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七年,由于中越关系渐渐紧张,两国大有开战之势,我作为以学为主的初二学生,被父母送到父亲老家的中学校读书,一来可以避开边境危险,二来可以求取一遍宁静之地安心学习!
父亲的老家叫A镇,老宅建在正街中心,与镇机关五大所为邻,正门直通四合院,四合院中央留有一个巨大的天井。
从前往后走去,当中住有四户人家,每户都姓杨。只有住在正门的奶奶家姓周,但我大妈姓杨,在进门的左边住着一户杨姓人家,因户主去世多年,留下妻子带着一儿一女过日子;再往里走,靠右边有一厢房,上面搭有一阁楼,阁楼里住着一位杨姓残疾青年,左边是我大妈家厨房,自东向西延伸成长方形的厨房被木板往后隔出去一大半,那边那隔里住着一户刚从越南被越南政府驱赶回来的一杨姓人家,夫妻二人带着一儿一女。
按照街坊习俗,我们几姊妹得称那些邻居为婆婆、叔叔、婶婶、大舅及孃孃等。
我们周家离开四合院多年。如今,那四合院及原来住户都已老去,原户或者搬离,再回去看到今日的景况,已是物是人非,老的那辈或已离世,或已散居。
上辈已老矣,不再充满朝气,同辈的又各奔东西,全部已成家立业,并四处撒落,家家有了下一代,各人过着自已的幸福生活,因此,现在回去,已找不到昔日的亲情、温馨与关怀,只有那古老的发黑的建筑和天井依然如故,神龛的香烟不再是周、杨两家的袅袅升起。
过去一切都如过眼烟云,早已成为故事。
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住在阁楼上的那位腿脚残疾的青年,他的名字我已记不得了,只知道大人们都叫他阆疤,我们晚辈的出于礼貌,不敢直呼其“名”,按辈份和街坊礼节,就叫他大舅了,称呼前还冠以其姓名。
据说,刚出生的他,正赶上饿饭时期,所以,其身体处处彰显营养不良,骨瘦如柴,人非常消瘦,也常常闹些小病小灾的,时常打针吃药。
一次治病时,由于赤脚医生扎针失误,针头扎歪了位置,给他带来了终身残疾,走路时一拐一拐的,变成了痂子。
因为身体太弱,其父母为他重新取了个名字——叫阆疤,因此,我们也顺理成章地叫他阆疤大舅,这也就无可厚诽了。
多少年了,由于生活一直没有太大好转,他自已又不会做生意,不会干农活,也没有劳动能力,所以没有生活来源,只能靠家人照顾或靠老人养活,按现在流行的新名词——叫"啃老族″。
他特别"爱好″文学创作和音乐,时常动笔写点小东西。
有一次写了一篇关于A镇成立幼儿园并开学的报道,被镇广播站和县广播电台采用播出,他高兴得几天睡不着觉,还逢人就说,见人就表。
那时的人都喜欢留个小平头,他却逆流行事,喜欢把平头头项上的头发留长些,天天戴一顶八角帽。
看面部,眼小,像两颗镶嵌着黑豆般大小的玻璃珠,鼻梁小,小得像伙夫用斧头刚从腐木中劈出来的尾尖头大而凸起的一条小柴蛆,嘴也小,小得像颗外表并不光滑的深紫色樱桃,在鼻孔下方位于上嘴唇的两边角落处留有稍许的两小琢小胡子,大约两公分长,看上去显得有些老沉恃重,下巴尖尖的,尖得像颗肉制钻花——意欲能把木板钻个洞;从正面看,整张脸颇有个性,也很有特点,像现在流行的"V″字脸型,又像一粒去了壳的葵花籽,再瘦下去,整张脸就会瘦得更像一条柳叶了。
大概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他个头不算高,不超过1.65米的样子,其实,对于他那身体和重量来说,哪怕残疾到仅剩一支脚,也可轻松地支撑起他那弱不经风的上身——且绰绰有余。
他打小就喜欢灰色,大概是受红军制服的影响,所以骨子里就生长着红色基因,灰色的八角帽,灰色的三个口袋配饰的绒装,灰色的裤子,绿色的胶鞋或灰色的平底布鞋,就连钮扣都是净灰色或深灰色的。
他酷爱吸烟,烟瘾特别大,随时随地都能看见他手指间夹着烟雾缭绕的烟头,夹烟的两手指尖泛黄变黑,脱下一层黄色的皮来。
他患有中度哮喘,每当呼吸时,便会从其呼吸道的喉咙处传出另类的风鸣声,像猫呼吸时发出的那种声音,倘若他圈曲着身体躺在地面上睡去,你还以为是一只灰色的巨型猫科动物呢!
