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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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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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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夜空》连载

第六章

吃完简单的午饭,我步行来到处在城市外围尚未完全开发的地段上班,我租下的办公室就位于其中一座老旧楼房的二楼。这地方不赖,房租便宜,离家也近,骑自行车上下班只要十分钟的路程,走路大概要用半个小时。若在市中心租一个差不多大小的房间,房租起码要翻三四倍,那一来仅用于交租的钱就是一大笔支出,没必要花那个冤枉钱,其实在哪工作都无所谓,有需要的人再远都会跑来,这一行当不必去追求所谓的人流量。

午饭吃的是鸡蛋面,在厨房里自己做的,好几天没去菜市场,冰箱里的蔬菜已经全部消灭干净,只剩几颗鸡蛋和一把挂面,葱都找不着一根。我先炒好鸡蛋盛到碗里,往锅里加水,水开后放入面条,每次水涨后再加入少许凉水,如此反复三次,倒入炒好的鸡蛋,加盐加酱油,搅拌均匀后,关火盛出,味道不坏,清淡可口,稍有点美中不足的是面条煮过头了,有点稀烂。当然这种烹饪方法,想必不合于大多数人的口味,但我已经习惯了这样的伙食,味道可能不算好,但起码够健康,要是能再加把蔬菜之类的,营养就全面得无可挑剔了。去外头吃也并非不行,不过我更喜欢自己做,做合自己口味的食物,不要求美味,只要能填饱肚子即已心满意足,更多的为肠胃考虑,不再为舌头着想,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之类的追求在妻子离去以后,跟着也被我抛到九霄云外。虽说妻子也不是个讲究吃喝的人,差不多跟我一样,朴素也可以,略丰也可以,只不过两个人的饭菜多少要像样写。妻子走了以后就怎么省事怎么来了,有时一天只吃一顿饭。

我掏出钥匙插入锁孔,听到开门声,在窗台上老实卧着的黑猫立刻“喵喵喵”叫了起来。我走进办公室,黑猫已经站了起来,爪子拼命挠抓着玻璃窗,叫唤的愈加急切。此猫算是我的老相识,两年前形容落魄、浑身脏兮兮的来到我办公室,开始时满脸狐疑蹲坐在窗台上小心打量着我,我背靠椅子看着它,与它四目相对了十几分钟,我终于沉不住气向它招了招手,“过来呀!有好吃的给你。”它没有动,仍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又过了几分钟,可能终于认定我不会伤害它,又或者真饿得受不了了,便壮着胆子从窗台上灵巧地一跳而下,短暂犹豫后迈着优雅的步子朝我走了过来,在离我两米远的地方停下,可能它认为这是一段较为安全的距离。我把中午吃剩的鱼头送到它跟前,它先是谨慎的闻了几闻,随即开始大口咀嚼。我本想再喂它点牛奶,但办公室里没有牛奶,有的只是半壶速溶咖啡,我便给它到了小半杯咖啡,但愿它能不那么挑食,将就着喝上几口,但它没有喝,一口都没尝,甚至连闻都没闻一下,我多少有些失望,吃饱而什么都没喝后,它未作稍许停留,急匆匆的走了,不知所归。大概是附近的流浪猫,平时靠翻垃圾桶为生。

它优雅的来又优雅的走了以后,我也并非一无所得,它给我留下了一个极具启示性的结论——原来猫是不喝咖啡的。

当天晚上,我把这一结论郑重其事的写进日记本,我希望自己能够终身牢记,无论去到哪里都不要忘了,猫是不喝咖啡的。

自此,这只猫每天都会来办公室里拜访我一次,它一出现我就喂它点什么,有时是鱼有时是肉,还专门为它买了一箱牛奶,每天给它倒上一小杯,看起来它很喜欢喝牛奶,每次都都喝的一滴不剩。一箱牛奶喝完,我马上跑到附近超市买了第二箱,我时刻谨记那句对我来说意味颇深的话——猫是不喝咖啡的。如此,渐渐的我们熟络起来,吃饱喝足后,它也不再着急忙慌的跑开,而是继续趴在窗台上晒太阳睡觉。我安静的干着自己的活计,它则不声不响的睡大觉,就这样,我们彼此各不干扰,构建出一重和谐而静谧的良好关系。我觉得自己被需要,而这种感觉相当相当好,哪怕对象仅仅是一只流浪猫,也足以给我带来相当程度的安慰,不讳言的讲这安慰正是现在的我迫切渴求的。

无事可做时,我就坐在椅子上默默看着卧在窗台上的猫发呆,许久许久,直到猫终于感知到我的目光,这时它会微微扭动一下身子,再低着嗓子轻唤一声,接着又无所谓似的不再动弹,继续安睡下去。

有时竟会被这场景感动的流下泪来,不知不觉就哭了,为谁哭的呢?为谁流的眼泪呢?我看着被泪水打湿的纸巾,略微感到自我厌弃。

有时来了兴致,我还会给它念上几首小诗,不过,它似乎对此不怎么感兴趣,古诗也好,西洋诗也罢,念的时候,它听得无动于衷,念完后也从来不发表感想,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倍觉满足。这年头,上哪还能找到对文艺感兴趣的人,虽然它对文艺同样不怎么感兴趣,但至少没表现出明显的厌恶,这已经很难能可贵了,我应该满足!相处的日子久了,我愈发觉得,猫自有猫的哲学,猫的哲学并不比人类的哲学简单,甚至还要更加的庞大繁杂,其中肯定存在各种各样的流派分支,做一只猫其实一点也没有想象中的容易。

