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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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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评论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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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河的精灵——我所认识的作家段家军

周静华

 一

记得台湾作家林清玄在他的一篇文章里曾这样说:佛经里将人比喻成一个宝瓶,在我们的宝瓶里装着最珍贵的宝物,可惜谁也看不到自己宝瓶里的宝物,因此,总是向外去追逐,有一天打开我们妄想与执着的瓶盖,这是悟,使生活的一切都珍贵无比,这是悟后的世界。

说到家军,余以为,还要从他的作品提起。

一部好书是需要品味时间的,有品才有味,尚品才知味。百万字长篇小说《白马河》何尝不是家军在众芳纷哗的作家和书林中独辟蹊径而结出的硕果?捧读家军的《白马河》,我感到了一种深秋的温情和暖意。

家军曾和我谈到:长篇小说《白马河》的写作是一次长途跋涉,我用了将近十年时间,到最后竟是筋疲力尽,放声而哭。

读完小说,我才真正理解了家军的这种甘苦心境。

长篇小说《白马河》涉及到一个深刻而重大的主题,即人与土地的关系。而小说中的农民形象则体现了家军对于故乡故土的热爱和怀恋。家军是想经过重新叙述历史,去让我们找回现在已经久违了的血性冲动和敢爱敢恨的豪迈,让这些精神在民族的历史长河中释放出应有的光芒。

其实,家军的每一部长篇小说,始终都没有离开过白马河这片热土。究其原因,皆因其生于斯长于斯,有对这片土地的挚爱,有历史的积淀,又有对火热的现实生活的观照。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的劳动与生活,痛苦与欢乐,以及恨与爱,歌与泣……一切一切,经升华而成为家军的创造意象,由是又衍生出如江河奔泻般的文字。

位于冀中平原的白马河是家军的家乡,具有丰饶的民间文化积淀,那穿村而过的清凌凌的白马河,乡村里那升腾着日常的烟火气息,都让他魂牵梦萦。

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讲,这是“乡村题材”的胜利,在“他处”的平凡人生里,在“徐六”、“白凤花”、“春榴榴”、“张翠蛾”“杨大棒子”们的背影里看理性的无奈和境遇的悲喜,带着令人害怕的卑微,裹着不可名状的感动。

家军记忆中的白马河,离着他生活的小村有半里地之遥。他说从小学三年级开始,他就要到邻村去上学,每天两个来回。他至今仍记得当时走过的一条固定路线:一条是出村的大街,然后下一个坡,坡下一条大道直通白马河大堤。上大堤过一座石桥右拐,再顺着大堤就可到邻村的学校。

在家军的脑海中一直有一个傻乎乎的少年形象,他用天真和蒙昧的眼光看世界。他说他发现他跟白马河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少年在白马河大堤上游荡,审视整个白马河沿岸四十八村中发生的事儿和一切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芸芸众生:月光透过树梢照在大地,夜莺在欢快地叫着,微风轻吹着树叶,整个白马河是一片宁静的神色。蛐蛐叫月,蛙叫河呀,一波未平又一波呀;舌头煽风,风掀浪呀,快嘴鸭子飞轮车呀;漏下地石头垒了个窝哟,你东拉西扯尽瞎说。哟嗨嗨,嗨嗨嗯那嗨……姚士仁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悠哉地哼着走着。一阵儿小旋风刮过,大如圆盘的月亮眨眼就没了。瞬间,天儿黑得摸瞎般。卜士仁并不介意,他见天介走熟了这条道儿,更不把天黑当回事儿,只管高一脚浅一脚地乱走。

这是小说里的一个场景描写。当家军和我聊起这段文字时,他甚至觉得写的就是自己。白马河沿岸四十八村每个村子里都有那么几个能搅动风云的人,类似于知客,哪个场面都少不了他们。

王夫之说:“意象有突破语言表达的特殊功能……能达到思想意蕴的极致……把人的审美情感升华到一个极为神秘的境界……”不知家军在构筑《白马河》这部长篇小说时,是否也在有意追求一种“至境意象”呢!

