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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俣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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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1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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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的恋人》连载

第一章 美丽的西双版纳有没有我想要的梦

秋天的风,波浪似的,一浪一浪地吹拂在牟晖身上,她那张略显忧郁的白皙的脸庞终于在金灿灿的光照下绽开了一朵曼妙的微笑。牟晖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笑了,穿梭在五光十色的国际大都市中,面对过潮水般蜂涌而至的人群,听到过无数的掌声与喝彩声,但她的心却从没像今天这般澄澈宁静过。

抬头,天空是瓦蓝瓦蓝的蓝色,纯净,清澈,几朵零星的白云悠悠幽幽地盘旋在远处的山峦间,像一位害羞的少女斜侧着身体倚在自家门前偷偷打量着山坳里开得如火如荼的桃花,那一回眸的娇媚顿时倾了世间所有的绝色;低头,小溪轻轻吟唱着一曲古典的山歌,径自流淌在高高的草原上,而那一畸碧绿的草点缀在苍翠欲滴的林木间,更泼洒下无边的诗意与不羁的欢喜。

牟晖醉了,满脸的笑意随着满眼的绿色堆满了整片茂密的草原,如果可以,她愿意化身为原上的一叶小草,哪怕只有一岁的荣华,她也要让自己柔美的身影肆意融铸在这片还没有被高度商业化浸染过的山山水水中。这是地球上最后一片净土。她清楚地记得,这句话是沈耀辉对她讲的。幽幽的昏黄的灯光下,戴着一副金边眼镜的沈耀辉极其认真地告诉她,如果想要摆脱尘世的牵绊,那就放下一切执念,放下拥有的一切,去西双版纳做一次心灵的朝圣。

西双版纳。她很小的时候就听过她的名字。她知道,那是一个美丽而又神秘的地方,那里有蓝得可以挤出蓝色汁液的天幕,那里有白得像棉花糖一样轻软的云朵,那里有清澈见底的河流,那里有漫山遍野的杜鹃花,那里有绿得炫人眼目的草原,那里有蓊蓊郁郁的山林,那里有人见人爱的姑娘,还有健康快乐的傣族少年。

去西双版纳?她轻轻盯着沈耀辉,任右手举起的高脚水晶杯在指间轻轻摇晃着,待杯中玫瑰色的酒液快要泼洒出来时,才低下头轻轻抿了一口,而就在那一瞬,她发现沈耀辉那一张俊美的脸又腾地涨红了。沈耀辉比她小六岁,虽然已过而立之年,在她眼里却还是个未脱稚气的大男孩,也许,他永远都长不大了吧?她暗自庆幸自己没有邀请沈耀辉和她一起去西双版纳,她想象不出自己和沈耀辉一起结伴前往西双版纳将会是多么滑稽而又荒唐的景象。

沈耀辉在追求她。那个戴着眼镜,看上去文质彬彬的作家自打认识她的那天起就对她心生爱慕,可她始终不肯给他机会,任何可以见缝插针的机会。他比她小六岁,她不喜欢比自己小的男人,而且他看上去是那么的不成熟,她可不想既当情人又当姐姐。

沈耀辉不肯放过任何可以接触她的机会,甚至提出要给她写一部传记,隔三岔五就会出现在她家楼下,或是在她演出的任何场所,风雨无阻。可以说,沈耀辉的锲而不舍很多时候在她看来就是一种纠缠,但她还是没有因此对他心生懊恼。

她喜欢他,也许是他拥有一颗水晶般剔透的心,也许是她太过寂寞了,需要一个人来陪,总之,她从来不排斥他,哪怕他出格的行为给她带来的是无法忍受的难堪。但她也很清楚,这种喜欢仅仅只是喜欢,绝对不是爱,也不可能上升到爱的程度,因为她想要的爱情早已离她远去,想要再次紧握手中却是千难万难。