可今天,不知为什么我竟忘了给它买鱼。来办公室的路上正好要经过一家菜市场,里头有几家卖鱼的铺子,以往我都会顺路拐进去买上几条刚死没多久的小鱼给猫带回来,今天路过菜市场时却忘了,肯定是因为早上头痛欲裂的缘故,到现在脑袋仍恍恍惚惚的。看猫叫个没完,可怜巴巴的向我乞食,我觉得自己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于是便心怀愧疚的走到窗前打开窗户,伸出手想抚摸一下它,算是对今天忘记给它买鱼表示一点歉意。然而我刚向前伸出手,猫儿就一爪子在我手背上留下了三条血迹鲜明的印记。我无奈的摇头叹了口气,不怪它,责任在我来着,忘记买鱼是我的错,况且又自作多情的想给它什么抚慰,殊不知人家根本不想要。说到底,它渴望的不是我掌心的温暖,而是美味的能让它饱腹的小鱼。看着它在我手背上抓出的血印,我更加自责起来,但我是不可能专程跑一趟菜市场为它买鱼的,别的且不说,首先午后的高温就已经把我阻挡在房间里,外头烈日当空,气温直逼四十度。不管再怎么饥不可耐,今天也只好先饿着了,一天不吃大概还不至于饿死,我也偶尔一整天不吃一点东西,推己及猫,应该没问题。

我走到办公桌,见到桌上便签本上写有一段留言。

看到后,给我来个电话。

连署名都没有,不过,不用想就知道留言者是谁,甚至连字迹都不用看,仅凭留言的语气就能立马推断出来。是胤,我公司里的顶头上司,只有他有我办公室的钥匙。

胤大概是上午来的,那时我正在家里头痛欲裂,不消说扑了个空。他是公司的管理层,我的顶头上司,年级大我七八岁左右,体格健硕,相貌堂堂,气度不凡,家境富裕,父亲是地方上有名的商人,学识也过人,双硕士学历,哲学和历史,本科学的却是生物,这家伙兴趣极其广泛,围棋七段,可以让我五子以上,并且还能赢,拉得一手好二胡,身手也好,年轻时练过几年拳击,曾在一次全国性的赛事中拿到过不俗的名次,没有走上职业道路的原因是,他觉得靠拳脚打出来的东西不如靠头脑搞出来的,这是实话,他的脑瓜子比他的身手更加出类拔萃。年轻时对女人来说犹如一剂强心针,据说睡过的女人已超过三百个。又据说,年轻时只要他愿意,不费三言两语的功夫就能把一个刚认识的女人哄上床,这当然不是在吹牛。即便是现在已年届四旬,他仍同时与三个女人长期保持着稳定的关系。而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家伙居然还经营出了一个看上去正儿八经和和美美的家庭,一个老婆,两个女儿,大的上初中,小的读小学。

我拿起听筒,在拨号盘上按下几个数字,第三声铃响毕,第四声待响不响之际,电话接通了,那头喂了一声,是第四声音调。

“中午去找你了,吃饭的时候,办公室里没人,以为你吃饭去了,等了好一会儿也没见你回来,就先走了。”胤说道。

“上午没来办公室,头疼得厉害。”

电话那头短暂沉默了一下,我似乎还听到了一阵轻微的叹息声。

“现在可好些了?”

“已经没事了,”我说。“吃了几片阿司匹林。”

“哦,那就好。”我想象出胤在电话那头稍稍点头的样子。

“找我有事?”

“见面再说,晚上老地方见,’永远年轻’,有事要跟你说。”

“什么事?”

“还是见面谈的好!在电话里说不清楚。”

“那好!”

“诶,对了,你办公室窗台上来了只脏兮兮的流浪猫。”胤突然说道。

“嗯,一直都有来着,好几年了,猫怎么了?”

“啊!没什么,中午等你的时候,那只猫叫唤个不停,吵得我怪心烦的,再加上天气又那么热,实在忍不了就打开窗户,掐着它的脖子从窗台上给扔了下去。想来,应该不会是你养的,浑身上下脏啦吧唧的,好几处毛都打结了,跟你确认一下。”

“养倒不是我养的,可干嘛非得把猫从二楼扔下去不可。要是嫌吵得心烦,完全可以用其它温和点的方式赶跑。”我语气不悦的说道。

“反正也不是你养的,扔就扔了吧,没主的流浪猫而已。”胤满不在乎的说道。

我沉默着没吭声,有些生气。

“跟你说,猫这东西机灵着呢,别说二楼,就是从七楼八楼掉下去也没事,猫有九条命嘛!”胤接着说道,大概觉出了我的不高兴。

“事倒是没有,只是不该……”我犹豫了两秒,“算了,扔都扔了。”

“一只流浪猫而已,有什么可怜惜的?要是想养猫,改天我送你一只就是,名贵品种,怎么也比那只脏猫要强。”胤说道。

“不是品种的问题。好了,先这样,等晚上见。”说完,我不等胤回应,一把挂断电话。

“啪”一声挂断电话后,我歪着身子斜靠转椅,目不转睛的盯视门框上方的一点,猫叫声仍未停止,似乎对我还抱有希望。几分钟后,我将目光从墙上移开,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的心在愤怒,指尖微微颤抖着,我咬紧腮帮,攥起拳头,朝桌面重重砸去,“砰”的一声巨响,猫吓得立即停下叫唤。我猛地从椅子上站起,大步走到门口,拉开门跨了出去,然后用力的反手摔上门。头顶烈日快步赶往菜市场,买了比平时多好几倍量的鱼,手拎塑料袋急匆匆的小步跑回办公室。

一回到办公室,立即把买回的鱼一股脑全倒在窗台上,猫一看见鱼,欢快的哼唧了两声,对我的不满也如丢进火炉的一片雪花瞬间化成水汽消散一空。看着猫喉头咕噜咕噜的大口咬噬着死去的鱼儿,那副心无旁骛的可爱模样让我禁不住心生怜爱,很想抚摸一下它脑袋,但想到手背上刚留下的三条血迹后,随即又打消了这一念头。

