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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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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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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角没角

拐角没角

赵建平

 

 

李梦瑶坐在我面前的时候,头发乱蓬蓬的,就像老鸹窝。脸色也不好,铁青着,眼眨毛上挂着泪珠,好像一颗,也好像是两颗。左手拿着餐巾纸,右手抽出一张,从脸的左面擦到右面,从右面又擦到左面,然后把眼睛到鼻子又擦了一遍。直到她认为干净这才用手攥着皱巴巴的纸,像攥着花一样。

阳光从落地窗进来,暖暖地照着沙发,照着坐在凳子上的李梦瑶。

“你个挨千刀的,良心被狗吃了。”她红着眼睛,恶狠狠地说。

听到“狗”字,我便看了一眼大黄。李梦瑶的脚边,正睡着大黄。这大黄,成为家里的一员两年多了。来的时候还小,是从李梦瑶的一个远房亲戚家抱来的。李梦瑶那时闲得慌,她说,一天到晚闷球得很,干脆整条狗来养。我怕狗,从小就怕。可拗不过李梦瑶。

“养就养吧”我说。

后来,亲戚就抱来了大黄。那时候,大黄还应该叫小黄。黄绒绒的狗毛,尾巴向上翘着,一叫,像婴儿一样。

小黄一来,一天到晚,李梦瑶就抱着走出走进,边走边拍,嘴里还整天说小黄乖,小黄听话。说这话的时候,李梦瑶有些动情她不笑还好,可李梦瑶动情的时候,不不笑,笑着笑着,就用嘴亲小黄。那得意,让我对李梦瑶就生出怨恨来。再后来,捎带就把小黄也恨在心里。

我对小黄横眉冷,李梦瑶打心里不高兴。

小黄不就是一条狗么,我说。

你一个大男人,和一条狗较劲,有意思么?李梦瑶杏眼圆睁,一连哼哼着。

想想,还真没意思,小黄又不是男人。但晚上睡觉的时候,李梦瑶用她抱过小黄的手,紧紧地抱着我那种感觉,让我对李梦瑶一点意思也没有。

这小黄,在我和李梦瑶之间,横插一脚。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就对小黄发脾气,用眼睛狠狠地盯着。我想让它明白,它在我这儿,仅仅是一条狗,是多么没有地位的一条狗。可它不知道我的态度,或者知道却装着糊涂。饿的时候,围着我,先是“咕呢咕呢”地叫,跑过来扯着我的裤角,如撒娇一。见我没反应,它便“汪汪”起来。这家伙,有求于我,还会生气呢。

李梦瑶在家,更多的时间,小黄是在她的怀里。呼呼地睡,还会伸出猩红的舌头,舔舔李梦瑶的小手,惹得李梦瑶一边抚摸一边浪声浪气,一对乳房在笑声里摇晃着。我跟李梦瑶说,小黄在我们家,是男一号。李梦瑶白着眼,说别吃醋,你有小黄乖吗?李梦瑶这样一说,小黄便看着李梦瑶,一张狗全是温顺,然后再回过头瞟着我那眼神,配合着李梦瑶的笑,怪怪的,让人胀气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小黄变成了大黄。每次,李梦瑶就大黄大黄地叫。一叫,大黄跑过去,伸着舌头,用柔和的眼光看着,朝她不停地摇着尾巴。

它睡在地板上。眯着眼睛,头扑着,狗嘴刚好搭在李梦瑶粉红的牡丹裙下。李梦瑶一骂我,大黄就把头抬起来盯着我,眼里的光,一点柔和都没有主审的似乎不是李梦瑶,而是它。这才是真正的帮凶,帮凶总有一副狐假虎威的嘴脸。

李梦瑶先是说我没良心,说我不爱她了。再后来,她就动了粗话,说我狗日的,良心被狗吃了。

这一次,我听清楚了,她的话里,带了两个狗字。

我和李梦瑶经常吵架。从街上经过,一个算命的瞎子就告诉过李梦瑶,说是我们两个八字不合,到不了头。李梦瑶跟我说,我还跑到街上,把算命瞎子狠狠骂了一

现在,李梦瑶就在我的面前。她红着眼,骂完一句,擦一把鼻涕,完一句,又抹一把眼泪。

手上的纸没了,桌上的卷筒纸,被她一条一条撕扯下来,揩完鼻涕眼泪,然后揉成团,然后手一伸,纸团落在纸篓内。而大黄,这个时候就用眼睛往纸篓里看,看一眼,然后又把头昂起来,伸着长长的舌头。我坐在它的对面,可以听到它呼哧呼哧的声音。

