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安静被清脆的手机铃声打破,挂了电话,祖父告诉我们是邻村的老友邀请参加后天的酒席。记忆中,每个寒暑假总要遇上一两场酒席,有的是婚宴,有的是白事,还有给小孩办满月酒的。在乡村,办酒席是最热闹的,对于主人家来说则是最忙碌的。举办地点通常选择在自家门前,若是来的人多,还会借占左邻右舍的院子。
祖父母年纪大了,不便外出,让我代他们送礼参加,正好在家闲着无事,想着已经多年没参加过乡村的酒席,我决定去凑个热闹,寻找失落已久的记忆。
翻过一道山梁,远远就听见下面村子传出的音乐和鞭炮声,以前常经历这样的事,脑海里立刻想象出一幅热闹的画面。行走在狭窄曲折的村巷,风将酒席的味道送来,熟悉的感觉将我包围。院子边缘是请来做酒席的人,洗菜、切肉、烧火、蒸煮……忙得不可开交。灶门口喷涌出的阵阵热浪从视觉上扭曲了置身其中的人和物。酒席的桌凳已经摆放就绪,古老的大圆桌上,边角的红漆在岁月的侵蚀下显得斑驳,若不是碰上这样的日子,它们只能被遗忘在无人问津的角落,与灰尘和蛀虫为伴。
写礼薄的屋子里挤满了人,仅存的间隙也被香烟的烟气占据,虽然开着灯,光线仍有些黯淡。上次参加这样的场合还是初中,转眼快十年了,大家送礼的金额也比那时翻了几番,还有不少帮亲朋好友捎礼的,我在心里感叹时间过得真快。交了礼金,我赶紧逃离那间憋闷的屋子。院子前的路上,几个胆大的孩子正在放完鞭炮的地方寻找“漏网之鱼”,一旦发现,点燃后迅速跑开,身后发出一声爆鸣,整个过程惊险刺激,看着他们就想起儿时的自己,只是,了解到这样做的危险后,我便再没有做过尝试。院子里正在铺一次性桌布,这意味着酒席即将开始,客人也陆续落座。在家乡,村里这种酒席也被称作“土席”,相比于城里酒店奢华的宴席,土席更加实惠质朴,也更有生活气息。
孩提时对酒席很期待,一方面可以享受许多平时吃不到的美食,甚至比过年还要丰盛,因此家乡人常说“吃一顿酒席管三天”;另一方面,办酒席的地方很热闹,能遇到更多玩伴,许多虽然素不相识,但在那短暂的几小时里能找到共同的话题和乐趣,留下一段珍贵的回忆。那时的交通很不发达,翻山越岭是经常的事,有时参加一场酒席要走二十多里路,来回的路程相当于一场半程马拉松,而使用最多的交通工具则是“11号自行车”——双腿。那些年,大家参加酒席都愿意结伴而行,家里的小孩也是一定要带的,事实上,得到消息的那一刻,孩子们已是迫不及待。
出门前总要换身干净整洁的衣服,农人们平日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可酒席这种场合,总还是要打扮得体面点,亲朋好友觉得有面子,自己也觉得舒服。酒席最讲究人气,来的客人越多,说明主人的人缘越好。十几年前,乡村送礼的金额普遍是几十块,从数额上讲不算多,但只要受到邀请,再远的路途总要赶过去,亲手送上自己的心意,正所谓“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那时的亲朋好友来往密切,人也更加热情,偶尔出门遇见总要停下来说几句,碰到骑摩托车的还会主动捎一段,这对步行者是莫大的便利。
回想小时候出去吃席,可谓风雨无阻。每次和大人们一起去,我总是跑在最前面,若有小伙伴陪同,整个过程则会充满乐趣,一路走走停停,再远的路也不会觉得疲惫。初中开始,我对酒席的热情骤减,偶尔参加却觉得不自在,周围若都是熟人尚好,一旦碰上陌生人就觉得拘束,不像童年那般无所顾忌。
按照惯例,客人刚到时,主人家会端来一碗热乎的菜豆腐,这是家乡土席的标配,白玉般的豆腐中夹着菜叶,像镶嵌了翡翠,豆香味一个劲地往鼻孔里钻,令人食欲大开,一碗下肚,既解渴又充饥,深受大家的喜爱。对于翻山越岭赶来的客人,这绝对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乡村的酒席分了几轮,除了时间不同,其他没有区别。第一轮通常在十一点左右开始,大家习惯称之为“头席”,根据传统,这是给帮忙的人和一些重要客人的,吃好了,服务起来才更加有干劲。接下来的两三轮则是“抢座”,这是孩子们最擅长的,不论旁边有多少人等待,他们总能占到最好的位置坐下,不仅如此,孩子们还喜欢扎堆坐,无拘无束的他们最能带动桌上的气氛。