我注目看猫儿一心一意吃鱼的姿态,真是优雅得非同寻常,就吃相来说不知比人要高雅上多少倍。看了一会儿后,我走到餐厨前准备烧开水冲咖啡。等水烧开的时间里我一直眼望窗外,漠然看着被热风吹动的行道树枝叶,叶片都已经被日光晒萎烘软,全都朝下耷拉着,即使被风吹得来回摇动也听不到叶片摩擦的声音,一只鸟也没有,不知躲到哪里避暑去了,也没有一声蝉鸣传来。刚才出去了一趟,T恤已经被汗水彻底打湿,黏糊糊贴在前胸后背很不舒服。

水开以后,我冲了满满一壶咖啡,足有七八杯的量。我端着咖啡壶到办公桌前坐下,给自己倒上一杯滚烫的咖啡,吹了几次小心抿上一口,烫得入不了口,便搁下咖啡杯,继续看着窗外的行道树发呆。无事可干,我想,大多数时候都无事可干,百无聊赖的等顾客上门,听他们讲述各自亟需解决的麻烦事,听完以后决定是否受理,如果符合公司规定就受理,不符合要求则客客气气的将人打发走。上礼拜四我接受了那个男人的委托,今天已经是第四天了,事件记录也翻来覆去看了不下二十遍,可依旧茫无头绪,我决定去寻求我的顶头上司——也就是胤——的帮助。正好刚才约好晚上在一家名叫永远年轻的酒吧碰面,届时只要把事件记录拿给他即可,明天或后天我再去男子家里实地走访一趟,说不定会有什么大发现也未可知。然后,再通过公司独有的特殊渠道,将消失妻子的个人信息散布出去,当然仅在公司内部散播,看可有人见过或者知道那女人的下落,往下大概要忙上一阵子,不过,此刻我却无事可干。

我端起还有些烫嘴的咖啡吹了吹啜上一口,从笔筒里抽出自来水笔,在信笺纸上将雷蒙德·卡佛的一首小诗默写下来。何以会写雷蒙德·卡佛的诗?我想其原因可能是因为他已经死了,而我还活着。死了的人大都可爱,活着的人多数可恶;死了的人都可以被宽恕,活着的人则不可原谅;死了的人瑕不掩瑜,活着的人瑜不掩瑕。人们总是莫名的对死人极为宽厚,却对正活得好端端的人异常刻薄。写完后我小声念了一遍,觉得没多大意思,转过椅子,对窗台上正津津有味大嚼死鱼的黑猫说道:

“喂喂,鱼什么的,能不能等一会儿再吃,先暂停一下,让我给你念首开胃小诗,即便是猫,也该多少感受一下文学艺术的魅力嘛!毕竟长久以来,我可一直都对你高看一眼的哟!”猫儿不置可否,继续咀嚼不止,见它没表示反对,我猜它大概是同意的,于是便提高音量大声念了起来。

And did you get what.

You wanted from this life, even so

I did.

And what did you want.

To call myself beloved, to feel myself

Beloved on the earth.

念完,猫仍在专心吃着小鱼,中途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显得极其无动于衷,对我也好,对我所念的诗也好,对雷蒙德·卡佛也好,都表现得毫不以为然,冷漠的让人心灰意懒。我决定再念一遍,这次我将它翻译成了汉语。

这一生,可得偿所愿了

尽管这样

我如愿了

你想要的是什么

叫自己一声亲爱的,感觉自己

被深深地爱着。

第二次念完,我出现短暂的情绪紊乱,一股异样感从身体内部缓慢但不容忽视的升起,第二次了,我想,这已经是第二次感觉到体内存在着一个陌生且奇异的黑乎乎硬邦邦的球体,第一次感知它的存在是上个礼拜四,男人走后,我由男人的遭遇想到妻子,接着想到婚戒在无名指上留下又消失了的痕迹,然后想到安脸上在幼时被我留下且永远不会消失的那块疤痕,随即我感觉出了它的存在,它从体内某处隐秘角落中探出脑袋。那是第一次,绝不是所谓的情绪波动这么简单,我可以清晰感知出它周身的形状、大小、重量等等,表面似乎有一层黏糊糊的油质物,滑溜溜的,有点凉,沉甸甸的颇有质感,很真实的感受,无论如何没法否定它的存在,不,是实在,存在二字所概括的范围过于宽泛笼统,用实在才足够准确,有形的,看得见,摸得着,它是实实在在存于我体内的质地坚硬的东西。阀门打开,污水排空,它留了下来,并就此作起祟来。

十几年安稳静谧的生活被彻底打破,那是我苦心营造出的生活状态,妻子没离开之前,用心的和妻子一起努力构建,妻子走后,虽只剩下我独自一人,却也没有懈怠下来,极力将现状维持了三年之久。直到那个跟我有着共同遭遇的男人在上个星期四不期而至以后,我直感自己多年苦心经营的生活和勉强封锁住的内心出现了裂缝。一如放在桌子边缘的瓷瓶被猫儿不经意碰倒随之跌落在地,变故已然发生,企图继续维持之前过惯了的生活几乎已不再可能了。

我端起变温的咖啡喝了一口,放回桌面没有松手又再次端起喝了第二口,接着一口气喝干。

第二次真切感觉到那颗黑色球体的存在,令我大为震惊,甚至比第一次更加吃惊,因为这一次,我已不能再轻易的将其否定,无法否定。就像无法否定办公桌上有一只空了的咖啡杯,窗台上有一只正在吃鱼的黑猫那样,它太真实了,仿佛只要我伸手即可将其触摸一般,而它在我心里引起的动静,也像窗台那只黑猫在我手背上留下的血痕一样醒目。我看了看被黑猫抓伤的手背,又看了看猫,心想,该把那些让我长久封存起来的记忆拿出来仔细审视一番了,将其中一度困扰着我的疑案弄个水落石出,我暗下决心,该搞清楚那些疑惑了,不可再继续视而不见,继续装模作样了。