我站起来,到卫生间,用毛巾擦脸。外面的阳光实在好,刚刚下过一场雨,空气湿漉漉的。大黄也站起来,它没有跟着我,它不会跟着我。我看着它从李梦瑶的前面,走到我坐的位置,用鼻子在地板上使劲地嗅,使劲地嗅,好像要从我坐的地方,寻出一些李梦瑶急于找到却又找不到的证据。她说,我不爱她了。以前说这话,是她最高兴的时候。说完,又说一句,跟你玩笑呢。而今天,李梦瑶可不是跟我玩笑。

我到门口的时候,回过头,我看到大黄,眼里透着光芒,它正用一双狗眼看着我。

我想,我与大黄之间,迟早必有一场战争。时间越长,战争将会越激烈。

 

 

出来的时候,我顺手关门。

到三楼的书房,我给自己沏一杯茶。说是沏茶,其实就是用两个手指撮了一撮杯里,然后冲上水。茶算是真正的手工茶,春天的时候,从山上采来,请寨子里的人做的。我不是一个对茶有研究的人,也很少喝茶。一个月,有那么短暂的时间,会突然产生对茶饮的欲望。也许是几天,也许是一天,也许就某一个时刻。那一分钟,我就很想喝茶。

打开电脑登录QQ的时候,电脑的右下角,一只小企鹅不停地闪耀。有人Q我了。点开对话窗,王玉华给我发来信息,那是一个符号,一杯茶的符号

我和王玉华,算得上是发小。扳起手指头,从小学到现在,也有三十年了。读小学,我和王玉华在一个班,读初中,还是在一个班。毕业后,我上了高中,王玉华上了师范王玉华参加工作,考上了师专。王玉华毕业后,分配到临近乡镇的中学。而我,因为李梦瑶,也从小学调入王玉华所在的学校。那时的王玉华,浑身上下散发出阳光的气息。虽然很多年没有见,但因为从小在一起,老乡加同学,心里有一种亲近感。

我一来,刚好和王玉华上同级,并且上的都是语文。搞教研活动,我们经常在一起。她歌唱得好,人活泼,在学校常常让人刮目相看。说句实话,我所在的这所中学,很不待见外地人。这从两个时段可以看出来,一个是学年开始,排课最重的是外地的老师一个是学年结束考核的时候,考核最差的也是外地的老师。那几年,我们这个乡镇中心学校,土狗学着洋狗叫,在全镇学校中搞末尾淘汰,最后淘汰来淘汰去的,清一色的是外地的老师。不是这些老师的教学成绩不好,而是考核出来的成绩掩盖了真相。或者说吧,外地老师在这里,如面团一样,你不仰人鼻息不行。告嘴,穿小鞋,捅刀子,是常有的事。同事之间相互提防,外地教师更是防当地老师。也难怪,当地人牵牵连连,不是亲就是戚,不整外地人整谁呢?并且,把持学校的人,还可以通过排斥外地老师达到管理本地老师的目的。我们怕,因为进入这所中学有些不容易老担心被淘汰的机会轮到自己的头上。我们小心翼翼,但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要发生。也就是说,即使我们每年辛辛苦苦,最后都还是要担着被淘汰的风险。

当时,有人玩笑说,从我们学校出去的人,生存能力不是一般强,是非常强,什么风浪没见过?我们学校,百十号教师,小单位,却是大江湖。

待不下去了。于是,有人开始想办法,找人托关系离开这个地方。

王玉华也离开了。不过她是考起公务员离开学校的。而我,却一直呆在这个学校。很多年后,我和王玉华再次相遇,她说,如果她坚持在这里,十有八九会疯,我当然不相信,我说除非是装疯。

准确说我们相遇很多后。很偶然的机会,一天,我们在街上就猛然遇见了。一个暑假。我们集中在县城里搞继续教育培训。按上面的说法,说是当老师的要提倡终身学习,平时分散学,假期集中学。学习什么,其实我们弄不明白。我想,弄不明白的不仅是我们,就连那些组织的人,就连聘请来给我们上课的人,他们也许都不知道。

反正,组织这样的学习,从教育局来说,算是完成一个项目要求。从我们来讲,熬过一次培训,可以挣得五个学分。那些授课的人,那些授课的人,我敢说,给我们讲课,是算得上度假。不,比度假还好,有人给报销差旅费呢,有人支付劳务费呢。对于他们来说,这是有意义的快乐的事情。当然,认为有意义的,还有那些坐在办公室,喝着开水,看着报纸,思考着如何发展教育,管理老师,如何体现权威人。至于实效去他的吧。他们忽视的或者刻意视而不见的真实,是从来不用问我们需要什么。所谓这样做的价值和意义,是他们在某个特定的时空里想出来,并且代替我们,作出他们所谓有价值和有意义的总结判断。

