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星期六到了。
陈思早上吃完饭,刷完快餐杯后,就一个人离开校园,向校外走去。他要到他最喜欢的地方——新华书店,寻找他喜欢看的书。
新华书店就是他的乐园。一年前,陈思从家乡来到水泉师范的第一天的中午,报到刚结束,就找到了这个新华书店,激动万分地买了一本李青崖先生译的《莫泊桑中短篇小说集》。他到了一个生地方,一定要到这个地方的新华书店去看看。他太爱读书了,所以,最想去的地方永远是新华书店——他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喜欢沉浸在知识的海洋里。
所以,虽然他来到这个地方已经一年多了,到过新华书店很多次,但是,一到星期六或星期天,他依然喜欢到新华书店去,像在欢度自己的节日。
他已养成了习惯。
这一次,他又独自一人走在去新华书店的路上。只是这一次,与其他每一次有一点不同,他一边走一边想,要是在路上能遇见李雨欣该多好啊!他渴望见到她的身影。他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意无意地搜索着,内心充满渴盼。
从师范到书店的路并不远,也就二里多路,所以,很快,他就来到了书店里。书店里的人很多,因为喜欢读书的人总是很多。陈思略有些浮躁的心顿时变得温柔而又急切。他径直走进了标有“文学”的区域,像一条小鱼从河流游进了大海,自由而又欢快。
陈思恨不得把这里所有的书都看上一遍,恨不得把这里所有的书都买回宿舍,买回家。他对书如此贪婪,对阅读和文字如此痴迷。他希望师范毕业后不去当老师,而是当书店里的售货员或者图书馆里的图书管理员,每天与书为伴,每天看书不用花钱,每天活在书里,每天睡在书里。
如果有人说陈思就是一个书虫,陈思会很欣慰,因为他了解他自己,懂得他自己。他很愿意这样痴迷下去,这样活得很满意,也很有意义。
只有这样活着,才无怨无悔,才对得起自己,才不辜负自己的青春。
他想这样痴迷一辈子!
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世界,每一本书都在等待着他,都在呼唤他!
陈思很快进入旁若无人的境界。
书店里文学类的书籍大体可以分为四类:古代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陈思偏爱外国文学。当时,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一套外国文学名著普及丛书,总让陈思爱不释手。陈思已买了好几本了,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和《复活》,海明威的《战地钟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但是陈思,还想买,他想把这一套书全部买到手,可是,父母给他的零花钱又不够,所以,陈思总觉得自己窘迫不堪,每买一本书都得好好掂量掂量,都得很慎重。这让他买的每一本书都是自己非常喜欢的书,在他心里很有分量,可有一次也让他错失一本好书——《叶赛宁抒情诗一百首》。一开始,他在书店里接触到这本书,觉得很好,但是还没好到要买的地步,于是,没有“出手”。但是,回到宿舍之后,他越来越觉得这本书太好了,叶赛宁的诗歌朴素而又华丽,有一种难言的魅力,于是,他就决定,等下个星期六再去买,可是,等他下个星期六再去买时,这本书怎么也找不到了,已被别人买走了。真有一种痛失所爱的感觉,陈思为此难过了好长时间。并且发誓,以后再遇到自己喜欢的书,就应该当机立断,绝不可犹豫彷徨,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
陈思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那么喜欢看外国小说,但他一遇到自己喜欢读的外国小说,就好像在生活中遇到了好朋友,“相见甚欢”!外国作家的语言亲切、真挚、热烈,一开始短短的几句话,就深深地打动了陈思的心,征服了陈思。像是甘甜可口的泉水流入了口渴人的嘴唇中,岂不想喝个痛快?又像是酒鬼遇到了好酒,岂不发狂?
在茫茫书海中,与每一本好书相遇,都是一种缘分,都是命中注定的。一旦遇见,就终身相随,再也不会分开了。
这一本本好书,好像是作家专门为陈思量身打造的。这些作家,好像深深地了解陈思的性格、脾气、优点、及在文学上未来的发展方向,将自己对艺术、对人生的感悟熔铸到文字里,统统给了陈思。只要陈思打开书本,他们就像一个个睿智的长者,面对着陈思一个人,娓娓道来,举重若轻,情深意长。
他们爱陈思,陈思也爱着他们。
现在,陈思就在书店里一边看,一边寻找着知音。不知过了多久,他无意中往左边瞅了一眼,不由得大吃一惊,因为李雨欣不知什么时候已来到了他的身旁,正在入迷地看着一本书,不知看了多长时间。他想和她说一句:“李雨欣,你来了!”可又怕打扰了她。看她看书的那个认真劲儿,他真喜欢,他可不愿意惊动她。李雨欣仿佛也感觉到陈思注意到了她,嫩白的脸上出现了一层可爱的娇羞的红晕,让她变得更加动人。陈思不由发出感叹:自己除了热爱文学,就是热爱女人了,女人真美!美妙,奇妙,简直妙不可言!
