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莘伯一百个不情愿,那又有什么办法呢? “这一路的颠簸真是受罪!”尽管心里这样抱怨,却不能说出口。
“你完全可以不用去西河!关龙逄一定会这样把我顶回来。”莘伯想,“挚这家伙一路上捣什么鬼?休息的时候总是往草丛里钻?”他看到伊挚采了好多杂草、树叶,甚至挖出一些植物的块茎,小心翼翼地收起来。
“这一路够辛苦了,你把那些破烂带在身上,不是给自己增添麻烦吗?”莘伯忍不住问。
伊挚说:“远古人就是依靠这些草,救活过很多人,黄帝也不得不依赖它们,逃脱恶疾,让自己健康,益寿延年。”
要不是关龙逄大人在,莘伯一定会大声训斥的,虽然他知道这些草或许可以让人的身体恢复正常。
关龙逄却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大王今年以来,身体时常会出现不适,这些草真的管用吗?我可以让人帮你多采一些。”
“谢谢大人,有黑熊帮我就可以了,他能认识一些。您的那些人并不认识,如果采错了,可就不会治病,对于生病的人来说,或着就是毒药。”
夏的首邑西河,位于大河西岸。一路上他们沿河而走,却没有真的走到河边,直到距离王都不远,伊挚才真正的见到了大河,这可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他不由发出了惊呼:“好大的水!可是它竟是这样的黄!这可怎样饮用呢?”
关龙逄意味深长地告诉他:“这水黄浊,却是小看不得,天下万民,世间万物没有它是不行的,这是生命之水,一旦消失,那就是毁灭之日,面对它,我们要有虔诚的心。”
关龙逄解开皮囊,喝了一口水说:“盛在水杯里,放上一个晚上,第二天你就发现,上面是可以喝的清水,下面有一半的泥沙。”
要是在王都,关龙大人不会这样不讲究,喝水会用青铜杯,那是身份的象征,尽管关龙逄不是奢侈的人。陶罐和瓷杯才是草民该用的杯子,要是出门为方便,他们会用皮囊,那是用动物的皮做成的盛水器具,当然,有时也会带葫芦。葫芦不够结实,皮囊在路上万无一失。
辛庖告诉伊挚:“这河里也有鱼。”
伊挚眉头紧锁,他在想为什么鱼竟能活在这样的水质里:“生命真是神奇。”
莘伯用捉摸不透的眼神看着他们,直到关龙逄告诉他,夏王不会派人到城外来迎接,这才回过神。
“大王近日不思饮食,或者你身边的辛庖和伊挚能为大王做些什么。”关龙逄说。
莘伯对没有人迎接本就耿耿于怀,“这是对我的不重视”,但他很快又想到,自己带来的人能让帝发欢喜,“或许大王就会对我有新的看法。”于是他命令辛庖与伊挚“尽可能地做一些能让大王享用之后还想再尝试的食物”。
辛庖表示一定会用心去做,伊挚吞吞吐吐地说:“我在路上采集的那些草能派上用场。”
“放肆!”莘伯再也忍耐不住这个让自己头疼的孩子,语气颇为严厉:“你的意思是,让大王吃你的那些牛才喜欢吃的杂草?!”
“可是它们能治病。”伊挚说。
“大王本就不思饮食,这样的东西怎能下咽?”
“我有办法让大王吃下去,相信他吃了以后,很快就会对牛羊肉又开始感兴趣了。”
2
虽是面带倦容,然而帝发看起来很高兴,这让莘伯空悬已久的心落下了一大半。
“听说那个神之子要让朕吃他采集的草药,有这回事吗?”
“小孩子的玩意,大王不必当真。”莘伯马上又惶恐起来,但想帝发说“神之子”,又把这些杂草称为 “药”,料来不会因为此事找自己的麻烦,心下稍安,只是一时猜不透帝发为什么要问这个。
“把那个孩子带进来,朕要见见他。”
没有特许的恩惠,伊挚是没有资格走进这间大殿的,因此他对帝发有了深深的感激,未瞻帝容,已有好感:“他应该是一位伟大的王。”
“抬起头来。”这声音自有威严,听起来却是那样的温和,伊挚抬头,看到帝发略显苍老,带着天神般的威仪和与身俱来的高贵,整个人散发出一种威震天下的王者之气,不由拘谨起来。
伊挚瘦小而黑,此番又是这般扭捏,帝发稍有恼火,因为“有莘之后欺骗了朕,这样一个小孩子怎么可能解牛?又怎么可能懂得医道?都是那些草民的传说,有莘之后没有详加审查,随便带来搪塞朕,可恶!”