我甚是觉得无聊了。无聊的时候,在县城的大街上,我就遇到了王玉华。见到她,我真有一种狠狠的惊喜。我们记了电话,还扫了微信。分别时,她竟然还跟我说,得空要多与我联系。

说句实话,从上初中开始,我并不怀疑自己对王玉华充满的好感。

后来,只要有时间,我们就在微信上聊。聊工作,聊生活,聊过去,聊现在,也聊家庭和孩子。就连我们这个年龄最陌生的理想,也成了话题。尽管对这些理想,我们的思维和语言都显得茫然,但最起码我和王玉华还敢于说到理想这个词语。

于是,我就知道了王玉华的情况。

她说她考上公务员,然后结婚,然后有了孩子。后来,她说丈夫禁不住尘欲的诱惑,和一个女人纠缠在一起。她咬牙,和丈夫离了婚。历经变故,她需要一个出口安顿自己。那时,每到周末,她总跟着徒步队,走进自然,她说,这样可以忘记内心的伤痛。每次徒步回来,她会制作美篇。我曾看过她制作的美篇,她所拍摄的图片,每一张都是那么美,选景、视角还是构图,都与众不同。

接着,她传过来一首诗:

 

对于梅花/我/还有一首诗没有写出/没有写出的文字/字字都是风云/每一个字的完成/风景都会从毛孔中/渗出。你是你/我是我。偶尔/也分不出你我/在一杯红酒里/送你回去/有时,还要送你回来

 

诗写得很美,是一种凄美,却又充满了灵气。我完全可以想到,王玉华扑在电脑前写这首诗的样子。她的眼睛一定发着光,忽闪着,两只手敲着键盘,专注,凝重,这让我从文字里感受到她的骚动、冷峻,还有安宁。

没有什么比这三样东西,凝聚在一个人的内心,更让人有窒息感。

 

 

收拾行李,在一个中午一个人去了王玉华所在的城市。

阴沉沉的天,风一阵紧似一阵。

第二天上午,我坐在香茗轩里,一边享受着铁观音的清香,一边把自己沉没在一个死寂的空间。

我等着王玉华到来。

一个穿风衣的女人,围着红色的围脖,在我的不远处倚窗而坐。她的前面,沏了一杯热茶,她没有喝,却定定地看着从杯子里冒出的热气袅袅升起,而后散开。我看到她的手,那实在是一双好看的手,如凝脂一般,指尖如笋,如春葱,冒着牙,轻轻抚着杯盖,从左到右,又从右到左,旋转着。

灯光有些暗淡,屋角放着几盆发财树,几块钟乳石堆积起来的假山上,流淌着水声,冒着腾腾的烟雾。女人感到无趣,把头转过去望着窗外。

我很想过去,那一分钟,和一个陌生的女人,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坐一个上午。不用说话,她看她的风景,我想我的心事。

可惜,我失去了这样的一个机会。当她的目光从窗子外收回来的时候,她站起来,拎着一个小小的包,从我的面前走出去。

女人走了。但那条红色的围脖,却落在了我的影像里。

我记得王玉华也有这样的一条。哦,对了,我是从她旅行的照片中发现的。那是她站在红土地之上,望着远方,手上拿着红围巾,高高地扬起来。那红,在蓝天下,就像一面旗帜。

女人出去的时候,刚好王玉华从外面闪进我的视野。她走进来,径直到我坐的地方,不说话,脸红红的。她没有戴着红围脖,这让我有一些遗憾。我想,这样的一个地方,她应该戴上红围脖

来了。我说。

其实,这是一句废话。有时候,人不得不说废话。

来了。她说车子很堵,紧赶慢赶,等急了吧

我没回答当然不能告诉她,等的时候,遇到一个和她以前一样戴红围脖的女人。

来点什么?铁观音?碧螺春?还是普洱?

铁观音吧,铁观音好喝。她说其实,喝什么不重要,坐坐就好。

可以说,这是从上次在县城遇见后,我们的第一次见面,二十年了。二十年的时间,她在她的轨迹上走着,我在我的轨迹上走着。

我们不知道该从什么地方说起,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我与她之间,二十年,是一段漫长的空白。

很快,我们都感觉到沉默带来尴尬和不适。好在我们都意识到,并不是我们见面的目的。于是,那天,我和王玉华就在茶室里,一同回忆起小时候的那些老师和同学还有在一起教书的日子。我们没有说家庭,也没有说孩子那一分钟,我们彼此清楚,有些生活的主题完全可以从交流中剔除。

 “活着,难。当初,我的世界完全崩塌了。”她两只手支着下巴,看着我,“家庭、孩子和老人,所有的问题,赶在一起。不知道如何面对。”