她没跟任何人打招呼,也没向沈耀辉告别,只是带上简单的行李,买了从纽约飞往上海的机票,然后从上海转机到昆明,再从昆明坐上飞往景洪的飞机,便这样一个人出现在了芳草如茵的西双版纳。

事实上,去西双版纳是她临时决定的,那个晚上,沈耀辉开车送她回家后,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心里想起的总是西双版纳四个字,眼里浮现的也总是那传说中蓝如宝石的天和白如牛乳的云。莫名地,她总觉得在那片瓦蓝的天空下有个人将会在那里等她,她不知道那个人是谁,而这种感觉却愈来愈强烈?会是谁呢?一个激情洋溢的诗人,每天都会守在高高的坡上等着她的到来,然后一边朗声为她念诗,一边从背后变魔法似的捧出一大串她最喜欢的香水百合?还是像沈耀辉那样不解风情却又坚持到底的追求者?

她不是不再渴望爱情,甚至希望邂逅一场浪漫的艳遇。只是,她始终不知道自己要等的究竟是什么人,也没有做好重新投入下一场爱情的准备。芬妮总是说她太过刻板,刻板就等于无趣,在美国哪个男人会喜欢上一个无趣的女人?芬妮给她介绍过无数男友,有身价千万亿的上市公司董事长,有阳刚健硕的运动明星,甚至还有些眼熟但总记不住名字的演员。芬妮在百老汇演歌剧,和她发生过关系的男演员不下数百,但她并不看好牟晖与任何男演员,之所以介绍他们给她认识只是因为芬妮认为她亟需一两场爱情的拯救,哪怕过把瘾就死也好过一个人孤单地守着寂寞的公寓打发日子。

男人就是动物!芬妮用略带夸张的表情大声对她说,亲爱的,你不会真想单身一辈子吧?真搞不到你们中国人,为什么总把自己搞那么累!爱情就是两个人一起快乐的事,为什么总把它看得那么神圣?晖,我知道要你爱上一个男人不容易,可我也没让你爱上他们,你把他们通通当作动物就OK了!对,动物,一对在床上做爱的动物。芬妮扑闪着那双有着长长睫毛的漂亮眼睛,一边说着,一边扑倒在牟晖的床上欢快地打着滚,随即仰躺着,面对着正在大衣镜前换衣服的牟晖,飞快地蹬掉两只脚上的新款金色Versace高跟鞋。

你还不走?穿着一身墨绿色绣花旗袍的牟晖转过身来,一本正经地盯着芬妮,再不走我就要赶人了!芬妮望着她咯咯笑着,晖,你穿这种古老的中国衣服最迷人了,瞧这曲线,我敢保证,一定会迷倒百老汇所有的男人!好了,我走,不过你一定要听我的,杰克那样的男人在美国可是万里挑一的,你要再把握不住就是活该要当一辈子修女!别老皱着眉头绷着一张脸,再好的男人也会被你吓跑的!

她和杰克断断续续地约过几次会,他们彼此都喜欢着对方,但最后还是因为她太过拘谨的态度让杰克在紧要关头选择了放弃。她真是一个刻板无趣的女人吗?也许是吧!她没有因为杰克的离去感到悲伤,反而觉得轻松自在了许多,难道她真的不再需要爱情了吗?不,她始终都在渴望爱情,她只是不敢接近它,而现在,当她从沈耀辉口中听到西双版纳四个字后,一种奇异的懵懂的情愫突地在她心海深处默默地翻涌而起。她看到一片模糊的光影,在那片光影之后有个同样模糊的身影,还有一双模糊的目光正透过一丛冶艳的杜鹃花丛轻轻浅浅地落在她的肩上。

