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腊月,年关渐至。从年头忙碌到年尾,难得几天清闲。窗外阳光正暖,一个人宅家看书、码字,坐久了,浑身酸胀,便起身翻箱倒柜,整理衣物,好为回老家过春节作一些准备。这时,一条保存二十多年完好无损的领带,忽然跃入眼帘。刹那间,我眼睛一亮,那篇题为《笔友》却只写了一半的打工随笔,终于有了续写后半截的灵感……
早年,我曾写过一篇随笔,题目叫《如果那夜我吻了她》(录入文集《人在旅途》,2008年10月,中国民族摄影出版社出版。)文章讲述1995年从夏天到秋天,我与一位来自河南的打工妹邂逅的一段情缘。因为她和我一样,也爱好文学,我就称她为“笔友”。那时候,我无论上班下班,腰间都别着一只BB机,一只香烟盒那么大壳子,为了引人注目,还配挂着一串银光闪闪的链子,走在大街上感觉很酷的样子。其实,我只是一名普通仓库员兼勤杂工,老板给我配上BB机,为得是夜晚装货卸货什么的,方便随叫随到。
笔友在乐清一家专业生产霓红灯电子配件厂打工,每天“三班倒”,装搭着永远也装搭不完的电子产品。我们是通过温州人民广播电台“瓯江夜话”和“快乐通道”节目交往上的。那时候,听广播是我们农民工工作之余最廉价最充实的精神娱乐生活之一。换句话说,我和她在成为“笔友”之前首先是“听友”。由于我在《温州日报》“打工天地”栏目发表过几篇稿子,她就通过广播电台服务热线为我点歌。一位打工作者,有一个打工女孩为他点歌。这事今天回想起来,依然是那么的浪漫!随后,我们之间的书信往来渐渐就多了起来,两年下来,不知不觉塞满了一只鞋盒。“五一”和“国庆”,她趁放假的空儿,特意从乐清坐车赶到瓯北码头,再乘船横渡瓯江,赶到位于市区九山河畔的河通桥鞋料市场来看我。虽说没有穿越大半个中国的豪迈,却有踏破瓯江码头铁栏栅的决心!
“如果那夜我吻了她”的那天晚上是中秋节。她白天从乐清赶来看我,我们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聊文学与写作之深夜。起初,我说自己到老乡那里睡,后来天下起了一阵雨,我就自言自语表示要睡地板,她就默不作声地睡在了我的床上……夜深人静,听见她均匀的呼吸声,我脑海里不时产生越过1.5米的边界线想吻她一下的冲动。那会儿,我正值而立之年,又是单身,所以这篇文章见报后,有许多朋友好奇地问我:那天晚上你到底有没有吻她?我一笑了之。这件事无须解释,越解释越糊涂。不过,我和这位笔友之间的感情从这天晚上开始发生了微妙了变化,倒是一点不假。
女孩回乐清后,不久给我寄来三篇稿子,每篇都用稿纸誊写的干干净净。不得不说,她的钢笔字写得真叫漂亮。我从中选了两篇(印象中有一篇大意是写她乘坐长途汽车来温州、从郑州转车时遇到了困难,是一位温州好心人帮助了她),帮忙投寄到《温州经济生活报》,竟然先后都发表了。2009年,我还写过一篇打工随笔,题目叫《尘封的情感底片》,内容是回忆1996年元旦那天,依然是我的这位笔友,——一位来自河南的打工妹从乐清赶来看我,我向老板借了一部傻瓜相机,期待着用它拍摄我们打工岁月里相遇的美好瞬间。然而,由于自己操作不当,我和女孩在九山河、松台山一天的美好时光,拍摄的30多个镜头,结果一筒胶卷全曝光了……这篇拙文后来录入文集《从皖南到温州》(2013年5月,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
作为一个业余作者,专门为一个女孩写了两篇文章,是怀旧,还是惦念?