我知道她所说的难。其实,那个时候,对于王玉华来说,无异于陷入泥淖,走入绝境。谁知道她是如何熬过来的呢?灾难面前,有人能看到远处的曙光,虽然与曙光之间有很长的距离,但至少那是希望。而有人却看不到任何光亮,无尽的黑暗压实,每一步都是摸索,都是心惊胆甚至都是由死往生的挣扎。

王玉华就这样挣扎着。我听着,却不能说什么。对历经劫难的人来说,任何的安慰,都远不如做一个沉默者。

那天,她流泪了。她说苦行中不知褪了多少皮,别人可以在受难的时候,扒开肝胆,在阳光下晾晒。而她不能,她只有在黑暗里,守着黑暗。

走的时候,她告诉我,说出来,好受多了。好受多了,这个时候,我就看见了她的微笑,以及凄楚和酸涩中,脸上荡出的一些淡然和从容。

也许,这次见面,我就是为听她的故事而来。对,我相信那种巨石重压之下如履薄冰的人生,是如何小心翼翼,是如何肝胆俱裂。一个人在暗夜里,面对着创伤,一面撕裂又一面舔舐。

那是一种看不见的鲜血淋漓。

 

 

第二天早上,我去铜城。铜城是一个很容易让人安静下来小县城。那里有陈旧的房子,街道上铺满陈旧的石板。对于一个怀旧的人来说,这样的一个地方,正好可以抚慰内心的哀伤。微信上,我告诉王玉华,我要亲手把自己送进天堂里去,就当一次孤独的旅行。我说,我希望被绳索捆绑的灵魂,在天堂里得到安顿。

到铜城的时候,天空正飘着细雨,阳光在清新中愈发干净光亮。

我想,我还是先去铜城的大觉寺。那个地方,早几年我来过。我应该先到这个地方,拈香敬佛,向佛祖表达我远道而来的虔诚他会保佑我此行的安宁。拈香之前,我应先洗净沾满世间污尘的手,我怕玷污了纯洁的佛性以及这个空灵的世界,我需在这儿停下匆匆步履,来完成一场朝拜的仪式。

进去的时候,我的前面有两个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双膝跪在蒲团上,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钱。那钱,闪着光芒,被高高举过头顶然后,然后被一双手送进功德箱。这是心意,是对佛祖的心意,尘世里挣来的钱,以公德的形式,给了寺院。我不知道这能不能保证佛门的干净。男人一连三拜,满脸虔诚,到第三拜动作结束的时候,便用一只手搀着旁边的女人,站起来,折转身,走出大觉寺。

大觉寺处在闹市之中,门外是车水马龙。商铺超市菜市场、来来往往的行人。喧哗此起彼伏小贩在卖力吆喝,商店门口的音箱,发刺耳的尖叫。那里就是红尘,滚滚的红尘。男人和女人跨过门槛,即刻消失在人流之中。这匆匆的来去,能否产生内心的一份安宁,或者能否淡去一些红尘的炽念。我不知道。

大觉寺有一棵古树。他们离开的时候,我正站在古树之下,古树的周遭,挂满红色的签条,厚厚的香灰堆积在地面。木鱼的声音从殿门传出来,香烟缭绕,我看到佛祖端坐在不远处,笑着。那笑,从安详里生发出来,却让我心生神秘,我本想仔细去看,尝试着去读懂佛祖。但人赋予他的光彩、神态、表情,让我内心迟疑——我怎能去冒犯,用世俗的眼去亵渎佛祖的庄严,用世俗的心去揣测佛祖的慈悲?

寺院的门槛算不得太高,抬起脚时,还是需要侧着身子,才能从门槛上进来或者出去。两个人走出去的瞬间,我在古树下突然发现,红尘与佛门,就刚好隔着一道门槛的距离和高度。脚一抬,就跨进来。脚一抬,就跨出去。多么近的距离,多么矮的高度。

寺院里,僧众正在讲经布道,谁也不理会众生的来与去。佛音绕梁、木鱼声声,与大觉寺的因缘就在这际会里头。这种际会,不是经常发生。就像我,来了,而转身,也和一男一女一样,跨出门槛,又被卷入红尘。

于是,走出寺院的时候,我就自然地想起了王玉华。

怕她又在写诗了吧?或者又在歌唱了吧?或者在她狭促的小屋里,弹着她的古琴,在琴声里,唱着只有属于她的曲子,流着只有她懂得的眼泪?我想努力忘记,忘记她的声音,忘记她的背影,忘记她的忧戚。但,老实说,我做不到。忘记,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就像你不能忘记她的诗,以及在诗中满地奔跑的白马,满地奔跑的灵魂一样。

傍晚,我从酒出来,铜城的街上,已是华灯初上,小城完全笼在了灯火辉煌中。我无意于这样的城市景象。这个时候,我需要回到寓居的地方,做一件什么都不想的事情。我想,在睡梦里,我应该完全可以感受铜城给我带来的安宁。因为风尘仆仆,我需要这样的一份安宁。

还有什么比安宁更让我感觉幸福呢?

