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非曾流着口水断言,汉字是最好吃的文字,但书市里却有着大量把它弄得很难吃的家伙。这话得罪多少人呢。如今的文学作品好看是好看,但缺点是:不看也不会损失什么。而不读陈晓卿的《至味在人间》,你肯定会损失点什么。
读陈晓卿的《至味在人间》,千万不要在饥肠辘辘时。
炒个腊肉都能让陈晓卿写得馋虫大动:“菜苔绿得轻盈,腊肉粉得敦厚,三湘大地的年节气氛那一刻应声而至。”想起此时家中正好有上好的四川腊肉和鲜菜苔,一骨碌爬起来,拦也拦不住地,叮叮当当……
在吃食上,陈晓卿是自信的。《至味在人间》扑面而来的是阵阵饭香肉香菜菜酒香,怎么这么对胃口。里面料太多,虽是白纸黑字,不妨碍口舌生津。
他说,在大北京城里拣选各地特色小吃都要找招牌上体现地名尽量详细的,最好是详细到有县市镇村的,才可信服。吃一道特色或者近乎失传的菜,能把人吃哭,确有其事。《留住手艺》写的是北京有名的爆肚冯的门店发展和几近消失。那时,有客人李先生吃过此店的爆肚,时过三十年,李先生不曾忘记,几经辗转,再次吃到,竟吃哭了。
陈晓卿有天吃到一家的辣椒,“不是很辣,但极香,一口下去,香味穿过抬头纹直达天灵盖。”这描述也穿过我的抬头纹直达天灵盖,让人忍不住舒心一笑,陈晓卿飞扬的联想到处流淌,将所有文字激活了,将沉睡多年的吃惯了垃圾食品的味蕾唤醒,他的精确表达,显然不是一个仅仅爱吃的人可以拥有的笔墨,想必大家都看过他执导的《舌尖上的中国》第1季和第2季,欲罢不能地,看一遍又一遍。就是在那时,他成了我的偶像,至今没人能代替。
《至味在人间》中近70篇文的时间跨度很大,从2007年一直到2015年。我猜想,陈晓卿写每一篇文,那绝对是对菜品吃过多遍,对亲情、友情、乡情到了非说不可的时候,才哗哗哗地由笔端倾泻。
这才是《至味在人间》的真谛。
如今,人们早已不是从前,渐渐迟钝的味蕾和已经退化的牙齿哪里还能敏锐地寻到至味。
但至味依然在人间。对吃食,陈晓卿要求的不只是菜品的地道、实惠和服务的周到,更看重的是就餐的气氛。北京六里桥西南的芙蓉镇酒楼,服务员是清一色的妹子。客人不多时,服务员厨子都围在一起看电视,慢慢地陪着客人吃。有一个叫李菲的,慢慢熟络起来,有时李菲会从后厨端来一盘火焙小河鱼或者老腊肉,放在陈晓卿桌上,“我妈妈做的,刚托人带上来。”
温暖吧。
欧阳修看到年仅二十岁的苏轼作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惊叹道:“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读陈晓卿也如此,真是手心都冒出汗来,脸都微微地发烫,兴奋的。陈晓卿不造作,不矫情,心中怎么想,就怎么写,这种真,自让读者快乐轻松,直呼痛快!
还有蔡澜,常常是说最真的话,写最真的文,吃最可口的菜。现在很多会吃且会写美食,有悟性和道行的作家很多,如果在此方面也有段位的话,青铜得主那要数汪曾祺,黄金得主则是沈宏非,钻石应是蔡澜,王者呢,我觉得非陈晓卿莫属。
陈晓卿是皖北人,“不论他置身北京还是东京,南京还是望京,你问他美味在何方,他的手指最终总是像扶乩般自动地指向老家的方向。”生活在北京二十八年了(现在应该是三十一年了),他的普通话或者说北京话一定还算过关吧,不然,在京城各色馆子里,很容易会被当成外地人遭冷眼的。不像车前子,在京城多年,不会卷舌,使得他的语言自信和磁性大打折扣。
说说面条。
我学着做面条时,已经十岁了。十岁的姑娘,在农村可是顶半个劳力了。那时候家里不富裕,面是那种带麸皮的黑面,比较粗糙,有点像现在城里人时兴吃的全麦粉。这种面要做面条,必须和面要硬,少加水。娘教我的时候,说,和面要三光:手光,面光,盆光。就是和好了面,手上面盆上都没有了面。面和好后,醒上半个时辰再拿出一丈来长的擀面杖,在大案板上擀面,面要擀成薄厚均匀的长条一反一正摞起来,便于切。说起学切面条,经常是切到左手食指和中指的指甲,那疼,多少天都好不了,常常是上次切的指甲还没有长好,就又新伤一片。
一位叫吴克敏的作家写《想起老饭店》,自豪地称母亲做的清汤臊子面是他们村子里最好吃的面食。此文被他一位领导看到了,跟他理论,说吴克敏太过分了,怎么能说他母亲做的面是村子里最好吃的呢,吴克敏说:“要依我心里想的,我还想写我母亲做的臊子面是世界上做得最好吃的呢。”
母亲的味道。最好的味道。
蔡澜从来不说哪儿的面条不好吃,都是恩物。陈晓卿也吃遍了世界上的面条,看着哪里的面条都亲切。在《面,不能承受之小》中,说一个重庆人终于在成都的大街上找到了重庆小面时, “这真是个圆满而又带些喜感的故事结尾。”
写到此,我也圆满而又带喜感地结束吧,因为我的胃蛋白酶正需要分解一些愉快的物质,来配合此时圆满而又带喜感的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