我拎起咖啡壶往杯里倒第二杯咖啡,倒满后,端起杯子喝下一半。

球还在体内四处窜动不息,始终不肯安伏下来。我闭目合眼,想让心静下来好好感受那颗球体的运动轨迹,它应该一直都在,不是新近才孕育出来的,早在很多年以前,以某一事件的发生为节点乍然出现。我考虑了一会儿,何以当时竟未能发现它,一点都没有它已经出现在身体里的感觉,它出现时,居然没使周遭物体引起变化。至少应该在眼中、耳中以及触感中引起轻微动静才是,然而一切都是静悄悄的,鬼祟似的避开我的视线,在无声无息中安然扎根随即开始茁壮生长。但我也不敢过分肯定,毕竟时间过去太久,记忆多少有些靠不住。它早在十几年前就出现了,这不会错,那是它出现的最佳时机,除了那个时候,其它任何情况下它都不太可能有这个机会。

那时候我整个身心都处在迷惘与伤痛之中,无可慰藉的绝望如驱散不开的浓重黑雾紧紧拥裹住我,又像恶魔巨大的身体投射下的阴影,不管我拼命想要逃到何处,他都对我紧追不放,通身麻木,精神疲弱,对于周围发生的事情几乎全部丧失了感知力,那是一种被剥夺去了灵魂的状态,真是一段可怕的时期,阳光照射不进,声响传导不入,似有一层厚厚的湿冷瘴气隔绝在我和外面世界之间,我不想也根本无力突破这层瘴气,甚至于觉得,还不如就这么死了或许更好些。

我不再对任何事情怀有期待,没有理想,没有希望,什么都没有,此前怀抱的所有对未来的计划,全都如泡沫般破灭,人生不再有意义可言,纵使保持呼吸继续活下去,也只是徒劳无功罢了。就算当时的情况变得更糟些其实也全然无所谓了,因为对那个时候的我来说,情况早已坏无可坏,而且没有一丁点回旋的可能。

图纸已然画好,唯有照图修造,施工者再怎么不满、再怎么骂娘都没用,注定好了的宿命,谁也无能为力,工程师是不会将画图的纸笔交付予实际施工者手上的。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开始相信宿命,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随着时间慢慢流逝,到最后对于所谓宿命我几乎到了迷信的程度。我深信,一切皆有定数。

如今回想起来,简直觉得不可思议,自己是如何熬过那段时间的,在暗无天日的比死了还痛苦的折磨中苦挨了好几个月,身心都受到了巨大的摧残,瘦了足有十公斤,原本就不胖的身材彻底成了皮包骨,还长出许多白发,面相也老了许多,原来人真的会一夜白头,以前是不信的,虽然我不是在一夜之间长出的白发,但也是在极短时间内。夜里不断做梦,有好梦也有噩梦,但不管什么梦,醒来以后都无一例外要陷入巨大哀痛之中。后来好歹摆脱了恶魔的黑影,能感受到阳光照射在身体上的温暖以后,身体才跟着渐渐恢复过来,体重缓缓回升,面部丰盈起来,颧骨不再突立,可照镜子时却被吓了一跳。

我已不再是我,镜子里的人诚然是我的投影,但那又不完全是我,有什么缺失了,说不出来的重要的东西从我身上遁逃远去,说不定是被跟在我身后的那个恶魔所取走,或许他原本就意在于此,想要从我身上取走那玩意儿,现在他终于如愿以偿,至于我本身,对他已经毫无价值。于是将我一脚踢开,不再理会。仔细盯视镜子里的我,发现不但残缺的厉害,而且模样大变,嘴巴变得有些歪,左右脸颊也不对称了,眉毛一条高一条低,我尝试笑一下,结果笑肌将整张脸撕扯的扭曲起来,我立马耷拉下脸,还是不笑的好。

每到日落黄昏,我都会爬上楼顶天台,没了看风景的情绪,只是不停步的往来徘徊。很多次,我沿着天台栏杆踽踽独行,心里想着,干脆跳下去算了,一歪身的事, 简简单单,一咬牙,把栏杆当做支点,上身往前一倾,一切就都结束了,一了百了,再也感受不到痛苦。然而我终究还是没能跳下去,倒不是因为出于对死亡的恐惧,而是这么一跳实在有些稀里糊涂。就这么死去的话,未免太过滑稽,不知为什么而死,此外还有我满心的不甘。终有一天,我是会知道原因的。

我希望活下去,一直活到安告诉我为什么突然割断我们的所有联系,不再来往。我认定,不管在多么遥远的以后,只要愿意等下去,安终会心平气和的告诉我为什么的。无论这答案有多么令我不堪,多么让我难以承受,我都要把这件事情的原委弄个一清二楚。

我更想知道她是否爱过我,哪怕仅仅只是在片刻的恍惚中,又或者在星月皎洁的夜空下,我们相偎相依的坐在马路花坛边沿的时候,在那片刻温馨的时光里,她有对我动过情吗?届时,我想我可能就会对曾经发生过的那些事情感到彻底释怀了。

但是,在这一天到来之前,无论如何痛苦,如何难熬,我都要死死扛住,绝不认输。

我怀着被安毅然决然断绝两人间全部关联的痛苦,煎熬了几个月之久,正当我以为还会再继续下去一段时间的时候,因为伤痛未见明显缓解,当然也未加重,如果再继续加剧一点,那么我很可能真的坚持不下去了,整个人势必要就此分崩离析,所幸痛楚并未持续加剧,保持着某种微妙平衡,掀起的骇浪总是在即将逾越防波堤的一瞬间朝后撤回。

我估计这样的悲伤浪头大概还要三个月或半年或三年才能平息,说不准,谁也不知道。但意外的是,转机突然出现。

学期末,我乘飞机回家,在候机厅等待登机时,妻子出现了。当然,那时她还不是我的妻子。她已经在读大四,还有一个学期就毕业了。

在候机厅里,我抱着一本书勾头读着,其实一个字也没看进去,只是不想让人看见我消瘦的脸,才装作专心看书的样子,妻走了过来,在离我两三米左右的地方用试探性的口吻小声叫了一声我的名字。

