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睡得很安然,一夜无事。
无事就好。
这里说的事大都不是小事,也不是什么好事。夜游梦呓,夫妻房事,给小孩把尿之类的,虽然也是事,但不算“有事”。打个喷嚏,咳个嗽,也就是偶感风寒,小事一桩,不在此列。多几次起夜,小便频繁,搅了你的好梦,这只能怪你自制能力差,日常不懂得节制,前列腺来找你的麻烦,活该!但也不是什么大事,以后自己多检点些,多节制点就是了。
这里说的事特指那些新病突发,老病复发,重病多发的,比如急性脑中风,心梗之类,应该都是些要命的事,有这类毛病的人应该时时警醒,事事小心,千万别让“东窗事发”。至于是否会有仇家破窗,警察敲门之类的事,也只有你自己心里清楚。这些事无论哪种,只要摊上一样,就够你喝一壳的。
一夜无事。
无事就好。
应该起床了,起床便有事。也都是些日常小事,喝一杯开水,外加一颗施惠达。网上说。清晨喝杯温开水,洗洗肠胃,清理一下肚子里的污秽,有益健康,就喝了,果然有一些清爽。施惠达是降压药,医生让吃的,时间规定的挺死,早晨七点以后八点以前,迟不得早不得。医生说,血压这东西很娇贵,脾气又不好,伺候不好了,就耍横,就要在你的关键部位“梗”你一下。不是脑里,就是心上,都是要命的地方,要么把你弄瘫痪,要么要了你的命。我虽然对医生有一种天然的成见,(我不知道这种成见是怎样产生的)再好的关系见面只是握握手,不说再见。但他们的话还是要听的。医生不同意我把吃药视为日常小事,我口上称是,心里不服。不过,这倒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同样一件事,就在谁来看。
喝完水,吃了药,接下来要做的两件事在许多人看来是俗事,甚至是脏事。这两件事就是上厕所和吃饭。持这种看法的人其实都是些伪高尚者。先说要做的第二件事─吃饭,“民以食为天”这句话出自《后汉书郦食其传》,“食色,性也。”则是孔老夫子说的。其实引用这些话纯属多余,因为吃饭本来就不是一件引经据典的事,直接送你一句大白话:不吃饭你肯定得死。我不信你不明白。谁要说这俗,你试试,饿不死你孙子才怪。即使你不这样认为,认为吃饭很高贵,你也要懂得节制,懂得吃饭七分饱的常识,这样才保健。如果你心太贪,暴饮暴食,不顾吃相,狼吞虎咽,其结果也肯定得伤了肠胃,吃出病来。那也只能怪你自己。事实上吃饭也真有吃出事来的,老佛爷慈禧太后是标准的吃货,每天正餐两顿,每顿都要上菜一百碗,另外还有两次小吃,即便是小吃,这老人家也不会过分随便,每次至少要有四五十碗,弄起吃来一点也不小气。女人么,长个小嘴,说情话撒撒娇,吃点零食秀秀可爱,倒也能撩得人怜香惜玉,可慈禧的小嘴(也可能是大嘴)不是用来说情话吃零食的,天生就是用来吃大餐的。这不就吃出事来了,硬是把一个大清王朝吃没了。
女人爱吃点,是一种天性,没想到的是男人也有这样的,就连那个喜欢微服私访的乾隆皇帝也是一把吃的好手,一顿饭也要吃一百道菜,还硬整出个什么满汉全席来。前几天网上发现河南的一个姓邹的税官,一天要吃四到五顿饭,都是别人请的。谁要请他得提前三天预约,要不排不上队。硬是把自己吃的油头粉面,肥头大耳后,进监狱吃起了牢饭。小时候,见过堂叔打偷吃了他家东西的小偷,边打边骂:“让你嘴馋,我叫你怎么吃了怎么吐出来。”这小偷没吐出来,倒是被打的拉稀了。虽然方向相反了,总还是给打出来了。于是我明白,不管是吃还是做什么,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好在对于吃饭我向来不讲究,早餐就一颗鸡蛋,一袋牛奶。午饭就一碗面,顶多再弄上点土豆丝,不用炒,水煮就行。晚饭喝些稀饭,啃点馍片。简单是简单了些,可肠胃舒服,也吃得安然,一天无事。
