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厉公生性平和,继位后,他考虑自己的施政措施。一个成年国君,在他继位之前,就会有自己的政治观点,晋景公晚年在政治上的成功,对晋厉公深有启发,侯伯天下,不需要非得把战争作为唯一途径,它更多应该只是最后的手段。
当然不是说这位国君就是个和平主义者,他只是为天下苍生考虑,和平最有利于百姓休养生息。所以,晋厉公决定继续执行晋景公的和平外交政策,不想通过发动战争来确立自己的权威。
但中军将栾书和新军佐郤至,都反对他的和平构想。征伐诸侯,是周天子授予侯伯的权限,晋国怎可以自我设限和平?和平不是晋国的国家定位。栾书掌管晋国兵马,他的观点就是只要符合晋国的利益,晋国就应该召集诸侯用兵,而不在于是否有需要,否则,诸侯就会误以为晋国已经没有了发动战争的权利。郤至新任职新军佐,虽不至于说他就是一个天生的战争狂热分子,但有战争才会有他的进升机会,所以,他是拥护战争的。
范燮和韩厥都支持国君的和平想法。以仁义治天下,在这礼崩乐坏的时代,能为晋国带来更高的道德威信。尽管对于仁义,大家还并没有一个清晰和明确的概念,更多的还只是一种本能的感受,但战争应该是政治的继续,而不是政治的追求。
范文子说:“应天之道,顺民之意,此天下苍生所渴求也。”
韩献子说:“管子曰:‘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善为国者,不欺其民也。”
有了这两位贤士的支持,晋厉公心中,亦是坚定了自己希望天下太平的想法。但是,他的良好愿望很快在受到了挑战。
郤至的封地在温。温邑与周王室领地之间有一块地称为鄇,郤至认为鄇是温邑的一部分,周王室认为鄇田一直以来就是王室领地。郤至占据了鄇,周王室派人前去与郤至交涉,希望郤至不要侵占王家领地,把鄇田退还给周王室。
但郤至对周王室派来的人说:“鄇乃吾之田也,请转告天子,曰,下臣得罪了,鄇田非天子之田也,乃温邑属地矣。”
来人告诉郤至说:“非也。温邑不含有鄇田,此地一直为天子所领有也。”
郤至说:“温邑乃晋侯赐封吾也,此田已与天子无关。”
周王室没有料到郤至这样不好打交道。这也是他们郤氏家族的特点,不用问事实对错,只要瞄准了目标,就像狼咬住羊一样绝不松口。
这是他们猎食的杀手锏。当初郤克紧咬着齐顷公,指责他刻意侮辱自己,而不管事实真相如何,最终制服了齐国;下宫之难中,郤锜紧咬赵氏谋反,也是不管事实真相如何,最终令赵氏元气大伤;这次郤至采用的是同样的策略,紧咬着温邑是晋侯所封,不管鄇田是否在温邑范围内,咬紧了就是硬道理。
但周王室也不愿松手,周简王命刘康公、单襄公到晋国争讼,让晋侯主持公道。
对刚刚登上君位的晋厉公来说,这场诉讼是一场重大考验,比一场战争更具挑战性。一边是天子,另一边是自己倚重的大臣。晋厉公犯难了,他命范文子上朝商议。范文子是法律专家,可以在这方面给出建设性意见。
晋厉公问:“此案该如何判断也?”
范文子说:“双方各执一词,而地块权属不清,难判矣。”
晋厉公说:“虽难矣,而此场争执,却非消弭不可也。”
范文子说:“然法无所据,难作判断也。”
虽是专家,范文子面对此案时也感到棘手了,因为双方都没有必要的物证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在法律上说,这如何受理?当然,在从理论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温邑是周王室自己分封出去的,那时候地界的划分又比较粗糙,尤其是在无人区,就是个大概的样子,根本不可能详细勘准。所以,鄇田到底是否连温邑一起被分封出去,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但又不能把鄇田看作是无主之地,因为已经有了争执,也就是一方已经据有,另一方意图争抢。因此,范文子认为这已经不是法律的判断了。
晋厉公让双方在朝堂上平等辩论,让真理得以辨明,这可能是理想的方法。
范文子说:“国君英明也。”
既然这不是法律的判断,就只能是政治的判断了。
郤至说:“温,吾故地也,故不敢失。”
郤至的意思,是想解释一下自己的态度为什么这样强硬,因为,这似乎是有对天子不敬之嫌疑的。郤至是想解释说,晋侯赐给他的封地,有些日子了,他坚决捍卫也是尊重晋侯之权威,所以他绝不退缩。不过却出现口误,结果被刘康公抓住了。
刘康公说:“昔周克商,分封诸侯,苏忿生以温为司寇,与檀伯达封于黄河。何以为汝故地耶?子言为故地,若问其故,则王官之邑也,子安得之?”
郤至一时语塞。因为一讲到最早来源,就一定是周天子所封。
他的亲叔郤犫,又叫苦成叔子,这时就帮嘴说:“此地为文公开疆所得也,而后,由晋侯赐于郤氏。”
单襄公反驳他:“后苏氏奔狄,又不合于狄而奔卫。襄王劳文公而赐之温,狐氏、阳氏先处之,而后再及子。非尔故地也。”
从辩论中基本可以弄清一个历史事实,先是周天子分封温邑给苏忿生,晋文公称霸中原时,苏忿生自己奔狄而去,之后周襄王再赐给晋文公。因此,温邑确实是晋文公在战争中赢得的,周襄王的赐命只是合法性认定。但鄇田到底是否属于温邑,却还是没有辩论中得出一个所以然来。
最后,晋厉公说道:“昔襄王赐温邑文公,无异议也。鄇田属温邑否,此有相争,而无实证矣。终为两地,且各有其名,襄王赐温于文公,非鄇也,故仍鄇为王室之地也。”
晋厉公的判决还是公平合理的,这毕竟是两个地方,两个地名。
刘康公和单襄公当然高兴,他们感谢晋侯的英明。但郤犫和郤至两叔侄就不高兴了,要郤至把咬在嘴里的肉吐出来,那是痛苦的事。
郤犫不满地对郤至说:“国君处事不公也!”
也算是对郤至的安慰。
当然,这只是观点而非事实。晋厉公在这次判案中是力求做到公平公正的,但因此遭到埋怨,也必然是可以预料到的。因为无论怎样判决,公正与否,结果一定是有人利益受到保护,有人利益受到损害。
这场纠纷本来是立不了案的,双方的利益立场都没有可靠的法律证据支撑,判断只在于晋景公个人的立场,他希望保护谁的利益,以及不惜损害谁的利益。郤氏认为自己是晋国大臣,晋侯做事总得是要依靠他们这些大臣,晋厉公在判案时没有理由不偏向他们。没想到晋厉公却是从历史的角度,努力采取一种公正的立场,因此,郤氏就认为晋厉公偏向了周天子,并对此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