我被这声音吓得心里猛一抽紧,抬起头茫然搜寻声音来源,几秒钟时间里我没能认出她来,自从一半年前暑假快结束时一起吃过一次晚饭后,我们又见过几次面,但都不是事先约好的那种,只是不期然在哪里偶然邂逅罢了。有两次是在公交车上,一次是在火车站外的公共厕所门口,一次在新巴克。除了新巴克那次她有男友陪同外,其它几次都是她独自一人。每次碰上都只不过简单的交谈几句,她都笑着说要回请我吃饭,但一年半过去,始终没有履约。

她还是老样子,依旧打扮的相当靓丽,衣着时髦整洁但又不是奇装异服,浓妆艳抹而又恰到好处。她吃惊我何以变成这副嘴脸,老远看着有些像我,走到近处一细看,又以为认错了人,可神态举止实在相像得很,就站着观察了好半天,最后忍不住走过来试着打了声招呼,没想到竟真是我。

她问我发生了什么,怎么搞成这样子,我用前段时间生了场大病的谎话搪塞过去,看她的表情似乎不太相信,不过幸好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简单交谈了几句,随后她拖着我到机场内一家面馆吃面条,我本不想去,但她笑靥如花的说就当陪她去吃,她说不乐意自己一个人去,显得孤单单的,看着她青春貌美的笑脸,又一而再、再而三的邀我陪同,再者我拒绝的话又好像全没入她的耳,生拖硬拽地把我拉里座椅,也就只好跟她一起去了。

机场的面异常难吃,说是难以下咽也不为过,但那次我却吃得很香,连味道近似泔水的面汤都一气喝个精光,几个月来都没有像样的吃过饭,这是第一次正儿八经吃饭了。

“这不就好了,”她用满含温情的眼睛看着我喝下最后一口面汤,然后说道:“会吃饭,而且能吃下这么多,这不就没事了!嗯?”她碗里的面条几乎没动。

我什么也没说,吃得太快太多,胃一时间无法适应,胃袋长时间都处在空空如也的状态,倒进的食物一下子超出了日常摄入量,只觉胃袋臌胀得厉害,面条在胃里不断翻腾想要冲口而出,我咬紧牙关拼命压抑不让自己呕吐出来。

“没请你吃什么好东西,下次补请一顿好的,这次不算。”

我呆呆的盯着她的眼睛看了几秒种,那是一双异常美丽的眼眸,从中透出温柔善良的光彩,我点了点头,没有说话,尽可能装作一副轻松的模样,其实心里难受的想哭。

“开学就请,记得给我打电话!”她在便签本上写下一串数字,撕下来递给我,“会用电话的吧?”

我点点头,说了句谢谢,将写有电话号码的纸条揣进裤兜,又点了点头。

“别弄丢了,记得打给我,开学的时候。”说罢,又娇俏的眨了眨眼。

没多久,我们先后登上不同的航班去往各自的目的地,她先上的飞机,临别时,她忽然对我说道:“乖乖的,好好听话。”就差没一脸慈爱的在我脑袋上摩挲几下。

等她快到登机口时,又朝我看了一眼,我抬起手臂摇了两下。

吃完那碗面条,坐在飞机上,随着机体飞上云霄,想要呕吐的感觉消失了,整个身体一下子轻松了许多,好像重重压在我肩上的什么得以部分卸下,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轻快感。我试着扭了扭身体,因为太瘦,几乎能听到脊椎骨咔嚓咔嚓一阵儿作响,我摸了摸手臂,松垮垮的没有肉,皮下就是骨头,再次触摸手肘,可以清楚的摸到关节连接部位细小的缝隙和骨节的凸棱。我转过脸朝舷窗外看去,云层之上阳光刺目耀眼,但我还是强忍着刺痛久久注视着,直到双目在强烈的阳光刺激下流出泪水才闭上眼睛,然而眼泪仍从合拢的眼皮间涟涟涌出,眼底翻涌着阵阵光晕。

回家后的寒假里,我开始好好吃饭,每天跑步,不跑步时就去游泳,跑完步或游完泳后,接着坐俯卧撑和仰卧起坐,不规定数量,直到感觉双臂和腹部肌肉酷烈酸痛时为止,我咬紧腮帮,每坐一次俯卧撑就从喉咙里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游泳和跑步时,我什么都不去想,摈除一切念头,将大脑整个空置下来,到了控制不了非要想点什么的时候,就做心算题,将思绪集中于乘除法上。

在游泳馆里,有几次碰上了中学时的同学,有两个认出我,主动跟我打了招呼,不咸不淡的聊了几句,问我怎么瘦成这样,我懒得解释什么,就说自己生了场病,才好没多久,他们又问生的什么病,我摆了摆手,示意不想再提,他们也就没有继续穷根究底下去。另几个没跟我打招呼的,不知是没认出我的原因,还是压根不想理我,能够肯定的是他们都看到了我,四目相对时,我面无表情,装作不认识他们,想必他们也抱有同样的心理。

寒假结束,我准备返回学校的前一天,称了称体重,重了两公斤,不坏,我心想,再有三个月,差不多就能恢复到之前的体重了。回到学校我依旧继续每天跑步,为了能尽快恢复体重,我甚至刻意吃一些以前几乎不吃的东西,比如肥肉、奶油蛋糕、冰淇淋和巧克力之类的,每次大口吞肥肉的时候都觉得恶心不已,但还是一块不剩的全部咽了下去。

开学后第三个星期,我给妻打去了电话,没打算给她打电话来着,可心里着实渴望再见到她,尤其回想起在机场分别时,她对我说的那句话,心里便翻起一股异样的暖意,我非常希望再见到她,跟她说说话,也许她真会摸着我的脑袋无限温柔的轻声跟我说:乖孩子,没事的。

再次见到她后,我如愿的从她那里得到极大的宽慰,她简单的话语在我听来显得格外温暖,她温暖了我久已冻僵的心,如一缕阳光冲破层层阴霾照在黑暗深处的一头幼小孤兽身上。当然我什么都没跟她说,没跟她提起安的事,她也什么都没问。