会是他吗?她知道他一直都住在广州,虽然都是南方城市,但广州却和西双版纳相隔数千里之遥,他又怎会放下家庭的重担,一个人跑到千里迢迢外的云南?不是他。是谁?她把昏暗的调光台灯调到最亮,想在明亮的光晕中看清那张模糊的脸,最终还是一无所获。一周后,演出结束时,她在后台拣到了一本《国家地理》杂志,随便翻了几页,便在那浓墨重彩的图片中看到了她心仪的西双版纳。那里天高云淡,那里流水潺潺,那里阳光明媚,那里百花齐放,那里民风淳朴,而更重要的是那里有着一个从属于她的遥远而又近在咫尺的芬梦,于是,她的心一下子就飞到了那万里之遥的白云之上。

她要去那片充满诱惑的土地,她要在白云深处找寻那张模糊而又亲切的脸。尽管不知道他是谁,但那个召唤的声音却在她干涸的心底一遍又一遍地响起,每每听到它执著而又坚定的呼唤,便觉得有潮湿的甘露一滴一滴地滴落在她早已皱褶丛生的心坎。是那个声音让她冷漠已久的心开始潮起涌动,是那个声音让她蹙起的眉头恢复了往日的妩媚娉婷,是那个声音让她在旗袍与连衣裙的包裹下变得更加风情万种,也是在那个声音的牵引下,她一步一步走向了那片彩云之南的芳土。

她张开双臂,在草原的风中尽情吮吸着这片土地特有的清新与宁和,任藕荷色的裙裾摇曳在翠绿色的山峦间,心,静到了极点。她不知道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到底美成什么模样,但她知道,触目所及的这片天地,那瓦蓝的天,那纯白的云,那哗哗的流水,那葱郁的林木,那招展的花朵,那如茵的草地,还有远处隐约可见的吊脚楼、三五成群的牛羊,甚至是空气里漫溢出的香氛,都无一例外地成就了这方土地的美丽与神秘。这就是她心底的世外桃源,此时此刻,她只想拂去从浮华世间带来的所有尘埃与污淖,脱掉脚上的高跟鞋,跟着心的节拍跳一段只属于她,属于这片土地的舞蹈。

西双版纳。她在心底轻轻念诵着她的名字,仿佛这四个字代表了世间所有的安宁柔和与美丽端庄。这是她见过的最美的地方,无法用言语与文字形容,仿佛一开言、一落笔,便会亵渎了她的美丽与神秘。她仿佛闯进了一个童话世界,一个宛若天堂般曼妙的地方,置身其中,她什么也不想去思索,只想一个人静静地倚偎在她广阔的怀抱里,去看看那瓦蓝的天、纯白的云,去听听鸟儿的啼鸣、花儿的开落,然后,一个人轻轻地踩在碧绿的草地上,或是缓缓走进茂密的森林,或是在潺潺流过的水边流连,即便徜徉一生,也是心甘情愿。

她没有报团旅游,只是遵循自己的内心,走到哪里,看到哪里。在美国定居二十年了,她早已习惯了大大小小的事都由专人替她打理,就连看电影、健身这样的琐碎事也都不需要她亲自安排,更别说是远行了。可以说这是她第一次一个人的远行,甚至在来之前都没有做好足够的攻略,行李箱里装着的除了几身换洗衣服,便只有那本介绍西双版纳民俗风情的《国家地理》杂志,当然,在景洪嘎洒机场下飞机后,她手里又多了一份全新的西双版纳旅游地图。

这次她是铁了心不跟随任何旅游团的,那种走马观花的旅游方式只适合普通游客,却不适合她这样带着一颗朝圣心前来的景仰者,所以在机场外和酒店里拉客的旅游团员工面前,她总是抱歉地对他们挤出一个礼节性的微笑,然后轻轻摇摇头,以一种优雅的姿态缓缓走过去。以前出国旅行都是芬妮陪着她的,那个来自百老汇的三流女演员总会把旅行途中的事情无论巨细地打理得井井有条,而她,从来都只是习惯享受旅途中的一切,甚至把芬妮的付出当作了理所当然。她不是不感激芬妮为她做的一切,十五年的友谊,已让她和芬妮成为一对比亲姐妹还要亲密的姐妹,她只是不擅于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芬妮总是笑着批评她没心没肺,哪怕两个人发生激烈的争执也从来不曾抛弃过这份友情。她已经习惯了有芬妮陪伴的生活,现在,远离了芬妮,远离了纽约,她真的能独自打理好自己的生活吗?