夏王室在帝发的祖父孔甲时代,威光已衰退。面对逐日衰退的王政,孔甲只能寄托于服侍鬼神来感化四方,到后期索性“肆行淫乱”,那些进贡朝拜的各族,开始不再有所表示。
直到帝发即夏王位,夷族风闻他的慈惠,又纷纷入贡,外国使节络绎不绝,夏邑重现繁华景象。帝发满心欢悦,认为他的时代应该可以成为盛世。在此形势之下,“有莘之后竟敢藐视朕!”
莘伯已被封“伯”,但在帝发心中,他依然还只能称之为“后”。帝发的威严从他的眼神中传递给了莘伯,莘伯震悚起来。
本来帝发打算让伊挚留在王子履癸身边,又觉得把庖人这种卑官之子留在王子身边,总是有些突兀,尚在犹豫不决,此刻有了“不妨让有莘之后把他带回去算了”,随即又考虑到不可过于拂了莘伯的颜面,实在是不好看,于是说:“那就留在御膳司吧。”
“谢大王洪恩。大王对小人可能存在一些误解,小人希望有机会证明不很高明的解牛之技,同时也愿意为大王解除不思饮食的烦恼。否则的话,身为有莘的属民,无言面对主君,父母知道了也会伤心,求大王成全。”
“你说说,你将怎样让我去想享受牛羊的美味?”帝发此时对这个不起眼的孩子再次有了兴趣。
“请大王伸出舌头来让我瞧瞧。”
“放肆!”竟敢在王的面前说出这样不够恭敬的话,简直是活腻了,莘伯气得浑身发抖,“这是存心要帝发把我扣留在夏邑!”
帝发却面带微笑,他本就是仁慈的帝王,因此后人尊其“后敬”或“发惠”。此刻他对这个孩子的兴趣更加浓厚,便伸出舌头让这孩子靠近观察。
伊挚从怀中取出一把草。
“这是什么?”
“这种草叫兰草,也就是佩兰,大王连服三天就会有明显的感觉。”
“朕怎么没见过?”
“大王德隆位尊,处在宫中,自是没见过。天下草民却是没有几个不知道这草的。”
帝发皱了皱眉头:“朕——”
“大王尽管放心,小人有办法让大王食用起来不那么难以下咽。”
3
莘伯一大早便被召进宫,一同去的还有伊挚。
帝发看起来精神甚佳。
“他在很长的时间里,还将为王”,想到这里,莘伯的恭敬不由又增加了几分。
帝发问伊挚:“你是怎么判断朕的病情的?”
“那天小人看了大王的舌苔,腻而白,再观察您的神色,由此推断出您应该是得了脾瘅。这是大王以往过多地食用肥肉厚酒导致的情况,如果没有猜错的话,大王平日里还会感觉口中有甜味。”
帝发不觉颔首:“不错,你说得很对。只是你那天拿出的是兰草,献给朕的却是汤液呢?”
“小人想,既然大王难以下咽,为什么不把兰草浸泡在水里,然后煎出汁液,兰草的精华便全在汁液里,饮用之后药效应该是一样的。在有莘的时候,小人尝试过,很是有效果。”
帝发大悦,只是还有疑惑:“上古传说,黄帝用药讲究君臣佐使。上药一百二十种为君,主养命;中药一百二十种为臣,主养性;下药一百二十种,主治病。你怎么只给朕一种兰草呢?”
“君臣佐使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地位也有主有次,配伍后性效变化是有规律的。不同的配伍可治百病,但用药不是越多越好,兰草虽贱,但只需这一种便可治大王的病。”
帝发频频点头赞许,命莘伯一众收拾收拾,次日便可回国,不必再来辞行。不过伊挚得留下,在御膳司侍奉帝发。
莘伯如释重负。
伊挚却噙着泪水,低头不语。帝发问:“你有什么委屈?难道不愿留在这里侍奉朕吗?”
