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花一样的年龄,正是求学的好时光,但作者因为家庭贫困,不得不辍学外出谋生,赚得“徒弟银”给父母供弟弟读书,在外省养蜂期间,全国各地到处跑,期间艰辛程度非常人所能想像。
一
小时候母亲经常问我长大了当什么?我没有说当医生、教师,或者服务员,我回答说要闯码头。其实,那个时候,闯码头是什么意思,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只是平时听大人们聊天时有说起过。
后来渐渐长大了时,才逐渐领悟了闯码头的意思。知道无论做什么工作,闯码头一定是要走出去,不但要走出自己的村庄,走出自己的县城,而且还要走出本省,这是我对闯码头的基础认识。
我人生闯码头的第一站是云南,那年我刚刚18岁。云南地处祖国西南边陲,分别与四川、贵州、西藏,以及缅甸、老挝接壤,省会昆明四季如画,常年如春。18年来,我最多离开过自己所在乡,这次没有任何过渡,直接出省,即使是我年届知天命的父母亲,也是没有历经过的。所以,当得知自己可以出去“闯码头”时,我的内心感受是既兴奋又迷茫,兴奋在于可以走出去,而且一走就是出省,迷茫则是无规划,没目标,可以说我是带着懵懂坐上汽车的。
雇佣我的人,是我舅舅的一个远房亲戚,我舅舅让我喊他表哥,雇佣金一年1000元。有鉴于那个年代,我们村里很多人被带出去弹棉花,起先讲好一年给予多少“徒弟银”,后来年终时雇主赖账不给的普遍现象,我母亲提出,我一年1000元的雇佣金在人被带走前先付一半,也就是500元。表哥的父亲,也就是我舅舅的那个亲戚答应了,我母亲拿到500元后,把我交了出去。
表哥没有亲自来带我走,他托那年回家过完年出去的一个“地方人”带的我。正月初二,大雪纷飞那天,我母亲带着我爬山越岭来到表舅舅家。临别时,母亲扯了扯我的衣服,把我拉到一旁,悄悄地对我说:“娒,你在外省如果有遇到合适的就带一个回来。”我似懂非懂地“嗯”了一声,我明白母亲说的是让我带一个老婆回家。去省外更穷的地方带一个女人回来当老婆,是那个时代里的一种普遍现象,因为在家娶老婆太费钱了,母亲同意我这个年龄去外省,她考虑的最主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希望我能在外省自己找到一个老婆,省去她娶儿媳妇的压力。
二
温州到昆明没有火车,我们先坐汽车到金华,一路风尘仆仆,一路颠簸,早上九点出发,下午五点到达金华火车站,又在火车站等候近六个小时,后坐上火车。
第一次出门什么也不懂,上车验票时,不知道票要收回来,那个“没良心”的验票员也没提醒或喊住我。我随着人流挤上车门,把票递给验票员后,自己一头扎进车厢里去了。后来检票时被定义成“逃票,”带我走的表哥的“地方人”,给了我无数次的白眼,责怪我“全死,一点也不灵活”后,好说歹说,向验票员横竖解释,才没有补票。后来我想,如果被责成补票,那这个钱会不会从我的徒弟银中扣除?所幸这场风波最终安全过渡。
为了表示自己的愧疚,在车上,“地方人”叫盒饭吃、“顺便”问我要不要时,我回答说“不饿”。实际上我饿了一夜,火车于次日到达昆明。没有条件欣赏昆明的美,没有资格体会昆明的温暖,我们匆匆忙忙转车,来到呈贡县辖下的一个村子。“地方人”把我交给表哥后,自己走了。
表哥三十多不到四十,微驼着背,留着三羊胡。我落脚的地方是个空旷的场地,地上搭着一个帐篷,帐篷旁边摆放着三排箱子。颠覆我的想像的是,表哥住在帐篷里,箱子里边住着蜜蜂,而我被表哥安排在另一侧的一间没有门的土房子里。土房子里铺着一张钢丝床,这里就是我闯码头的家了,心理落差有点大。
表哥是一家人,有表嫂,还有一个表侄女。表侄女三四岁,表嫂三十多岁,短发,干练,眼睛溜溜转,一闪一闪的,很精明的样子,给人一种比较细心的感觉。那天到达时天还亮着,吃晚饭时,我钻进帐篷,发现里边生活用品一应俱全,这也出乎我的想象,这点地方能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我们坐在一张矮桌子前吃过晚饭后,表哥给我的一个任务是搅拌工作。
帐篷口有一个铁桶,桶里边在熬糖,桶的底部燃着小火,我负责在桶里转动那个棍子,左三圈、右三圈,来来回回一刻不停地搅拌着。桶里装着白糖和水,白糖很多,水很少,很稠,搅拌起来很费力气。表哥表嫂都没有跟我介绍,为什么要这样做?把这些糖化开干什么用?人生地不熟的,他们不说,我也没敢问。
当天色渐渐暗下来时,表嫂提着一个烧水的尖嘴壶说要“喂蜜”,让我把那些箱子的盖子打开。说起来,这些工作我都没有经验,按现在的用人流程讲,他们都要给我讲解一番,然后还要示范给我看一遍,但是表哥他们都没有,他们想当然地认为我天生就会,结果却出事了。
我一只脚搁在一个箱子前,一只脚踩在箱盖上,双手扣住箱盖,往上提起,一阵嗡嗡声冲进耳朵,我定睛一看,箱子里成千上万的蜜蜂争相拥挤,一副受尽囚禁想一飞冲天的样子,只是蜂箱口被一张密密的钢丝网严严实实罩着,蜜蜂只能在有限的箱子内你推我搡相互挤来挤去。突然,我的那只放在箱子前面的脚,传来一阵辣疼,低头一看,脚踝的位置围着一群蜜蜂,有几个已经毫不客气地蜇进我的肉里。我开始驱赶,用手拍打,结果箱子里出来的蜜蜂越来越多,有的已经开始蜇我的手臂。站在旁边,提着尖嘴壶的表嫂正打算往蜂箱里浇蜜糖时,发现我被蜜蜂蜇了,咯咯笑个不停,见怪不怪地说:“你别拍,也不要跑。”说着,轻轻抬起她那只瘦瘦的手,缓缓地将我身上的蜜蜂一一“划”走。待到场面平息后,表嫂也说我“全死”,说是我的脚挡住了蜜蜂的出口,引发了蜜蜂“保卫家园”的蜇人行为。我哪知道这个呢?早知蜜蜂会这样,作为表哥表嫂专业养蜂人,得教我怎么做嘛!
