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我去到省会城市一所不起眼的民办大学里就读。那是一所罕能造就出像样人才的大学,同样也不是一所能吸引人才入读的大学,招收的不外乎是些折戟高考的平庸之辈,四年前顶着庸才的名声入学,四年后获得一个凡庸无能的恶谥走出校门。投入茫茫社会,开始踏上艰辛的人生旅途,在社会中饱经摧折,去到哪里都不会被人待以善意。四年的大学经历,除了习得一身花拳绣腿外,不会学到任何能够较为有效的应对人生挑战的本领,所掌握的全是些于生活毫无用处的花哨技能,一言以蔽之,大多数毕业生注定命途乖蹇一生蹉跎。
不过,这样的一所大学对我来说却再合适不过,有的画可以悬挂在卢浮宫,而有的只能张贴在公共浴室,场所的不同由画作本身的质量决定。看上去或许都差不多,但在懂行的人眼里,有些是价值千金的珍贵艺术品,有些不过是涂抹了几种颜料的纸片而已。对此无需过多抱怨,也不该有所抱怨,老马卧槽,蹇驴拉磨,就是这么回事。
学校位于城市郊外,一侧是环城公路,另一侧则是大片的农田。每当白日西沉时,在夕阳余晖的映照下我喜欢爬到宿舍楼天台,肘倚栏杆,纵目远眺,心里便会涌起一阵平静的寂寥感。这是我大学四年里为数不多的几种消遣之一。遥望远方,向北瞩目可见一片群山,近处则是整齐分割的一块块水田,微风过处,稻苗随之摇曳生姿,季节不同,农作物也随之变换种类,秋季到来后,植被褪去绿意,换上崭新的黄色外衣,不久即有大型收割机粉墨登场,所过隳突,一片狼籍。朝南望去就是城市了,高楼林立,黄昏时分,各种各种的人造灯光倚仗人势欺压正渐渐日薄西山的太阳光,轻佻的人造光越来越显得强劲,残阳的抵抗也越来越无力,颓势难挽,看上去格外力不从心,稍不留神,不知道在哪一节点上,日光彻底败下阵来,整个缩进群山深处,城市里各种灯光开始统治夜色下的天地,几道莫名其妙的探照灯耀武扬威似的射向天空,宣示最终的胜利。同时还伴随着各种汽车马达的驱动声远远传来,过高的楼宇,过亮的灯光以及过多的噪音,这些无不在展露着一个确定的事实——繁荣。
夕阳西下、老农荷锄、斗笠蓑衣、耕牛低哞,泥土路上农夫牵牛缓步归家的田园景观再不可能出现,取而代之的是各种大型农业机械的轮番上阵,在农田里肆意挥洒,工业力量取代人力畜力。当然我并非怀念旧时期落后的生产方式,也不认为老牛一定比机械更适宜在田里耕种,只是觉得过快的时代脚步让我感到有些无所适从,总是来不及做出反应。
每次我来到楼顶天台,眼前这一幕总能令我长时间为之驻足,引起诸多遐想,我眼看着这幅光景,直到夜色变深仍不愿离开,四年时间里,我在站在楼顶天台,眼睁睁的挨个送走了四季,又带着淡漠的表情看着四个季节依次到来,一个季节奄奄一息的死去,一个季节生气勃勃的取而代之,每到季节更迭时,我就一边参加上一个季节的葬礼,以肃穆庄重的神情沉默着表示哀悼,一边又恭贺一个新季节的诞生,一脸欣喜以示欢迎,如此轮回一共四圈十六次。将我所住的七号宿舍楼的楼顶栏杆拍遍,如果时间允许,我甚至希望还能从头再拍一遍,再拍一遍。
我所在的宿舍楼背后有一片很大的池塘,占地一亩左右,深只有一米。池里栽满荷花,夏天的时候,姿态优美的荷叶铺满整个水池,荷花盛开,每有清风拂过,荷叶便如轻波般涌様,荷花则在荷浪上随风摇摆,煞是婀娜,场面动人,吸引了不少学生在池塘边驻足观赏。
秋天荷叶枯败,只剩下满池子纵横交错的黑色枝杆,可以看见许多两寸来长的小鱼成群结队的穿梭其中,一群凫雁悠闲的漂浮在水面上,随波逐流,每当被伸出来的荷叶杆拦住去路时,便灵巧的侧身绕过。池中建有几座凉亭,亭与亭之间修有七拐八弯的小桥相互连接。白天亭子主要供人乘凉,学生在那里看书或望着水面发呆或闲聊。
