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按《词林正韵》第八部【仄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下阕各两仄韵而作。
注:1.“以”、“叹”为领字,“相”、“华”宜为上下阕尾三句中间相同的字。2.按《词林正韵》第六部【平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阕四平韵,下阕三平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十八部【入声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下阕各五仄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七部【平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下阕各三平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四部【仄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下阕各二仄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三、七、八、六部平仄韵转换格【混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下阕各二仄韵,二平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四、十二、八、七部仄平韵转换格【混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阕三仄韵三平韵,下阕二仄韵,二平韵,一叠韵而作。
注:1.下阕后两句“奈”为领字。2.按《词林正韵》第十二部【平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阕四平韵,下阕三平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十二部【平韵】,依《钦定词谱》【双调】,上阕四平韵,下阕三平韵而作。
注:按《词林正韵》第十二部【平韵】,依《钦定词谱》李清照词律【双调】,上阕四平韵,下阕五平韵而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