有可能是因为残疾的关系,更或许是没有劳动能力,加之太懒的缘故吧,反正真正原因没人知道,就是没有哪家愿意把女儿许配给他,包括谈恋爱都不行。
那时,我对文学有一点点兴趣,在他的影响下,渐渐产生了爱好。想向他学习一招半式的写作方法,也就时常跟他聊聊天,不断讨好他,接近他,偶尔会去跟他挤一挤,两人会聊到深夜,他会告诉我:某某写了一首歌,某某进了县文工团,某某吹拉弹唱样样会,想报名考县剧团,某某学会了广播里教唱的一首歌,自己又着手写了什么什么等等。
可就是牙根不提教我写作的事。我总是问他,如何写新闻报道?如何撰写人物事迹?如何刻画景色?如何写小说等等诸多问题,也提问了N次,但他定是绕开,闭口不谈,为了向他取到“真经”,我时常买些香烟孝敬他,以此换取渴盼的回报,然而,每次都没有满意的结果,但我也不怪他。
他的兴趣就是这些,所以他不分场合,不分对象,只管瞅准机会扎入人堆中,大势宣讲,不管别人爱不爱听,也不管别人听得懂听不懂,更不管别人有没有空,他总是见缝插针般"传导",有时人们很讨怨他,便借机戏弄他,希望他别防碍大家干活,早些知趣地离开。
他看不起那些小看他的人,抵制那些张狂的恶人,不爱搭理那些脏话不离口的粗人,常躲避那些时常欺负和毁损他名声的人,不爱跟他们接触,更不爱跟他们在一起,他说:“不能怪他们,物以娄聚,人以群分!”偶尔在一起,也尽量不和他们聊天。当听到别人"唏落″他时,他会反击说人家是:“嘎底”、“冬汗菜”。
在A镇,特别是在A镇的这条街上,人们都有等级观念,似乎是约定成束的固有观念,整条街分街心、街头和街脚。
街心的人貌视清高和骄傲——自豪一些,常常摆出一付城里人般或高人一等的臭架子。
参加工作、开会发言、分配土地等等,凡属好事总是占比较多,获益颇丰,街头、街脚的人感觉不太公平,但无可奈何,这或许是街心的人在外面工作的人多或先遣"移居"至此的缘故,总之不得而知。
人们总有爱凑热闹的习惯,街心的人总能占着优势,因此赶集都是街心里生意最旺,人最多和最集中,受益颇多,就连小孩子在一起玩耍也分个三六九等的了。
我的妈妈是p镇人,是与爸爸一同支边的青年。
两人在劳动过程中相爱,并结为夫妻。
p镇与A镇相隔不足100公里地,中间有县城隔着,而县城靠近A镇。
真是十里不同天,虽为同一县的"子民",距离也不算远,但两地说话发出来的音调还是有些不同之处。我操持的是p镇人的口音,很难被A镇口音的人所接受,时常被他们“点拔”,然而,改掉已习惯并脱口而出的口音却很难。于是被他们说成是“酸粑”,这就很难溶入街心群体,可我也算是街心人。
我有些自卑!
此后,我常躲在暗地里偷听并学着A镇的人说话和发音。因此,也显现出我说话的“先天不足“和悟性方面特差的“笨拙“来!
一九七八年,土地分到户,阆疤大舅把分到的土地交给他的父母耕种,自己依然整天转东家去西家地大吹大擂,整天做着文学梦、作家梦!
次年八月,我考入县一中高中部,离开了老家。
临别时,我把我最好的一件白色西服送给了他留作纪念。
他穿起来挺合身,爱不择手,就是不会搭配。
喜欢斯文和显摆的他,向人们炫耀着,穿着它在街上走来走去,很久不愿脱下浆洗。
有时他穿着那件西服,会配上自己衷爱的灰色裤子,还向服装店老板娘赊来一条红色领带扎好,足蹬一双平板胶底灰布鞋,头戴那顶不愿脱弃的灰色八角帽,外人看来,虽然完全彰显不伦不类,但他心里认为很新潮,很华贵。
看得出,他这身打饰是专为他心爱的人而穿戴的。他常常会在穿戴整齐、干净或有零食时,一个人去那姑娘家聊天,其实,他是暗恋上那姑娘了,可要想获得那姑娘的芳心,对于他来说,却真如业余登山爱好者攀登珠穆朗玛峰那么没有把握。
开学后,我便专心读书。因为交通闭塞,信息滞后,对于他的消息就知之甚少了。
第二年寒假,我步行三个多小时,克服了崎岖山路的磨砺,怀着对老家的无限热爱和对过去的美好时光的眷恋与憧憬,同时和对阆疤大舅的思念,在傍黑时分进入街头,并疾步如飞地朝街心老宅走去。
手中的礼品似乎很有灵性地崩跳着、催促着我的脚步,也推动着我疲惫的身躯,到家的兴奋和渴望,总想尽快见到奶奶、大妈及阆疤大舅的心情无以言表。
我进家时,正置晚饭刚过。阆疤大舅已经回他父母亲家吃饭尚未返回住处。
他父母住在街头,距离他的住地有200多米远,每天,他的生活轨迹就是回家吃饭,吃好饭就返回住处,有时也会转入那姑娘家去坐坐,要么就回到我大妈家聊聊,要么就回自已的鸽子楼里万般无聊地独自坐着吸烟。
那鸽子楼面积不大,除去楼梯口,上面便只能容纳一张1.2米宽的单人床和一张书桌及一条狭窄而紧张的过道,其它就一无所有了。
楼内黑漆漆的,不分昼夜,全靠煤油灯照明,那时电力不够,贫困家庭难得用上电的。
我最怕攀爬他那楼梯,因为那楼梯同他一样阆,就像是专为他打造或量身定做的一样,似乎支撑不了一个五大三粗身体的折腾,每次上楼,我必先将两手抓在楼梯横档上或楼梯两边,并确证抓牢了、安全了,方才提脚跨上第二阶。他爬这楼梯,是顺利的,习惯了的,不废催毁之力,简直像只猴子上树,看不出有半点腿残的样子。
只要他在,鸽子楼里便烟雾缭绕,其中充满烟臭味。
晚上,他来到我大妈家的客厅里,我大妈正在帮别人缝衣服,听我大妈说我在后堂里烤火时,他便万分高兴地大声吼着、喊着
“小勇,小勇,小勇你来啦!”这是他对我的昵称。
此刻,我便抑制着自己的激动,慢慢起身,慢步上前去迎接他,但却掩不住内心的喜悦,
“来了,来了,阆疤大舅,你还好吧?”
