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四年伏明被安排在石头乡财政所,参加革命工作才清楚,乡镇财政所主要精力是组织财政收入。他与工商所一个较好的同学王伍时常交谈,原来认为是从事的管理工作,结果是想方设法抓收入。王伍也说,我们工商所就是向企业个体收费,管理只是虚名而已,收不起来钱,什么工作都没搞好,只有把钱收起来,才会有业绩和好的待遇。
收粮时节,伏明经常派到粮店或食品站向农民征收费用,收农业税。很多时候还与乡政府其他同志一起,催“三交提留”,即承担的村(包括小组)提留、乡(镇)统筹费、劳务(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以及其他费用。比如到农户家催收超生费,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直至国家取消农业税,才转变职能。
伏明深深体会到农民很不容易,生活太艰难。种的粮食和喂的年猪几乎要上缴一半。守着贫瘠的一亩三分地,靠天吃饭,天成好时自己还有吃的,天成不好,遭灾什么的,饿饭是常有的事。但担上了这项工作,无论农民穷困到啥地步,也必须向农民如数索取,不然丢了工作,怎么生存下去?特别是在设路拦卡,强行收费,有的人采取凶恶的手段,狠抓收入明显,而伏明有这些怜悯之心本来无济于事,工作上总被人背后指责说道:不大胆,无迫力,思想守旧,不求上进。
伏明总觉得干这管理工作不怎样,也不想在这些方面有所成绩,只要过得去,不求比人强。不过,在内在素质的提升可始终没放松,暗自下功夫看书学习,参加自学考试中文专业,努力增加文化知识,时常写点报道,在相关报刊宣传。惹来很多人钦佩,都觉得他大有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