我想,两者兼而有之。但更多的是,为了不能忘却的当年我们这些打工仔、打工妹人在他乡奔波、寻觅的人生足迹。那时候,我们工作艰辛,收入微薄,心中一片茫然,在陌生的城市四处乱撞,受过委屈,遭遇过歧视;但是,那时候的我们虽说物质生活很清贫,但我们年轻,有理想,有追求,不怕吃苦,甘于奉献,心底对未来有着美好的憧憬!因此,我们这些来自五湖四海偏僻乡村的打工仔、打工妹,在繁华的都市里拥有更多是知足、感恩,泪水与欢笑……谨于此,长年累月被日常琐事缠身的我,脑海里一直潜意识地保持着写第3篇有关打工故事的冲动。尽管《笔友》一文迟迟没有完稿,但我心底依然难以忘怀的那位来自河南、N次从乐清赶到温州来我看的打工妹,她不仅身材和品貌楚楚动人,钢笔字又写得那么漂亮,而且心地也是那么的纯善之至。在爱情和友情之间,我们没有刻意纠结。我们坦坦荡荡,我们渴望爱情,渴望人在他乡能够拥有一份心灵归宿或港湾。但同是天涯沦落人、打工者的生活与条件,不允许我们彼此有太多的奢望。我们不敢随心所欲,不可放纵或欺骗,我们只能以文会友,在文字间相互取暖,但我们又偏偏多愁善感,于是就有了情人般的缠绵与难舍难分……
现在,我那篇半拉子打工随笔《笔友》,写我与那位河南打工妹的故事,只能由一条领带的出现来作尾声,应该说这是生活的恩赐。二十多年来,我也不知搬过多少次家,换过多少件衣物,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将这条领带淘汰掉?难道说这正是她当年的一片苦心?
其实,我有二十多年没有穿过西服了。最近两年,我在朋友圈晒过不少照片,仔细看过来,确实没有穿过西装。但是,我却一直拥有一条领带,绸子是它的质地,深红色垫底衬黄金色与乳白色细梭形方格组合是它的外观,拿在手里感觉非常有质感,光滑而柔软。当然,我穿西服的样子应该也是蛮帅的,这倒不是自恋,而是她当年送我领带时,我试带后她亲口对我说的。之前,她曾送给一件乳白色衬衫,也许她觉得再配上一条领带才完美。
时光回到1996年元旦那天晚上,我们一起逛五马街。五马街是温州人的五马街,其实也是新温州人的五马街。不信,节假日你去五马街转一转,看一看是温州人多、还是新温州人多?我们不知不觉走进耐宝皮鞋专卖店,听说北方下雪了,我想要买一双女靴送她,但她不要,看我执意要买,她生气地扭头走出店面。然而,我们一同回到我的暂住处、游泳桥路36号仓库小阁楼时,她却像变魔术似的拿出一份包装精致的礼物来。我打开一看是一条领带,颜色和质地是我喜欢的款式。她的眼光对服饰向来有独到之处,只是她是什么时候买的?我怎么没有发现?我真是服了她了。
或许是离别前的惆怅,她看上去有些抑郁。她说她老家来信了,信中说母亲身体不大好,她这次回乐清后,结算好工资就要回河南老家一趟,至于过完春节,还会不会来温州?她真的不知道。总之千言万语,她只希望我多保重!
那一刻,我们两个孤单的身影,忽地情不自禁地紧紧拥抱在一起,彼此听得清对方的心跳……
这条深红色垫底衬黄金色与乳白色细梭形方格组合的领带陪伴了我两年多。当两套西装折旧之后,我就再也没有穿过西装了,但它却一直存放在家中。逢年过节,爱人整理衣柜看见它时,也从来不唠叨。难不成她知道这条领带的来龙去脉?
其实,知道又怎样?人生在世,谁没有经历过N次难忘的邂逅与尘封的情感片段呢?只是心存一份情感,心灵多一份慰藉罢了。
时光如同白驹过隙,一眨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当年的我,一个从乡村到城市奔波挣扎的农民工,蓦然回首已人到中年。虽说今天的我早已变了模样,不再是当年的那个瘦弱焦虑的打工仔,但我相信,一个人内心的情感,是不会随着时光的流失而淡忘的。相反,那些在艰难岁里相遇相知的邂逅,比如今朋友圈里的交往来得更加真挚,回忆起来依然那么美好,令人愉悦!
感谢她,当年送我一条领带的女陔,——我的笔友!是她,陪伴我一起走过一段孤独寂寞的打工时光;是她,用纯朴真挚的情感为我的打工岁月增添了一段温馨而又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