定睛,望向远处溪畔的吊脚竹楼,她心里漫溢出无边的欢喜与甜蜜。自己一个人怎么就不行了?这里可是西双版纳!这里没有都市中的纷争与倾轧,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没有熙熙攘攘的你来我往,有的只是浸染着百花香味的空气,绿得淌出几层油的山坡,各种欢快着鸣叫着飞过头顶的禽鸟,郁郁的翠竹与苍苍的森林,还有一颗颗不染纤尘的桃源之心,行走在这样的地方她又有什么好顾虑的?

她不要跟着旅行团每一天都是匆匆忙忙地从一个景点奔赴向另一个景点,她不要听导游操着浓重地方口音的普通话向她介绍每一处风光的来历与典故,更不要夹杂在一大群来自世界各地的男男女女中向每一个人文或是自然景观投去匆匆的一瞥,然后又踏着别人的足迹去欣赏别人眼中的风景。她需要一个人静静地走在林间小道,心无旁骛地去欣赏她目光所及的美景,去品味她看到而每一朵白云,每一朵鲜花,还有那一个个偶尔碰上的穿着傣族民族服饰的男男女女。

几乎是从走出机舱的那一瞬开始,她就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片世外桃源。她甚至觉得这片陌生的土地很是熟悉,莫非,前世的她曾打马从这里路过?她轻轻伸手触摸着包裏着她的湿润的高原之风,那颗历经沧桑而又疲惫的心顿时被涤荡得一尘不染,仿佛她这三十六年来所经历过的世界都变成了一片纯然的剔透的白,而那些红尘俗世中的纠葛、委屈、难过、痛苦,都从不曾闯入过她的生命,将来也不会与她发生任何瓜葛。在这里,她忘却了所有,欢喜的,悲伤的,好的,坏的,她就像一个初生的婴儿,睁开眼的一刹那,看到的便是瓦蓝瓦蓝的天空、飘逸的流云、碧绿的原野、壮丽的山川、潺湲的河流,感受到的则是空明的愉悦与欢欣。她觉得她本该早一些来到这里,但现在也不算迟。

她脱掉了那双在各种演出场合中令她引以为豪的Ferragamo紫色麂皮高跟鞋,光着双脚踩在松软的土地上,内心涌起的是一浪又一浪由衷的欢喜。从纽约到华盛顿,从华盛顿到洛杉矶,从洛杉矶到柏林,从柏林到伦敦,从伦敦到巴黎,从巴黎到米兰,从米兰到罗马,从罗马到悉尼,从悉尼到雅加达,到东京,到首尔,到开罗,到香港,到北京,到上海,没完没了的演出中,她总是不会忘记带上一双Ferragamo高跟鞋,哪怕是和芬妮一起去瑞典远游。她喜欢高跟鞋,不到万不得已,她是不会给自己换上一双休闲鞋或是运动鞋的,这或许和她爱美的天性有关,但更深的缘由则是因为他送她的第一件礼物就是一双来自意大利纯手工制作的Ferragamo高跟鞋。自那之后,她便和Ferragamo高跟鞋结了缘,二十多年来,无论走到哪里,她的行李箱里都会装上四五双清一色Ferragamo品牌的高跟鞋。此时此刻,她忘了高跟鞋,忘了远方的他,她只想光着脚丫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恣意地撒欢,与大自然来个深深的拥抱。

