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着汉字看久了就不认识了
明明熟悉的一个汉字,看着看着,就忽然陌生了,不认得了,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再盯着看,更不认识了。这怎么可能?揉揉眼睛,眨几下,再看,笔画明明熟悉,可就是不认识。反复书写一个字时,也会出现类似的情况,越写越看着不像,再写下去,这是写的什么啊?
怀疑起自己的智商来,赶紧坐电脑前,查缘由。原来这是一种心理学现象,叫语义饱和,又称字形饱和。指的是人在重复盯着一个字或者一个单词,长时间后,会发生突然不认识该字或者单词的情况,这个过程仅为暂时。心理学上认为,其原因是人的大脑神经,如果短时间内受到大量的重复刺激,就会引起神经活动的抑制,从字形到语义的联想被阻断了,识读也失去了整体性。比如“的”字,盯着它反复看久了,大脑负责解析字形的部分只意识到这个字有两部分,左右结构,不由自主地,感觉把字拆开似乎更有趣,是“白”与“勺”的左右组合,把重点关注到它的字形上了,从而忽视了它的语义,不再向负责理解语义的部分发送“的”这个字的整体结构,于是管语义的神经源只能收到无效效应,因此也就显得不认识“的”这个字了。这种大脑的行为不是人为可以控制的。其实,这也是我们神经活动中出现的疲劳现象,不仅仅只会出现在我们看字的时候,我们的其他感官,也会出现同样的现象。当我们在一个房间待久了,并不会感觉房间有什么味道。但出去呼吸下新鲜空气回来后,便会马上察觉到房间里的气味。这也是因为我们的神经元在偷偷开小差。
原来问题在这里。那解决的办法就容易找出来了:不再反复盯着看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字,隔一会儿,转移一下注意力再看,大脑便恢复记忆了。我希望突然出现的一个词,一个句子,兴奋,困惑,感慨,一齐向我压来,让我感到熟悉又陌生,这时,我觉得灵感在跳动,一篇好文或者一首好诗要开始到来了。
铅笔写字快
生活中违背常理的现象很多,比如你把时间安排得越满,越觉过得快。这是多么没有道理的事,这让我想起漫长的童年和故乡时光。
小村无大事。除了给猪和鸡打草外,无事可做的我,翻看《新华字典》打发时间。这一读,让我走进了汉字浩瀚的世界,许许多多音相同形相近的字站在一排,面容陌生新奇,像兄弟,似姐妹,齐齐向我逼来。它们会打架吗?会互相牵手嬉戏吗?那时没有多余的读物,一本《新华字典》宝贝般在手。一页一页翻读,一个个汉字对影成禅,针锋刀兵,清晰地在大脑中循环。认识了,模糊了,记住了,又忘记了。
照着字典写字,从开始的一笔一划,到后来的龙飞凤舞,练就了写字飞快的本领。渐渐地,爱上了写字,开始用铅笔,后来跟着村里的记账先生学写毛笔字,练得清苦又认真。毛笔自从被发明后,变数不大,实用方面没过多考虑,其实也就是不考虑,才有了争奇斗艳的翰墨章法。但买毛笔、宣纸和墨水的钱可以买很多支铅笔,渐渐作罢。铅笔实用性更强,写铅笔字也随意多了。上中学了,课业必须得用钢笔或水笔,铅笔的字迹不再显现在作业本和书卷上。
削铅笔很解压,我喜欢这种略有些原始的动作,削出的细细的石墨粉,卷起的木屑,连带削好的铅笔排列开,带着安静与怀古的味道。
见过我写字的人都说我的字不像女生所书,字刚硬,大气,活脱脱出自男儿之手。这点上,我倒是很认同,且喜欢我练就的笔迹。如今,能写出我这么一手漂亮字的人少了,女孩子就更少了。
写出的一个一个汉字,蹲在时间的老瓦上,我看见的是它们排列组合起的或陌生或熟悉的气息,是幽凉的汉语的面影。
后来,电脑进入了生活。刚学电脑打字,我不是用拼音输入,不是用搜狗,而是五笔输入法。想当年,这个输入法真是牛。会用的人会说,它真神奇,录入速度极快。不会用的人,简直一头雾水,怎么也学不会。其输入法是把一个一个汉字拆解开,“言文方广”是字母y 的区,“王旁青头戋五一”,是字母g的区,“口与川” 是字母k的区。不懂吧,比方说,输入“语文”的“语”字,要拆成三部分,言字旁、五字旁和口字旁,敲键盘时,输入“ygk”,输入“语文”二字时,只需要输入“ygyy”便可,是不是打得很快。那时,看到汉字就拆,走在大街上,看到门市上的字就默念着拆成几部分,用手比划着键盘上的哪个键,有点走火入魔了。
做记录或是忽然灵感闪动时,我还是习惯抓起铅笔来。我发现,用铅笔写字的速度远比用水笔和钢笔快且流利,思绪也跟着飞扬不卡壳。
一些美好的东西虽然难逃被日益沙化的生活吞噬的命运,沦为时光里的一个物件的标本,但我知道,像我这样爱着写铅笔字的人还不在少数。
汉语中最有力量的词
作家张炜说,汉语中最有力量的词是名词和动词,它们是语言的骨骼。
