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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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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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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塔

从初中参与编辑一份校刊《新蕾》油印小报开始,爱上文学。当年,小报的名字还是我起的。当时,捧着沾满油墨的小报,开心的手舞足蹈。也就是从那天起,文学成为我生活中的灯塔。此后,无论是遭遇下岗失业的打击,还是面对生活的困顿,我都不曾停笔。

对于我来说,文学就是灯塔,就是生活中的蜜与糖,比那些收集了一沓又一沓的彩色糖果纸还要诱人。我是个不太喜欢玩游戏的人,特别是蒙着眼睛丢手绢的游戏。尽管,蒙着眼睛,我也知道手绢会丢到谁的身边,反正不是丢在我的身边。久而久之,便觉得无趣。因为我和她们不同,她们喜欢八卦,喜欢说闲话,我不喜欢凑热闹,更不喜欢东家长西家短的扯是非。我喜欢独自看书,因为,书里有我想要的东西。它不仅为我打开了一扇窗,还为我打开了一扇门,一扇通往世界的门。这么说好像我是个性格古怪的人。事实上,我是个左邻右舍公认的乖乖女。大门不出 二门不迈,既使成家立业,为人妻为人母之后,我还是不喜欢群居。这么说,好像我不合群,实际上,和谁在一起,我都能和平相处 。独自呆着,我也不觉得寂寞。

从小到大,对于我来说,有一本书就够了,绝对不会无聊。游戏我是不喜欢的,也不想将时间浪费在没有意义的事情上。这样说并不是说,我不擅长玩游戏,橡皮筋我跳的比别人好,羊骨头我也抓的比别人好,鸡毛毽子我也能让它飞上天,只是这些游戏太浪费时间了。一天就那么多的时间,多半用来看书,剩下的时间都帮大人干活了。

父亲家教严格,从小就让我们学会懂规矩,父母说话不允许小孩子插嘴,小时候我也是个能言善辩的女孩子,父亲教导我,“敏于行,纳于言”。以至于现在的我,不喜欢说话,更不喜欢多嘴多舌。在人多的地方总是非常的拘谨。当然,我也登过台,也临场发挥,做过即兴演讲,还获过奖。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越来越不会说话也不喜欢说话。我喜欢踏踏实实地做事,实实在在地做人。在娘家如此,在婆家也是如此 ,很少有闲下来的时候。

记得,无论春夏秋冬,家里的打开水的活,一直是我在做,直到出嫁后。有没有被开水烫伤过,不记得了。只记得 ,天蒙蒙亮就出门,赶在上学、上班前,把一大壶热水提回来是我必须做的事情。上学、上班前,帮母亲把面和好是每天必须做的事情。父亲家教严,他端端正正坐在椅子上的时候,我们小孩子只能坐在矮小的小凳子上。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习惯于坐小板凳,却不适应做椅子,特别是宽大的让人做上就会陷进去的老板椅。不仅,坐着晕,还难受。

再说交友吧,那个年代的人封建,男女同学桌子中间划一道三八线,不许越雷池半步。父亲常常教导我,女孩子要自尊自爱自重,本来就古板的我,更加的古板。即便对面坐着的就是个英俊潇洒的男生,我也是目不斜视。再加上有精神洁癖,不喜欢的人,多一眼都不想看。以至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只能靠熟人朋友介绍成亲。不过这样也好,省去很多麻烦。简单生活,简单爱。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夫妻恩爱,一双儿女如花似玉,还有比这更幸福的吗?

只有一件事情坚持了下来,就是读书。这样说并不是说我读了多少书,而是,无论身在何处,只要身边有一本书,对于我来说就足够了。因为,那是我心中的灯塔,足以照亮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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