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小川躺在炕上,心里琢磨着,是不是我对穿越小说看多了,走火入魔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才以为穿越了。对,一定是这样,穿越时空可是不科学滴,这么荒谬的事亏我还真以为发生了,等醒了,一切就好了。一定是最近工作太忙,出现了幻觉。
他下意识地用左手掐了一下右手,好疼哟,不像是做梦。不是说梦里没有痛觉吗,要不再试一试。于是孟小川又狠狠地掐了一下手:“嗷!”可真够疼的!真是邪门了!孟小川立即掀开被子,抬腿就要下地。呵呵,这炕也太高了吧,慢慢挪到地上时,他开始找鞋。
只见地上有许多灰尘,还有一些废纸屑。啧啧,可真不讲卫生,这是什么地方啊!只是,鞋子呢?地上只有一双鞋子,看起来很小,像小孩子穿的鞋。看外形一点也不好看,黑黑的布鞋带着泥点,脏兮兮的,白色的底,异常的薄。
难道,就只有这一双鞋了?孟小川犹豫了,穿还是不穿?这品相也太掉价了吧。暂不提鞋子十分土气,样子难看至极,就是这脏脏的穿起来双脚受得了吗?但自己总不能光着脚走路吧,万一地上有个钉子,到时候受罪的可是自己。
孟小川叹了口气:“算了,都到了这一步,还有选择的余地吗,这双鞋子的样子一定是假的,我要闭上眼不去想。”
穿上鞋子后的孟小川从屋里走到院子里,好好观察一番,天是蓝的,园子是绿的,房子是土的,人是活的。慢着,土房子?他用手开始抠墙,他在心里暗暗祈祷:千万别抠下来,这不是墙!纵然有千种的不情愿万般的无奈,他觉得这触觉很真实,用手抠下来的是什么,是泥土!
天哪,这绝不是做梦,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梦没有这么长,也没有这么真实!不会是真的发生穿越了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呀,不都用事实验证了吗?肯定是穿越啦,穿越的主人公是自己也是千真万确,在劫难逃!
如果是这样,那就属于魂穿,确切的说是先身穿后魂穿。那可就糟了,家里还有父母呢,我作为独生子,就这样失踪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还不把老爸老妈给急死!我念了这么多的书,也白念了,这里就是改革开放前的状态,在这里恐怕没有用武之地哟!
如果真是发生了穿越,那个被砸死的小伙子肯定是我,太残忍了,堂堂一个地市级电视台首席制作编辑,命丧异乡,葬于荒野,连个墓碑也没有,这里的人也不知道我的身份,竟然当做无主尸处理!想那《三国演义》里的夏侯淳对自己的眼珠子还倍加珍惜呢——“父精母血,不可弃也”,而我竟对自己的尸体葬于荒山野岭却无可奈何,呜呼!哀哉!
别的不说,环境也难以适应呀,住楼住惯了,现在住在低矮的土平房里,睡火炕,热得很,哎呦呦,席梦思床再也没有了。最受不了的是蚊子,晚间关窗子屋里太热,不关窗子,蚊子呼呼地进来,嗡嗡叫个不停,时不时地叮在肉上,起个大包,刺痒得很。吃的主食倒还可以,小米饭、玉米饼,在城里这些食品很贵呢。
墙角的药碾子很好玩,像是古董呢,在城里搞收藏都找不到的。嗯,对了,村里人不是说俺现在的爹是医生嘛。这个爹会看病,找他看病的人好像很多呢,收入却不多,每个患者给的医疗费最多也不超过五元钱,还有几角钱的。
有一次在病人走后,孟小川忍不住对冯志说:“老爸,你咋收这么点钱呢?我在灵隐市时,得点感冒去一次医院,就得花上一百多元钱,与您相比,您简直就是开慈善机构的!嘻嘻······”孟小川第一次管冯志叫老爸,还有些不习惯。
“孩子,要记住,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都要留一步让三分,这样不仅给别人留一条活路,也是拓宽自己人际资源的绝妙之策。今天你让了他一步,明天他会还你两步,等于交了一个好朋友,在社会上打开一道通往成功的方便之门。如果你不懂利益均沾的原则,凡是利益都自己独吞,那么,即使你有惊世的才华,也会四面楚歌,到处碰壁!”
“Yes, that's great!老爸说的也不无道理,我在大学时的老师就说过,人际关系是第一生产力!”
“还是胡话连篇,我的小祖宗,拜托你,别再提那个什么‘我在大学时’、‘灵隐市’好不好,你再这样,把爹可真吓晕了!”冯志疑惑地看着孟小川,又给他诊了脉,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回事呢,脉象也正常呀,该不是中了老黄了吧?也不像,唉!可咋好······”
渐渐地,孟小川发现冯志与自己有许多共同爱好与习性,都喜欢看书,叠被子都很像军人叠的样子,方方正正,其他物品摆放也是整整齐齐。
“天祥,行啊,我这宝贝儿子都学会部队式的叠被子啦,真是近朱者赤!”冯志很是欣喜。
“得了吧,老爸,上过大学的人都参加过军训,谁不会叠被子呀,雕虫小技,不值得一提啦。”
“说着说着就又犯浑了,你才多大,就上大学了,上大学,可早着呢!你还是体魄不强,从树上掉下来,就胡念八说,明天早晨不能睡懒觉,起来跟我一起去跑步。”
“啊?还上早操啊,从中学到大学,早操烦死人了!”
