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小扣子”开始看作家刘庆邦小说的,而后阅读一发不可收。
刘庆邦被誉为“中国短篇小说之王”,他的很多“煤窑”小说深入人心,也深得人心。他的短篇小说编年卷按年代,按发表的顺次集中收录了从1978年到2003年共计厚厚的六册140篇。除了作家集中的傲人展示,也为读者更系统的阅读与学习提供了良好的范本。如果单从阅读来说,短篇,不占用更长时间,可读性强,在一幅幅美好的时代变迁的画面里回味生命,感悟生活。如果从学习小说写作的角度来看,更值得阅读、体会、借鉴与学习,能读到惊人的递进的细腻,能读到小说的技法,“道具”的运用,能读到小说语言的精准与辨识度,能读到没有故事的小说的优秀写法,等等。很多小说读过了,并没有结束,在读者那里成了一种期待与分娩。
我觉得虽然有着这样一致性的结论,没有一本书是必读的,但,我个人觉得在这片土壤上要想写好短篇小说,刘庆邦的短篇小说是不能越过的,是值得借鉴的,是有助于写作成长的。他的很多小说不小,一点,一触即发,即便是忘了小说的题目,那些生活在文字里的小人物,已经写“活”了,活成了读者心的大人物了。
我不是妄自评价,而是从一个阅读并寻求写作的人的角度来说,感受总可以有的吧。
读毕飞宇的“小说课”,读的是纵深与开阔,信手拈来,纵横捭阖;读贾平凹的“小说”,读的是有生活的,有温度的“琐与碎”,又超乎那种琐与碎;读迟子建的,总有目光里的忧郁与悲凉;读葛水平的,跟傅菲的散文相似,温暖与悲凉并叙的诗意;读徐则臣的小说,好像有一种哨声,或回旋,或深省,不忘;读刘庆邦的短篇小说,读的是细腻得金橘色,蜜一样的流淌。
鲜活的语言增添了小说的生活趣味
汪曾祺说,读小说就是读语言。语言是小说的衣裳,是外貌,不可与故事剥离,是呈现的方式。阅读者第一时间就能捕捉到作家通过语言传递出的信息。我记得贾平凹先生说过,阅读好的小说,就如同吃饭,扒拉一口就知道饭的馊劣。所以,即便好的故事,也都需要语言来呈现。
我不是探讨语言与故事的重要性。如果阅读了《湖光山色》和《额尔古纳河右岸》,就会明显发现两种不同的小说“语言”的叙述同样都会掷地有声。
那么说各有千秋,那么说刘庆邦的语言怎么个好呢?我先举个小例子:雪越下越大,天地一片白茫茫。这样的句子可能在小说中很常见,被大多数作家所运用,但到了刘庆邦的手里,多加了两句:雪越下越大,抬头不见天,低头不见地,天地一片白茫茫。阅读者忽然有了视觉传达,程度不一样,别有味道。
所以,在阅读小说最先感受到的是语言的精彩。
土。土是一种色彩吗?如果单从色彩来讲,它不是。可从文字呈现来说,我觉得土可以归纳为一种色彩。我打个比方,一个农村人,到了城里,还没张嘴,就已经看出他是农村人来。为什么?因为他身上就有一种能分辨出的东西,衣裳,神色,脸色,眼神,尽管还没发声说话,尽管衣裳一尘不染,但已经告诉人们他身上惯有的色彩来。
土也可以归结成是小说的“材质”。材质绝对是小说固有的色彩,它质地的光芒不容忽视。他的短篇小说大部分是关于煤窑,农村题材,偶尔也有城市题材的,份量极小。
刘庆邦的“土”,土得有味道,土得鲜活,土得色彩分明,是结结实实长在大地上的语言,很多都体现在作家语言的拆解与重组上,这叫活用,用活了。
他在《平地风雷》中对货郎有这样一段描述:
张三爹还站在门外不走,这次如果不对货郎严加惩治,群众就得对队长的威信打个问号。那天王二爷也藏头露尾地暗示,猴子怕见血,想让猴子听话,就得杀只鸡给猴子们看看。
杀鸡给猴看,本是杀一儆百的歇后语,可作家没直接写,含而不露,拆开了,而是说猴子怕见血,想让猴子听话,就得杀鸡给猴子看看。这样一来,叙述的味道变了,忽然有了一种循序渐进,拨云见日,恍然大悟的感觉。这样更接地气更有力量的叙述,在刘庆邦的小说里随处可见。例如:反正一个鸡两个爪,只要肯抓挠,总会有饭吃;该嫁人了不嫁人,却远天远地外出给不相干的人家干活……“一个鸡两个爪”、“远天远地”,感觉像是多出来的词语,却极富有味道。