上电梯的时候,王玉华发来信息,却是一个空白的信息。我想这个时候,她会一个人站在路灯之下,看着城市的光,被她暧昧成天上的星星。

夜包裹了暮色中铁青的远山,也包裹了城市里每一颗孤独的灵魂。灯光的暧昧,让汽车的尾气变得迷离,也让黑暗显得比一座山高一些,比一幢冰冷的房子高一些,不,只比王玉华高一些。她一伸手,便可以去抚摸头顶的黑暗,也可以去撕开黑暗里的深邃。

一条空白的信息,从一个城市发送到另外一个城市。身在铜城的我,躺在床上时,我便懊恼起来。我怎么不邀请王玉华一起来到铜城?假使她来,这样的地方,这样的夜晚,我和她,走在青石条铺成的路上,看看铜城以及铜城的繁华和陈旧,是多好的事情。我们还可以寻找一个地方,在一起喝喝铁观音,或者一起在暧昧的时光里,喝上一杯咖啡。四目相对,静谧的时光,享受两个人的孤独。

而那样的孤独,她是她的,我是我的。

孤独从来不可以濡合。

我发现我的前面,根本没有一条路可以通向世界。这真是一个错误的发现。我本可以更愚蠢一些,让一切在我的面前显示出混沌的面目,然后稀里糊涂守着眼前的一踏糊涂。我不知道,怎么就有这种清醒的意识,让自己无路可进,也让自己无路可逃。

到铜城的第一个夜晚,我没有得到需要的安宁,在我的房间里弥漫着躁动的气息。落地窗帘,把我与夜隔成两个世界,任由屋顶的灯光照着室内的一切:茶几,电视,桌椅,还有躺在床上的人。

李梦瑶打电话来,我四仰八叉躺在床上。准确地说,我还在床上想着王玉华。我按下免提键,李梦瑶的嗓门就传了过来。

“死哪儿了?”

我没有说话。

我把手机狠狠地丢在了另外一张床上

这么多年,这个女人,她的愚蠢和虚荣,让我受尽了罪。我们吵架,我们横挑鼻子竖挑眼,我们鸡生格斗我不知道她的世界是个什么样子?这么多年,李梦瑶就是一个偏执的工作狂。她所谓的工作,是家族经营的一个日化用品商场。一直以来,她以上班的名义,绑架着全家。我们不会一起看电视,不会一起散步,不会一起旅行,就连一起吃饭的时间都很少。她把自己给了工作,没完没了地工作活着,她说,就是努力把自己变成不停运转的一台机器。

而这,不是我需要的生活。哦,说到生活,我们是从来不谈生活。生活,对我和李梦瑶来说,是一种形式。李梦瑶不喜欢擦胭抹粉,但喜欢买衣服,衣服买来,却又是很少见她穿。有女人来的时候,她会带着女人,一件一件地拿出来供人。但凡有人说不好,李梦瑶就不高兴,老觉得别人在跟她过不去。她用的化妆品,是市场上最差的那种当然,李梦瑶也不知道好与不好。她去买,别人以次充好,顺带夸她几句,这李梦瑶当了仙女一般,笑眯眯地拿回来。我说李梦瑶,你这是被贼偷,还要帮贼数钱。她不高兴,不高兴,就往我身上撒气。

最可恶的,是她的那个妹妹,总是好吃懒做,总是偷奸耍滑。我很生气,我们家人都很生气。可李梦瑶,她宁愿用枷锁套了自己,也不愿意去尝试改变工作的境况。她已完全习惯了这样的任劳任怨。这无疑加深了我和李梦瑶之间的矛盾。在她的眼里,我,她的男人,是一个不容于她们家族的外人。我就想,是不是只有躺在一张床上的时候,李梦瑶才把我当作她的男人呢?

我们从来不交谈,因为没有时间。有事也不用商量,因为李梦瑶一直认为,所有的事情,都可以用钱来解决,钱能解决的事,算不上事。

当然,李梦瑶如果有时间,如果真有的话,她会抱着小黄,坐在沙发上,说着只有小黄能听懂的语言。这时候的李梦瑶,看着小黄的温顺,就会笑,她的笑,算得上阳光灿烂。可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这样的笑,也很少。再后来,小黄变大黄,李梦瑶就不抱了,她把抱的动作变成了抚摸的动作。而大黄,在李梦瑶的爱抚之下,极尽狗的媚态,常常跟着她,在我的眼前晃来荡去。

我的心里,李梦瑶,怎么能和王玉华相比呢?