“大王是仁慈的王,小人留在您的身边,那是小人的福分。可是想到与父亲就要分离,忍不住伤心。另外,一同来的随从里,有一个与小人常在一起的玩伴,斗胆乞求大王可以把他也留下来。”
“可是朕听说,你是从桑树里生出来的,有莘的人都称你为神之子,何来的父亲?”
“那是小人的养父。小人并不记得养母,听父亲说她很久以前便去世了。小人是吃乳母的奶长大的。”
“你真的是从桑树里长出来的?”帝发很是好奇。
“人们都那样说,但小人猜想,恐怕是被藏在桑树的空洞中罢了。”
“你的亲生父母呢?”
伊挚垂泪不语,“那时我不过是一个没人要的婴儿!”他这样想。
帝发温言说:“我怎么提这么伤感的事情呢?好啦,你暂时留在朕的身边,特许你也穿宫服。至于那个随从呢,一同留下来吧!这样,你也不至于在这里太过孤单寂寞。”
“小人还有一个请求。”
“你讲。”
“我希望除了在御膳司,还可以学习典故和天象之类的学问……”
“什么?”帝发失声道:“你要学习典故和天象?这可不是一般人能掌握的。难道你不认为自己应该待在御膳司?这就够你辛苦的了!”
“小人不怕吃苦。”
帝发沉吟半晌,才说:“这个或许也未必不可以。”
御膳司长带伊挚退下后,帝发召来忠直沉稳的臣子关龙逄,叮嘱他照顾好伊挚,然后低声道:“这孩子竟然要学习典故和天象……有莘那些草民都说他是神之子,难道他真的是太阳神转世?切记,哪怕朕将来不在了,也不管有莘怎么说,坚决不能让他离开王宫。千万记得!”
伊挚回去后给黑熊说了,黑熊惊怖不已:“我们要被拉去为大王修宫殿吗?”
伊挚说:“你为什么会有这样可笑的想法?我们会在御膳司做厨奴!”
“我们那时逃到有莘,就是躲避被强拉去做工的危险,那些被带走的人没有一个回来的……我父母当时就是被带走的……”黑熊流下了眼泪,“或许我们皮肤太黑了,也不知道我的父母还在不在人世?”
伊挚安慰他:“大王目前对我还算信任,我可以在合适的时机给你打听打听,也许真的能找到呢。大王是仁慈的王,怎么会强迫草民做他们不喜欢的事呢?”
“听说是王子履癸派人干的!”
“履癸?”
“是啊,就是未来的大王,现今大王的儿子!”
“王子?那是怎样的人呢?”
“听人说王子长得很俊美,又很强壮,力气很大,曾经和豹子打过架,竟然打赢了!”
“啊,那是多么莽撞的人!一点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份!治理国家,光有力量恐怕是不行的。”伊挚皱着眉头。
“王子其实也不过是个孩子,可是他天生神力,无人能敌。”
“孩子?嗯,那么他长大了,就会成为好的王,小孩子调皮打闹,最是正常不过。”
“但愿如此吧……”
4
过了几天,两人被派去采摘果实,一进去便被內苑的幽深广远所震撼。
在所能触及的低矮处采摘了一会,他们相视一笑,少年人的天性驱使两人不约而同地爬到了高处,躲在浓密的树冠大吃起来。
一名宫女提着篮子走了进来。青春期的少年对异性总是充满好奇,两人屏住呼吸,一动不动地藏着。那宫女上身对襟短衣,下身青色裙袂轻薄如纱,衣料似月光凝结而成,随风轻轻飘动。她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泻而下,在阳光下生出淡淡的光泽,每一缕都如同精心雕琢的丝缎。
她的脸庞精致,肤色如雪,透着淡淡的红润。她的眼睛像西河夜空里璀璨的星,闪烁着明亮而温柔的光芒。她走路时,裙裾轻轻摆动,彷佛带着清新的风,每一个脚步都透露出宫廷女子的教养与气质。她就是一朵静静绽放的花朵,在内苑散发着淡淡的幽香。
“也只有在王宫,才能有如此优雅的女子!”伊挚自惭形秽,更是一动不敢动,只是目不转睛地在高处欣赏。一种神秘的力量牵着他的心,系在这宫女周身一丝一缕上。
又有一名身材魁梧的汉子经过,这人真的很放肆。
当时男性的服装是 “衮”,它是一种长袍式的服饰,上有襟和腰带,衣长及膝。君王穿着的衮被称为“九衮”,以示其地位的尊崇,一般的贵族则穿“七衮”或“五衮”。下身穿着“裳”,类似于褶裙。