白,就很好理解了,可以理解为白描,就是不加渲染,直叙。白纸黑字更有力量,更有视觉的冲击。而刘庆邦的“白”,还有其重复的加深,那就是说白上加白,白里透白啦。读者细品能感受到作家的有意与用心,也可能作家多年的一种写作习惯。
发表在《人民文学》1990年第4期上的《还乡》,“定哥”的老谋深算,写得不动声色,深藏不露,它是一篇好小说。但,我更喜欢其中语言的色彩——白。好像白也有着不动声色的老谋深算,像极了人物的性格。
写不动脑子的“老二”,去自家的麦地,作家除了运用地方语言和俗语之外,还有这样描述:
田野白得无边,一只狗在雪地颠,一只乌鸦在天上飞,冬风偶尔旋过,扬起阵阵雪霰,清冷清冷。
作家“长驱直入”,让“老二”往麦地深处走,忽然发现了庄稼的塌陷,因为开踩煤炭所致。作家毫不客气,大胆重复了这段描写。作家对字的把握简洁明了,一“颠”一“飞”,字数相等,动作传神,又不多言。白得无边与清冷。加上重复使用,从而勾勒出典型环境的真实状态。
作家的白,是“什么”狗“怎么”颠,是“什么”乌鸦“怎么”飞,作家没有写什么与怎么,简短而有力量的白描与大胆重复,好像预感到“好”故事即将上映。
还有作家的动作描写也干净利索,白得有色彩。他在《平地风雷》中这样写到:
(队长)从衣服兜里摸出一张纸片和碎烟,卷了一支“炮筒子”安在嘴上。
就这么一句话连续用了三个动词,摸、卷、安,极为简洁明了,到位而不过。摸与卷,读者没有异意,而“安”我似乎觉得不妥,可不可以换成“咬”和“叼”呢?“咬”是发狠,有表情、动作,不符合队长整人,居高临下且隐藏的心态。而“叼”,多了一点痞气、匪气,显然也不符合队长的身份。“安”,好像死死地,炮筒子与嘴唇无缝衔接,有种瞧好吧,预示着风暴即将来临。可见一句简单的人物动作白描,更有力量突出人物的心里状态。
蜜,就是黄,有着美好的温情。当然我避免“黄”的曲解,写成了“蜜”,它不仅仅有色彩的呈现,还有味道的品咂。梅子,麦子,小扣子,这些小说的语言都是蜜色的,金盏菊的蜜色。如果说,用一种色彩来呈现作家这一类小说如画作的色调,刘庆邦的小说有一部分主色调为蜜色,铺满了阳光,铺满了温暖,温馨,我喜欢这种没有故事的人心向善,温暖总比寒栗更虚怀若谷,更有力量。
小说中还有一种色彩就是“生机”,有生命的色彩,我归结为“绿”。他的很多小说写了一半,没写完,在我这里,在读者这里,还可能会继续生长,成长。我有一种希望,当然也许是我的妄想,或者说一厢情愿,在若干年以后,作家刘庆邦会接着写,也有一种预感,它仅仅是一个长篇小说的开头。
有生命的小说在作家笔下很多,我不想多言,每个阅读者都能看得真切。当然,是我的一种希望。
没写完,也是一种结尾。梅妞:再苦的日子也该结束了;小扣子:真的盼来了女画家,或许梧桐引来金凤凰,来了许多画家;或许小扣子也成了画家,也未尝不可。希望,为什么就不可能成真呢?为什么就不能像徐则臣的“如果大雪封城”,真的成为现实呢?一切皆有可能,只要努力与坚持。
好的小说,是让读者有期待,安顿读者的内心。不是故事呈现于人、添补于人的猎奇才一哄而致的好。或者名家一味地讨好。名家粗枝烂叶的大有人在。
我喜欢作家的语言,很轻不世故,不老谋深算的那种,也可以这样说,我读刘庆邦的小说,很多篇都是读的语言,一样很警醒,很爱读。也许我个人理解问题有局限性,头脑简单不能太深奥,深奥对于我来说造成了小说阅读的艰涩与障碍,以至于我有可能放弃阅读那样的小说。《红楼梦》深奥吗?他却让人爱不释手。所以我阅读了刘庆邦的小说近十本感受到了他别具一格的语言风情,给我一个阅读者不说太有把握,也有了八个九不离十的辨识度。
黑也是刘庆邦小说最主要的色彩,是煤之色,也是语言之彩。或者说阴郁,使人不畅,但不乏透着黑色幽默、滑稽与智慧的《别让我再哭了》,还有“材质”决定了语言的色彩的《兄妹》,概不多述,读者自见。
小说人的隐藏,使得“看”有了“听”的味道,有了独上高楼的旷远
刘庆邦的小说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在讲”,而不是“我在看”。他更多的是在“转述”,让我们看他的“转述”。他的转述,难免有“添油加醋”的情形,添了油加了醋的文字在告诉我们什么呢?