她是谁?牟晖?那个享誉国际乐坛的著名小提琴家?那个三十六岁的美籍华裔单身女性?那个从三岁起就被母亲逼着在琴房里苦练各种乐器的小女孩?那个穿着白色连衣裙出现在他家楼下的懵懂少女?那个从十八岁开始便离开中国,孤身前往美国求学的莘莘学子?那个和百老汇的男演员谈了几场无疾而终的恋爱的风情万种的女人?噢,不是。她谁都不是。她只是西双版纳高原上一朵摇曳生姿的花,只是西双版纳热带雨林中一株青葱苍翠的树,只是头顶那一朵飘浮的白云,只是水中那一尾活泼灵动的游鱼,只是这一幅泼墨山水画中的一个不起眼的远景。她不在乎自己是谁,重要的是她已经全身心融合在了这片宁谧的水土中,再也分不出哪个是她哪个是景。她成了这帧写意画中的一笔铺垫,虽然看上去她的存在是那么不经意,但她还是由衷地为自己成为西双版纳的一部分感到骄傲与自豪。

她不喜欢任何刻意的东西,她喜欢自由自在地行走在世间天地,自由地呼唤新鲜的空气,喜欢旁若无人地拈一朵小花在手,轻轻簪于发际,然后,漫无目的地沿着乡野的小径一路走下去,把所有的欢喜与快乐都一股脑地收纳于胸腔之中。她已然把自己当成了西双版纳高原的一分子,此时,她早已披散一头长长的秀发,手提一双紫色高跟鞋,晃晃悠悠地踩踏着如茵的草地,沿着小溪缓缓朝着远处的吊脚楼走去,脸上漾开了如花般绚美的笑靥。

她已经很久没有这样开怀地笑过了,以致于她自己都觉得丧失了笑的能力。曾经,她是一个非常爱笑的女子,远远地,看着他向她走来,她便望着他抿着嘴笑,带着一丝羞涩与懵懂。后来,他给她讲各种笑话,逗得她哈哈大笑,露出了那一排雪白的牙齿。他说他喜欢她开怀大笑的样子,那排整齐洁白的贝齿更令他心

旌荡漾,为此,他还特地为她画了一幅露齿大笑的肖像画送给了她。再后来,她经常坐在他自行车的后座上,任他骑着车带着她在广州城的大街小巷上四处逛荡,那些时日,她的双手总会从后面伸开来紧紧搂住他纤瘦的腰肢,而她那张白皙的面庞亦总是紧紧贴在他的背上,一丝惬意的微笑轻轻从她的嘴角漾开,一直爬上她的额头。

她说她害怕他骑车的飞快速度会把她整个儿从后车座上甩下去。他回过头望一眼紧紧抱着他的她,什么话也不说,只留给他一张满面春风的脸。他笑起来很好看,她总想把他的笑画在画中,可惜总是画不好,最后只好放弃,但她学会了一件更重要的事,那便是把他的笑深深烙在心底,想他的时候便把那些深藏的各种各样的笑肆意翻找出来,然后默默闭上眼睛,在他的笑里一遍又一遍地回味他给的所有甜蜜与欢喜。

她甜美而又柔暖的笑让眼前曼妙的风光也染上了层层的欢喜。她发自内心的笑靥催绿了林木,催开了一树一树的花朵,催响了鸟儿的啼鸣,催动了流水的畅快,也催着远处流沙河畔掩藏在茶园果园之下的方形吊脚楼朝她缓缓地游移了过来。这才只是开始。她所看到的美景只是西双版纳的冰山一角,而这已经足够让她心旷神怡、乐不思蜀。几朵纯白的流云在湛蓝的天幕上轻轻绽开成一束妩媚的花,她光着脚丫子踩踏着碧绿的草地一步步朝着那古老而又充满生机的吊脚楼走去,内心响起一段欢快的小提琴协奏曲旋律,仿佛她在舞台上拉过的所有优美的曲子都是为了赞美眼前绝美的风光。