这人赤裸上身,有裳无衮,随意把衮搭在肩上,走起路来野性而轻佻,然而他的确是一名给人震慑感的人。裸露的上身肌肉线条分明,每一处肌肤都充满了力量,宽阔的肩膀似乎能扛起整个世界。
因为在高处,看不见这人的面容,也猜不到他是什么来头。
他走到这名宫女身边,宫女还没开口询问,便被一把拉住上衣,对襟的短衣登时敞开。刚听到一声娇呼,下身裙袂就被撕裂。男子随手把宫女推倒在果树下的草丛里,分开双腿,骑了上去。
“再不制止,恐怕要发生令人更加难堪的事情!”伊挚已经看到宫女没有青裙遮掩的白皙的大腿,呼吸紧促甚至无法呼吸,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连忙闭上眼睛,耳朵里传来宫女细微的呼叫声:“不要……”
伊挚内心愤怒,拿起一枚果子,丢向那将女人衣物剥光欲逞淫欲的男子。
这男子身后似乎长了眼睛,漫不经心挥手一抓,果实便飞到了他的手中,轻轻一捏,只见汁液四溅,这果实竟被他随意捏个粉碎。
“树上那两个小子,待在上面不要动,否则我饶不了你们!”男子继续在做他喜欢做的事,旁若无人。
“原来他早发现我们两个藏在树上了,要不然怎么知道是两个而不是一个呢?”伊挚想,“但不能制止这样的兽行,良心上怎么可以?”
他毫不犹豫地抓起果子,又连续丟掷了过去,有一枚击中了男子的后背。
男子感到很不耐烦,抓住一枚飞来的果子回掷,力道大地惊人,伊挚措手不及,被击中后从树上掉了下来,全身骨头散架了一般。
黑熊急忙跳下来,扶起伊挚。
两人愤怒地瞪视着只留给他们后背的无耻男子,他竟这样傲慢自大,头也不回。
那男子根本不停下来,或者说根本停不下来,还得意洋洋地叫骂:“两个卑贱丑陋的下人!一个黑得像乌鸦,一个瘦得像只猴!真是不知死活!哈哈,又是傻得可笑!你们不知道这是在取悦女人吗?”
两个人简直要气晕了。
可是看那女人,并没有激烈地反抗,反而一副欲拒还迎、很舒服很享受的模样,直把这两个不谙人事的少年看呆了。
那男子转过身,冷笑道:“你们了解女人吗?”
两个人大吃一惊!听声音,这男子似乎年轻,甚至声音显嫩,直到看清脸庞,才知道这男子不过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仅仅比伊挚大一两岁而已,只不过两人一个格外高大,一个格外瘦小,体型上有天壤之别罢了。
“这是宫内,请你不要乱来!”
“哈哈哈,”这少年笑得无所顾忌,“滚开!再打扰我的好事,一会杀了你们两个!我捏死你们两个丑鬼就像捏死两只蚂蚁!”
看那女人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的样子,伊挚和黑熊打算不再多管闲事,就此离开,可这少年的训斥,激起了伊挚骨子里的傲气,他大喊:“马上从那个女人身上下来!”
“你也要来品尝一番吗?哈哈哈,那你可得等一会,我舒服了之后,心情好的话可以给你一点好处……”骑在女人身上的少年还是停不下来。
伊挚怒气冲天,握紧了拳头。
黑熊见状先冲了上去,这男子看来势凶猛,这才停下来,衣物也不提,起身就是一脚,黑熊便躺在地上爬不起来了。
这少年“咦”了一声,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力量,一脚出去对方不死也得身受重伤,不料黑熊体质也颇为健壮,只是疼痛难忍罢了,却没有受伤。
这少年走向伊挚,一把抓去,真是老鹰抓住了小鸡, “啪啪啪”就是几记耳光。伊挚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应该肿了起来,着急之下张口咬住了少年的手掌,死死不放。
少年大怒,“你怎么像狗一样,还敢咬人!”挣脱后一手抓住伊挚的腰,一手卡住他的脑袋对准大树,准备摔个脑浆迸出,血溅果园!
