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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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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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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亲

我只参加过一次踏亲,结果就黄了。

踏亲类似于如今的相亲,但又不完全相同。相亲可以是男女双方通过熟人牵线后,见面时只有男女两人。而踏亲则一定是由家长带领下的一项行动。

九十年代,甚至更早一些,农村孩子的父母,最怕的就是自己的儿子娶不上媳妇,因为穷娶不起。尤其是儿子多的家庭,他们年龄相差都只有一二岁,一旦到了婚娶年龄,就会出现老大刚娶了亲,老二就紧跟而上,接着就是老三老四要娶的“鱼贯”现象。像竹筒倒豆子一样,一颗一颗的往外冒,确实有点让父母亲应接不暇,愁肠百结。男人除了还在继续上学的,廿十出头后父母就急着张罗亲事了,生怕再晚了,女性资源就没了似的,得赶紧先下手为强,通过各种渠道找一个。有托人物色的,有父母自己出马的,总之,使尽各种手段,为自己的儿子觅到一芳踪。家庭条件好的,会挑挑拣拣,最后娶一个相对漂亮的,家庭条件差的,那几乎就不问美丑了,反正只要四肢健全,头脑不傻,能干活生孩子就行。有总比没有好,儿子打光棍,父母脸上无光,在村子里会抬不起头。女儿就不怕了,再难看都有人要的。或许这就是做父母的不易吧,他们只有给自己的儿子娶全媳妇,这辈子才不会有遗憾,生儿育儿再帮子女成家似乎就是他们的人生使命。如果几次三番下来,踏亲的事依然没有着落,一些焦急的家长就开始将目标盯上自己家的亲戚,比如表姐妹招老亲,堂姐妹招老亲等等这些“亲上加亲”的方案就出来了。男的一方家长找到女的一方家长,涕泪俱下地称自己的儿子没找到合适的,希望看在兄弟姐妹的份上,让这些表兄妹结婚,愚昧得很。此外还有一种联姻方式是“对牛亲,”就是甲乙双方分别有儿有女,甲的儿子娶走乙的女儿,乙的儿子则娶走甲的女儿。甲乙双方父母就成了“两两亲家,”拿数学知识来理解,那就是“亲家”的二次方。这种男女互换,不存在近亲关系,又可免却双方的彩礼,倒不失为一种好方式,也比较有意思。如果以上方案都还不行,那么父母们的压箱底方案拿出来了,那就是去省外带一个回来,去更穷的地方,更偏远的地方,那些终年连大米也吃不上的地方。于是有些男人名义上是跟人家外出弹棉花或去建筑工地干活,实则主要目的是想找一个媳妇回家。我们村里就有好几个从湖北或安徽带过来的,这些从外省带过来的媳妇,多数还是“真心相爱”的,他们过来后,夫妻双方勤俭持家,田里家里出双入对,也孝敬父母,生儿育女后更是夫妻恩爱,相持相伴的。个别也有半夜三更趁男方不注意跑掉的,可能当初男的骗了她吧,当她发现现实并没有当初男的说的那样美好后,这些受尽了穷苦的女孩子,最终没能因跟随男方而翻身,依然过着跟自己家乡差不多的清苦日子后,忍不住就不辞而别了。

我母亲花了两万元,在邻村给我大哥娶了亲后就开始张罗我的亲事了。首先母亲推荐的是加辽村有位女孩子,说长得蛮高的,浑身珠润玉圆(农村也有好看的嘛),屁股又大,会生儿,反正我是没见到这个女人,母亲是这样描述的,说这个女孩很中意我。我那个时候正在代课,人白白净净的,虽然个子不算高,但是农村里见怪见多了那些粗手大脚的年轻农民,双手粗糙干裂的。突然遇到我这模样,全身细皮嫩肉,还是“教书”的,显然对这些春心萌动的农村女孩有杀伤力。所以,倾慕我要嫁给我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一个读过书的人,怎甘如此年纪轻轻就娶妻,甘于平庸在农村里过上“平凡的一生”呢?何况我哥刚刚娶完亲,马上为我娶亲,哪来的钱?母亲看出了我的忧虑,接着补充说“不用钱,女方说了,只要你同意,即时就可以跟你走。”大有一种要跟随我闯天涯海角的气概。我说“现在还早,才二十几岁,不急。”最后母亲嗔骂一声“你个头毛儿,生起有名堂兮,”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后来母亲也坚持叫我见一见再说,或许就看上了,我终究还是没有去见哩。

我母亲负责家庭的全部外交工作,本事是有名的大。她在我拒绝见面加辽村那个女孩子后,大概一年后,又为我物色下来另外一个村子里的一些女孩。说一些女孩,那就是两人以上了。母亲这次找的是一个大地方的家庭,叫岩坦村,家里有三个姐妹,年龄都合适,还有三层楼。女方放言,三个女孩随便选,哪个都答应。重要的是其中最少的一个还是学裁缝的,有手艺,手头存款有两万,如果我答应的话,这一切都归我,条件就是一个,女方没兄弟,希望我入赘女方。其实,入不入赘,我不是很计较,反正家里还有三个兄弟,再说,即使我入了赘当上门女婿,我依然是我爸妈的亲生儿子,血缘关系照样存在。何况,女方家庭条件这样好,存款两万也很诱人,所以我答应母亲去见一面,这是我人生的唯一一次踏亲行动。

我随母亲来到女方家,直接上了二楼,见到的是最小的那个女孩,没有如我母亲讲的三个姐妹站在那里像目下的非诚勿扰那样由我选,这一点我很失望。或许本来目标就只一个,母亲可能想骗我去见个面,故意说成三个吧。也或许是另外两个姐姐没到位,反正,那个小姑娘我没对上眼,没有感觉,她不高也不矮,五官平平,皮肤能看到的部位一般,身材也谈不上能让我“记忆犹新,”就是那种扔到人堆中,很难找出来的类型。客观点讲,配配我还是有的啦。我没有当场表示行或不行,只是略略看过后就走了,其余两个也没有见着,女方父母也没见着,或者见着了忘了。后来我回温州在矮凳桥我姐开的一个饭店里帮忙的时候,这位女孩向我母亲要了地址,跑到温州站在暗处偷偷地“爱恋”我,我当时想,如果她直接明目张胆的来找我,我可能就会答应了。最后终因我心中无任何泛起的涟漪而作罢。

不只是男大当婚,女大也要当嫁,中意我的女孩看我没有下文了,也就转嫁别人了,母亲更急了,于是她托我的二舅,有合适的就直接带一个过来给我。我二舅还真的很快就从外地(具体哪个省份不清楚)带来了一个女孩,问我要不要,要的话给3000块钱,人我带走,不要就转给他人了。那年我正忙着帮家里盖房子,看着在我身旁转悠,眼露渴望眼神,希望我首肯的母亲,我狠狠的白了母亲一眼,反问了母亲一句:“你说我要不要?”

母亲万般无奈之下,挑明了问:“你个头毛儿,你想怎么样?”我说,娶老婆的事,我自己搞定,不用你们牢心,也不用你们出钱。

后来我居然真的自己搞定了,也真的没有花家里一分钱,相反的,结婚时我在顺生大酒店摆酒席,母亲给我包了一个红包,我没收,席间酒桌上还让父母亲拿回去一个回礼包,算下来还“倒贴”了100元。这是后话,不在此文内容之列,当另起篇幅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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