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我常想,人是复杂的,而狗才是天生的简单。
狗的简单就在于它的勇猛、忠诚、实在与敏捷。有时狗也乖巧,无非是摇摇尾巴,递递爪子,这点乖巧也不为过,也应归于简单的范畴。我本是个简单的人,而狗的这简单正好兑上了我的简单,因此,从幼年时候起我就特别喜欢狗。
不光我喜欢狗,而且可以看出狗也特别喜欢我。小时候,我只要一出门屁股后面总有几只狗跟着,有时甚至是一群。为此,村里人送给我一个“狗头”的绰号(幸亏不是狗官),狗头即是狗的头领,虽然不怎么好听,但我不在乎,好歹是个“领导”。
领导了狗们这么多年,对狗性的了解自然是比较透彻的。因为狗的简单,这领导自然好当,狗的性格基本相似,除能力的高低不同外,并没有什么大的区别。当然狗也有它们的缺点,凡狗都有点贪,比如得到一些好吃的东西,除自己享用外,还要叨着去喂它的崽子,也还要讨好自己的情狗,一般不让别的狗分享,吃剩的还要藏起来。对此我用过强制的手段加以制止,虽然有些效果,但要根治也难,只要疏于监督,这狗毛病便时有发生。为此,我可以感觉到,那几只强势的狗总对我有些不满。
其实对狗来说,那也不能算贪,因为它得到的东西基本是靠自已合法劳动所得,既没有向谁索要,私吞的也不是公家的东西,充其量也只能算个缺乏助狗为乐精神,我也没有由此表现出对任何一只狗的歧视,毕竟不是人,何必跟它们过于计较。但我承认对其中的三只狗是很偏爱的,这完全是因为它们的能力。
我最看得起的自然是二叔家的那只白狗,这狗浑身一身白毛,绝无杂色,长得高高大大,极其俊逸,堪称狗中“帅哥”。由于它跑起来极象一匹骏马,颇有些文化的爷爷就给他取个儒雅的名字白驹。白驹极具责任心,每天晚上它并不躺在谁家门口,而是卧在一个小土岗的枣树下。这样我们十几家人家的小区域,尽在他的守护之中,只要一有动静,白驹就象一柄白色利剑,声到身到,直扑过去,再厉害的对手也难以逃脱。一天晚上,一个小偷来偷我家收割回来的谷子,未等小偷下手,白驹就嗖的一下扑在了他的身上,待我们闻声出去,小偷已满身是血。我连忙喊住白驹,小偷才连滚带爬得以逃走。自从有了白驹,我们这一片,野狼,狐狸,黄鼠狼包括小偷再也不敢光顾,真正可以说是夜不闭户。
“胸子”是狗中的伟丈夫,其实狗与强大的对手交战,首先用的并不是嘴巴,而是胸膛,只要一发现对手强大,狗就会用尽全身力气冲过去,用胸膛将对手撞倒,首先打掉对手的威风,然后才用嘴与前爪嘶咬搏斗。由于这只狗对这一战术应用极其娴熟,所以大家都叫它胸子。胸子一般不叫喊,只是默默出击,等你感觉到时你早已倒在了它的胸前,成了它的猎物。晚上,胸子不象白驹死守一点,每天晚上它总是在全村走走停停,潜心搜索,没有任何不良之辈可以逃脱它的狗眼。胸子才是全村真正的狗王,它的王位奠定于与一只小豹子的战争。一次,一只小豹子走迷了路竟流串到我们村里,村里的所有狗包括白驹都有几分胆怯。光叫喊不敢出击。谁知胸子蹭的一下就冲了上去,一胸膛竟将小豹子撞倒,但小豹子极其敏捷,一转眼便转过身来,向胸子发起了反击,搏斗极其惨烈,人们远远看傻了眼,我们几个孩子竟急的大哭起来。豹子虽小,但毕竟比狗厉害,眼看胸子十分危险,民兵连长拿起枪打了一枪,竟打在小豹子的腿上,小豹子才落荒而逃。这场战争胸子虽然未赢,但他的精神、斗志是足足可以慑服所有人们和狗们。从此,便奠定了它狗王的地位。