并且这王玉华,还会写诗。单凭这一点,我就觉得她胜过李梦瑶一千倍一万倍。

许是气出了,李梦瑶内心的火也开始熄了。

电话里没了李梦瑶的声音,我想着她歇斯底里的模样,冷笑着。

王玉华在做什么呢?

和我一样,躺在床上看天花板?还是在电脑前演绎她的故事?这个时候,王玉华,如果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一定会告诉她,在这个沉暗的岁月,她是一道彩虹,是一朵开在风尘里的素淡花,荒漠里的清泉水,暗夜里被点燃的光火。

起床,然后进卫生间,排放了积攒在肉身里的一夜的垃圾。看着从体内流出黄色的尿液,以及堆积在便坑里发着臭味的粪便,我丝毫感觉不出这些肉身里的排泄物,有多么地肮脏。为了我走后,不让宾馆的服务员用恶毒的言语诅咒和谩骂自己,我用力在背水箱上按着水阀,直到水箱里再也流不出一滴可以洗去污浊的水滴,也看不到便坑里有半点的污迹。然后转身,穿上衣服,在镜子前面打整自己的行头。说句干巴巴的话,我可不想在这样的一个地方,在大街上被人当作落寞的潦困者,或者不堪的疯子、乞丐,或者智障的人。因为我会爱,还会恨。虽然我找不到爱和恨的对象。

其实,我是很想疯一回的。我相信,在铜城,没有人知道我。陌生的环境,一个人最容易放纵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没有人会发现我内心的秘密。也将没人知道,一个干枯的灵魂,一具被生活风干的肉体,他的惭羞、耻辱和疯狂来源于什么地方,又会往什么方向消失。

在人生地不熟的铜城,即便我在朗朗的阳光下,赤裸身体,也真是无所谓。因为,我想铜城里善良的人,这些陌生的慈悲的铜城人,也会把我送到可以遮挡风雨和盖住黑暗的地方。那里应该是,他们会认为是我最安全的理想之所。想到这里,我竟然感动起来,感动李梦瑶有先见之明,她老说我具有神经病的特质说的时候,我经常看到她的眼里,总带着坏坏的意思。于是,在铜城,我就想,收容所,或者精神病院,那是容留癔想病患者最好的地方。

在铜城,此时此地,谁也应该想不到,我竟然如此聪明。在阳光之下,我迷恋着这里的街道,这里陌生的空气,陌生的枯燥、寂寞,还有大街上陌生的男人,涂着口红的陌生女人。谁也不知道,昨夜,他们,这些躺在黑暗里,兴奋得淫声荡气的灵魂,在高潮一浪高过一浪之后,露出怎样的满足和愉悦。天亮了,这些触觉灵敏的人,他们又在大街上,在这个城市的某个角落,以迷离的幽灵的形式,诱惑着下一个新的目标。

我希望被诱惑。但又害怕被诱惑。

流线的空气,在铜城的空间里荡漾。我小心翼翼地绕过车流,绕过人群,绕过这些充满了挑逗的红尘男女的轻佻。我与他们仅一步的距离而这距离,却是让我在蠢蠢欲动中心神俱失。于是,似乎我感受到了来自体内的骚动,那是阳光之下,毫无羞耻的骚动。

 

 

我终日在铜城的街道上游逛着。两个鬼魅般的人物,李梦瑶和王玉华,如两只蚂蚁,如影随形,跟随着我。她们首先在我的体肤上,从左到右,从右到左,然后从下到上,又从上到下,舔舐着我,先是麻酥酥的感觉,再后来,就像李梦瑶的手,就像王玉华的手,在我的身体上,指尖轻轻滑动,舒服极了。然后,她们又稍加力道,这蚂蚁,就开始从身体的某个地方,狠命吮吸,狠命撕咬,狠命横冲直撞,直至让我血肉模糊。我感觉到了疼痛,疼痛之后,整个身子开始在翻涌的波涛之中浮沉,呼号。污垢,汗迹,风尘,从外到内开始剥落,一如新生之子,在阳光下幸福地微笑。

微笑之后,我看到王玉华,准确地说,我看到王玉华从里到外的狐媚,那是诗的狐媚,童话的狐媚。

让李梦瑶见鬼去吧。

她死了,死在某个角落。或许,这个时候,她正在赴死的路上。大黄跟在她的后面,而前面,是蓝色的壮阔的海。

我的前面,是一条巷道,但却是七弯八拐。一条狗,向我走来,支着高高的尾巴,露出屁股,露出象征了公狗角色的生殖器,大摇大摆从我的身边经过,有睥睨世人的意思,它的后面,有的只是阳光,和阳光里漂浮的灰尘。