除了这座荷花池外,学校就再没有可值得称赞的地方,老气横秋的教学楼,教条味十足的图书馆,看样子就知道味道不会好的食堂,偶有弹得蹩脚的钢琴声传出的音乐楼,此外还有几座模样一言难尽不知作何用处的大楼,剩下的便是宿舍楼,方方正正的长条形,看起来蠢乎乎的,让人怀疑宿舍楼的设计者是不是在跟谁过不去,其存在的意义似乎就是为了诠释何为愚蠢,住在里头的学生的模样自然也就不言而喻了。
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有一片树林,过于稠密的不知名称的小树等间距而生,一条歪歪扭扭的小径从树林中间穿过,连接着教学楼和图书馆,本来两栋建筑之间修有一条宽阔的水泥路,不过走大道绕远了些,于是,学生纷纷选择走小路而弃大道于不践。
学校共有二十六栋宿舍楼,大多六层高,当然也有七层的和几栋只有五层的宿舍楼,为什么不建成统一高度,原因我不得而知,只知道宿舍不是同一时间建造的,五层的大都比较老旧,而七层的则又较新,我所在的那幢是半新不旧的六层宿舍。宿舍全是四人间,四张高架床,床下是书桌,桌旁立有四个呆头笨脑的储物柜,还有与之配套的同样蠢模蠢样的椅子。桌子、床、储物柜和椅子上都用油漆写有编号,全是铁质,结实耐用且做工粗糙,边缘甚至还有未经打磨的铁刺突起,桌子和柜子上的铁刺还好,只要平时注意点倒也没什么,问题是椅子上的,一不小心很容易拉破裤子甚至划伤大腿,我的几位室友都曾在椅子上拉破过裤子。不过谁也没对此表示过多的不满。结实耐用这点是很有必要的,毕竟谁能保证椅子不会被学生派以其它用场,至少我就曾旁临过一次,一天晚上隔壁宿舍的两个人不知因为什么争执起来,且愈演愈烈由争执发展到打斗,从最开始的赤膊上阵,到最后比试兵器,双方各自抡起自己的椅子重重的互砸了几下,人倒是没打着,只是椅子间的比拼。椅子相撞的声音一下子把我从梦里惊醒,紧接着又传来几次巨大的撞击声,从音量上判断双方应该都使出了全力,当时我觉得用这样的力道来砸椅子,椅子非散架不可。谁知第二天,我到他们寝室借拖把时,他们两位的屁股正好端端的安放在各自的椅子上。我顿时对宿舍椅子的质量大感钦佩,由此也为学校能给学生配备这么结实的座椅的先见之明感到由衷的叹服。
其它的就一无所有了,没有窗帘,没有晾衣绳,没有暖气片,更没有空调,天花板上连风扇也没吊,上头只有一根三十公分左右的电灯管,夏天热不可耐,冬天冷如冰窖,春夏两季气温宜人,却又聚蚊成雷。然而,却又谁都不肯盖蚊帐,说是在蚊帐里头睡觉,会觉得空气不流通闷得睡不着,驱蚊只有靠蚊香了。宿舍里用的蚊香全是我买的,因为即使是在蚊子的重重围困下,他们几个依旧能睡的很好,呼噜声此起彼伏,而当我买回蚊香,他们又都会向我借用,拆蚊香的同时向我感慨一句,夜里常常被蚊子咬醒。
每间宿舍都配有一个小小的阳台,阳台的一半被卫生间占去,里头有一个蹲便器,一个洗漱台,还有一个花洒。洗澡的话只有冷水可用,热水需要另外去校务处花钱办理一张热水卡,水费计量收取。夏天倒是无所谓,冬天就比较麻烦,我在寝室居住的第一个冬季伊始,四个人里没一个愿意去办热水卡。在气温低至零度的寒冷冬季里,我们只好全都淋着冻彻心肺的冷水以极为迅速利落的速度洗澡,每次洗澡都如临酷刑,快速脱衣,咬牙拧开水龙头,大吼一声之后站到花洒底下,打湿头发和身体后涂上沐浴露和洗发水,简单粗鲁的搓洗几下,再次拧开开关冲洗一番了事,干不干净之类的谁也不计较。洗一次澡所花费的时间严格控制在三分钟以内,因为超过三分钟肢体就被冻得受不了,牙齿开始剧烈打颤,鸡皮疙瘩陡起,皮肤摸起来粗粗拉拉的像张砂纸。所幸冬季运动量少,身体不怎么出汗,大伙都是三五天才洗一次,直到冬天完全降临两个星期以后,我实在忍受不了用寒冷刺骨的冰水洗澡,跑到校务处办了一张热水卡,可以用上热水洗澡后,每天我都要冲洗一次身体,因为我有长跑的习惯,每次跑完步都会出上一身黏糊糊的汗,不洗不成,熟料自此开始,我的几个室友也都不约而同的跟我一块养成了一天一洗澡的习惯,虽然他们既没跑步也没出汗,身上也并不脏。