她听到了流水的声音,轻轻的,轻轻的,那是流沙河带着无限的欢愉在迎接她这位从远方归来的女儿。是的,她是归人,而非游客。前生的某一世她一定来过这里,不,她一定就出生在这附近的某处傣寨或是哈尼人的村子,而今,迷途在他乡的她终于回到了故乡的怀抱,这一切又怎不让她心生无限感慨?是欢喜,也是感恩,她感激命运将她引领到了这里,感谢上苍让她有机会如此亲密地贴近这方古老而又神秘,处处都绽放着美丽与热情的土地。西双版纳。她轻轻念着她的名字,沿着流水的声音,一步一步地走近了那一排排古色古香的傣家吊脚楼。

这是她曾经住过的地方吗?她从《国家地理》杂志上了解到, 傣族人大多居住在山岭间的平坝上,为适应当地湿热的气候条件,便利用当地丰富的竹材搭建起干栏式的“竹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吊脚楼。对长年居住在西双版纳的傣族人来说,到处都是的竹材易于加工,完整的粗竹可以用来做房子的骨架,竹篾条可以用来做墙体和楼面,而檩、椽、梯、栏等自然也离不开竹子,各部件的连接用榫卯和竹蔑绑扎,为单幢建筑,各家自成院落,各宅院有小径相通。当然,楼板则会选用木板,而屋顶往往都要铺上茅草。

一般而言,竹制的吊脚楼分为上下两层,底层是被架空的,四周无遮拦,由于这里比较潮湿,所以是不住人的,只用来当仓库使用,或堆放农具、杂物、舂碓、织布机(傣族妇女都在底楼纺线织布和纳凉),或饲养牲畜、家禽。楼上有堂屋与卧室。外间自然是堂屋,比较宽敞,家家户户的堂屋里面都安置有一个火塘来烧茶做饭;卧室自然是主人休息的居室,呈长方形多间,有两道门与客堂相通。堂屋外则有开敞的前廊和晒台。前廊有顶,吃饭、休息、待客都可在廊下;晒台露天,是盥洗、晾晒衣物和农作物的地方。

牟晖几乎是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种极富热带风情的竹楼。以前在东南亚一带演出时,她都有幸目睹过当地吊脚楼的风貌,但都因为行色匆匆,看得既不尽兴,也没有多大的感触。现在,当她站在西双版纳的土地上,当她的右手轻轻地抚摸着那历经过无数次风吹雨打的粗壮的圆竹房架时,内心涌起的不仅仅是激动的情怀,还有一种强烈的共鸣。她一定在这种竹楼上住过,一模一样的,她可以肯定,虽然不知道这种感觉缘自何处,但笃信佛教的她依然坚信她曾经也是某座吊脚楼的主人。那个时候,她有一个很爱很爱她的丈夫,他们年纪仿佛,他英俊勇敢,她秀美温柔,他们每天都会相偎着迎接第一缕柔暖的阳光,然后又在黄昏时分并肩坐在竹制的楼梯上,看落日余辉的壮美。

或许,召唤她来到这里的并非只是前世的乡愁,而是他亲切唤她名字的一声声呢喃。他会叫她什么?玉罕?玉叶?玉儿?她是不是也一声声甜蜜地唤她岩龙或是岩光?她轻轻抚着那一根根骨节突起的圆竹,是不是那一世她也总是坐在楼下的织布机前欢喜地织着布,而他亦总是在楼上的火塘边为她做着可口的饭菜?是柠檬鱼还是竹筒饭?她猜他做的饭菜一定很好吃,而她日以继夜地坐在织布机前不断地织着各种花纹的布匹难道只是为了生计?不,他们种的农作物,还有门前栽种的果林,已经足以解决温饱,更何况他还精通打猎捕鱼。她只是想用她亲手织出的布匹裁剪成他身上一件合体的衣服,让他在附近的寨子中成为人见人羡的光鲜的俊郎君。

