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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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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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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皇帝》连载

第一章 春秋镇

如果要问天下谁是最快的剑,你会毫不犹豫地说出剑三十的名字!

如果你要问天下谁是最快的手,你会毫不犹豫地说出盗侠马面的名字!

如果你要问天下谁是最名不副实的地方,你会毫不犹豫地说出春秋镇!

春秋镇,这座名侠剑三十曾经游历、盗侠马面长期居住的千古名镇,位于西北边塞之地。

这里没有春天和秋天之分,常年都笼罩在热阳的炙烤之下。

这里没有青山秀水,没有细水长流,也没有灯声桨影,只有满地的黄沙和石头。

当暮色降临,黄沙和石头被暮色遮掩的时候,也正是春秋镇一天之中最为热闹的时候。

一条并不宽敞的街道,贯穿着春秋镇的东西方向。

犹如匕首刻出来的箭头,指引着行人的前进方向。

而在这条箭头上,则拥挤着各种各样的人: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长着大胡子的,皱着眉毛的,爬墙的,上吊的,要饭的,打铁的,卖艺的,耍猴的,行走江湖的,万里踏花的,坐在酒楼里吃饭的,蹲在凉棚下喝茶的,当街拉客的,对着泥墙根撒尿的,搂在一起相互调情的。

这些人,有的凶狠,有的和善,有的嬉皮笑脸,有的一本正经,有的当街耍大刀,有的脱了裤子放屁。

这些人架空着春秋镇的热闹气氛,使得这地处偏僻的小镇成为黄沙中的珍珠。

而春秋镇之所以热闹,是因为它是西出阳关的唯一落脚点。

少年侠客要出关寻访隐藏塞外的高人拜师学艺,六扇门的捕头要捉拿那些企图蒙混过关的江洋大盗。山上的喽罗们隐匿在人群中,暗暗地观察着那些来往的行人身上藏着多少油水。镖局的达官们则要大车小车地将关内的丝绸珠宝运往西域,然后带回西域的药材良驹。而小镇上的居民则等着讹诈那些急着吃饭打尖的冤大头。

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

大鱼,小鱼,泥鳅,小白龙,独眼龙,跳脚龙和暴龙们,到处出没,不怀好意。

好人也好,坏人也好,青楼从业者也好,变态狂也好,只要是人,总要吃喝拉撒的。

只要吃喝拉撒,就少不了店铺买卖。

要吃饭喝酒的话,这里有酒楼饭铺。

要喝茶聊天,这里有茶庄水棚。

要穿衣戴帽,这里有绸庄缎店。

要尝尝地方独具特色的小吃美食,这里有地摊大排挡。

要解决个人生理上的需求,这里有青楼红袖招。

要跟情人幽会,这里有卖卫生纸和安全防范措施工具的杂货铺。

反正,只要你需要的东西,这个镇上应有尽有。

只有你能够想得到用得到的东西,这里一应俱全。

无论白天还是夜晚,所有的店铺都十二个时辰照常营业,随时等候着您的光临。

所有店铺的老板都会把最好的货物摆放在最扎眼的地方,用来吸引行人的眼球,让想买的人高高兴兴地往外掏银子;让不想买的人看到了他们的诚意,又不得不掏银子。

无论阴天还是下雨,店伙计都会站在门口,把最迷人最灿烂的笑容摆在脸上,把你骗进来,宰得你鲜血不止,还要让你高高兴兴地把银子掏出来,而且让你下次还想光顾这里。

店很多,人很杂,可是,做生意的人却很真诚。

即使不真诚,脸上也会假装出一副真诚的样子,让你找到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而在这些人当中,最让人觉得和蔼可亲的当然是迎宾楼的聂先生。

迎宾楼虽然算不上是豪华的酒楼,却是春秋镇最大,最干净,服务态度最好的酒楼。

聂先生则是迎宾楼的老板。

迎宾楼的大老板聂先生虽然算不上是全镇最富有的人物,但一定是春秋镇最有人缘,生意最好的人物。

无商不奸。

生意人聂先生的脸上却没有一点儿奸诈的意思。

聂先生的样子不仅不奸诈,为人还很随和,整天都笑眯眯的。

那样子看起来简直就像是已经还了俗的弥勒佛。

大腹便便,笑意盈盈地摇着一把蒲扇,见人就点头问好,见人就嘘寒问暖,见人就问你要不要进来喝两杯。

他整天都是这么一副笑眯眯的样子,从来就没有人见过他发过脾气。

更没有人见过他开头骂过脏话。

所以有人打赌说,你就是扒光了聂先生的衣服,把他吊到树上三天三夜,一根一根拔掉他身上所有的毛,他都不会生气的。

有人甚至还说,你就是当着他的面,偷了他的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以及通床的大老婆二老婆小老婆的陪嫁丫鬟,他都不会生气的。