寝室里散发出各种令人不适的臭味,空气浑浊不堪,积攒起来的脏袜子堆积在桌角,散发出浓烈又滞涩的浊臭味,没袜子可穿时,就从那堆脏袜子里拣选出相较而言还算干净点的重复穿上,差不多要将所有袜子穿过三轮以上为止,直至袜子已不需套在脚上就能保持站立姿势以后,才终于醒悟袜子到了该清洗的时候了。发霉的果皮,一次性饭盒里剩的饭菜腐败后带着油腻的恶臭,戳满烟头的易拉罐,香烟烟雾永不消散的在寝室上方缭绕盘旋,空气都仿佛变得粘稠起来,呈浆糊状在房间里翻涌。每当感到呼吸不畅时,我们就会拿起香烟抽上一支。垃圾篓塞得满满当当,周围堆满各种丢弃物,夏天的时候,颇能吸引来一些绿头苍蝇的拜访。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家居然也能相习而安,如今想来,那时好像也没觉得有多难忍受,全都习以为常,所有人的意识里都根深蒂固的认为所谓公共宿舍本就应该如此,几乎所有宿舍都是这副脏乱污秽的模样,虽然在程度上或多少有些差异,谁也不觉得宿舍早就脏到需要彻底清洁一番的地步,一直等到学校要检查宿舍卫生时,才十分不情愿的将各种垃圾清出宿舍,那满心的不悦,甚至能让不明就里的人误以为对扔掉的垃圾怀有某种深情厚谊。
尽管居住坏境跟垃圾堆差不多,但个人卫生却搞得相当整洁,个个衣着光鲜人模狗样,外套和裤子纤尘不染,衬衫也不见一丝褶皱,运动鞋总是洁净如新,头发梳的一丝不乱,然而没人知道贴身的背心早如马蜂窝似的千疮百孔,鞋里的袜子黑乎乎的黏脚。之所以维持表面的潇洒倜傥,只不过是为了给心仪女生留下好印象。
大学四年,我没碰到一个真正能做到无话不谈的知己,没有结交到一个可以相互交心的朋友,但一般性友谊倒是结交了不少。这其实很容易做到,只需不与他们争执任何问题就行了,无论他们说什么,都一致表示赞成,看法相同时随声附和,意见相左时则闷声不响,大多数时候只听不说。在那样的年纪里,似乎极端缺乏愿意安静听人倾诉的人,每个人好像都充满了各种各样的人生感悟和生活阅历,积攒了许许多多宝贵经验和惨痛教训,迫不及待的想找个人一吐为快,像膨胀到极限的膀胱。无论对什么事,他们总能不假思索的就此口若悬河的发表出一篇高妙言论,大到比如话题不知怎么谈到凯撒大帝时,总会有人将凯撒遇刺前后的所有细节以及种种隐情丝丝缕缕的分解出来,那细致入微的陈述,言之凿凿的语气,就好像他当时就在现场亲眼目睹一般,甚至于让人怀疑他是不是也冲上去刺了一刀,更甚者让人觉得那句ET TU BRUTE就是对他说的。而其中的细节部分,就成了众人相互争执的焦点,参与讨论的人互不相让,各陈己见据理力争,都认为自己的见解最为高明,却又总是不能屈服别人。这当中只有我总是一言不发的默默听着。
除了从不与人争论任何问题这一不让人讨厌的性格外,在与人相处中我还尤为沉默寡言,反而更善于倾听,我有一根不发达的舌头和一双耐性十足的耳朵,无论对方讲的话多么冗长沉闷,我都能耐住性子认认真真听到最后,而且中途绝不做出任何对谈话表示厌烦的举动,还能准确的抓住时机给予对方恰到好处的应和,附和的方式自是不拘一格千变万化,但宗旨只有一句话——不站在对方的对立面。不管对方说什么,都能理解他所要表达的内容,然后予以赞同。准确的使用感叹词,面部表情也要尽可能的丰富些,肢体动作则需要柔和自然。很快我就熟练掌握了十几个感叹词的近百种用法,简单的一个“啊”字,我可以发出八九种音调,以应付不同的情形,而最让我得意的还要数手势的运用,就其多样性和复杂性来说,连意大利人都要望而生叹。
因此,有很多人特意赶来找我倾诉。