这套书就如同时间的河流,记录了时代的发展与变迁。我们能从“小”说里,透过文字看到时代留下的“大”的东西,很多我们足以得到反思,忏悔,当然也有愉悦与美好,也有传承的东西在里面。他的转述,我们可以接受到,揣摩到。比如说,不是因为松懈而需要鞭策;你干不了的我凭什么能干;斗不过别人可以斗自己;有骡子的地方就有鞭子,那是鞭子存在的意义。我更愿意把“骡子”看成现实中的人,现实中的一类人,和骡子一样的人,我不能说他们没有思想,他们的环境造成了他们的想法单一、单纯,他们也可能有“急中生智”不是方法的方法;我不得不说他们勤劳,对遭遇的苦毫无怨言,好像应该应分,他们的麻木使他们吃了更多的苦,甚至苦不堪言,这在刘庆邦的小说中很明显,很多很多都是逆来顺受。“刘庆邦”是在唤醒,是在召唤。
短篇小说《人畜》提出了人物自然的相处,人与人的相处,与自己的相处。有讥讽。一个方面说了人就是畜牲的一种,人跟畜牲有什么区别吗?另一方面畜牲也是人的一种,骡子的暗喻就是一类人。用意有了,结局告诉读者和谐不要因为一方的“死”而看起来风平浪静,而是通过有效的方法才是解决问题的真正方法和有效途径。
我喜欢这篇小说,在看刘庆邦选集的时候,并没看到《人畜》这篇小说,它应该与《遍地白花》《鞋》平起平坐,但,看起来他没有得到读者的重视。
小说爱分析道理,用隐藏的人物来揣摩另一个人物,又反复转换以跳跃的形式隐藏人物位置。比如《鞋》,写的是媒人给“守明”送来了彩礼,守明害羞,躲了,等媒人走了,才从母亲手中接过彩礼,就是这么个情节,作家几句对话之后,微末分析与自我解读不得不说作家善于揣摩“守明”的心思,我们不妨看看。
对于婆家这两个字眼儿,守明听来也很生分,特别是经母亲那么一说,她觉得有些把她推出去不管的味道,她撒娇中带点抗议地叫了一长声妈,说:“谁要他的东西!”