“必须的,体格强壮,魂魄才安宁。”
孟小川是个最讲究舌尖上享受的人,读大学时,室友戏称他为“吃货”,好长时间没吃肉喝酒,有些馋了,央求冯志:“老爸,咱买点烧鸡、肘子啥的吃呗,炖排骨也行,最好再喝点啤酒,雪花啤酒就行。”
“哈哈,我的宝贝儿子,以前你啥时候也没跟爸爸要过好吃的,这回大难不死,吃点是应该的,只是哪里有烧鸡肘子排骨啊,没有卖的,明天我去县里,到饭店给你买点清炖肉、清炒肉,再看看有没有清炖鸡,只是那啤酒就免了吧,才读小学,不能喝酒。”冯志慈祥地摸着孟小川的头,一片舐犊之情。
一天,家里来了好几个孩子,纷纷问孟小川的病康复了没有:“天祥,听说你摔着了,咱班里的同学都很着急,也都很想你呢,现在咋样,身上还疼吗?”
“不疼了,谢谢你们呀!”
孟小川嘴上这么说,可心里想,我就变成这个圈子里的人了,小学生,并且一个都不认识!都说人生只有一次,我竟然回到了孩提时代,再走一回成长的路,是喜还是忧呀,悲催!悲催!但事已至此,也只好入境随俗了。于是,他把前些日子乡亲来看他时送给的糖果拿出来招待这些孩子们。
这些孩子们走后,冯志高兴地说:“这真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的宝贝儿子从树上掉下来之后,学会为人处事了,以前,我带你从丹平市回到这个村子,你是一派清高,与村子里的小伙伴不合群,愁坏我了,那样可咋在学校念书呀,现在就像大人似的,特懂事!”
“老爸,这算什么,我在大学读书时还是学生会的干事呢!现在莫名其妙地成了您的儿子,愣是从大人的序列降为顽童,亏大了!”
“什么成为我的儿子,你就是我的儿子,唉,摔了一把,变成另一个人似的,经常说些让人似懂非懂的话,没事,慢慢来吧,我就不相信,我冯志也算是一个小有名气的中医,就治不好自己儿子的病!”
孟小川仿佛彻底得出一个结论:自己已经死了,魂附在了一个叫做冯天祥的孩子身上,从今以后,世上没有昔日的孟小川,我的名字叫做冯天祥。一向不相信魂啊魄啊什么的,这回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没想到世上还有另一时空,如果我能再变回去该多好呀,我要把在这里的情况告诉世人,可是,自己的肉身已经被埋葬了,即使再回到原来的时空,恐怕也没人认识我呢!呵呵,常言说,人死如灯灭,哪还有这个那个的。只是在网络上曾看见过有人提出“超越生死”现象,说一些人在临近死亡时会有各种各样离奇的经历,比如穿过时光隧道、和心爱的人重会,或者有一种和谐安静的感觉等等。这些事实也许暗示了在人类生活空间外还存在着一个世界。虽然这些经历是人们切身体验过的,但是没有人能从这种“超越生死”的现象中找出任何证据和有用的信息。而另外一些持不同意见的科学家则认为,这些“超越生死”的经历可以解释为受损大脑的一种自然的并可预言的幻觉。但是对于这种解释也没有确切的理论可以证实。
夜晚,皎洁的月光照在窗子上,孟小川想起李白的诗句:“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没想到,自己竟见到“古时月”,目前这个年代,应当是父辈小时经历的年代。而自己的处境就像唐代诗人薛莹的诗句:“花留身住越,月递梦还秦”,还有刘昚虚的诗句:“归梦如春水,悠悠绕故乡”。今后,就别再妄想回去了,随遇而安吧。好在这个老爸还很善良,貌似也很有才学,通情达理,若穿越到坏人家庭,那才是不幸呢。
这样一想,孟小川就宽慰许多,决定在这里安营扎寨,把冯志就看做爹吧,他也不容易,一个儿子,本来也摔死了,是我的魂在支撑一个皮囊,有点像《封神演义》的苏妲己的味道,嘻嘻,哪里哪里,我可不像苏妲己那样坏哦,再说男女也有别耶,嘻嘻,幸亏没穿越成女滴。不过,想适应环境,就必须先熟悉环境,退一步说,重生一回,咋也得弄清楚我是谁吧,现在只知道我叫冯天祥,是冯志的儿子而已。这冯家又是怎么一个家庭呢,怎么只有父子俩,没有女主人呢?
孟小川经过一番了解,原来这是一个有故事的家庭。(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