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蓝天回到家中,想起曾丽梅给他送钱时,由于自己要去打卡上班,不能亲自去送她搭车而感到内疚。
他担心生气,就想写封信去做个解释,当然顺便报个平安。
他铺开信笺,准备给她写信。他在信中说:“丽梅:你好!我真不知如何感谢你。
“我在回家的途中遭人抢劫,我不好意思告诉你,只写信告诉了我的同学曾小国。他是你的堂哥,我委托他把我的事告诉你,没有其它的意思,只是想让你不要为我而担心,不要因我久久不给你写信而望穿秋水。
“我没想到你知道后,立马请假来到我厂,并给我送来了四百块钱,要我辞工回家备考,对此我万分感激。
“请相信,我会努力自学,决不辜负你对我的期望……”
他把信写好后邮寄了出去。
邮车在福田广又电子厂宿舍附近停了下来,深秋的深圳仍然热得让人难受。
洪小明背着邮包从邮车上走了下来,迅速赶往福田广又电子厂。
洪小明把目光投向保安室,双手把邮件递了进去,说:“给,这是你厂的报纸、信件,请査收。”
保安阳国柱双手接过邮件,按照邮寄回单清点:经查实物与回单上的数量吻合,就在回执单上签了字。
邮递员把回执单放进邮包中,背着邮包坐着邮政专车走了。
倒班的员工陆陆续续从宿舍出入,保安站在保安室门口环视着每一个过往行人。
曾丽梅穿着粉红色的QC工衣,下班后从电子部出发,经过厂大门,走了一段水泥路直往宿舍赶去。
阳国柱看到曾丽梅从保安室门口经过,忙喊:“曾丽梅,你有一封信。”
曾丽梅回过头来,问道:“你是说我有一封信吗?”
阳国柱把握在手中的信扬了扬,说:“是的,在这。”
曾丽梅接过信,说:“谢谢。”
阳国柱戏谑地说:“你男朋友写信来了吧?你要请客。”
曾丽梅脸上泛起了红润、羞答答地边走边说:“哪有啊。”
曾丽梅拿着信回到了宿舍,宿舍内的上、下床位的床帘都拉得严严实实,舍友们都入睡了,有个别舍友在打着呼噜。
曾丽梅用被子盖着自己侧着的身子,打着手电把冯蓝天给她写的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她被他的精神所感动。
曾丽梅看完信后,她坐在床上,把信笺铺在一本厚厚的书上,她用手电照着给他写信。她在信中写道:“蓝天:你好!来信收阅,心潮澎湃。很多话语我只能藏入心底不能言语,因为我知道考试在即,我不能让你分散精力,与我儿女情长。我希望你能集中精力、努力拼搏、攻克难关,把试考好……”。
信写好以后,她乘第二天下班后有时间,把信邮了出去。
曾丽梅所发的信,经过邮政车运到了河口县邮电局,再由县电局派车送到了西林乡邮政所。
西林乡邮政所派邮递员吴小军下乡送报纸、邮件。
吴小军穿着一身邮政制服,戴着一顶邮政平顶帽,骑着一个邮政专用单车,单车上挂着一个邮包,一路向冯大林家走去。
冯蓝天和他的父母亲一起下地劳作去了,家中的门锁着。
吴小军边按单车车铃边叫喊:“冯蓝天,你有信……冯蓝天,你有信!”
邻居老大妈曹菊花步履蹒跚地走了出来说:“你别喊了,他家没人。他们到田里做功夫去了。”
吴小军把信从门下缝中插了进去。
太阳已西下,夜幕已开始降临,忙了一下午的冯家三口收工了,他们拖着疲惫的身躯往家的方向赶回。
冯大林把手中的锄头给冯蓝天拿着,他用钥匙开门,许春风站在门口待着,不一会门开了。
冯大林脚刚迈进屋中,突然踩到一个东西,忙捡起:“蓝天,你进来看一下,这是什么?”
冯蓝天走进屋中,接过邮件看了一下,说:“是一封信。”
冯大林问:“谁的信?”
“我的!”
许春风听到信是冯蓝天的,她心中暗喜,忙问:“蓝天,是你女朋友写的吗?”