文字是有力度的。

《白马河》写出了家军的迷茫和困惑,这实际上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迷茫和困惑。而每个人都在被自己的生活所隔离,会被自己的圈子、事业塑造出一种新的人生观,当然这个圈子也局限了你的角度。

土地是灵魂得以栖息的归所。

近年来,乡村题材的文学作品有不少力作,但他们的着眼点往往不是当下,或者是从久远的生活中挖掘过去的原始性的东西,或者是进城后的农家子弟,对家乡亲人的感恩和眷恋,很少有人再实实在在地把笔、把心扑在那片正行进着的土地上了。可是,许多读者却从家军的作品里闻到了久违的泥土气息。泥土意味着生机勃勃,意味着希望无限,现代人触摸泥土的机会越来越少,就更觉得它的弥足珍贵。那些远去的农家饭食,贴饼子、金裹银大饼、糖精炒面、井拔凉水西瓜、贴饽熬鱼;那些漫漶的时光,打喜鹊窝、听说书、拍元宝、看小人书、野台子戏、抓蛤蟆;那些久违的农事,放羊、挑大粪、打猪草、骑驴;那些淡化的风俗,闹花灯、出殡、撒梁抢梁、杀猪、抢孝帽子……以儿童的视角,追忆流年,随想故旧,心似丝,文如苔,织成岁月的绿毯,这里是另一种深思,是安静的田园,亦是悠远的古典,再不落笔就忘了。

这真是一部奇特的作品。看似自由散漫,却又自成章法。涉及面甚广,通过个体回忆,探索人类身体日渐麻木的诸般感觉,文笔散淡而韵味十足。你看,那些乡间俚语和民间歌谣,以及父老乡亲的习性、心性和他们演绎着的故事,更是他驾轻就熟、信手拈来的题材,成为家军笔下一道流光溢彩的风景。

读过家军小说的许多读者都有个共识,一是他的作品叙次井然,抑扬有致,平铺直叙里暗藏机锋,拙里藏劲,质朴中蕴其秀颖,属于典型的东方式的现实主义笔法。写人写事,外相平和而心地不平,取事阐理,事件特殊而又理义持重。

另一个共识就是有作家“赵树理”的影子和风格,但他虽步“赵树理”的后尘,却又形成了气、理、情、趣兼得并重,自成一家的独特写作风格。在赵树理的小说里,小人物为了生活所做的努力都被隐去,人更多是为了革命或者进取、觉悟而失去了个性,个人的价值已经丧失了。

在家军生活的那个年代里,乡村和故土不再是陶渊明语境下的田园故乡,而是土生土长的一代代农人肉体的劳作和心灵放逐之所。而如今,乡村的原始美感还存在,但已经被现代的人文理性精神所剥离。到处呈现原始的乡愁和现代人有家难归的敏感不安。文明的油彩和装璜不见了,我们看到的是一颗颗赤裸着愁苦的灵魂,沿着故乡那失去光泽的河流袅袅飞升…

由是:捧读家军的作品,如在山间啜饮晨露,如在田间共话桑麻,我心底久违的记忆之门到底被打开了……

文学终究也是一种信仰。

家军是个对私人领域的事情沉默到匪夷所思地步的人,别人踩了他的脚,他不吭声;踩出了血,他不吭声;都踩成残疾了,他才找个机会一声不吭地拄着拐走开,找个地方自己疗伤去了。创作勤奋,一丝不苟;生活糊涂,逆来顺受,姑息养奸,撑得下神明也装得下鬼怪,我从没有见过优点如此突出,缺点如此赤裸裸的人。他的身上融合着剧烈的矛盾,对我而言,可以说他的形象既是可敬,有时又是最可恨的。这个逆来顺受的人,有出色的才能优势,也有显著的性格缺陷;赢得过无比幸运的机遇,也坠入过难以脱身的陷阱。

播种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播种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种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细想想,认识家军已有些年了,在许多人把精力和热情、岁月和青春消磨在麻将桌和酒桌上的时候,他却独守孤灯,将一格一格的稿纸爬完,像爬山一样,为学如种树,每天不见其长,一天一天,寒来暑往,大树就长成了。