如果没有她,没有她在机场里硬拉着我去吃那碗面条,没有后来时常跟她碰面约会,我想我一定还会在痛苦中继续沉沦很久很久,绝不会那么快就从黑影中走出。为此,我从心底里感激她,在冰天雪冻的苦寒荒野中,她给我带来了极大的温慰,而我得以凭借这温暖撑到了冰消雪融万物竞发处处透着勃勃生机的春天,没有冻死在冰原上。

审视自身,却倍感惭愧,因为我似乎从未给予过她任何有价值的东西,要不然她也不会一声不吭就离我而去。我长期索取,妻长期给予,这怎么看都不公平。

回过神来,猫已经吃饱小鱼,安然卧在阳台上沉入似乎很恬静的睡梦中。我看了一会儿黑猫,但愿别做被人卡住脖子从窗台上扔下去的梦,旁边搁着几条吃剩的小鱼。我端起剩有一半的咖啡喝完,又倒了一杯,咖啡已经变温,我一口喝干新倒出的这杯,然后倒满第四杯咖啡。一阵热风从开着的窗户吹进来,办公桌上放着的纸张随之翻动起来,发出哗啦啦的声响,我看了眼窗外,树叶被风吹的上下摇晃,猫身上的黑色毛发也被轻风拂起,但猫照样睡的很安详,猫脸上几根胡须在明晃晃阳光的照耀下看起来很是锐利,仔细看去好像尖端还闪着熠熠的星形寒芒。多漂亮的猫,那么的高贵优雅,我感叹道,何以非要对人畜无害的猫怀有恶意不可呢?为什么要欺负猫?我无意装出高深莫测大慈大悲的模样去批判什么,但此刻我深深觉得人这玩意儿有时候委实恶劣至极,尽管在以往人生中,我做过许多远比掐着猫脖子从二楼扔下更加可恶的事情,也正因如此,我才觉得人一旦恶念陡起,不知会做下何等可怖可恨的事。

我拿起刚才默写下的卡佛的短诗读了一遍,体内那颗黑球仍在不安分的活跃着,我预感在谜团没有解开之前,它大概不会自行消失。

我思考着卡佛的诗句,小声地说道:“我得到我想要的了吗?

想不起来,我究竟有没有得到我想要的,得到抑或没得到?我无从判断。得到过而后失去还是从未到手过?我亦无法确定。伤脑筋啊!我摇了摇头,想这些东西干什么,得到、得不到的又有什么所谓,反正日子已经过成了这样,往下唯有继续失去罢了。

算了算了,哪怕我的人生到现在为止一无所得,但我依然乐观,就这样一个人生活其实也没什么不妥,省事、自在、不需要迁就谁,不需要顾虑谁的感受,一个人悠哉悠哉的活下去,再者收入也不坏,去年还从胤手里把他那台开了八年的沃尔沃V60买了下来,以极低的价格,如果卖给二手车商或其他人价格会高得多,但胤说这车好歹开了八年之久,不想交到陌生人手里,偶尔到路程较远的地方会开着它去,车况良好,开起来得心应手,我很满意,看得出胤之前开得很爱惜,胤自己则换了一辆时髦的雷克萨斯GS300h。

一句话,我现在的日子并不算坏,除了有时会感到孤独外,其它时候我的生活安稳平静的如一潭死水,像深秋时节庭院里的一株老树,叶子全黄了,却没怎么脱落。有时候竟觉得自己其实早已经死了,只不过还活着。

卡佛啊卡佛,你倒好,你得到了你想要的,在这点上,我不得不承认有些羡慕你来着,只是羡慕,没到嫉妒的程度。如果不是因为忽然察觉到身体里出现的异状,我或许会保持现状直到老去。然而自从上个礼拜突如其来的感知到体内那颗莫名的黑球存在以后,我不自觉地回想起了已然过往的很多事情。这几天来我总是心绪不宁,时不时陷进深深的感伤情绪中。尤其是想起安的时候。安、安、安,我默念道。

我回想着上大学时被安抛弃后,自己在极度痛苦中迷失的那几个月,直到今天仍心有余悸来着。我翻来覆去的思索那段岁月,就像咀嚼没煮烂的牛筋,一遍又一遍,时至今日依旧那般真切,连一些微小的细节都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发生的一般,然而时光不曾停留,到底已经过去十二三年了,如果回忆起我和安的童年,那已是二三十年前的事了,然而在感觉上仿佛只要我愿意,伸出手即可轻而易举地再次触碰到那些美好的时光,想到这,我双掌覆面,难过得不能自已。

我点燃一根香烟,喝了口咖啡,为了不再触及这些伤感的回忆,我将纷乱的思绪收拢捆扎起来,转手丢进意识深处的抽屉柜里封存。然后一心一意的吸烟,专心致志的喷吐烟雾,间以啜上两口温吞吞的咖啡,一只烟吸毕,我在插满过滤嘴的烟灰缸里碾死烟头,又倒了杯咖啡,随即点燃第二根香烟,如此连着吸完三支香烟喝了两杯咖啡,决定不再喝也不再吸,从椅子上站起,开始动手整理房间。

办公室好久没打扫过,已经脏乱得一塌糊涂。我先将壶里剩的咖啡拿到洗涤槽里倒掉,大约还可以倒出两杯半的量,拧开水龙头,黑褐色的液体转瞬被清澈的自来水冲淡跟着又被排水管吸进,清洗咖啡壶和咖啡杯,洗干净后用抹布擦掉上头的水珠,收进橱柜。又打开水管把手背放到水流下,冲刷着刚才被猫抓出的伤口,冲了大概五分钟。然后开始洗杯子,三个用过的玻璃杯,洗好擦干里头的水珠放回壁橱。做完这些,我双手拄在洗涤槽边缘,没关水龙头,呆呆的注视了一会儿哗哗流出的自来水,用洗净的玻璃杯接了半杯水喝了两口,一股子浓重的铁锈味,怪道冲出来的咖啡会那么难喝。