“姆(妈)妈,什么女朋友?我和她八字还冇得一撇哩。”
许春风看儿子的表情心中也明白一二,她不再继续追问。
冯蓝卞拿着曾丽梅写的信,一溜烟走进卧室,打开灯,关着门,迫不及待地拆开信看了起来,看后很受鼓舞。
考试在即,冯蓝天不再回信,全身心地投入到紧张的复习之中。他参加的是芙蓉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自学考试与函大、夜大、电大、职大、普通高等教育不同,自学考试没有老师辅导、没有老师给予排忧解难、没有老师出题阅卷,一切都得他去自学,遇到难题只有靠自己去苦思冥想、去反复看自教教材、去反复领会法律法规和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对于实在悟不透的难题就去找朋友探讨。
曾雁国与冯蓝天是自考中的朋友,一同自学法律专业。
冯蓝天应邀去了曾雁国家。
曾雁国家在县粮食局内,是他的父亲从单位分到的房子。
门外有几棵大树,根深叶茂。
门口有个拱门,经过拱门进入他家。
在曾雁国的房内有一个书柜,书柜里装满了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写字台上摆了一台收录机、一本《刑法学》、一本《刑事诉讼法学》、一本《法律逻辑》、一本《经济法学》以及相关的真题题解。
冯蓝天坐在一把木椅上,与曾雁国说:“老朋友,我今天遇到一个案例分析题总是悟不透,你能为我释惑吗?”
“是个什么案例?你说说。”
“该案是一个故意杀人案。”
“故意杀人?”
“是的。”
“故意杀人是剥夺他人的生存权,是触犯刑律的,根据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要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问题是这个案子牵涉的面较广,不但牵涉到《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还涉及到《诉讼证据学》《法律逻辑学》等。”
“到底是个什么案子?怎么涉及到这么多的法律课程?”
“案情是这样的:有一个凶手在甲的父亲的腹部猛刺一刀,被甲发现。甲猛追过去,凶手来不及拔刀就仓皇逃走。
“甲看到父亲的腹部插了一把刀,就想拔刀救父亲,当他手握刀把欲拔时,他突然想到:‘我不能拔刀、我要保护好现场。’
“于是,甲立即打电话向公安局报案。
“当公安刑警赶到出事现场时,他父亲已离开了人世。
“经查:杀人凶器的刀把上留有犯罪嫌疑人甲的指纹。”
冯蓝天说到此突然顿了顿,曾雁国接过话题议论起来:“指纹是一种最有力的证据,恰巧甲的指纹留在刀把上,现在甲即使有一张嘴也难辩了。”
“谁说不是呢?法院认定甲就是杀人犯!”
都是学法律的,两个人就案例展开了讨论,曾雁国说:“遇到这种事,甲还真是跳进黄河洗不净。”
“何止是跳进黄河洗不净啊?他还被法院判了死刑。”
“判了死刑?那他真的太冤了,比窦娥还冤。”
“是啊,他就是个冤案呀。你说他为什么会冤呢?”
“为什么会冤?这不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吗?”
“明摆着的,我也晓得,但我们这些学法律的总得要讲理由嘛。法院为什么会判错?错在哪里?”
曾雁国发表自己的看法:“表面看来,这个案子法院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上他们没有透过现象看本质。”
“那你说这个案子的本质是什么?”冯蓝天疑惑地问。
“本质就是甲实际上没有杀他的父亲呀。”
“你说甲没有杀他的父亲,这一点我也晓得呀,但是证据呢?”
曾雁国他边思索边自言自语:“证据?证据?这证据确实难以找到,除非……”
“除非什么呀?”冯蓝天盘根究底。
“除非抓到了真正杀他父亲的凶手。”
“你这不是废话吗?我们是在做案例分析题,前提是法院没有真正找到杀死甲父亲的凶手。”
“看来这个案例是有一定的难度。”
“是啊,我昨天冥思苦想了一天,还没有找到法院为何会判错的原因。不得已只好过来请教你。”
“你说哪里话呀,还请教?咱们一起学习呀。”
“现在参加自学考试难呀,遇到问题没有老师帮我们解难释惑。”
“是呀,一切都得自己去细心揣摩。”
“要不咱们再看看《刑法学》,对照书本,根据法理对此案再研究研究?”
“好的。”
他俩一起对犯罪的构成、犯罪的动机进行了细心的研究,仿佛针对个案又明白了什么?
冯蓝天问:“老朋友,你看法院对此案判错的原因是不是与犯罪动机有关?”
曾雁国反问:“犯罪动机?”
“是啊。你想想:甲与他的父亲是直系血亲,父子之间如果没有深仇大恨,一般来说儿子不可能去杀自己的父亲的,除非他的儿子患了神经病。”
“你分析得有道理,甲没有杀父亲的动机。但犯罪动机并不是证据,它不可能推翻那在凶器上留下指纹的物证。”
“是不用推翻在那刀把上留有指纹的物证,那案例分析题中说凶手在另一案中出现了,只要我们分析法院为何会判错的原因。”
“哦。我明白了。犯罪动机虽然不是犯罪证据,但也是引发犯罪的动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
冯蓝天和曾雁国经过深入的探讨、研究,终于找到法院判错案的原因:法院只从表面指纹物证去认定,并不透过现象看本质,疏理案发的来龙去脉。
冯蓝天就是这样坚持不懈地追求着自己的梦想,用自己的汗水细心地去做每一道模拟考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