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话上约一位朋友聚会,他说:“现在正忙——正在画字,稍待片刻就到。”对其“画字”之说,我大惑不解,等见面后便问其故:“大家通常都说写字,而你却说画字,不知你的画字作何来讲?”这位朋友说:“书画同源么,可以写画,也就可以画字。”此话虽不无道理,但我还是在心里嘀咕:对“书画同源”之说,是否有滥用之嫌?
“书画同源”,落脚点在一个“源”字上。所谓“源”者,本指水流所出之地,亦可引伸为事物的根由和来路。故而对“书画同源”可从两方面来理解:第一,从“源”来讲,可以说书与画的源头是相同的,它们都来源于对客观事物的描摹。因为书法的载体是汉字,而汉字的根又是象形字,而象形字本来就是“画成其物,随体诘曲”而成的。所以,“书画同源”之说,有理有据。但细究汉字的源头,也不只有一个,而肯定还有别的。比方说,汉字萌芽阶段的刻符文字,它就是由实物记事、结绳记事和刻画符号演变而来的。而“视而可识,察而见意”的指事字,又是由刻符文字演变而来的。值得肯定的是,象形字为表形文字,它是以图象来表达事物意义的;而指事字则为表意文字,它是以指点和标识的方法来表达事物意义的,二者有质的区别。进一步讲,如后来的会意字、形声字、假借字和转注字,它们建立在象形字和指事字的双重基础之上,而并非仅限于象形字这一个基础。客观地说,指事字与象形字比较,其数量毕竟有限,但总不能因此而否认它的真实存在吧。我们通常说:“中国汉字是象形字。”这是从根本上、从基础上、从一般意义上来讲的,而其中的“一般”通常也是以75%为临界点的。至于说到现行的中国汉字,那90%多可是形声字呀!第二,从“流”来讲,书与画虽然同出一源,但并不能断定“同源就等于同流”。因为它们都经历了极其漫长的历史演变,而在此演变中就无法保证它们不分道扬镳。比方说甲骨文、金文、小篆,书写时都是左牵右引,上描下绘,就像作画似的,我们将它们称之为图象化文字。但从隶书起(包括后来的楷书),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所有的汉字,都是以点、横、竖、撇、捺等符号构成的,我们将其称之为符号化文字。而由图象化文字到符号化文字,这是一个质变,并非形变。由此可见,“书画同源”仅限于源头的一大部分,并非全部,更不能断言其“流”的相同。
“书画同源”之说由来已久,而影响最大、起误导作用的可能还是赵孟頫的一首诗:“石如飞白木如籀,写竹还应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方知书画本来同。”这首诗的关键是最后一句:“方知书画本来同。”这也就奇怪了,书与画虽然有许多相融之处,可以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但总不能等而视之吧!画石、画木、画竹,无非就是借鉴了书法的一些笔法而已,咋能以偏概全,说“书画本来同”呢?勿庸置疑,书与画在工具材料上,它们都使用的是毛笔、宣纸和墨汁,但表现对象却大不一样:一个是以特定符号为界,范围极其有限;一个是以大千世界为标,范围极其宽广。而这种“量”的极大差异,也就意味着“质”的根本区别。就用笔而言,书法仅限于“中、侧、露、藏”之法,而绘画除此之外,还有“皴、染、拖、抹”等法。可以说绘画能够借鉴书法的全部用笔,而书法则能够借鉴绘画的什么呢?就结构和章法而言,书与画固然可以互补,但书法却是有严格限制的,它只能“戴着镣铐跳舞”,容不得任何人随心所欲;而绘画却比较自由,它完全可以“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要说墨法,书与画相通的地方算是最多:如书法的浓、淡、枯、润,绘画可以借鉴;而绘画的墨韵、墨趣,书法也可以借鉴。但不论咋说,书法就是书法,绘画就是绘画,隔行如隔山,是谁也否认不了的。倘若只看到书与画的同一性,而否认其对立性,既不利于书法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绘画的健康发展。
至于善书者多善画,善画者也多善书,这虽然是已被历史所反复证明了的,但究竟是善还是不善,这是有条件的,并不是无条件的。古人云:“业精于勤。”不论是书法,还是绘画,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若没有长期的艰苦磨练,那必然是一样也搞不好。关键还是要看投入的程度和方法的优劣。一般而言,书法家的书法法度比较严谨,画家的书法气韵比较生动,正所谓“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当然,书与画兼得者也不乏其人,但并不是凭想当然就可办得到的。书与画两方面都取得重大成就者,虽然在中国历史上比比皆是,但那必定是二者兼修的结果,并不是一通百通的结果。在当今书坛,画家的书法可谓独树一帜,独领风骚,这是有其历史的必然性的。可也有人说:“这是画家的字。”不知几份是褒,几份是贬?
当今时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书与画的分工也越来越细。随之而来的是,书与画的界限也越来越分明,它们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在此历史条件下,“书画同源”有无现实意义?对此可分三种情况来看:一是以书法为基础的写意画。这类画家比较传统,总是把书法的刻苦训练作为绘画的基本功,书画兼修,其书自然不可小觑。二是以素描为基础的工笔画。这类画家若习书则可,倘若不习书的话,恐怕连题款也成问题。三是油画、板画、烙画等画种。从它们各自的行业特点来说,这类画似乎与书法没有多大关联。当然,这些都是从形而下的技法层面来说的。假如从形而上的精神层面来说,不只书与画的艺术精神是相通的,就是与其它一切门类的艺术精神也是相通的,我们何必单要把书画之理笼而统之呢?
由此看来,“书画同源”之说,本身并没有错,书与画的确有一定的亲缘关系,但不能扩大化,更不能混为一谈。你可以说“写画”,但不能说“画字”。因为绘画尤其是传统的写意画借鉴书法的地方很多,而书法借鉴绘画的地方并不是很多。如果说“画字”,或者真个是画字的话,那定然是“走火入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