她究竟织了多少布,又给他亲手裁制了多少衣裳,她无法估量。她相信她和他都活了很久很久,所以她的布也织了很多很多,而替他缝制的衣服更是难以计算。她喜欢把他心爱的男人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也从不怕他会遇见更多心仪他的女子。喜欢他的女人越多,越可以证明他无穷的魅力,而她亦坚信他不会背弃她投入别人的怀抱。她庆幸在自己最美的如花岁月里邂逅了年轻英俊的他,更庆幸他总是爱她若珍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小心呵护着她,也庆幸那长长的一生他们始终都是恩爱如初,直到斑白的头发取代了他们曾经乌黑油亮的头发。

青青的竹楼啊,古老的吊脚楼啊,你究竟承载了多少的岁月更替,又承载了多少的悲欢离合?花开花落,流年似水,究竟,在这里,他给了她多少的欢笑与甜蜜的回忆?她不知道此刻自己正抚摸着的竹楼究竟延续了几个世纪,但她看得出,它真的很古老,也许,这座竹楼曾经的主人就包括那一世被他宠溺至老的她吧?恍惚中,她仿佛听到了自己那来自亘古时代的笑声,那笑,由远接近,恰似从古老的云烟中穿云而出,拂过了蓝天白云、森林植被,最后落入清澈的流沙河里,一直蜿蜒着流向她裸露的足下。

那笑声很甜很美,也很响亮,她甚至看到自己趴伏在他宽阔的肩头娇笑如花的模样,而他正抱着她沿着楼下最低一层楼梯一步一步朝楼上走去。他整张脸都铺满了笑容,欢天喜地的。那是她初嫁的时候吗?他是怎么娶到她的,而她又是怎么遇见他的?是在一年一度的泼水节上?是在美丽的母亲河澜沧江边?是在多情的孔雀湖畔?是在风光旖旎的橄榄坝?是在潮湿的热带雨林里?她摇摇头,嘴角仍然溢着满足的微笑。微微掀起的风浪中,一阵悦耳而又略带忧郁的乐器声在黄昏的夕照下,波浪似的,缓缓传入她的耳畔,是《送别》,李叔同的《送别》。这首曲子她曾在舞台上用小提琴演奏了若干遍,在台下更是苦练了经年,但她可以分辨出这乐声决不是发自她熟悉的任何一种乐器,小提琴或是古琴、箫、笛。

她的笑容中开始有了模糊的泪花。和他道别时,她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倚在一株参天的大树下,含着泪水为他拉响了《送别》。他没有问她一句多余的话,但她注意到,他转身而去的那一瞬,有两滴晶莹的泪水从他的眼角滴落到他崭新的白色的确凉衬衫上。他说他要穿着这件新做的衬衫陪她去江西旅游,去看庐山,看井冈山,看縢王阁,而她却要踏上远渡重洋的留学之路。她再也没能联系上他,信写了一封又一封,但他从来没有回过,她知道她伤了他的心,所以在美国的日子,她只能把他深埋心底,不再去想,不再轻易碰触那个柔软的角落。

当舞台上响起《送别》的旋律时,每一次她都会忍不住地想起他,想起他那一身崭新的洁白的衬衫,还有那抹渗透着无尽失落的眼神。她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不知道他在做什么,已经过去二十年了,还想这些做什么?她举起抚着竹楼的手,轻轻擦拭去眼角的泪水,目光突地转到了竹楼二楼的窗口。乐声是从楼上传下来的,她禁不住一阵窃喜,没来由的,仿佛那声音有种非常的魔力,正牵引着她抬起裸露的双足,沿着那刚刚刷过一层清漆的竹梯,一步一步,朝着楼上的房间走去。她不知道在楼上等待着她的会是什么,或许是一个多情的男人,或许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她只是顺从自己的心,走近了她想去的地方,走近了她想要见的人,可是,当年在大树底下听她拉响《送别》旋律的他此时此刻又会在哪里?是不是也和她一样,欢喜着流着眼泪,默默思念着远方那个一直牵挂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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