不只是人,村里的猫和狗也赶来凑热闹,凭借它们瘦小灵活的身躯在人群中畅行无阻,不时钻到桌子底下,伸长脖子“咔咔”地嚼着带肉的骨头。乡村的猫狗不像城里的宠物猫狗生活惬意,主人吃什么它们就吃什么,人们常说“狗不嫌家贫”。碰上办酒席的日子,虽然没人通知,但它们总会准时“出席”,来的多了,有时会为一块掉在地上的肉怒目相视,这样难得的机会,谁也不肯轻易放弃,但最终,体型大的往往占据上风。
以前觉得酒店的宴席远好于乡村土席,位置宽敞明亮,白色的碗碟看着也洁净而有新意,杯子则是玻璃或陶瓷的,参加的多了,观念也渐渐改变,看似高档却全是表象。二者相比,乡村的酒席在菜品方面并没有太大差距,凉菜、热菜、汤、水果、主食等应有尽有,有些甚至比酒店的更具特色,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对吃的要求越来越高,绿色、有机无污染的蔬菜反而备受青睐,这在土席里很常见,村民往往就地取材。很多时候,土席的场面更加热闹,从上午到下午四五点,院子里始终聚着很多人——这是主人家最希望看到的场面,图的就是这份热闹。
这次酒席的来客不是很多,我很幸运地赶上了头席,坐下发现周围并没有我熟识的人,除了我和两个小孩外都是中老年人,看得出大家彼此并不怎么熟悉,菜肴未上前,许多人自顾着玩手机,小孩则更钟情于饮料,抢先打开瓶盖倒满自己的杯子,若是在城里,这样的场面很少发生,会被人觉得缺乏教养,但从这个举动中,我看到了他们的单纯和率真,是真情的自然流露。很快,凉菜被送了上来,起初大家面面相觑,谁也不好意思第一个动筷子,生怕给别人留下不好的印象,可这样的僵局总得有人打破,正当大家犹豫时,顽皮的孩子急不可耐地站起来夹菜,于是,大家相视一笑,互相招呼着拿起筷子。
做酒席的忙忙碌碌,纷纷使出自己最得意的厨艺,生怕怠慢了大家,欢快的音乐在村庄上空回响,桌上的人吃得不亦说乎,古人所谓的觥筹交错、推杯换盏也莫过如此。看着桌子中央的几只土巴碗,熟悉的感觉油然而生,以前觉得它们难看,土黄色的底配黑褐色的沿,显得土里土气,远不如酒店做工精细的瓷盘瓷碗好看,现在觉得,土巴碗体现出乡村酒席的本色——实惠质朴,无需太多的装饰和打磨,毕竟,它们的作用只是盛装食物。
菜汤刚端上来,两个小孩抢着舀了一碗,喝下一半就跑开了,混迹在人群中踪迹难觅。大人们已经吃得大饱,纷纷放下手里的筷子,或闲聊,或玩手机,等水果上来,再吃一两块后散去。小时候物质生活相对匮乏,桌上的食物会被大家一扫而空,吃不完就打包带走,谁也不愿看着它们被白白浪费,现在已无人这样做,一方面生活水平显著提升,另一方面也觉得不好意思。
吃完酒席,多数客人和主人寒暄几句后便匆匆离去,原本被小轿车拥塞的村口恢复平日的安静和冷清。回去的路上,方才的一幕幕不断在脑海里回放,总觉得有些东西在悄然变化,一时却又说不清楚。回到村子,密不透风的院墙和紧闭的大门让我恍然大悟——变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多年以来,我始终把不参加酒席的原因归结于羞涩,这次的重返让我意识到,羞涩只是表象,酒席还和以前一样,只是,原来无比熟悉的那群人彼此生分了,大家在酒席开始后的犹豫、愈来愈少的深入交流……信息化时代让大家长期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曾经亲近的人在不知不觉中远离,内心筑起一道无形的高墙。
当乡村酒席的意蕴被岁月一点点消蚀,当“千里送鹅毛”的时代成为回忆,当心灵间的亲密不复存在,忍不住怀念过去。相比之下,现在的人更疲于奔波,被飞快的生活节奏压得透不过气,但我相信,这些都只是暂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下个阶段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