转过身时,猫不知在什么时候醒了过来,此刻正头枕双臂目光炯炯的打量着我,我朝它打了个响指,猫一脸疑惑的看着我,我又冲它“喵”了一声,它脸上的疑惑转成不满,站起身子前爪直挺挺的往前伸去弓腰缩背打了个长长的哈欠,打完哈欠接着用爪子在水泥窗台上抓挠了几下,又扭头看了我一眼,然后不加犹豫的纵身跃下窗台。我两步跨到窗前,想看看它是否真的能轻而易举的从二楼跳下且不伤分毫,可当我赶到窗台前,从窗口探出上身找猫时,却哪里也找不见它的身影,想必灵巧落地后一闪身跑到哪个阴凉的犄角旮旯里避暑去了。我将猫吃剩的小鱼用塑料袋装好扔进垃圾篓,天气太热,等到明天猫再回来的时候肯定早就腐烂变质臭不可闻了,办公室里又没有冰箱可供保存,明天再给它买新鲜的好了。

来到办公桌前,我开始整理桌面,先把插满烟头俨然一只蜷缩起来的刺猬似的烟灰缸在垃圾篓里倾倒一空,台历放回桌角,散落的铅笔全部插回笔筒,笔尖钝了的,用转笔刀削尖。不要的纸张团成一团扔进垃圾篓,还有用的就用订书机装订好,并且做好备份,一份交给上头,一份则自己保存起来,暂时先分门别类的归置到不同抽屉里,我从来不认为自己保管一份内容相同的文件会有什么用处,不过既然公司这么规定,或许其中有一些我未意识到的价值也未可知,另一方面,我想,在这个世界上凡是涉及机构的,就不会有简单轻松的事情,机构越是庞大,不知所谓的规矩也就越多。

桌面整理好,我把塞的满满当当的垃圾袋从垃圾篓里提出,扎好口子,重新套上一个新的垃圾袋。弄好这些之后,我环视了一圈办公室,总算多少有点办公室的样子了,只要再用拖把拖拖地板,拿抹布擦擦桌椅板凳,然后去花鸟市场买两盆观叶植物回来,一切即可焕然一新,保管让任何一个进到办公室的人都觉得清爽舒适,哪怕是有轻微洁癖的人也休想挑出半点毛病。

想到洁癖两字,我忽然觉得有必要再弄一瓶消毒水喷上几下,搞成和医院走廊一样的味道,这样一来想必会让他们更加满意。当然我不是对所谓洁癖者有什么偏见,世上有许许多多的爱好,有喜欢看书的人,有对数学着迷的人,有喜欢烹饪的人,当然也有喜欢趴在女同学自行车座垫上死命闻味儿的下流“嗅客”。洁癖者也只不过是比一般人爱干净罢了,我不仅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反而还觉得这是一个优良习惯,反正远远胜过那些头面常一月十五日不洗,耳后土壤肥沃宜于种稻者。

整理好办公室,我再次坐到椅子上,仰头凝视天花板,十几分钟以后,我在椅子上挺直身体,拿起烟盒抽出一支香烟,掐掉过滤嘴噙在嘴角,擦燃火柴点上。吸了几口后,我拿出上星期四记录下的那起事件,又从头到尾读了一遍,差不多已经可以完整背下了,又在最底层的抽屉里取出几张A4打印纸开始着手誊录,原始版我留着,誊录下来的这份等会儿交给胤,慢慢花时间一笔一画的用正楷字抄录,中途吸了四支香烟,写完最后一个字,换一根新铅笔用才削好的锐利笔尖画上句号。跟着将嘴上的烟头在烟灰缸里掐死,我看着写满两张半A4打印纸的记录,拿起来用手指弹了一下,纸张发出清脆声响,字写得规规矩矩周周正正,打印纸也雪白干净没有一道折痕,看着捏在指尖的白纸黑字我感觉到一种纯粹感,我把三张打印纸对齐边角折了两折揣进裤兜。

整理办公桌时在右边最上一层抽屉里找到了委托者留下的名片,我拿起听筒按照名片上的号码给男人拨去,铃响第八声后,有人接起,声音听起来不太像是委托人的,我怀疑是不是按错了某个数字,为保险起见,我道出公司名称和我自己的名字,并询问他是不是委托人本人。

“啊啊,对对对,是我是我。”随即传来两声轻微的咳嗽声,咳嗽完的男人再说起话来,听上去就没问题了。确定是那名男子后,我向他道出明天想去府上拜访一次,看看能不能找到什么线索,问他是否方便。

“方便方便,明天我一整天都在家,什么时候来都可以。”男人满口应承。

我说大概午后两点左右登门。男人回说没问题,稍一停顿后又犹犹疑疑的问我调查可有什么进展没有,我说到目前为止一切顺利,但具体进展到了何种程度现在还不方便透露,得等到确认无误时才能告知。

“毕竟此刻仍处在迷雾笼罩的状态,方向感消失,分不清哪是哪,只能不辨方向的摸索前行,新发现之类的倒是有不少,只是尚不能排除哪些是没用的东西而哪些是确有价值的。疑问不能做出合理解释,尚在待解之中,但有一点是确定无疑的,就是相比于四天前我们已经往前走了一大段路,新发现中一定有解答疑问的答案,只不过问题和答案之间还无法准确连接。就像小时候考试做的连线题一样,做过的吧?一边是是问题,另一边是答案,问题和答案数量相等,用划线的方式将两者连起来,此刻我所面临的正是这种情况。棘手的地方是,如果其中有一道题判断错误,那么错的就不只一道,而是最少两道。所以我需要更多的线索,更多的佐证来帮助我做出正确的判断。再耐着性子等等吧。好消息是远比我想象的要顺利的多,仅这点就已值得我们庆幸。”我信口说道。