总而言之,聂先生天生就是这么一副好脾气。

人不奸诈,脾气又好,聂先生迎宾楼的生意也就理所当然地好了。

好得简直有些离谱儿。

好得简直让人嫉妒。

生意好的人,当然有很多朋友。

聂先生的朋友各式各样,丰富多彩。

有仗剑天涯的侠客,有打把势卖艺的卖解客,有打醮念经的道人和尚,有游手好闲的地痞流氓,有日行千里夜偷八百的通天大盗,有六扇门的捕快,有走街串巷的花子,甚至还有那么一两个在朝廷里的大官。

这些人有的人仰慕已久,有的是一见如故,有的是八拜之交,有的是街坊邻居。

他们通常都是在跟聂先生见了一次面之后,就跟他交上了朋友的。

当然,这些人也并不都是好人。

在刚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是想和他交朋友,而是故意来找茬儿的。

但是,他们在领教了他的这副好脾气之后,也就不得不和他交上了朋友。

这些人都喜欢聂先生。

喜欢聂先生的朋友当然是经常过来捧他的场了。

所以,迎宾楼的生意一直都很红火。高朋满座,推杯换盏,吆五喝六。

此刻走进迎宾楼的这个人,却好像并不是来捧场的。

这个人面色发白,眼睛发青,身体发胖,年纪轻轻还不到三十岁,就已经吃得像是只大水瓮了。

其实,这只水瓮也不是很大。

假如用来装水的话,顶多也就足够供应整个迎宾楼沏茶烧饭洗锅用上个一两天而已。

他高傲地骑在一匹更加高傲的大马上,两只眼青蛙一般向外翻着,斜视着挂在门口的那块写着“迎宾楼”三个大字的招牌,嘴角撇了一下,忍不住露出一丝不屑的冷笑,道:“哼,迎宾楼。”

冷笑完毕,他伸出一只肥肥胖胖的小白手,轻轻地拍了拍胯下的那匹大马的脑袋,撇着嘴巴道:“宝贝儿,看来你我今晚就只好在这里将就一下啦,整个小镇上,简直连处能住人的地方都没有。”

那匹马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似的,抖了抖脖子里长长的棕毛,仰着脑袋,“咴咴”地长啸了两声,算是勉强答应了。

那神情,那架势,那排场,简直比它的主人还要神气,还要夸张,还要高傲。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匹好马。

这匹马身长八尺,身高五尺,全身上下油光水亮的,根本就看不到一丝杂毛。

再配上一副全新的鞍,光亮的锃,鲜艳的缰绳,清脆的铜铃,模样可比骑在背上的主人俊俏多了。

背上的那位,哪里还是个人呀,简直就是一头猪。

一头衣冠楚楚而又喜欢装腔作势的猪,大肥猪。

尽管这匹马已经很高大,很健壮,有足够的体力和耐力,围观的人群却又不由地暗自替它担心起来,担心它无法承受背上那个胖家伙的肉坨坨的身体。

这匹马似乎也已经对骑在自己背上的这个胖胖的家伙产生了厌烦,所以,它总是不停地扭动着长长的脖子,抖动着翘翘的屁股,踢踏着蹄子,仿佛是想将骑在自己背上这个笨重无比的家伙摔下来。

被压得滋味儿,实在是太难受了。

它似乎觉得,以自己的条件,应该骑到这个家伙的背上才是呀。

它虽然一直都显现出一副很不耐烦的样子,主人却又偏偏不识趣,总会时不时地伸出他那胖乎乎的小白手,摸一摸它的脑袋。

它太讨厌这只手了。

这只手虽然很白、很胖、很嫩、很滑,甚至还散发着一股上等护肤油特有的香味儿,但是,只要这只又白又胖又嫩的手一碰到它的脑袋,它就恶心得只想放屁,忍不住想吐口水。

这只手在摸着它的时候,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暧昧。

很明显的是,这是一双摸惯了女人的手。

习惯成自然,大概是这个胖乎乎的家伙的手,总会在不自觉之间把他胯下的这匹坐骑当成是女人的身体了吧。

不过,这也难怪了嘛,女人和马本来就有很多相同之处的。

因为他们通常都要被男人骑在胯下的。

但很不幸的是,这是一匹公马。

虽然让人觉得恶心无比,但是,当这一对态度暧昧的公人和这公马在迎宾楼的门口停下来的时候,聂先生还是满脸笑容地迎了出来。

那样子估计就是在迎娶小妾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红光满面过。

聂先生站在马前,双手打恭,一脸和气生财地道:“哎呀,朱大少,您可是有些日子没有来了,最近都在哪里发财了。”

原来,此人竟然就是帝都牧场的大少爷朱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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