母亲说:“不要好呀,你不要我要,我留着给你妹妹做嫁妆。”
守明的妹妹也在家,她上来就叫出了那个人的名字,说她才不要那人的破东西呢,她要把那个人的东西退回去,就说姐嫌礼轻,要送就重重地来。
“再胡说我撕你的嘴!”守明这才把东西从母亲手里接过来。她有些生妹妹的气,生气不是因为妹妹说的礼轻礼重的话而是妹妹叫了那个人的名字。那名字在她心里藏着,她小心翼翼,自己从来舍不得叫。妹妹不知从哪里听说的,没大没小,无尊无重,张口就叫出来了。仿佛那个名字已与她的心有了某种连结,妹妹猛丁一叫,带动得她的心疼了一下。她想训妹妹一顿,让妹妹记住那个名字不是哪个小丫头片子都能随便叫的,想到妹妹是个心直口快的,说话从来没遮拦,说不定又会说出什么造次话来,就忍住了。
守明正把东西往自己的木箱里放……
“她有些生妹妹的气”,这一句忽然按下了小说的暂停键,而后接下来的就是小说里隐藏的人物开始说话了,他好像是“守明”肚子里的蛔虫,在告诉阅读者女孩子的心思。
小说的解读到底是刘庆邦本人。他又好像是饰装过的刘庆邦,或者说替身。他隐藏在小说里,只不过没有与小说里的人物发生对话,却时时刻刻关注小说里的人物、事件,以及除了小说核心叙述之外,有些说明类的叙述,解释,介绍,分析,均由那个人代劳。而且很多篇幅都有大段的介绍,例如《拾麦》的第二段一大段全是,而阅读者不烦,这一类的叙述有助于对小说的理解和深入阅读,甚至你会发现很多东西。
这种大段的介绍性叙述,有沉浸的感受,就像一个人打太极拳,眼睛明明是睁着,眯成了一条线,虚成了什么也看不见,沉浸在拳法的意念里。
如果真的删掉,如同删掉了“意念”,只剩下干干巴巴的“动作”了,也就如同删掉了这篇小说。
用插叙来夯实故事的方法在作家的短篇中极为常见
刘庆邦短篇小说的“插叙”有两种,一种是与行文有关,紧承上文。一种是与行文无关,另辟蹊径。
与行文有关,就如同作家下面叙述的事件是来证实他前面说的话。为什么需要证实呢?当然证实可能会带来行文的曲折离奇,加深印象,从现实回到过去,故事增加了可读性,有了论证的功效,使读者信服,这个人厉害,是个狠角色,这个人有能耐,能处理好这个问题,等等,但往往多了就感觉小说说的话不能使人倾信,信服,用一件久远的事来证实现在的事,来夯实说过的话,经常出现“有一次”、“今年春天”“那年秋天”等字样。
行文无关,就是说写的是另一个画面,画面忽然的加入,使得小说多了一层,更贴近生活的真实。
我不赘述,如果看过系列,当然有一目了然。
细而不腻的笔触使得画面感缭绕生香,也使小说流淌着不尽的诗意
“太近的东西总是看不清”(作家刘庆邦语),而生活的细腻与深情都是时光的沙漏,它漏就在作家的心里,像酝酿一场文字的酒香。
我有时在想,这是我们生活过的日子吗?这是!可为什么连我们自己都没有觉察,是我们身在其中远近高低不能察见的缘故吗?
我有一种错觉,不知道别的读者有没有。生活好像没有小说细腻,他揭示了我们的内心。要么就是生活快了,小说慢了,我们能捕捉到自己动作、语言反馈心里的声音,其实说回来,刘庆邦笔下的事物,都是我们生活过演绎过的,却被我们忘得一干二净,却被作家写成了牢牢的白纸黑字,瞬间又在脑海里鲜活起来。这种“鲜活”,即是静的,又是动的。而且,很多很多那种意象那种唯美,琐碎得数不胜数。
所以,读他的小说,不是读有意思的故事,而是读语言,他到了我们的内心。读引人多思多虑多神的画面,有了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牵念。
我也常常思考,又牵念什么呢?
是麦子,描,香,小扣子,采,梅妞?还是小说中的“自己”?感觉名字都是一种大地上的抒情,都是一种思绪的触发。
我不喜欢小说里惊悚、精心设计的世故。那里面很重很重的阴暗令人窒息。我喜欢作家“很轻很轻”的叙述,像日子的云轻风也淡淡,漫不经心,或者说波澜不惊,没有故事的叙述。可以看得出,这种很轻的小说,都是“重女轻男”,有着别有一番的细腻与洞察。
叙述是一种生活,也是一种态度,也有一种向往。我们的爱,本身就在那样的日子里繁衍生息。说文学的高于生活,是怎么个高?我想简简单单文字的叙述,故事的好,经历的丰富,即便是全景式演绎,也难体会那种“高”,它其实是一种远离的脱离,而作家刘庆邦的短篇小说就结结实实地告诉了我们。