这个小屋,这个书店刹那间因为有了李雨欣这个女人,而变得像一个宫殿一样,富丽堂皇,而李雨欣就是这里的女皇,用她的美统治着这里的一切。这里的每一本书,每一个书橱,每一个读书的人仿佛都臣服在她的脚下,恭恭敬敬,渴望为她尽职尽责,甘愿为她赴汤蹈火、肝脑涂地——陈思就是其中的一个,最卑微的那一个,最不起眼的那一个,也是最爱她的那一个!
真没想到李雨欣也喜欢看书!
与她在这里相遇,多么幸运!
陈思想和她说一句话,哪怕只有一句,可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就是说不出去。这些话愈甜蜜,就愈不得出口。
时光静静地在两人之间流淌。两个人好像说好了一样,只准看书,不准说话。
有时,陈思感觉到李雨欣看他的眼神有些调皮,她好像在无声跟陈思说:“喂,陈思,你也在这里!你真的很喜欢看书吗?我也是!让我看看你看的是什么书!”陈思就想把自己看的书移到她的眼前,可又不敢。好像谁把他的胳膊牢牢地捆住,动弹不得,而且,用的不是麻绳,是钢缆。于是,李雨欣继续用无声的语言对他说:“哈哈,胆小鬼!你是不是不敢和女生说话?!”李雨欣娇嗔地看着他,并不怪他,反而将更多的柔情倾注到他的脸上、书本上。
陈思有时就觉得,书店里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人,天地间仿佛就只有他们两个人,两个人一起安静地看书、挑书。
两个人好像一起约好了从各自的宿舍里出来,来到了这里,在最喜欢的地方做最喜欢的事。多么快乐,多么幸福,多么纯净,多么满足!只是,他们不说话。
陈思真想买一本书送给她。当她找到一本她心仪的书时,陈思马上过去替她付款,他是真的想,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陈思知道,他们连一句话都没说,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他的钱的。所以,他的这个冲动,只是个空想、假想,或者,只是个妄想。只要不说话,他和她虽然是同学,而且还是前后桌,也很陌生,两人之间有着遥远的距离,似有着厚厚的隔阂。而且,陈思突然想起来,自从两人有了感觉之后,还从未说过一句话呢!
专注地看书的女生真美!
陈思注意到,李雨欣不是一个人来书店,有几个女生和她一起来的——张小雨,吴秋月,她们都捧着一本书,在认真地看着。
书是洁净的,每一个看书的女孩都那么洁净!
书是美好的,每一个看书的女孩都那么美好!
书店里的空气,散发着清晰的纸张的气息和淡淡的墨香,清新而又宁静。
这样,他们在书本的陪伴下,一起过了好长时间,整整一个上午。中午时,陈思听见李雨欣对张小雨和吴秋月说:
“咱们回去吧,我饿了!”
“好吧,我正想这事。”
“行,我们一起回去吧!”
于是她们三人相继合上书本,向外走去。陈思也合上书本,悄悄地跟了出去,他想继续
看到李雨欣的脸庞和身影,而且,他也饿了,需要补充能量。
她们在前面说说笑笑地走,陈思在后面远远地跟着走。快到学校时,陈思拐进了一家火烧店。陈思特别喜欢吃这里的肉火烧。这里的火烧其实就是馅饼,比自己家乡的馅饼要好吃得多!又脆又香又嫩,入口细腻、纯正,简直比什么都要好吃,造福于嘴巴的一种非常可贵的食物!也就五毛钱一个,陈思花两块钱就能买四个,美美地吃上一顿,打打牙祭——比学校里的饭菜强多了。
陈思一边吃着火烧,一边想着李雨欣——她真漂亮!只是,光这样下去也不行啊!他和她总得说话啊,他想和她谈恋爱,可是不交谈,怎能恋爱?光这样沉默地走下去,一辈子也走不到一起!所以,他决定,再遇见她,得找机会和她说话!想到这,她看了看李雨欣所在的学校的方向,深情地在心里说:“雨欣,等着我,我爱上你了!你一定得等着我,好吗?”
要是能和李雨欣一起在这里吃火烧,多么美!陈思一边吃,一边无限地向往着,迷恋着……他希望李雨欣现在感觉到了他的心思,像他一样憧憬着,在真挚的思念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