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
同事老符家养了一条狗。准确地说,是老符的房东家养的狗。因为房东不在家,就委托老符照管。时间长了,狗和老符一家有了感情,老符每次出去玩,狗就跟去。因为毛色的关系,老符一家叫它“花花”。我们一帮子人,也就跟着 “花花”“花花”地叫。
说实话,“花花”不漂亮。毛色不好,脏兮兮的样子。体型小,腿又短,走起路来,一摇一摆,有点忸怩作态。在“花花”面前,戴着眼镜看狗,我是横竖不待见它。
人说狗通人性,是很聪明的动物,可“花花”却丝毫感受不到我对它的冷漠。每次见,它总是跑过来,睁着小眼睛,尾巴轻摇,显出亲热的样子。而我,总是无动于衷,站在那里,用它读不懂的冷看着。
我没见过“花花”生气的样子。在我来说,“花花”的喜怒哀乐与我没有关系。见着“花花”,我倒是想起早些年,我家也养过一只狗,毛色纯黑,我们整天“大黑”“大黑”地叫。大黑长得魁梧,高兴的时候,立着两只前脚,露出白生生的牙来,向上不断地跳。有时张着嘴巴,伸出长长的舌头,目光极尽温柔。“大黑”愤怒的时候,两眼圆睁,目光锐利,跺着四脚,僵直身体,凶恶恶的让人不敢靠近。“大黑”这种爱憎分明,喜怒形于色的品质,我觉得这才是狗的气概,狗的威风。印象中,“大黑”就没有过尾巴低垂,两眼无神,惊慌狼狈的情形。
“大黑”和我们相处的时间长,前后有七八年。对它,我想我是很了解的。我知道“大黑”的喜怒哀乐,也明白它的爱憎分明。它安详时,平和淡定。愤怒时,总让我振奋于它的不喜争斗却又不畏争斗的精神。
这是我家的“大黑”。可惜的是“大黑”最后却因为与人结仇的缘故,被送给了一个亲戚。自此,我家再也不养狗。
岳父家也养狗,很机灵。我和妻每次去,只要听到院子里开门的声音,多远就要跑来,摇着尾巴,哼哼地发出温和的声音,向我们示着亲热。进到家,这狗还要来身边蹭蹭,伸出手抚摸它一下,它会看着你,伸出舌头来舔舔手,温顺极了。那狗,像我家养的“大黑”,毛色好,光滑黑亮,体型威武。既高大勇猛,又温顺柔和,我想这才是狗应具有的样子。
也许因为以上的缘故,这“花花”在我的意识里,就简直算不上狗了。既不能看家,又不讨人爱怜,我对它怎么会有好感呢。
可改变我对“花花”认识的,是一天早上,“花花”跟了老符,我们去转山营走路。路绕着转山营,一圈有三四百米的样子。“花花”一如既往地走在前面,仍然摇着小尾巴,仍然一摇一摆地贴着地面。它走走停停,距我们近的时候,它就自顾自往前。距离稍远一点,它就停下来,站在一个地方等着,很机灵,也很乖巧。到走路的时间差不多的时候,它干脆就跑到路口,回头望望我们。那意思,是看我们要不要回去了。假使我们再继续,它又折回来,突突地跑到前面,然后又到路口边等我们。“花花”这种萌萌的举动,就像一个孩子,让我对它产生了极大的好感。
在转山营,最有意思的,是花花从不跟我走,我叫,它也回过头来,看看,然后又继续往前。可每次老符叫它,“花花”却表现出极度温顺,极度亲热。我和老符,在狗眼里完全是不同的两种态度,所受的礼遇也有厚薄之别。这也许是我们彼此还没有到非常友好的程度吧。但“花花”也从不排斥我,这一点,我倒是有一种莫名的感动。最起码,从它那儿,我并没有受到冷遇。不像我,以貌取狗,戴着眼镜看“花花”,横竖不是狗。
可并不是所有的狗都像我家的“大黑”那样爱憎分明,也不像岳父家养的狗那样讨人爱怜,更不像老符照管的这只“花花”温顺可人。
有一次,我和老符去新民,在色官塘寨子门前的公路上,就有一只狗,尾随我们,靠近我们的时候,突然从身后偷袭。幸亏躲闪及时,我们才幸免这恶狗的攻击。“人不犯狗,狗不犯人”,这跟人们常说的“手不摸虫,虫不咬手”一样的道理,可这狗却不懂规矩,不按常理出牌。我想,此狗必是恶狗无疑。通过这件事,我倒真明白了一个道理:害狗之心不可有,防狗之心不可无。
可也不能因为这恶狗,而影响了我对狗的判断,毕竟这恶狗是少数,世上好狗还是比恶狗多。
只是,当遇到这种会偷咬人的恶狗时,你需保持警惕心,拿着防身棍棒,然后放放心心走自己的路。
但愿在人的世界中,多一些善行和义举;在狗的世界中,多一些坦荡和忠诚。我想,如果能这样,在人与狗的相处中,一定会产生很多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