小说《闺女儿》中能明显感觉到。
小说写的是豆腐房的人与事。做豆腐与买豆腐的人,故事不波澜,说来无非是主人的女儿到了出嫁的年龄,媒人给介绍对象,就这么一个稀松平常的小事儿,让人看得饶有趣味。
豆腐怎么做,不是小说的关注点,作家一笔带过,写卖豆腐的人顶着月光,荷着担子推门而入,有这么几句描写细致入微:
香双手掀动压井的铁把儿取水,水一流出来便与清冷的月光混同。月光丁当泻进桶里,碎碎的,乱碰乱撞,待桶满了,大半块月亮就拼成了。
……
天上的月亮和她桶里的月亮一模一样。她想给桶里再添些水,让月亮越过桶沿漂出来,那样她就能捡到一块月亮了。
说文学高于生活,就体现在这里。
做豆腐的人家,特辛劳。我父亲就是做豆腐的,起五更爬半夜的。后半夜顶着月亮,顶着寒凉,披着夜色做豆腐,即便大冬天死冷寒天也一样如此。屋里雾气罩罩,又特别热,屋外寒凉,人到屋外冬天衣服会结成一层冰壳。刘庆邦算得上是对“香”够意思,他写的是冬末初春,天气清冷,月光清冷,香去外面打水,时间是半夜,人正睡得香的时候,打完水应该紧着回屋磨豆子,滚豆包,虑豆渣,而香恰恰不急于工作,想着把水桶里的水溢出来,让月亮也溢出来,那样在这个浓浓的夜色里,劳苦里,捡拾到了“幸福”。即便不把月亮当作幸福,在作家笔下,那样的劳苦也没有了一丁点的劳苦可言,绝对诗意,绝对美好,令人向往。这就是文学高于生活,把劳苦演绎成了诗意。
也许刘庆邦有过这种经历,不见得做过豆腐,但他绝对在月光下看见桶里碎碎细细的月光,而多年以后的酝酿,才有了满,有了溢的情感,让月亮越过桶沿越过岁月漂出来。
《夜色》中也有这么一段,写周文兴去高玉华的脱坯处,因为两人虽然定了亲,但还没有见过几面,甚至周文兴都没摸过女方的手,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干着重体力脱坯的活,心不是滋味,夜里一个人到了她的脱坯处。
他还从未摸过高玉华的手,那么就算这块坯是一个中介体,他摸到高玉华留在坯面上的手迹,就等于接触到高玉华勤劳而美丽的小手了,要不是坯还湿着,还撑不起身子,他真想把坯抱起来,嗅一嗅坯上的气息,把坯面在自己的脸上贴一贴。
作家的叙述的细腻绝对惊讶到了读者。看坯完全可能,出于对自己未婚妻的爱,然而作家竟然把这种爱,热到了畸变,想着坯里还留有高玉华的气息与味道,想着把凉泥坯捧起来贴在热脸上,这样的写法绝对是高于生活的文学手法。
我仅仅以此为例,在刘庆邦的很多短篇小说中,比比皆是,细腻得惊人,能惊掉下巴。所以要慢读,要慢慢体会,才有了水落石出的明朗。
那么再说说“诗意”的小说。刘庆邦的很多短篇都具有诗的抒情与意象。以前说诗意,是散文、诗歌的专利,可从汪曾祺的“汪味小说”《受戒》开始,小说忽然变得清新了,有了韵律,有了冲淡,有了飘逸,有了自由,有了轻灵。说汪曾祺的《受戒》是“风俗画”,那么刘庆邦的《麦子》《遍地白花》《谁家的小姑娘》《梅妞放羊》《毛信》等篇目就是带着满满诗意的“乡土画”,这些诗意的小说,文字里散发着朴素的光芒与力量,比那些深刻警醒的“煤窑”小说更具持久力,想象力和画面感。
道具的运用让情节有了波澜与想象的延伸
道具,不仅仅是物,有时候还是人。
嘣儿,水中响了一下,接着又响了一下。水响处激起一个小涟漪,浅淡如姑娘微笑时露出的酒窝儿。香打量这是中学生拿石子投出来的心想:“这算什么,我要是投,比你投得远,投得响亮。”她伸手在地上摸只在草里摸到一瓦蚌壳,蚌壳里面是珍珠色,上面走着一些五彩斑斓的花纹。蚌壳打水漂漂是好的,可惜这个壳太轻了点。香把蚌壳托在手上簸了簸,心里就不那么紧了。
这段是作家写“葫芦嘴”与“嘴葫芦”相亲见面的情形,那句“浅淡如姑娘微笑时露出的酒窝儿”,写出了画面感,而这时的作家在写两个青春期的孩子就用了道具来缓解紧张、尴尬的局面。写了中学生打水漂,打得很远,很漂亮。再写香打水漂,最应该写捡到重量恰到好的石子,偏偏拾到了蚌壳,那东西轻,而作家又无意于写这样的情景,紧接着就从心里比试,到了行动比试,转到了语言的沟通,行如流水,毫无衔接得笨拙可言,好像一切都是场景的还原。说“高”,作家的高明之处就是写了“五彩斑斓的蚌壳”,在读者的慢读中,有种身份的印证,在这种事件上,没有必要男女比出所以高低来,一种唯美流淌在文字中。
