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金华
我的家虽不富裕,却从不缺少书籍。
少年时期,父亲的书箱对于我充满诱惑,似乎是取之不竭的宝藏,两三个格子整齐地码着书本,画灯笼画的洋红洋绿,秃了毛儿的一把子毛笔,铜质镇纸……初始我只在意花花绿绿的连环画册,后来是半懂不懂三言二刻,《幼学琼林》,到最后就是现在偶尔还翻翻的一摞子泛黄线装书,诸如金圣叹批注的《三国演义》,冯梦龙著的《东周列国志》。在故事里徜徉,快乐且富有。
参加工作以后,延续着阅读的快乐。不知不觉,又多了一项日课,做《日记》。每当夜深人静,坐在煤油灯下,感觉此时的时光真正属于自己,一天的琐碎,像过电影一样一幕幕划过,有快乐也有伤感,还有抽空翻书的感悟,一股脑涌上心头,凝望没有窗帘的夜空,夜色静谧斑斓,就连树梢飘落的叶片,也能听到坠地的响亮,月影的漂移,远山的鸟鸣,无声的落雪,均为夜的精灵,与之对话,笔端化作内心独白,描摹一个真实的自我。
买书成了外出回来必备的行囊,每到一个城市,忙完正事之后,一定要做两件事,逛书店,看书画展览。屈指算来,去的最多的城市要数省城西安,陕西省美术博物馆,亮宝楼,西安美院博物馆,我算得常客,诺大的展厅,站在浩瀚艺术品里最钟情的那一幅前流连忘返,享受艺术欣赏;再是火车站跟前的书林,钟楼新华书店,雁塔区电子一路的西部书城,无不留下我的足迹。惭愧的很,所购的书籍,只维系购买时短暂激动,至多伴随一路枯寂,回到家,尘封在书柜角落。忙碌占领光阴,懒惰也有了理由,阅读与自己变得疏远,但我始终不曾熄灭阅读的光。
二十多年前吧,读书占据着业余时光,除却扛不住电视诱惑,总在读书中找乐子。渐渐地,阅读不再停留在情绪层面的感受,注入理性思考,有了写作的冲动,那时正逢县里出一本配套旅游景点的文集,朋友推荐做编辑,要求集子里不可缺少自己的作品,更坚实了创作动力。
文学创作之初,白天忙上班,晚上写文章,扒在几案爬格子,有时也把草稿本枕在膝盖上写作,一篇散文,短则个把小时,长不过两三小时,一挥而就,第二天拿到打印部敲出来,从邮局寄出,静等发表的喜悦了。在文学成长的道路上,对几位老师的感念始终在我血液里流淌,是生命中的镌刻……
当我也做文学期刊编辑的时候,站在读者高度审视作品,来稿中的很多游记,不过是从南到北的过往记录;一些小说,是在用故事手法写故事,没有小说应有的语言和激情,甚或连故事都没编圆番;诗歌,更是连作者自己都不知所云,咋能让人读懂呢。
艺术最高境界是与众不同,体现的是个性,可很多人忽视了前提,那就是共性。在共性的基础上创新,才算有源头。一直不喜欢很油的作品,那种套路式的自我重复,一本作品集,看一篇文章等于看了一本,与很多展厅里的个展书画一样,千幅一面,不光在重复别人,也在重复自己,怎一个“俗”字了得。
从阅读中我与文学结缘,这便是阅读的好处。自从开始文学写作,时刻提醒自己,不去端午来了写艾草,上元节里写元宵。虽写不出《大学》里的人生高境界,展示不出《中庸》执两用中的大道,但我保持一个写作者的应有良知与清醒,远离廉价低俗的迎合和吹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