找我倾述的人里有的是我早就认识的,有的则是第一次见面,有的用词丰富,形容词排山倒海,有的则词汇量匮乏转而用脏话代替,令人诧异的是他出口的脏话可一点也不单调,有的人遣词造句新颖别致,有的则满腔俗调,有的颠三倒四不知在说什么,有的叠床架屋翻来覆去的重复同样的句子,有的话语里满是妖气。有人出口的内容极具可信度,有人却是在通篇扯谎,分辨真假非常容易,过分夸大其词的是假的,字斟句酌的也未必就是真。但无论真假,我都会尽量认真去听,再者,其实真假全然无关紧要,述说的话语的真实或虚假影响不了什么,本质上不过是一个个造型精美或粗糙的容器罢了,有美丽的虚假,也有真实的丑陋,在原则上我都一视同仁。因为,重要的是容器里的内容——也就是内心所渴望排遣的废料和垃圾。
有一个向我大谈他曾遭外星人绑架,后与外星人在UFO里大打出手最后艰难取胜的,还有吹嘘自己性能力的,更荒唐的则是一个以自己年轻姨妈的屁眼儿为主题喋喋不休大谈感想的男人。总之,找我倾诉的人委实鱼龙混杂,谈论的内容也千奇百怪。不过,更多的还是那个年纪无时无刻不在折磨人的纷纭诡谲的内心波动,许多的苦恼在心这一容器中发酵臌胀,终而胀无可胀,如果不及时找到适合的盛放物倾倒出来,势必难免将要“嘭”的一声,彻底破裂开来。
几乎所有人都渴望倾诉,心里的种种骚动如背负在身的沉重十字架,无论如何努力试图脱卸,都始终未能如愿。唯一可以暂时缓解苦恼的方式就是找个靠得住的人诉说一番。由于我的善听和口讷,所以我便成了最合适的那个。
毫无无疑,我将一无所得,听他们讲述,我什么也不会得到。无非是将宝贵的时间大把大把的白白抛掷,到最后剩于手中的全是一钱不值的各种废料,如果能将这些时间用来阅读莎士比亚或用来学习一门外语或者在运动场上肆意奔跑,那么我将成为一个富有文学修养或可以操一口流利外语或身强体健的人。然而我既没有认真去读莎士比亚也没有下功夫学外语更没有在运动场上挥汗如雨,我只化身为一个装废料的容器。不过,这又有何不好?我终究只能成为这样的我。
我认为莎士比亚也好外语也好体育运动也罢,都是“需求”——我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述内心所感——而听他人讲述则属于“收入”——我同样找不到合适的词来表达——的范畴,“需求”和“收入”的本质区别在于主动和被动,“需求”是主动的,“收入”则是被动的,被“需求”的一般都是美好的,所以总是会主动去追求,而“收入”囊中的往往泛善可陈,所以无需追逐便会不请自来。
“需求”是向上,“收入”是朝下,“需求”可以被挑挑拣拣,“收入”却只能全盘接收,“需求”要讲资格,“收入”则玉石俱焚,“需求”通常不会被轻易满足,“收入”总是不劳而获。
大概如此。
委实各种各样的人向我讲述五花八门的事。
其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一个住在同宿舍楼五楼文学系专业的家伙,他对我说出的话语最令我惊讶和不知所谓,倒不是因为他说的话有多离奇,而是他整通谈话全是在无病呻吟,又加上他那副颓废的可怜样,不到半小时的交谈中,他一共说了十七个死字,我非常纳闷他为什么要在最朝气十足的二十岁的年纪里,满脑子里居然填充着的全是死亡意志。我们是在一场学校举办的什么活动上认识的,什么活动记不清了,反正是没什么意思又好像强制参加的校园文化活动,具体什么内容早就忘了,只记得过程无聊的像是领导的发言稿,我原本就对这类所谓的文化活动毫无兴趣,不认为活动可以搞出文化,也不认为文化可以用来搞活动。但不知为什么那次我却参加了。活动过后几天,他主动找到我,说他认得我,表示想跟我聊聊。
他是以一句“知我如此,不如无生”开始讲述的。我就叫他作家吧,这小子后来成了一位炙手可热的小说家。这职业相当适合他,简直量身打造,就好像作家这一职业是专门为他创造出来的。
以下是截取的部分谈话。
“我是一个生活在矿井深处的人,从没见过阳光。”作家说道。
我低头扣着指甲盖,没吭声,心想,这家伙肯定是读书太多把脑袋搞坏了,可怜的孙子,我对他产生几分同情。
“我这么说,你可能会觉得有些夸张,但,事实就是这样,也请你务必相信。”