另一个道具也即将登场,在刘庆邦的小说里常常看到,被作家运用得非常“娴熟”,就是大黑狗,毫不客气护着香,生怕主人香受了委屈,吓得中学生语无伦次。
而同样的场景在《夜色》中,周文兴与高玉华的相亲就简单多了,也许年龄上、身份上的差异,作家做了不同的描写,极其符合小说人物的要求。
还有“小扣子”的狗,《闺女儿》中的老庆,也是小说的道具,在作家不紧不慢、有条不紊的叙述中,给小说增添了不小的想象空间和生活趣味,小说也有了画面感,更鲜活。
在道具的运用上,我想说说《鞋》。
《鞋》分为两部分,补记前后。一部分详写守明绣鞋。我觉得绣比“做”和“纳”更符合守明的心理。那是她一生幸福与美好的“托付”,都要一针一线绣在上面,当然了那是作家用的一个道具而已,它象征着守明的纯洁忠贞的爱。“守”有相守一生的意思。那么“明”,又有日月可鉴,可见其心的意思。作家用意明朗,从姑娘的名字中便可见其意。
前半部分,秉承了刘庆邦小说的一贯写法,细腻、深情,溪水般潺潺流淌,读者很认真当成一篇“小说”来阅读,可看到结尾,也就是后半部分,恍然大悟,这竟是作家扔下的一个包袱。读者完成阅读后,忽然在心里有了一种感受,就是小说的“虚”与“实”处理得相当巧妙,小说也应该有的“兵不厌诈”的技法。本来阅读者愿意“相信”小说前半部分的“实”,但,看到最后,更愿意相信后半部分的“实”。相信了一部分就否定了另一部分,小说本来就是虚的。从而我们更愿意相信“小说”与现实的巧妙结合。因为那份人生最美的情感,牵扯到阅读者每个人的内心,或许相同,或许相似,有的寄出,有的退回,有的杳无音信,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所以说,鞋是道具,完成了小说的“虚”与生活的“实”的对接,天衣无缝。
无语言是小说另一种掷地有声的语言
《天凉好个秋》其实一点都不“好”。
写“看云”,见到高中同学“李子宽”说上一句话就哭,泪水把妆都抹了。第二次见面比第一次哭得更厉害,小肩膀一抽一抽的。哭够了,洗了脸,上了妆,还是笑盈盈的。这样的描写,我们很容易感到看云在城里生活并非如看到的那样“珠光宝气”,有她的苦衷,只不过没法诉说,没有流淌的通道,而见了高中同学李子宽,忽见到了亲人般,这才把眼泪把心里的委屈统统地哭出来。
李子宽不问啥原因,说,什么时候想哭,你就来吧。这一接纳,两个孤独的心忽然拉进了。
作家没让小说的主要人物说话,确实有点磨叽,过于纠结,虽然动作哭代替了内心的世界,代替了人物的语言,经典,传神,到位。到小说的最后,作家也没有说。
刘庆邦短篇小说的细腻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有时让阅读者产生怀疑,而且不止一次。先是怀疑“作家”的身份。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农民?工人?矿工?说他“重女轻男”不为过,他就是女孩子心里的“蛔虫”,女孩子心思啥啥都了如指掌,如数家珍。
我愿意相信,这是优秀作家的看家本领。
让阅读者产生怀疑的是,小说人物的“精明”、“愚蠢”、“卑劣”等等,好像过于小说人物的身份标签。比如说,农村人朴实厚道,不多言也不多思,很多心思即便是有,也无外乎一闪而过,也就没了,而作家借助这一点,把心思写得颇具特色,超常发挥,强加于人,精彩是精彩了,但反过来讲,农村人的朴素太作家化,太小说化了,精明大于贫穷,单调,朴素,不对等。如果小说人物都有那种“有路子”、“有想法”的思想了,也不至于生活“被动”到如此不堪吧。
小说的聪明,有时候被却被文学的精彩所耽误了,砸了自己的脚。也许读者读的是小说,仅仅是小说,有作家下笔的理由,不应该吹毛求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