5
“王子,万万不可!”
声音从远处传来,脱离了缰绳的野驴般倔强大胆、不受约束的少年立即住手,放下伊挚,同时做出了吐舌头的动作。看来他对说话之人颇为忌惮,这让伊挚反倒吃了一惊。
“这个禽兽般粗暴的家伙竟是王子?难道他便是人们口中的履癸?”伊挚实在无法相信,慈父般的帝发,会生出这恶魔一般的儿子。他狼狈地坐起身子,宫女则满脸通红,如梦初醒地站起来,用衣服罩住身体逃离了现场。
“那他真的敢杀了我!”伊挚伤感而悲愤,“对他而言,宫人、宫女和奴婢无异,我们这样卑微的身份,是厨房里的爬虫,一脚踩死都不会有人吭声的!”
及时赶来的关龙逄,并非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如果现在就安慰瘫坐于地的伊挚,太伤王子的脸面。王子凌辱宫女,甚至还染指民女,自己并非不知,然而,关龙逄相信,王子有非凡的相貌和英明的气质,现在只是个不懂事的孩子,因而性情乖张做出荒唐之事。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子体内沸腾的热血会趋于平静,暴戾之气也将消除,王子定能成为仁爱慈祥的嗣王,开创王室前所未有的兴隆盛况。
履癸敬重关龙逄,是因为他的忠心和正直;即就是很多时候关龙逄说的话并不能令自己赞同,也不得不去听并按他的意思去做。
关龙逄靠近履癸,低声说道:“臣不知道王子和那孩子之间发生了什么。但想王子还是不要在大庭广众之下,做一些令人难以启齿的事情,这有损王子的声誉。唉,这孩子的事也不必计较,他是有莘氏寄托在王宫的人,王子可不要鲁莽行事。大王很喜欢这个孩子,王子也要和他友好地相处。”
“什么?”履癸眉毛倒竖,愤怒在胸中翻涌,“这就是有莘氏送来的那个小子?把他赶出去!这小子和他们的主君一样,都是阴险的家伙,你看他把我的手掌都咬破了!”
一提到有莘氏,履癸就来气,这在很大程度上与昆吾伯的挑唆有关。
此时的夏王室江河日下,帝发的恩惠挽留了诸部落的心,然而王室的衰颓之势却是难以改变。
履癸对王室在很多时候行事,竟然要看诸后的脸色这样的政治体制极为不满,有着“他日我为王,定要扭转乾坤”的雄心和“教训那些对王室不够恭敬的贰臣”的壮志。
正是因为如此,关龙逄看好他并极力在帝发面前支持他,使其做为嗣王的地位不可动摇。
昆吾部落是夏王室的同盟部落,从夏帝王仲康时期,便被任命为诸后之长,号“夏伯”。诸部落对夏王室的恭敬,有相当的原因是昆吾伯的支持,而昆吾伯对于有莘部落的君主也能从“后”进封为 “伯”一事并不赞成,认为他不配享有这一尊荣。昆吾近在王畿,有更多的机会见到王子履癸,趁机挑唆,令王子对有莘氏的看法不那么友好。履癸与其说讨厌伊挚,倒不如说尤其厌恶有莘君主。
“我要杀了那个小子!”履癸不止一次有这样的念头。
不久,按照惯例王室要在郊外举行狩猎活动。这一习俗涵盖了狩猎工具、狩猎方法、猎获对象、猎物分配、狩猎讳俗和狩猎祭祀等多个方面。
这不仅是为了获取食物和生存资源,更是为了锻炼王室成员的体能、胆略、射技,还有心理素质。猎获的禽兽在拜完神灵之后,分给王族食用。
这个活动祭祀性质大于游玩,兼有军事训练的目的。
御膳司的庖人几乎全员出动,跟随王族狩猎,为王室成员准备餐饮。
6
这是个潮气较重的清晨,空气中有湿润的泥土气息和淡淡的草木香,树枝上和草叶上挂着露珠,河边是朦胧而神秘的氛围。
伊挚早早爬起来,钻出帐篷,他要去采集雷公菌,做成可口的菜肴献给帝发。“这是王宫里难得一尝的食物,柔软、清淡而又耐咀嚼,习惯了肥牛膻羊的大王一定会喜欢的。”
雷公菌其实就是后来的地软,往往在草地、田埂以及近水的地方更容易找到。晋朝学者葛洪曾因隐居时缺粮而采食,之后民间又称其为“葛仙米”。
因为湿滑,伊挚一个趔趄,摔倒在地。这时听到“咻”的一声划过耳际,那是箭的嘶声;接着“哧”一声,果然一支箭牢牢钉在了草地上,兀自颤动不已。要不是他恰好摔了一跤,恐怕早已成了对方的猎物了。
“喂!我可不是什么狍子、獐子,不要搞错了好不好!”伊挚向着箭飞来的方向喊道,“刚才有多危险你知道吗?差点射中我了!”
