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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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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杂谈
202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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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岁半的姨妈

有天晚上到一朋友餐厅做客,一位三十多岁的妈妈带着一个小女孩。因为这对母女,妈妈时新,小女孩漂亮,就成为了宴会的亮点。

一个客人问 :宝贝几岁啦?小女孩答 :六岁半!

另一个亲戚的小男孩,凑近小女孩的妈妈问,那我该管她叫啥?小女孩的妈妈答 :她辈儿大,你辈儿小,你该管她叫姨妈!

这就是我上面写的题目的来由 :一个六岁半的小女孩和她的另一个身份姨妈。

语言有两种常用的意义,一个是准确义,一个是模糊义。两者谁也不排斥谁,各有用处,该准确的必须准确,该模糊的也一定模糊。小女孩的岁数在这个场合需要使用模糊义,就是六岁或者七岁,因为这样不仅合于当地的习惯,而且也叫人感觉亲切自然不做作。小女孩六岁半使用的准确义 —— 其实也未必真的就那么准确 —— 却使人听起来觉得不很舒适。这就是因为她混淆了语言使用的两种常用意义,该准确的不准确,该模糊的不模糊。退一步,就单说其准确义,即使在医学上,也不那么严格,也没有明确要求。我们常去医院看病,也常看药品说明书,一般大都没有用“半”来回答或者标注年龄的惯例。因为半年的六个月,除了婴儿,在医学上也无多少区别的意义。

不过,用“半”来表述年龄,近年来倒还有扩大的趋势,我在一些场合,已经常能够听到大人们就开始这么说。比如,一个四十多岁的女性,居然回答说,她今年四十一岁半。听起来多少有些显得叫人不尴不尬。

看来,在日常生活中,模糊义的使用,不仅更多于准确义,而且还需要好好地把握,才能合乎人们口语表达和行文语法规范的基本要求,做到简明连贯得体不出笑话。

关于用“半”来表述年龄,我没有做过这类词源的调查,它究竟起源于哪里什么时间,但在我的记忆里,最早是从 20 世纪 60 年代首先在某个大都会听到的,当然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叫。可能也许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大家也就不管不顾地捡起来就用,滥追时髦起来。

以上是说六岁半的话题,下面说姨妈。

说到姨妈,大家马上会想起《红楼梦》薛姨妈、赵姨妈的那些年过半百子女成群的贵妇,想到他们的高洁雅致,可我们却往往不会想到把一个六岁半的小女孩称作姨妈有什么不妥。其实,凡是叫妈的,大都是结婚或者生子的女性。比如,大妈小妈,王妈李妈,亲妈奶妈 ;自然姑妈姨妈这一类,当然也都必须遵守这一条例。姨妈是指结婚或者生子的姨,没有结婚或者生子的姨是不可以叫姨妈的,只能够叫姨。这个说法跟《红楼梦》是一致的,因为我们还没有看到在那里谁管林黛玉、薛宝钗叫姨妈的,尽管他们的外甥女往底下再算一辈,也有一大堆。

语言除了有两种常用的意义,即准确义和模糊义,还有一个逻辑意义,这三个意义,都得遵守。小女孩自称六岁半违反了准确义,他称姨妈违反了对未已婚女性称呼的同一律。

这还不算,近年流行语,比如,老公、老婆、对象、爱人、先生一类,出毛病的也还有许多。在大学校园里经常能够听到某女生喊某男生为谁谁老公,这虽然是一种谑语,但流行的广泛性可见一斑。讲究语言的地方那里好些,使用起来都很有分寸,而且文雅。对象是指订婚没结婚的男女,我们有些地方连终生夫妻也这样使用。先生也不能随便来,比如,在家,作农田,出外打工,这时这些女性都不宜对外称呼自己的丈夫为先生,只有在一定聚会场合,尤其是须要有一定学识身份时,才可以。妻子称自己的丈夫,谢冰莹就是著名《女兵日记》的那位女作家,有一次跟我同学钦鸿通信,还用文言叫外子。关于上述女性称谓,她作了直言不讳的批评。白先勇用得很时宜,有一次看他《牡丹亭》,他谢幕点到的几位大家,他就是这样说的 :辛意云教授,张淑香老师,华玮博士,还有我本人。十分得体。

其实,称谓可以入乡随俗,当地怎么叫,我们就怎么叫。这样可以不出笑话,也可以不被人笑话,不必一味时尚。20 世纪 50 年代初《人民日报》还发表过《正确地使用祖国的语言,为语言的纯洁和健康而斗争》,我们得注意和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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