另外是太君,它是一条白色母狗,因为村里的大部分狗是它的后代,所以它极有资格。他虽然不及胸子、白驹勇猛,但其威慑力也是人狗皆服,它不会象胸子、白驹带头出击,但只要胸子、白驹一出击,它绝对是一个最好的帮手。太君的特点是特别认真,甚至有些认死理,能把一个院守护的滴水不漏。有一个晚上,主人家的小媳妇因为男人不在耐不得寂寞,偷偷约情夫前来约会,情夫进院后有些鬼鬼祟祟,竟被太君咬伤了腿,传闻中的奸情得已证实,几乎闹的小两口离了婚,至此太君在小媳妇面前严重失宠。也始终没有改了它那太过认真的毛病。更为可怜的是,它始终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得罪这小媳妇。
有了这几只狗,我们村真是享了太平。但没过几年,闹起了饥荒,人没有好日子过,狗的日子就更惨了。从此我便失去了对这些狗的控制,晚上趁人睡了,狗们便偷偷跑到玉茭地偷吃玉茭棒。狗吃玉茭棒极有技法,玉茭棒长得高,狗们够不着,这时狗就会将前腿提起,猛地将身子压向玉茭杆,这时玉茭杆倒地,狗们便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虽然狗们也是出于无奈,但这总是损害集体利益的事,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于是便自上而下来了一场打狗运动。
胸子是幸运的,因为它的主人是村支书,村支书住在个四合院中,大门一闭,就把它关在院子里边。但胸子不是一般的狗,是狗王,晚上它便可以从墙上跳出去。这件事被主人发现后,干脆用一根铁绳将他拴住,自此胸子再没有走出支书家大门。开始胸子也挣扎,也嚎叫,但时间长了,它也知道这种反抗是徒劳,便渐渐地安静下来。其间我也去看望过几次胸子。第一次见面,胸子表现的极其亲热,又是舔我,又是蹭我,当我走时看到它的恋恋不舍。后来几次胸子就显得有些呆滞,眼里失去以前的光芒,也没有以前精神了,从它的身上,看不出一点当年的威风,身上皮毛苍老坚硬地竖了起来。据说胸子后来拒绝吃食,整天闭着眼睛躺在地上,不久胸子就死掉了。村里人都认为胸子的死是一种自杀。
白驹的命运比胸子还要惨,因为白驹不是支书家的狗,因为白驹的主人二叔家的院子没有围墙,甚至二叔连一根铁链都买不起,因此白驹自然成了打狗运动的重点对象。白驹确实太招人喜爱,二叔和几位大人一合计,二叔就趁黑夜把它送到住在山里的亲戚家。可叹的是白驹根本不知道自己的危险处境,更不明白二叔的意图,晚上竟咬断拴它的绳子跑回来,而且二叔想了许多办法,它都不肯离开。不久,公社派来的下乡干部终于发现了白驹,便决定拿它开刀,由此全面推开打狗运动。下乡干部还真是有办法,他怕别人不肯下手,就把杀白驹的任务交给了一位同样遭受批斗的富农堂爷,富农堂爷和白驹的处境差不多,早已被批斗怕了,不敢违背下乡干部的命令,便拿了一根绳子套在白驹脖子上,一头拴在崖畔的树上。做了一盒狗食放在崖边,趁白驹狼吞虎咽吃食,猛一棍将白驹打下崖去。白驹没想到会遭到如此暗算,拼命挣扎着大声喊叫,我们几个小伙伴跑过去要救白驹,在下乡干部的责骂下被大人拉住,我看到白驹喊了几声便变成哀鸣,两只茫然求救的眼睛一直看着哭泣的我,后腿蹬了几下便咽了气。我从白驹临死前的眼光中看到它对我的报怨,此事成了我一辈子不能释怀的心结。
