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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衣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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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文
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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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痛的青春

仔细回想起来,文学之于我的萌芽,确切地来讲,应该是在高中的时候。

我上的是职高,在第一志愿中医校落选之后,技校又不想去的情况下。其实要说毕业后就能顺利地工作,我还是应该去读技校,差不多一毕业就能当工人。可我又不喜欢太过熟悉的环境,大多都是子弟,而且又在父亲工作的单位内部。我几岁时,就几次被父亲接到身边来治病,对那些环境太过熟悉,没有神秘感,甚至还乏味,所以我高中毕业后的五年里,差不多就一直在外飘泊。

不知道这算不算渴望自由,或者想凭自己的能力去打开一片天空。先是父亲托熟人,给我找了一份看守的工作,干了有半年,我就走了。那是一种死水一潭式的生活,有自己虽然简陋但又独立的寝室。一间水塔脚下的砖瓦房,墙上糊着报纸,桌上铺着报纸,床上挂着蚊帐,风一吹房顶就会掉沙子。我随身的行李,除了一个大铺盖卷外,就是一口朱漆的木箱。似乎那时的洗漱用品等,都是去了后才在旁边的副食店里买的。

我不喜欢一眼就能望到头的生活,没有希望就没有未来,更不会有激情。那么我的离开,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在那些显是寂寥的日子里,我买来《西游记》一口气通读了三遍,又买来《三国演义》一口气通读了两遍。而且还在那里最后一次给初恋女友写信,三天后就收到了她的亲笔回信。我还记得,那是两页的信纸,她的字写得很玲珑,我读完后就一直放在桌子上,好几天都没有收拾。至于结果,谁都可想而知。

初恋女友是我高中时的同学,前后桌的关系。她是班上的头号班花,乖乖巧巧地秀美,总是让我感到吐气如兰、暗自沉醉。她很显然地喜欢我,不止时常主动找我讲话,而且每次都是恬笑嫣然的样子,无论我那故作深沉的牛肉脸上有没有表情。有一次,她还当众拿起我写在《工作笔记》本上的日记,细细地品读,不时地赞叹。

那时候我有很强的成就感,尤其是在自己喜欢的女孩子面前,可能在很多男生的眼里,都是一副明目张胆的春风得意。那么自然了,就会引起一些男生的嫉恨,尤其是谁去撩她,她都很反感,有次还当众对一个凑过去的男生发火,被我给劝住了。似乎那时候,唯有我劝才是效果最好的,或者说她只听我的劝吧,大家都心知肚明,于是那些嫉恨就蔓延开来,燃烧得也更猛烈。以至于后来,我不得不去面对他们的挑战。

她何其可爱,也温柔有加。我跟她邻桌了一年,只见过她发过那么一次火。当时我都吓了好大一跳,可是我若不劝,谁又敢来劝呢?男生们素来对漂亮的女孩子心存敬畏,这是一种通病。我还记得,有一回全年级组织春游,我们班也去了郊外的林场野餐。在去的路上,我俩一起并肩骑了自行车,不但清爽无比而且还谈笑风生。即便到了地头,她也只跟我一块玩儿。当然了,还有她的同桌,与另外一个跟我玩得好的男生。

我像一个野孩子一样,从绿色的书包里掏几袋零食出来,又掏出一包切成小块的卤鸭子,兴许还热乎乎的,再拖出一瓶从家里偷的父亲的散装白酒,大家就一番哄笑。我就着瓶嘴喝了一口就递给她喝,虽然她一脸苦笑,但还是接过去浅啜了一口,立时就辣得眼睛眉毛都皱一块去了,可把人给笑坏了!那个男生带来一把吉它,是从朋友那里借来的,虽然我不大会弹,但还是和她先后握在手里轻轻地拨弄,借以渲染青春年华里的一席浪漫。我的幸福可想而知,虽然我不大畏惧男生们那如狼似虎的眼神,甚至还熟视无睹,但对她却一向温和。

命运就是如此,我的那种熟视无睹,自然就会激怒一些人。可我却又打心眼里瞧不起那些暗流涌动的乌合之众,这就更加剧了矛盾的激化。虽然我一忍再忍,甚至退避三舍,希望能够唤起他们的良知。可人这种东西就有那么奇怪,他们不但不知收敛反而还得寸进尺咄咄逼人,于是就把我给惹毛了!

消息传扬开去,除了班上跳出来的男生我要对付,还惊动了其他班上的,甚至还有校外的不良青年。可见我的高中生涯,要想做个安静而又与世无争的人,实在是痴人说梦。那么,动不动就请家长,动不动就站走廊,便成了家常便饭。可她从不嫌弃我,并且依是一如既往地待我。或许那年代里的少女们都比较喜欢野孩子,喜欢男生眼中绽放出来的那份镇定与勇敢吧!