我或许相信,没什么是不能相信的,尤其在听过跟外星人英勇斗殴和恋上姨妈屁眼儿的故事后,我觉得这个世上绝大多数事情都是值得相信的,至少没有比这两件更扯蛋或更罪恶的了。
“那为什么不试着走出来?”我问道。
“走不出来的。”他晃着脑袋说。“问题在于脐带!矿井深处有根木桩,脐带就绑在那儿,挣脱不得。一旦离开脐带的束缚,便只能迎接死亡,没有谁能不依赖脐带就能存活。”
我微微点头。
“你可能会觉得我过于懦弱或者只是在矫揉造作?而因此瞧不上我。”
我摇了摇头,表示否定。
“曾试图抗争过来的,好几次,可每次都一败涂地,关键在于根本不可能取胜,没有取胜的必要条件,就像人不能拽着自己的头发把身体提起来一样。”
我轻轻点头。心里想的却是——放你妈的屁。
“你可能不会相信。”
我摇了摇头,示以信任。
“我是一个积极的悲观者,不过也可能要反着说才对,悲观的积极者,哪一种更合适,我不知道。”
我稍稍点头。
“你知道关于西勒尼的一个小故事吗?”
我摇了摇头,现出因无知而感到惭愧的神色。
“一个暴君抓住了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好朋友西勒尼,逼问他说出,世界上最宝贵的东西是什么,西勒尼怎么也不肯开口,最终,抵不过催逼,悲哀的说道:“可怜的浮生啊,命途多舛的孩子,你为什么一定要逼我说出你最好永远也不要知道的事情,世上最好的东西是你永远也无法得到的,那就是不要出生,不要存在,化为虚无,不过,对你而言,等而次之的就是——立即死去。”
“引人深思啊!”我点头说道。不过说实话,我完全没明白这则故事究竟想传达什么,虚无主义?NIHIL?我越发坚定了自己的看法,这家伙就是因为读了过量的书致使脑袋出了毛病。这病只有一个方子,烧书成灰,兑水吞服,早中晚三次,连吃三月,从四书五经开始,年代越久远的书药效越猛,小说之类的只能充当安慰剂。
“你觉得这个世上最好的东西是什么?”作家突然发问。
我心头一惊,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他这一问着实难倒了我,这对彼时的我而言情况相当罕见。尽管,我已经倾听过数以百计的人的诉说,并且,习得了几千种达话技巧。简直可以出一本《附和宝典——如何优雅巧妙且言之无物而又能兼具艺术性地回答那些莫名其妙的人提出的乱七八糟的问话》,估计能有大英词典那么厚。可在他向我抛出这个问话的时候,却让我短暂的窘迫了五秒钟之久,要知道,在我身上这是极少发生的,随后,我顾左右而言它地回答道:
“人只有在幸福即将到来时才会倍感幸福,而在幸福进行时往往会患得患失。”我搬出张爱玲解围。
……
谈话结束后,我感觉非常糟糕,觉得这家伙用不了多久可能就会自杀死掉,为了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我试图找寻可以斩断将其紧紧缚束着的脐带的办法。然而,在思索许久之后,却始终没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案,我终于还是放弃努力。下定决心,随他去好了,爱死不死,管他妈的!可事态的发展却远远出乎我的预料,甚至跟我的预期完全相反,这家伙不仅没在短期内了结掉自己,反而蒸蒸日上的活了下去,不,是活了上去。到下一个学期期末,他已经混到了学生会副主席的位置,好几次在学校里跟我照面走来,但都装作不认识的样子,一脸漠然的同我擦身而过。如今他已经出版了好几十部著作,成了时下最流行的小说家,因而得以跻身知名校友之列。现在,我想无论如何他都不可能干自杀这档子傻事了,他早已将自己锤炼得精明强干,对形势发展洞若观火,恰到好处的随时拨弄着权衡利害的天平,脐带这劳什子应该已经被干净利落的剪去。每每想起他向我讲起的那些话,我都有种恍如隔世的不真实感,觉得那场谈话不过是我头脑发热时臆想出来的。