“咻——”又是一支飞箭!伊挚连忙伏在地上,就势滚入河中。这河水也不大,其时天色也不甚明,伊挚趴在水里,只把头伸出水面,“他知道我不是什么野兽,因为我已经喊了,分明就是要射死我!”伊挚不敢发出一点声响,缓缓趟过河,俯身藏在草丛里。
对面出现一个张弓搭箭的身影,极为威武,朦胧中看不清脸庞,但伊挚从对方的体格上就可以断定,那是王子履癸,登时如同坠入了冰窖之中,脊梁骨上传来阵阵寒意,呼吸也被冻结了!
履癸站立不动,徐徐扫视着周边。
“他要我成为他的猎物!”想到这儿,伊挚不寒而栗。轻轻把脸贴向地面,几乎咬到了泥土,一动也不敢动,要是被履癸发现,必死无疑!
“他会向大王报告,这只是一个误会,谁让这个庖人独自待在野兽出没的地方呢?”伊挚想。
良久,远处传来了击木的声音,营地的帐篷开始嘈杂起来,起床后,这一天的狩猎即将开始。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射向河面,履癸的猎装从胸部一直亮上来。他讨厌这光亮,毕竟自己所做的事算不上光明正大。
看着他转身离去的背影,伊挚发现他的每一个脚步都透露着偏执。
湿淋淋的身体上,是河水,是露珠,还是方才惊出的一身冷汗?
履癸这一天的狩猎状态神勇。他拦住一头狂奔的巨熊,巨熊并不退缩,反而愤怒地咆哮,挥舞着巨大的熊掌冲向履癸,履癸不慌不忙,手中的箭犹如一道闪电刺穿空气,正中巨熊的额头。巨熊一拨拉打断箭杆,并不停下脚步,直扑履癸。履癸闪身躲避,巨熊扑了个空,重重摔倒在地。履癸从一名侍从手中夺过长矛,向它的要害部位猛刺。
听说王子猎到了巨熊,狩猎者都从四面跑了过来,此时巨熊早已没了动静。
马上有人报告给了帝发和关龙逄,两人均感欣慰。
“癸儿小小年纪便如此神勇,但愿他不是空有一身蛮力……”帝发说话总是有所保留。
“要猎到巨熊,光是神勇是不够的,还得有人所不及的智慧。”
帝发微微颔首,对关龙逄的话深以为然:“那就今晚把这只熊献给诸神吧……”
夏人的诸神包括天神、土神和祖神。天神是夏部落最为崇拜的神明,他们相信天神掌管着天地间的万物,能够给予人们安宁和丰收;地神也叫社神,即土地之神,保佑的是农作物和家园;地神与祖神有紧密的联系,比如大禹王既是祖先神(即祖神),也是社神。
夏人相信,祖先的灵魂依然存在,护佑着生者。祭祖神也是以祖先的名义巩固王权的合法性和权威。夏王室认为有了祖先的保佑和指引,可确保家族与王室的安宁与繁荣。
帝发要以巨熊为牺牲显然是有深意的,毕竟这是王子履癸射杀。
这个消息很快传到履癸耳中,更助长了他要射杀伊挚的气焰。
7
天地之官早已命人建好了祭坛,对于王室要做的事,半天的时间也就足够了。毕竟只是临时的祭祀,祭坛不必那么富丽堂皇,但依然神圣庄严。
祭器也摆了上来,包括青龙之圭、朱雀之璋、白兽之琥、玄武之璜、黄麟之琮以及苍螭之壁,这些礼器分别用于祭东、南、西、北、地、天之用。
“神灵不可亵渎!”天地之官是沟通天地、人神的桥梁,他一句简短的话就足以让人们敬畏。
