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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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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预警》连载

第二十章 30、闪回

30、闪回

央视新闻直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0年1月22日10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滚动相关字幕:1月23日凌晨,楚城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发布第1号通告:自1月23日10时起,楚城全市城市公交、地铁、轮渡、长途客运暂停运营,机场、火车站离汉通道暂时关闭; 1月24日楚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启动楚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红色预警。

旁白: 楚城封城,这是新中国首次封城,也是首次启动重大突发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当一些网络媒体及民众热衷关注“最早吹哨人”, 猜疑戓指责“楚城的防控节奏总在慢了半拍,真相” 时。我觉得,很有必要指出,比真相更要重要的良知。

疫情报告、发布和举报的正确程序和途径,相关法律规定毎个地方、单位及个人的权利与义务。

滚动相关字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等对疫情报告,第三十八条对疫情发布,第六十五条至第七十七条对疫情举报(査处)相关政府、部门、人员违规违法行为(法律责任),有明文规定。

第三十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本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疫情报告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或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报告;第三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第三十三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主动收集、分析、调查、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接到甲类、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第三十七条 依照本法的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 第三十八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向社会公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并可以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

旁白: 寻找真相,目的还是相信良知的力量,让我们在浮躁惊恐中学会冷静清醒,知道责任担当,我们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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