,我真不敢如何恭维,但敢肯定家军绝对是中国农村优秀的小说家。而真正产生巨大影响的题材永远都离不开农村,虽然现在城镇化的进程正在逼迫农村消失,但是每个时代的农村片段却需要有鲜活的记忆。
白马河,家军的村庄,还有那把心中的泥土,那是他心灵最深刻的一种依恋。他就像故乡老屋中的那只春燕,每日飞来飞去,或衘泥做窝,或捕虫喂雏,穿梭于云天旷野。燕子知道村庄的屋檐才是它们的家,因为村庄是宁静的,它搭建家园的泥土在村庄里。
燕子都晓得,村庄才有开花的树,才有它的巢。
正因如此,家军应当庆幸——正因为有根,因为有史可依,心灵才不会是天空无根无性的云朵。惟有这样,才能更长久地立于时空交界处,涵泳乡土之味,细细梳理乡愁入心入梦的苍凉与温暖。乡情是乡愁里的最美的的风景,是乡愁里最难忘的记忆。历经岁月风雨的摧残,乡愁却越发的浓郁,越发的眷顾。
我还是要好好再读一读家军的“白马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