直到今天,偶尔在电视里看到他出场的新闻,电视画面中的他是那般从容,言谈又是何等幽默风趣,那春风得意的劲头,让我愈加怀疑那场谈话的真实性,进而生出一种与世界格格不入的龃龉感,齿轮对不上号,卡壳越来越厉害,脑袋渐渐感到轻微钝痛起来,我只得不再去思索与他有关的事,然而思绪偏偏越要往他身上纠缠,直到最后,我不得不跑到厨房打开冰箱门,取出一罐冰镇得相当到位的啤酒,拉开拉环仰头一气喝干,太阳穴顿时一阵刺痛,不过,头痛好些了,思绪也不再牵扯到他,唯有一句话在脑海里如连翩滚动的商业广告似的来回翻转——这小子当时怎么就没死了呢?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在某一时刻恍然醒悟,原来相比于作家那些胡扯瞎吹的话,和外星人打架并且还取胜了以及爱上自己年轻姨妈的屁眼儿的故事其实更具可信度。那些作家全都是些说一套做一套,满嘴谎言假模假式的畜生,无论是从他们口中说出的话,还是他们笔下的文字一概不能相信。和外星人上演全武行或许实有其事,钟情于自己姨妈的屁眼儿也未必下流,但作家肯定比之要更为不堪得多。
能够耐住性子听人讲述各种话语,从不与人争论。认真上课,每顿饭都好好吃,睡觉不打呼噜、不磨牙,再加上不管对谁都付之与恰如其份的真诚,使得我在同学中颇有人缘。
诚然,我不怎么喜欢学校,也十分厌恶老师,不过,因为构筑了这许多的一般性友谊,所以还好,我的大学生活并不算难过,相反,只要沉得住气,再适度加强钝感力,倒也能乐在其中。
十月中旬,我收到一封安寄来的短信,既有些出乎意料又好像再正常不过。既没想过她会给我写信,也拿不出过硬的理由认定她一定不会给我来信,所以,心情上就像是没带伞出门而被不期而至的雨淋个透似的,既不意外可也完全没预料到。不管怎样,大学开学一个多月后,安像突然想起我似的给我寄来了一封信,我多少有些不悦,她本该早点给我寄信才对,但是,更多的其实还是欣喜,我拿着信封跑回宿舍,几个室友恰好出门,宿舍里空无一人,我关上宿舍门,抖了抖信封,小心的撕开封口,免得不小心连带着把里头的信纸撕烂,里头只有一张对折的信笺,我掏了出来,打开信笺纸,怀着异常悸动的心情仔细读了起来。
安的父亲和我父亲是同学,关系很好,后来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几年后,安的父亲成了我父亲的上司,后来安的父亲又怀着勃勃野心投身金融行当,也着实风光了好多年,不过,再后来跳楼了,但这些都是后话。当时我们两家相距不到五百米,彼此来往很是密切。
安小的时候经常跟她着母亲来我家玩,她是个乖巧漂亮的女孩儿,每次来我家里都安安静静地坐在沙发一角或她母亲怀里,好一会儿过去才试探着走到面前跟我搭话,接着跟我一起玩儿。她身上总是穿着颜色鲜艳的连衣裙,脑袋上经常戴着几个颜色形状各不相同的发卡。
关于那时候的记忆委实已经模糊得不行,很多都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我是怎么和她一块玩耍的,怎么把她惹哭的,又说了哪些傻里傻气的孩子话,我完全想不起来了,想也不会是什么重要的话,唯有一件事,我至今仍清楚的记得,它给我的印象实在深刻非常。
那是一个夏日午后,她跟着母亲一块来我家里玩。那时候我好像正坐在地板上堆积木来着,打算搭出一个什么精巧的物件,她朝我凑了过来,跟着也一屁股坐在地上,对我说了几句话,我懒懒的回应了一两声,见我不怎么想理她,可能是为了引起我的兴趣,她就开始跟我炫耀她头上戴着的一个大大的粉红色蝴蝶发卡。
对她的突然造访,以及打扰我专心玩积木的事,我显然有些不耐烦,便故意对她说:“怎么买这种颜色?要黑的才好嘛。”
她面露疑惑,随后取下发卡,认真的端详了一会儿,说道:“瞎说,黑不溜秋的怎么会好看?”