没想到的是太君竟意外地躲过了这场大劫难,原因是它的主人太穷,穷的实在无法生活,决定去逃荒,主人一家前面走,太君就在后面悄悄地跟着。一路上主人去要饭,打临工,太君还默默地为小媳妇照看孩子,帮了小媳妇不少忙,这样终于感动了小媳妇,与太君冰释前嫌。时间长了小媳妇一家连人都吃不饱,更没有吃的喂它,有时它自己去村里找点吃的,但出门的狗和人一样,自然矮了三分,不是被本地狗咬了回来,就是被本地人打了出来。久而久之,太君骨瘦如柴,有时还吐着黄水,好像生了病。一天小媳妇一家突然发现太君不见了,找了好久也没找着,只好作罢。后来,我们村里的人竟发现失踪近一年的太君死在了主人家的大门口,也许这只狗是怕拖累主人,或许是思乡心切,便偷偷的跑了回来死在故乡,这也算一种落叶归根魂归故里。多年后,逃荒回来的小媳妇听说这件事后,竟哭成了泪人。
这样,狗们死了,玉茭解除了偷吃之忧,但倒霉了猪、羊、鸡和我们这些孩子,不知道野兽们是怎么知道狗死的消息,不久,狼来了,狐狸来了,黄鼠狼来了,半夜村里常常会传出被狼们叨走猪、鸡的惨叫声,接着是大人们高声的喊打声,闹的我们这些孩子一晚上提心吊胆睡不着。
提心吊胆了几年后,我便进城读书、上班,再没有与狗打过交道,久之狗缘渐淡,但偶尔与大家谈起狗来,也少不了对白驹它们的命运赞叹和惋惜一番。
朋友们大都知道我喜欢狗,一天,一位朋友约我去看狗,我便欣然应允。朋友告诉我,这是一只十分勇猛乖巧的狗,由于自己住进了楼房没法喂养,便送给了一位煤老板亲戚。煤老板住的是独院别墅,自然有养狗的条件,且不谈别墅,单狗窝就修的极其漂亮,瓷砖砌面,琉璃瓦盖顶,连狗窝也铺着厚厚的海棉垫,狗盆中有骨头有肉,还有几根红红的火腿肠。一看皮毛光亮油滑的狗,就知道它的富裕生活,朋友自然欣慰,蹲在狗窝口亲热地与狗打招呼,而那只狗只是微微睁了一下眼,淡然地看看他,又闭上了眼睛。朋友不死心,不是让狗递爪,就是叫狗摇尾,不管如何哄逗,好话说尽,那只狗就是不理他。闹得朋友一脸尴尬。连主人家的门都不进,拉着我愤愤地走了。我虽然极力劝朋友不要与一只狗一般见识,但我还是觉得这狗太不够意思,忍不住想起了当年跑回来死在主人家门口的太君。
半年后的一天,我和几位同事去农村搞调研,我想也可以顺便看看村里狗的状况。进了村支书的大门,门口果然卧着一只硕大的白狗,样子颇象当年的胸子,见我们要进门,也不吠叫,也不让路,我便壮着胆子从它身上跨过去进了屋,这狗也只是微微睁开眼看了我们一眼,再没搭理。这时从大门外连喊带叫进来一位乞丐,进院后,两只脚就站在狗的头前,隔门向我们乞讨,我们给了乞丐一些钱,他便唱着歌走了,但这只狗也并未有任何行动。要是当年的白驹、胸子,生人这样大摇大摆的进院,不咬你个半死也得落个残废。鲁迅曾说,狗是见了所有的富人都训良,见了所有的穷人都狂吠,可现在狗不管穷的富的都不理,想必也是进行过和谐社会教育。
更没想到的是,送走乞丐我们转身正要落座,突然发现主人家的沙发上还卧有一只狗,这狗长得极其漂亮,想必是一只公主狗,“公主狗”极其傲慢,也一定是主人骄惯的,见我们走过去,这狗也没有让座的意思。主人见狗没礼貌,便硬把它哄走,我们才坐了下来。
与主人谈话时,我实在心不在焉,脑子里老是翻腾着眼前的这几只狗,便不由自主又想起了煤老板的那只,心里不禁问道:这还是狗么?
走出支书家的门,才发现我们每人沾了一身的狗毛,大家相视苦笑,各自揪着身上的狗毛,心里涌起一种莫名的纠结,我们默默前行,再不想提起这些难解的狗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