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开车办点事,进了一个停车场,出来时约70分钟,按照旁边城市管理局的醒目收费公示牌:临时占道停车明确8:00—21:00, 1元/半小时(2小时内)。应缴费3元,但出入口必须收4元。与收费员理论,他拿不出来任何文件依据,只是说:“凡进入的车,2元/小时,这是老板在收费器上设置好了的,没办法。”别让大家为难,只好缴4元才从停车场出去。
总觉得这不只是1元钱的事,并听到很多人说:这个停车场长期乱收费没有人管,应该让城管局把这公示牌撤掉。又想到这事现在应该由市场监管局处理,就拨打了12315举报,结果还是不了了之。光天化日之下,竟有明目张胆乱收,眼睁睁傻看着它长期这样肆意。
可以说,这个停车场没有严格按公示标准和范围计费,21:00—8:00不应计费,2小时内只能按半小时收而不能按小时计费,违规的事实十分清楚,收费器上的数据准确,且不会是一个小数目(大型商贸区域)。
置疑的是为啥一直没被查处?本来是件小事,但停车场老板这样霸道,不能不引人深思。
难道所有人真的无奈,视而不见,可以忽略,仅仅看成是1元钱的小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