做为一名文学编辑,校对稿件时,常是不自觉地给作者删去很多副词、形容词甚至是成语。句子应该像人一样,要减肥,要干练,这样才能出来线条,才帅气。人人爱看美女,为什么?线条美啊,文字也一样,删繁就简,才是漂亮的书写。同样,一幅简单的画,一篇疏密有致的书法,看了很解压,即使是庄严肃穆的字画,庄严肃穆可以使人清醒理智,清醒理智可以使人少犯错误,而少犯错误换一个角度说,也就是距离成功最近的人生。这个观点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林夕的《我赢了自己》里说的。
深得此法,古已有之。张岱是明清小品作家中最知墨法的一位。“湖上影子,惟长堤一痕,湖心亭一点,与余舟一芥,舟中人两三粒而已。”“一痕”“一点”“一芥”“两三粒”,简单的名词一串,就像宣纸上洒落的淡墨,已经身藏百般,大片的空白处,一种精神便入了心。齐白石的画笔,无论点上什么,那个“什么”立即就可爱地活过来,活在自生的时间之中,鸡雏、青蛙、小老鼠以及草间偷活的昆虫,在他笔下可以说是点铁成金。
杂在别的东西里的甜和清
“清”字非常好写,横横竖竖通透又不失原意,左右结构清爽,小楷或草书,怎么写都隽永。
最近读金岳霖的回忆录,重新认知了甜和清。他写道:“甜是人们大都喜欢吃到的味儿。但是,糖的甜是一件直截了当的事,西洋式糖果的甜非常之甜,似乎是一种傻甜,好些人欣赏,但我不欣赏。我欣赏的反而是杂在别的东西里面的甜。‘大李子’的甜,兰州瓜的甜都是特别清甜。‘清’字所形容的品质特别重要……”这个“清”字概括得真好。直截了当的甜是一种极端的,没有悬念的味道,没有回甘和余地,会钝化味觉。这样的感受,有生活阅历的人才能体会到。酸中带甜的苹果、杏子,苦中带甜的柚子,这些“杂”在各种味里的甜,更显清而美。
金岳霖的回忆录,是在图书馆的珍藏馆里看到的,字迹泛着微微的黄,有岁月的包浆。方正、规矩的汉字们,多少年来一直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和一张张新鲜的面容。它们不会随时间衰老,在时光之河随意穿越。
文章书写甜度很高的要属苏东坡,把文字的功用得以复活,串串妙语,从不墨守成规,他洞悉文章写法,或者说他的大量文字是用来排遣的,游戏之作很多,当然此游戏非彼游戏,于轻盈快活中透出别样的意义,给人难得的甜美与快感。“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东坡的书法也有随性自如之风貌,真情状态下完成的汉字,从墨迹中隐隐感受到某种情绪。《论书》说:“书必有神、气、骨、血、肉,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原来真正的书写,不过是日常生活的同步和统一。
文字比世界更广阔
伏天酷热,正是大暑节气。翻看节气表,夏天在做最后的舞蹈。“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这么美丽的汉字让我着迷,春夏秋冬,二十四节气,七十二物侯,自然时令中,文字呈现出蓬勃的生命色彩。躲在书房,翻开哪本书读哪本,有关编织的,有关中医的,有关美食的。文字所包涵的远比世界更广阔,更有魅力,深隐着谜一样的过往。谜,本身就是美的一部分。台湾“鬼才”张大春著《见字如来》,讲述了与每一个字相遇的情景和际遇,以及关于这个字的形、音、义与词组的解说和穿越历史幽深的隧道后这个字的延伸和变化。
“一个字长途跋涉来到我们面前,已经不是它出发时的模样”,经岁月的淬炼,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一个个字,一笔一划都是有寓意的,不浪费,不由简,它已经不单单是经史子集里的文本元素,更是绵延的历史文化留给我们鲜活的生命记忆。每个汉字,都是一位高深厚道的长者,朴素安祥的背后,一肚子的历史烟云,有着独特的身世标识和鲜活的生命经验。
文字会发光吗?
汉字的美,有时很难用文字来描述,它既是灵魂的粮食,是表达内心的具象,也是情感的酒浆。我庆幸今生如此热爱着汉字,热爱阅读和书写。我和文字之间,常常进入一种无人之境,写着写着,具体的字已变得不重要,而是内心变得重要了,这也许是境界,是人生,写开来,排列去,字与字间在搏斗、留白、纠缠,直至快感产生。写好中国文字的每一个句子,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搏斗、留白、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