我身上爆发出来的野性,从来都是被逼的。凡事我可以让你,但要不知好歹与进退,那就只好对不起了,我也不是那么好惹的,大不了鱼死网破、玉石俱焚。只不过,虽然时有冲突,但事情并没有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最后大家就都顺利地毕了业。后来的同学会,自然会有人约我,也会约那些对头中的,大家照样面不改色地吃喝,心照不宣却又天下太平。

只不过,她自从离开学校后,就不再跟同学联系。即便是她的同桌兼闺蜜,也渐渐地疏远了。我后来找到她,还是托她的那位同桌带的信。我将一张扑克牌从侧面齐整地挑开,把写好的一页薄薄的笺纸叠成小方块小心地塞进去,又用浆糊轻轻封上,然后再从外面一点点压实,以至于那位同桌帮我带过去交给她时,被她父亲捞在手里好一番翻看,除了扑克牌的正面用笔圈了一颗红心外,就再没瞧出什么端异来,事后我听说了就笑得直茬气。

总算约在学校外的小巷子出口处的街边,我在上午10点依约而至。她骑在自行车上,一只脚踩在街沿上,依是一副人面桃花的模样。这次会面,和以往相比,显然就要生份一些,毕竟是大半年没见了,况且她喜欢我直到失望。在她面前,我不但木讷而且拘谨,甚至还慢热。不但没讲过什么情话,还从无告白。其实我又何尝不想讲呢,但面皮太薄了,讲不出来,无论别人再如何地期待。“面皮太薄了”这话,是几年前一个熟人中的护士讲的,是当面对我讲的,我知道这是一份真实,所以并不去怀疑她的善意。

由于思念过甚,爱意太浓,内心里气血汹涌翻江倒海,所以在街边再次见到心爱的人儿时,我的状态极为不佳,越紧张就越不知道怎么说,甚至脸都憋红了吧,其中还包含了对那些追求她的男生不满。她显然不爱听这些,即便我讲一直都喜欢她,她不但说不知道为什么害怕我,而且还窘笑着问我喜欢她什么,这一下子我就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了。那时候的少男,是绝对讲不出“馋你的身子”的那种撩骚话的,况且只要心里面那么一想就觉得是犯罪、是下流、是无耻,所以谁又想去做那种粗鄙的人呢?虽然如此,她还是把头一扬说,我就在这里上班啊,你不知道吗?她感到很惊奇,我居然不知道,但我的确不知道啊,这能怪谁呢!

七八年前,有外地归来的高中同学又组织起了同学会,摆了两三桌不说,还请来了曾经的班主任。可能在我去之前,班主任已经从同学们的嘴里得知了我的写作,并且还出了一本书,故而我一去,他就格外热情朝我招手,直叫我去他身边坐。想曾经多么讨厌我的一个人,如今再来这般地喜欢我,多少还是让我有些不适应,只不过几句寒喧一下来就好了。当他得知我曾经的初恋时,就非常地吃惊!

在那场聚会上,同学们不但一致公认了我对初恋女友的“真爱”,还为此大呼小叫地干了一杯。甚至一个毕业后再没照过面的男生,毕恭毕敬地站起身来连敬我三杯酒,当众检讨说他对不起我,说他当初追求那个女生是出于争强好胜,甚至还感叹说若是后来我跟那个女生能走到一起就好了。我一点不怀疑他那沉淀多年的真诚,但也从最初的惊诧变得何其大度地一笑了之,甚至还阻拦了他的再次敬酒。毕竟事情过去得太久了,还来计较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知道初恋女友当初没继续上学,是出于她父亲退休了,她去顶了班。那年代,无论谁家的子女,能够早点上班挣钱为家里分忧就是最紧要的事。那是一座公寓,她去当的楼层服务员,似乎是集体性质的。后来我还去过两次,她甚至还把家里的姐妹叫来见我。她们都待我很友好,很热情,甚至她姐还问过我好些话,凭直觉就是想确证我心里面到底有多爱她的这个亲妹妹。只不过,那时候我的心里很乱,表达得也未必就都恰当。再去时,虽然她依然如故地陪我有说有笑地聊天,后来一个男生来找他,她还把别人晾在一旁好大一阵子。可我终究眼里容不得沙子,虽然看似平平静静地地离开,但心里却极为地生气,后来就发誓不再去找她了。而这个男生,正是后来当众向我道歉的同学。

经过多少年的风雨洗炼,即便如今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自己当初的处理极不妥当,想法也是错误的。可是,那时候我没有处理感情问题的经验啊,这又能怪谁呢?或许说命运,或许说缘分,或许才是唯一的开解。即便前年里,我还在一个下午乘了公交车,专程去到她所在的小区转悠了一大圈,结果没遇到人。因为在几年前的那场同学会上,我听闻她在这个小区里开了一家服装店。虽然当时我没动声色,但终究是应了自己的心结。若是真遇见了,那就请她吃顿饭吧,一起叙叙旧唠嗑唠嗑也好。如若她方便,做个朋友也不错。都是见证过彼此青春悸动的人,何况还有那么多欲罢不能的故事呢!

如今想起高中时代的幸福,除了爱情,还有文学。或者客观一点地说,是文学渲染了爱情,或者相互交融与助长。那时候,泰戈尔、徐志摩、席慕蓉、汪国真的诗歌,金庸、古龙的武侠,已经随了鲁迅、琼瑶、三毛的作品风靡校园。但凡能够沾染一点诗气,讲几句与文学挨边的话,或者再去像模像样地写上几句,便是了不起,便能吸引不少异性的围观与心仪。我自然在这上面得天独厚,占尽了优势,加之后来骨子里的野性被激发了出来,那就显然更具魅力了!

故而我的高中三年,虽然学业上马虎过关,发生过的多少事都不记得了。唯有文学助攻下的初恋,成了我最为深刻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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