事后我仔细数了数,脚上、手上、脸上,合计被蜇70多口。表嫂说,蜜蜂蜇人是要付出生命代价的,它们蜇人时,会将那个蜂螯留在被蜇人的身上,蜜蜂没有了螯,将很快死掉。
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蜜蜂,蜜蜂给了我一个下马威,从这一天起我知道,表哥让我熬的糖,是在没有花开的冬季,拿来喂养蜜蜂的。也是从这天起,往后给蜜蜂喂糖时,如果害怕,是可以带上蜂帽的。
三
养蜂人,出奇地闲,原以为我被雇佣后,会像在家里替人家做苦力一样,天天不停地劳作着,没想到接触养蜂人后,发现一天中没多少事要做。早上起来,表哥会料理一下每只蜂箱,他将前一晚在箱子里因各种原因死去的蜜蜂尸体逐一清理,这个工作算是技术活,没有我的份。让我不得其解的是,表哥打开蜂箱时,他都是裸露着整张脸的,他只是衔了根烟,其他都是独手清理,不做任何防护,蜜蜂都不蜇他,后来我知道,蜜蜂一怕烟,二是如果不是它们自己感到有外敌入侵,就不会主动蜇人,难怪平时经常凶表嫂的表哥,在跟蜜蜂打交道时,总是温温和和、慢条斯理、轻手轻脚的样子,敢情蜜蜂也像生活中的女人一样,喜欢温柔被待。
我作为养蜂人徒弟,早上起来先将盖在蜂箱上保暖的稻草掀开,让箱子暴露在昆明暖和的阳光下,接着就是挑水、洗衣服。表嫂比较讲究,她不会像其他养蜂人招徒弟那样,无论胸罩内裤都一股脑儿的交给徒弟去洗,她一直洗自己的内衣裤,这个现在让我想来她还是比较有素质的,我很欣慰。
做完这些家务,我就是带着三四岁的表侄女在附近闲逛,傍晚时候和表嫂一起,给蜜蜂喂一次糖水,一天时间就过去了,很是清闲。
昆明的天气,不冷不热,非常舒服。闲暇时间太多,我喜欢表哥给我派去县城买菜的任务。蜂场驻地离县城有十几公里路程,我骑着表哥的自行车,一路问一路骑,来到县城先理个发,再去照相馆照个相,然后寄给家里。我基本保持一周写一封信给家里,半个月会有一个与父亲通信的来回,我每次寄信出去,都会想象父亲念信给我母亲听的画面。在云南的两个月时间里,我给家里写信时,隐瞒了一起在云南的遭遇。
那天在去县城的路上,遇见一个骑车摔倒还不算老人的人,恰好我在他后面,远远看到这个人摔倒后,我脑子里冒出的是要做好事,自己受过“正规”教育,做好事不留名这个觉悟挺高。我上前扶起他时,结果被说是我撞倒了他,后来还被拽着去了医院,前后花掉我5块多钱。回来时我找村委会申诉,去派出所讲理,结果不了了之。
云南农村人好水烟,也好茶,村里边都有茶馆,而且喝茶的人也多,我经常跟一个老人坐在一个麦积垛边边听他“呼哗呼哗”的吸着水烟,边听他讲一些不太听懂的方言;我也经常会去茶馆坐坐,听那里的人们谈天说地,本来我对云南的印象很好,因为上面那件做好事被讹的经历,我纯洁的心灵逐渐发生了变化,觉得“人心叵测”了。
时隔几十年,我除了对这件事心里有隔阂外,还对云南香蕉便宜留有印象,补充一句,云南的呈贡卖东西,都以公斤论的,不知道云南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