这狗,从阳光里走来,又走入我身后的世界。它走过的路,交给了我。也就是说,我在走着一条狗走过的路。

因为这条狗,我又想起大黄,想起李梦瑶。

没有王玉华的铜城,就是一座空城。这空城,它不是我的,我没有必要在一座空城里,玩一个人的游戏。

这座城市上空漂浮的尘粒,在刺眼的光亮中,不停地旋舞,上上下下,起起落落。光溜溜的石板路,在不断向远处延伸。而远处,却是大山,被阳光照着,有一些迷蒙。

在一间低矮的木房里,我要了一碗稀豆粉,两根油条。稀豆粉表面,放着几根被切短的芫荽,还有小葱。我的周围,坐着一些男男女女,他们和我一样,都不说话,把油条放在稀豆粉里,慢慢地吃着。小店里弥漫着的香气,和从有炉火的地方冒出来的热气,使得整间屋子飘荡着热腾腾的沉闷。

一个女人走进来,穿着徒步的行头,长得煞是好看。忽闪忽闪的眼睛,透着机灵。看到我旁边的空位,便径直朝我这边走来,把她的背包,一个黄颜色的背包,放在我面前。这女人,比王玉华年轻得多。我的眼睛在她的身上游弋,在她微红的脸庞上,我看到一些细密的珠子,在昏暗的灯光下,从皮肤里冒出来。她的耳朵,看上去很薄,头被一顶红色的旅游帽紧紧箍着,从帽沿下伸出来的头发,披散在肩上,遮着白白的脖颈。一件短袖的红T恤,穿在身上,两只藕一般的手臂上,长着细细嫩嫩的皮肤。而最吸引人的,是T恤下,裹着的一对突起的乳峰。那乳峰,刹那间,让我有了一种本能的反应。因为这种反应,差点让我有了犯罪的冲动。我不知道,一个男人,当他看到这样一个女人的时候,所产生的某种幻想,算不算邪恶。但那天早上,我是看了。直至这个女人吃完早点,站起身,拎了她的黄色背包,走出门,从我的眼前消失。

当我从早点店走出来的时候,在离早点店不远的垃圾箱那里,我又看到了那只狗,正低着头,在垃圾堆里,用爪子兴奋地刨着。我想,垃圾里,肯定藏着一些东西,而这些东西,曾不仅一次地诱惑着它。

那是什么呢?

这狗,比我家的大黄,要悲惨得多。我家的大黄,它是从来不会在这样的一个地方,来寻找它所需要的东西。

我毫不犹豫地从垃圾堆旁边走过。走过的时候,我看都没有看一眼这狗。但经过它的身边,我却听到了一种声音,这是狗发出来的声音。有一些低沉,但我明白,那是对我的一种警告。

就像大黄,扑在李梦瑶的脚下,用它的狗眼警告我一样。但大黄,与这只狗不同。我家的大黄,有李梦瑶的撑腰,而对我无所顾忌。想到这,我不知道,我该恨大黄?还是恨李梦瑶?还是恨自己?

从铜城回来,李梦瑶再也很少和我说话。

一天晚上,我和李梦瑶躺在床上,她突然翻过身子,趴在我的身上,用她水汪汪的眼睛看着我,说,你这死人,真像一条狗。原本她趴在我的身上时,我已经有了一些反应,可看到她的表情,我却一下没了兴致。这让李梦瑶恼怒不已。说我连大黄也不如,我怎么连大黄也不如呢?她说,大黄对她忠心耿耿,从不惹她生气。她这样说,我不知道大黄听了,会有多么高兴。我想,假使它能听懂的话,一定会为李梦瑶对它的懂得,而兴奋不已。或许它还会用力地摇着尾巴,然后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舐李梦瑶的小手。

 

 

而更多的时候,我常常想起香茗轩那个戴红围脖的女人,也想起在铜城早点铺里高耸着乳房的女人。

她们构成了王玉华,或者,王玉华就是她们。

那晚,在一家鱼馆,我和她,在一间布置非常简陋的屋子里,吃了一顿饭。回来的时候,去了她住的地方。屋子里的布置很简陋,一组沙发,一个电视。坐在沙发上,我颇有一些不自然。不自然的原因,是因为那时的王玉华,我从她的眼里看到了一团火,正在努力地燃烧着。她突然走过来,抱住我的头,吻着我的耳廓,吻着我的眼睛。再后来,终于交织在一起。我们的手,在彼此抚摸,我们完全忘记了自己。