“可我觉得黑色的好看。”其实我并不觉得黑的好看,恰恰相反我最讨厌的颜色就是黑色,推己及人就想当然的以为她也会讨厌黑色,出于戏耍一下她的恶作剧心理,才故意这么说。
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自己摸索着重新戴上发卡,其实戴得有些歪了,但我有意没提醒她。
“黑色的衣服,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再加上黑色的发卡,那才好,要像黑天鹅那样,知道吗?黑色的天鹅。”我说道。
“不跟你说了。”她大概知道我是故意那么说的。
几天以后,当她再次登门时,大大的让我震惊了。她果真戴着一个黑色的蝴蝶发卡,穿着一件黑色的无袖T恤,黑色的凉鞋和一条深蓝色裤子。见到她那副打扮我结结实实地吃了一惊,懵然呆立了半响,期间久久合不拢大张着的嘴。何以她会这么听我的话,尽管当时我才四五岁的年纪,但也懵懂的意识到事情可能有些麻烦了,自己岂非被她粘上了不成?同时又对她如此造作的按我说的做这种行为大感不满,若是让别人知道了仅凭我几句话就让她穿上了这身衣服,岂不是要落得给人取乐。
于是,我满怀不悦的扔下一句——真像只乌鸦!
虽说那个时候我多少有些嫌弃她,但总的说来,我们的童年仍可称得上青梅竹马。只是当时我却只道是寻常,不能不认为是寻常。
上学后,我们进了同一所小学,同在一个班级,每天一路上下学,关系亲近又单纯。二年级时,我从她手里骗到了五毛钱的零花钱,说是准备第二天就还她,可到了第二天,不知为什么她没问我要,我以为她可能是忘了,所以就顺理成章的昧下,并且暗自得意。五年级时,我开始对她产生了朦胧的情愫,于是给她写了人生中的第一封情书,花了一周的时间,翻了很多书籍,着实费了一番苦心来着,以那时的阅读量来说,写一封还看得过去的情书,确实难为我了。在情书中我引用了杜鲁门·卡波蒂的名言:头脑可以接受劝告,但心却不能,而爱,因为不懂地理,所以不识边界。还有叶芝的那首最著名的情诗,除此,又从《诗经》和汉乐府中摘抄了不少诗句,尽管我连那些诗句所传达的含意都没搞明白,不过顾不上那么多,只要看上去像那么回事就好。遣词造句热情似火,自认为足以打动铁石心肠,我当然也多少觉得热烈的有些过了头,安并非铁石心肠,不需要用那么火热的句子去烘软她的心,但毕竟恰到好处的情书是难以写就的,而过犹不及却又不在我的考虑之中。我成竹在胸的将信偷偷塞进她书包,之后便是满怀期待的等她发现,跟着向我作出回应。熟料几天后,那封情书竟辗转跑到了我母亲的手里。母亲没说什么,只是把信交还给我。我追求她的事就此不了了之。不过,从这以后,我便刻意疏远她,也可能是她刻意疏远我,又或者,我们彼此刻意疏远着对方。自此我们就很少结伴上下学,每次和她说话都觉得有些别扭。
初中我们去了不同的学校,我开始住校,只在周末回家。每到周末她都到我家里找我,我则很少去她家,这里头没有值得一提的特别原因,想必是因为她总来我家的缘故,使我不用特意跑到她家就能见到她。这时的她已经出落成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儿,虽然胸部尚未隆起到引人注目的程度,但已显雏型,额头上凸起了几粒芝麻大小的青春痘,留得很长的浓密黑发,长而弯曲的乌油油的眉毛,下面是一双闪烁光泽的黑溜溜的大眼睛,透过扑簌的长睫毛可以看到眼底的润泽和几乎难以察觉的如有大片留白的古代山水画般柔柔的愁绪。每次看到这双眼睛,都感觉她似乎想向我诉说些什么,我努力想弄清楚,在那片留白之下到底隐藏着什么,倘若不是有意留白,原本应该是何种景物?然而,我死活也猜度不出。我只好眼看着她的诉求破灭,失望的阴翳日重一日的遮掩在她的眼睛上,那柔美的哀伤也开始逐渐变得残酷起来。