如今,能伴着一盏孤灯,沏上一杯清茶,静静的在灯下捧卷展读妙诵,或者亲切温情书信的机会已经少而又少,几近于无……而同时燃上一支香烟,一手提烟一手执笔,哪怕是给亲人或朋友写信的行为也变得十分隔膜。

一路走来一路思。家军热爱生活,也是生活的有心人,这在他的作品里表现的最为明显。回想自己的人生之路,他曾和我开玩笑地说,自己之所以能成为作家队伍里的一员,无非就是因为多读了几天的书。如若不然,也会像乡下许多同学一样,在自己出生的那个小村子里,娶妻生子,守着几亩薄田,一头耕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终其一生。

余以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不管是生长的地方,还是精神的归处,那个守望我们也被我们守护的地方,正是自己午夜梦回时最渴望回归的所在。

对家军来说,家园既是他精神的归宿,也是文化的归宿。对于传统文人,故乡情结正是一种精神的勾连,是一种身在异乡的文化认同。故乡既是特定的地理方位,更是一个抽象的精神无定所,是一个梦中的理想家园。

当年那个从大平原走来的翩翩少年,如今已人到中年。用家军自己的话说:叶落归根,倦鸟归林。年过不惑,我却越发地想回家了,回到那个从小滋养我灵魂的无形的、精神的故乡。对于那个回不去的村庄,回忆也很幸福。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园情。家军自然也不例外。他立足乡村游子的身份,执着于“土”中寻“根”。他也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个乡土作家,他说如果承认自己是个乡土作家了,就意味着你把乡土只会作为一个本质性的东西来考察,而事实上乡村只是为他的写作提供了一个背景和环境。

家军以深邃的目光洞察着乡村生活的秘密,这使我们得以在他的作品中,沿着那一条幽静的林中小径,参悟“寻根与乡恋、反刍与回归、瞬间与永恒”的命题。但是,与自己的前辈不一样是,家军的《白马河》中包含着浓郁的苦难意识和深刻的悲剧力量,在这种感情背后蕴含的是生命个体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生命意识。追踪生命意识的力量使得小说整体上的悲剧色彩微不足道,小说整体展现出了积极的力量感和生活的激情。更为难能可贵的,是家军能瞩目于这样的小人物,热情的、不遗余力的去赞颂他们。

有一种人,如静水深流,不张扬、不动声色间便洞察人生真谛。

说实话,我一直很羡慕家军的平淡生活,更佩服他的创作定力。

老先生们常说爬格子的人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家军的执着为这句话做了最好的注解。而每一次我都会想,岁月真的很公平,它见证着每个人的成长,在不断蜕变着的成长过程中,失去旧的同时,我们又迎来了新的。

七十年代出生的人,被大家称之为承上启下的一代,在这代人的身上即可以看到父辈们的优良传统,又被赋予了众多的时代标签。而这其中,家军可以说是个“另类”,他始终坚守着一个农家子弟和军人的特质,诚实豁达,朴素热情。和八十年代出生的人不同,在家军的身上,我感受到了非常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和七十年代出生的人也不同,在家军的身上,传统的东西似乎更多。

对来去匆匆的短促人生来说,历史的变迁步履显得长了些,但从人类历史的发展去回眸,几十年的时光不过是白驹过隙,只是历史长河中的短短瞬间罢了。隔着千年时空,我们是历史长河中的一粒沙子,一棵小草,渺小而又短暂,梦旋律中既有对昨天凄婉的咏叹,也有万物萌发的春之音弦。

契诃夫曾说:他站在群山之巅,有不拔的意志,开阔的胸襟,远大的目光;他种下一棵树,就看到了千百年后的郁郁葱葱。这种人是可敬的。

是啊,家军,即使你长不成参天的大树,作为大树身后大森林的一员,只要将根系扎在脚下这片土地上,随冬去春来,升枝长叶,也会自成一树风景。而对于一个真正胸怀大志的人来说,不管他遭受多少磨难,他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忍受并坚持着,惟其如此,他才能最终拥抱事业和生命的“大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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