我害怕极了。我的内心刮起了一场风,冷冷的感觉。这冷,终至浇灭了我与王玉华的欲望之火。我看到她的失落,对,那种失落,在从她的屋子里走出来的时候,一直撕咬着我。以至于那一晚我失眠了,在我的大脑里,出现的一直是王玉华,一会儿是她的笑语嫣然,一会儿是她的眉头紧蹙,一会儿我又看到了她呈现在面前的充满了极其诱惑的体。

王玉华哭了。

在我的记忆中,王玉华哭过两次。

第一次,我和王玉华在一家叫十里香的饭店,我们找了一间非常僻静的单间,菜是王玉华点的,很素,吃起来很是对我的胃口。吃着吃着的时候,王玉华竟然哭了起来。她说,这样简单的生活,想不到这么多年,却被她弄得那么复杂。她一边擦着眼泪,一边看着我那时,我觉得这王玉华,是多么真实。她说,她很久没有吃过那么好的饭菜了。我说,是因为心情的缘故。她看看我,点点头。自从离婚之后,她带着孩子,在一个陌生的城市,上班,下班,买菜,做饭。昔日的生活,早已不复存在。她所面对的,是一间屋子里的冷火青烟。这种大起大落,让我突然明白了她常说的不甘心。一方面怀念着过去,一方面又陷入泥淖的现实,无尽的凄凉让她难以自拔。

而另外一次流泪,一天,我和她去香山,那里有一个影视城,走进大门,沿着铺满青色石板的街道,往后山走。在半山腰上,我们发现了一座庵,庵里很清静,一个带发修行的女人,正坐在凳子上,我们进去的时候,她正绣着十字绣。她的后面,香烟袅袅。我和王玉华在蒲团上,静静地坐着,听庵里佛音。这个时候,我们都难以自持。泪水又来了。王玉华坐在我的旁边,我不知道,她想起了什么?她先是沉默,然后,我就听到了抽泣的声音。从庵里出来,阳光照着她的脸,脸色有一些憔悴。在一块石桌旁,坐下来的时候,我看到了她眼里流出的茫然。是的,是一种找不到回家的茫然。

她找不到回家的路了。

而我,我的家又在哪里?回家的路,又在哪里?

王玉华是一个普通里略带了忧郁气质的女人,她唱的歌好听,她跳的舞好看,她弹的琴有味。只是,在她的歌声里,她的琴音里,总藏着一些让人心颤的忧伤。而那种忧伤,只有我能从中听到,她的歌,是为我而唱。她的琴,是为我而弹。

她的泪,不是从眼里流出来的。她的内心,有一个苦海,而这么多年,她就一个人呆在苦海里。

 

 

天气越来越热

一天,吃了饭,李梦瑶竟然说要跳广场舞。她的后面,照样跟着大黄。这大黄从来不跟我出去,它成了李梦瑶的保镖。一到广场,大黄就坐在花台上,看着眼前的女人们,随着音乐的旋律,在那里挥舞着胳膊,扭着腰肢,晃动着屁股。这情景,闪着大黄的眼。有时,李梦瑶不出去,我家大黄,就很难在家里安静下来,用眼看李梦瑶,看着看着,就用嘴去拉扯李梦瑶的衣服。那意思,李梦瑶知道,该去跳舞了。这狗通人性,不怪李梦瑶喜欢大黄。

这天晚上,李梦瑶却没有去跳舞,她拿了水管,跑到楼顶,给花草浇水。我看着她把水管一端接在水龙头,然后旋开龙头,水就从另外一端冒出来,喷洒在花盆里。她一边浇,一边嘴里哼着歌曲,我不知道她哼的是什么歌曲。从她身边经过的时候,她狠狠地看着我。

“是不是憋得慌了”,她说。我没有回答。她的脸上露出奸笑。

我回答不了她,正准备走进书房,我的身后,李梦瑶突然尖叫起来,“你这狼心狗肺的东西,你一整天一整天,就只知道玩你那球东西,文字能当饭吃,还是能当衣穿?你去死吧。

我终是没有走入书房,折转身,准备楼走到楼,楼走到这时,李梦瑶扔下水管,跟着一把抓住我,说,你要死,就从这儿跳下去吧。跳下去,让老娘看看。

看着李梦瑶,我说,我不会跳。我终是没有跳。

那晚,在李梦瑶经常跳舞的地方,我一个人走着,我的前面,隐隐约约出现一个戴红围脖的女人,穿红T恤的女人,像王玉华,又不像王玉华。而天上,几颗星星正一闪一闪地照着广场前面的拐角,清冷极了。还有几杆路灯,也发着寂寂的光。我在这冷寂的光中,竟然发现,前面那个熟悉的拐角,没有拐角了,被光线拉直,一直在往前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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