那个时候,我更关心的并不是她隐秘的心事,而是她充满性萌动的身体。
根据初中生理课本上的知识,我断定,她已经来过初潮,并且阴部已经长出细细的耻毛,我时常在夜晚躺在床上的时候,怀揣着几分负罪心理想象她裙子底下会是怎样一副摄人心魄的光景。
有时我又会呆呆地注视她脸上那块斑痕,内心不免生出愧疚,若不是我,她的脸就完美无缺了,应该会比现在漂亮得多,我想象不出处在十分在意外貌的青春期里,她对脸上的那块疤痕是什么样的一种心情,究竟怪罪我到多深的程度。只是,每次看到她的脸都觉得自己罪责难逭。
中考结束的暑假里,有一天我们相约去电影院里看了一部电影,是什么电影早就忘了,电影内容也丝毫想不起来,只知道那是一部爱情片,大圆满结局的爱情电影,男女主人公历经艰难终于在影片末尾如愿以偿的迎来接吻镜头,千篇一律,爱情电影的标准程式。影片结束我们走出电影院,到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喝冷饮,正值落日时分,缓缓下坠的夕阳余晖透过奶茶店的大玻璃窗照射进来,整个店里氤氲着金黄色的光雾,细小的颗粒壅塞在光束里,缓慢又无规则的上下游移着,她坐在阳光下,我坐在墙面背后的阴影里,她的整个身体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金色光圈,桌面上的一盆观叶植物被投下的阳光一分为二,一半在阴影里,一半在阳光下。奶茶喝到一半时,她忽然伸出手盖在我放在桌面的手背上,随后用力的捏了一下,久久没有松开。我看向她,发现那小块疤痕变得异常绯红,近乎鲜艳欲滴。
从奶茶店里出来,我们成为了一对恋人。
我们进了同一所高中,周末时常约会,偶尔接吻,我隔着衣服抚摸安的胸脯,也曾有几次试图向她裙下探去,每当这时,安就会羞红着脸伸出制止我。除了这些勉强能称得上爱抚的动作外,这再没别的什么了。如今想来,颇觉遗憾。
高二下学年结束时,我跟安的恋人关系打上了休止符,但两个人的关系依旧亲密,只是不再接吻,当然我更不可能再去摸她的胸。高考结束后,我们考上了不同的大学,一起来到省城。
安的来信相当简短,只有一张信签纸三分之一的篇幅,看到信的内容后,我有些失望,为了弥补篇幅上的短小,我把安的来信翻来覆去的读了好几遍,尽管读了七遍之多,可还是没能从中读出什么文字以外的内容,毫无价值的来信。
我给安回了封信,讲了近况,之后就无话可说了,搜肠刮肚的东拼西凑写了半页信纸,我开始多少理解了她的来信为什么那么短,在信的最后我小心翼翼的询问是否能去找她。
几天后,收到覆信,与其说是封信,倒不如说是张便条更为恰当,只有简短的几句话,意思是很希望我去找她,并且十分期待和我见面,信最后留有她所在宿舍楼的楼号。
周末,我起了个大早,在卫生间里对着镜子仔细刮去胡须,换上一身干净衣服,还问室友要了古龙香水喷了几下,赶跑一个要找我倾诉什么的看起来神经不大正常的家伙,临出门前,再次确认脚上所穿的袜子是同一双,然后,欣然赴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