无事就好。
回头再说要做的第一件事,上厕所。这是一件有味道的事,也好象是一件只能做不能说的事。但既然是一天必做的,我觉得不说说也不公平。不过咱们说的文雅点就是了。上厕所古代叫净手,更衣,如厕,通俗的叫法是方便或者叫解手。现在的旅游团把它叫做唱歌,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反正觉得满诗意的。至于皇帝上厕所就高贵的多了,叫出恭,登东,上出不少的文化来,要不人们总说,同一件事,就看是谁做了。皇帝上厕所的级别太高,咱达不到,就不说了。农村的老百姓还是习惯叫上茅房或者蹲茅坑,比起来,这种叫法虽然有点俗气(绝不粗俗),但也最为形象。我是一个十足的农村人,一直也改不掉这种说法,甚至还一直把坐便器叫做茅坑,女儿就大喊我土冒。
吃和拉也就是新陈代谢的两个环节,道理很简单,吃不里会饿死,拉不出会憋死。要不也不会弄出开塞露这么个东西来。两个环节一样重要,也一样高贵,你不能因为味道不一样就厚此薄彼。说起吃饭来就津津有味,说起拉来就觉得有失体面。人对自己本身都做不到公正,还怎么谈得上公正对人。其实,人活着就图个舒服,舒服表现有两种,一是满足,二是轻松。让人满足的途径是吃,是获得,包括吸收。让人轻松愉快的则一定是排泄,而且排泄比吸收更让人觉得舒服。这种感觉大家都有过,只是不好意思说罢了。这里有一点需要提醒,如果你如厕真出了问题,祸根肯定在口上,你一定是吃了什么不该吃的东西,就得赶紧去看医生,弄点开塞露什么的回来,否则,出点事就不好了。
做完这些,我就得干点正事了。现在我的事也就只有这么三件了:读书。写作。练练字。
读书是我每天必做的事,今天想看看史铁生。其实我小时候并不爱读书,这件事应该说是上了爷爷的当,爷爷说书中自有颜如玉,受不了“颜如玉”的诱惑,我便开始读书了。尽管“颜如玉”这姑娘始终不肯来见我,倒是叫罗贯中施耐奄这几位男神把我迷得神魂颠倒,就一发不可收了。上高中时读了一本《烟火春风斗古城》,这就出事了,人家说我读的是大毒草,大会上作了几次检查,没想到这读书还真能读出事来。以后读书便成了我的“地下工作”,和电视里地下党偷偷发电报的情形差不多。现在我或坐在桌前,或躺在床上,没有任何顾虑地读我喜欢读的书,仍然读得很痴迷,但肯定不再是为“颜如玉”那小妮子读了。
读会儿书,我就该去写点东西。这早己成了习惯,有一天,一位知名歌唱家朋友和我聊天,问我当初为什么要写作,我想了一下说“为了爷爷,为了让他骄傲。”我正怀疑我的这种动机是否太低俗,朋友告诉我,他唱歌也是为了母亲,说:“我那时候就想出名,出了名好让别人羡慕我的母亲。”唱歌的朋友是位残疾人,我想,他的这种情愫要比我更复杂。当我第一次发表作品,获奖以至后来每本书出版,我多么希望我的爷爷活着,我常想,是不是上帝觉得我这人动机太狂妄,对我产生了厌恶,或者是让爷爷在那种困境中陪伴我的这种狂妄,实在是太残忍了,就把爷爷召了回去。那时我对上帝充满了憎恨和厌恶。现在爷爷虽然不在了,但我仍然在不停地写,因为我觉得我当初的动机就从来没有消失过。
这就轮到去写字了,其实书法并不是我的爱好,也不是我的特长,说不好听点,完全是为了面子。几年前县城修了一座庙,规模很大,规格也很高,主办人要我撰写一副对联,而且必须是我亲笔书写,推不过,就写了。刻联挂出后,那字真叫惨不忍睹。至此以后每天都要写几个字,以防以后再遇这类事,不要太丢面子。只是时间长了,觉得每天临睡前写几个字就像做完一套广播体操后再做个整理活动,实在是轻松极了。
好了,该上床了,但愿今晚也睡的安然,一夜无事。
还是那句老话:无事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