作为御膳司的厨奴,伊挚并无参加祭祀活动的资格,夜幕降临之后,远远望着祭坛上的熊熊火光,耳边传来清亮悠扬的石磬和和深沉浑厚的鼍鼓之音,心中也是满满的虔诚。
仪式完成后,关龙逄挥一个手势,篝火熊熊燃起,火光照亮了整个夜空,王室成员开始载歌载舞。他们手牵手,围成一个大圈,模仿着狩猎的动作,随着埙、篪、籥等伴奏音乐的节奏起舞。
自夏启开始,进食的时候就已经配上音乐,《墨子.非乐上》谓夏启:野于饮食,将将铭苋磬以力。湛浊于酒,渝食于野,万舞翼翼,章闻于大(天),天用弗式。《竹书纪年》载帝发时“方夷来宾,献其乐舞。”
此时,地位尊贵的成员已经坐在了自己该坐的位置上,御膳司的庖人们端出精心烹制的食物,当然是以当天的猎物如鹿、野猪、兔等为主。
帝发的心情很好,左手匕,右手叉,把肉切成一个一个小块送到自己的嘴里去。等到羹汤端上来的时候,反持青铜匕,匕的尾部是一个小勺,可以舀着喝。
其实今天西方的餐具刀叉也是起源于中国的。世界上第一把餐刀出现在七千年前的浙江,也就是知名的河姆渡遗址。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基本上还过着狩猎生活,对付肉类最佳的工具当然就是刀子。只不过,当时的中国人把用于餐桌上面的刀具叫做“匕”。现在拿来当作随身武器的匕首,从前竟然是进食用的餐具。河姆渡遗址所出土的青铜匕,就已经既可以拿来当勺子,也可以作为切割食物的餐刀。
紧随着餐刀出现的就是叉子了。在我国西北齐家文化遗址中发现了一些骨制餐叉,距今至少4000年了。出土的时候和匕是放在一起的,说明当时它们是配套使用的。这就证实了,中国是先于西方发明刀叉的。
到了夏商时代,餐叉变为两齿,也小巧了。但它和勺子、骨刀同在,表明当时餐叉、勺、刀是三件配套的。在我国商代的一些遗址、墓葬中也有出土餐具,都表明商代时,刀叉是人们使用的主要餐具,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宋元时期,依然还有人在使用。不过战国时期开始,筷子慢慢取代了刀叉,成了餐桌上的主流。
而当时的情况是,有莘部落惯于使用筷子,夏王室喜欢用刀叉,而东夷九族则直接手取进食。
帝发对饭菜很是满意:“今晚的肉食没有腥膻之气”。
御膳司长不敢隐瞒,说是有莘部落来的伊挚今天掌管火。
帝发问伊挚:“你是怎样做到的?”
伊挚说:“小人的养父本就是有莘的庖人,小人从小便在这厨房长大,也发现了很多让食物口感更好的方法。水里的动物味腥,食肉的动物味臊,吃草的动物味膻,但是这些都可以通过调味改变。在烹制过程中,火的使用也很重要,时而火大时而火小,通过疾徐不同的火势可以灭腥去臊除膻。”
“火的使用也很重要,时而火大时而火小?”帝发喃喃自语,“对各部落不也该如此吗?”
他让伊挚退下,让人唤来了王子履癸:“记住,那个有莘氏送来的孩子,将来可能就是你的左右手臂,成为襄助王室的大人物,你要好好培养自己识人的眼力。你要这么想,失去了他,就等于你失去了自己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