“快来烤火!”我拉着他冰凉的右手朝火塘边坐下。
在昏暗的灯光下,我依然看得出,这一年多,他过得并不如意,穿戴老旧,衣服增添了许多补丁,没有以前那么光鲜了,整个人也苍老了许多。
大概是他父母老了,生活来源也少了,没有了零花钱。
坐下后,他不谈文学了,不谈写作了,话也少了。中间依然不忘稍带几句损我的句子,一会儿“酸粑”,一会儿“嘎底”的,也许是习以为常了,或许是对他产生了更多的同情心,我却毫不在乎他怎么褒贬我了。
我们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他似乎更多地注重思考没钱时自已该怎么办了!虽然他闭口不谈及自已的困难,但我一眼便能洞察和看穿他生活上的窘迫和忧愁来。
我看他是呆不住那鸽子楼做文学领域中的苦行僧了。在青春的燥动和生活憔困的驱使下,他不可能再有心思去克服寂寞的纠缠而从事笔耕的"事业"了,再也树立不起写作的信心。
我白天帮助大妈下地干活,有时同小弟上山找柴、打猪草,傍晚到街脚的水井挑水,每天将厨房里的石制水缸灌满水,晚上做一会儿作业,偶尔抽空出去街坊邻里串串门。
时间很快就过去,我返校前,还得回家去准备些衣服和下学期的书杂费、伙食费,所以在老家只呆了20天。
这段时间很少与他如往年一样聚在一起聊天了,常常看不见他的身影,我们的交往似乎没有了情趣,更多像似刚刚晤面后的陌路人。
临走时,他来送我,我将仅有的10元钱分出6元塞在他手中,他假意推脱般,我说:
“拿着吧,拿去买些吃的,尽量不要吸烟了!”
接着劝他:“不要放弃写作!”
后来,我毕业后,当了老师,忙于教学,没有时间再回老家。
再后来,我服了兵役,当了兵,当时正与越南开战,参加了收复老山作战。退伍后,又到地方工作,26岁那年,被共青团代表大会选举为团委书记,32岁时被提拔为党委书记(享受正县处级待遇)。
当了领导,工作更忙,没有多余时间和机会回老家。
一愰十多年过去,一次外出开会正好需要路过老家,我叫司机停车休息,顺便回了一趟老宅,在馆子里吃了一顿饭,老宅变成了别人的家。
这次回老宅没有看到阆疤大舅,从旁人的口中得知,三年前,阆疤大舅在一次与他父亲租车外出拉石料时,车辆翻入沟谷,驾驶室里的司机和阆疤的父亲只受了一点轻伤,但坐在车厢上的他就没那么幸运了,被车身压着,当场死亡。
开始听来,有些可怜他的遭遇和死亡,并感到惋惜。
回过神来转念一想,反而为他感到欣慰,幻想着他可能升天了,他的灵魂自由了,他一定很幸福,比起活在人间幸福几十倍,甚至于几百倍、几千倍、几万倍!
这应该是每个人的生命终绝后所追求的结果,并向往它。如果这样,不枉费他这一死,这一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是命运为他选择抛弃困难和窥避痛苦的生活方式。
这一结果,尽管当初不是他所情愿,也许是老天爷的刻意安排,但却帮他摆脱现实,帮他抛弃由于残疾而无力改变的困苦。
毅然帮助他选择升天,是一种无尽的享受,也是天意所怜。
因此,人生来源于宇宙或自然,仿从天降;生命从母体中来,又一切归于宇宙,一切归于自然!因为,人间的一切都是人为的结果,包括幸福与苦难,诞生与死亡。
人们在毁灭中创造幸福,又在幸福中衍生灾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