男人语音干涩的道谢不止,我连连说别客气,职责所在罢了,可男人还在说着表示感谢的话,为了摆脱男人无休无止的道谢声的纠缠,我赶忙抢住话头说声再见,然后轻轻放下听筒。

挂断电话,我长吁一口气,觑了眼手表,已经下午五点二十分,快到下班时间,公司要求下午五点三十下班。不过,像我这样的工作形式,上下班都无需打卡,迟到早退其实也无人知道,更遑论受到公司处罚,但我仍旧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很少迟到,几乎也从不早退,除了一些突发状况外,绝不无缘无故旷工缺席,今天上午是因为头疼得实在受不了了,所以才没来上班,就算让公司知晓,也不会说什么,况且作为领导的胤其实已经知道了。

我放空思绪,什么都不考虑的枯坐在椅子上等着分针转到三十的位置上,十分钟过后,我锁上抽屉,拔掉台灯插头,从椅子上站起,走到窗前关上玻璃窗,拉合窗帘,临出门时又看了一眼办公室,想想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没办,确认已经断水断电后锁上门离开。

沿街道慢悠悠的行走。日照虽已偏西,气温却依然居高不下,我尽可能挑有建筑物或行道树阴影的地方走,大街上看不到几个行人,马路上各种汽车川流不息的从我跟前驶过,发动机自鸣得意的轰轰作响,车辆倏忽间扬长而去,只留下一片弥漫在空气中的刺鼻尾气,又加上烈日的烘烤,气味变得越发难闻。走了一小段路,身上的T恤让汗水溻湿,尤其胸口和背部,湿答答的紧贴皮肤,我在路边树荫底下一座石椅上坐下,树荫严密的遮盖住整座椅子,一束光线都没能穿透树叶,尽管石椅没被日光照过,但摸起来还是热乎乎的。

我掏出香烟,烟壳贴在身上的一面已让汗水浸湿,所幸香烟没有被沾染到,我点上火,有滋有味的抽了一口,我又一次想到卡佛,仅仅五十岁就死于因吸烟所导致的肺癌,真是可惜,我想,那么出类拔萃的一位短篇小说家却在创作力最蓬勃的年纪死去,如果没死,肯定还会写出不少好作品,说不定他最好的小说本应该在八十五岁那年才写出呢?然而香烟却早早的抽走了他手中的笔杆,终止了他的生命。可惜。

还有哪些作家是死于香烟来着?鲁迅和厄普代克,厄普代克死于肺癌没错,鲁迅是吗?肺癌还是肺积水来着?此外还有谁?一定还有,数量肯定不少,杜鲁门·卡波蒂?那小子是死于毒品和酒精,菲茨杰拉德?他是死在酒缸里的,不是吸烟,三岛由纪夫?也不是,这家伙是把自己肚子错当成西瓜来切才死的,陀思妥耶夫斯基呢?他是让柜子砸死的,死法委实五花八门,各有各的死法,简直就像相互竞赛看谁的死法最离奇似的,为什么这些作家都不得好死?按古代因果报应的说法来分析,想必是因为缺德事干多了的原因,看来写书真是一件损阴鸷的事。干什么也别当作家,不仅生前穷困潦倒,到最后下场也不好。之后我一边吸烟一边考虑戒烟的事,下决心早晚非把这玩意儿戒掉不可。

一支烟吸完,我把烟头扔到行道树根下,再度拔腿启程,路途不算远,拐几个弯就到了。

和胤约定的地点是我们常去的一家名叫“永远年轻”的老酒吧。“永远年轻”是一家又小又破旧的酒吧,一眼看去丝毫不能引起路人兴趣的酒吧,单看门面装饰就足够将客人拒之门外,位置也够偏僻,褪尽颜色的招牌破破烂烂,上头还有几个不大不小的孔洞,稍不注意就容易看漏,而颇为有意思的是,这么一块长年累月饱受风吹雨打的招牌上写着的竟是“永远年轻”四个大字。不管名字叫什么,酒吧确已不再年轻,内外一切的一切都跟年轻二字沾不上边。所有物件,柜台、酒杯、桌椅板凳还有老板都与老旧二字紧紧依存,包括客人,在这家酒吧里年轻人也几乎绝迹,全都是些中年往上的男人。老板是个六十多岁的小个子老头,据说经营这家酒吧已经四十多年,而之所以给酒吧取这么个名字,是因为他年轻时认为自己会永远年轻下去,可不知道为什么终究还是老了,跟着他寄予美好期望的“永远年轻”酒吧一起衰老了下来。我已经差不多是连续光顾十年之久的老顾客了,上大学四年级时有生以来第一次进酒吧喝酒,来的就是这儿,还是妻带我来的。

我走到酒吧门口的时候,老板正好从里头拉开卷闸门,见到我后,他热情的跟我打了声招呼,我也回应了一句,跟着他走进酒吧,我在吧台前坐定,老板端来一瓶冰啤酒和一碟炒花生,跟着拿起遥控器打开空调,白色烟雾呼呼地从立式空调出气口喷出。

“今天来的蛮早嘛!”老板一边擦拭柜台一边对我说道。

“想喝啤酒了。”我将啤酒倒进杯里,喝了大半杯,啤酒冰得很到位,致使喉管猛地缩紧,胃袋也冰得直打颤。

老板明快的一笑,脸上皱纹堆聚,我颇感奇怪,何以这么一张皱纹横生的脸笑起来会显得这么清朗明澈。

我剥开一颗花生,搓掉花生皮送进嘴里。

“年底就打算关掉酒吧了。”老板突然说上这么一句。

“准备重新装修?”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不,不是装修,是不打算继续干了。”说完,老板对我笑了一下,笑容多少有些发苦。

“啊!是吗,那以后都不晓得该去哪里喝啤酒了。”我不知该说什么好。

“会有地方的,酒吧那么多,你又那么年轻,想喝啤酒总能找到合适的去处。”

“算不得年青人了,差不多快到中年了。以人均寿命来看的话,已经很接近中点了。”

“那也足够年轻的,往下还能做很多自己想做的事,只要心里愿意。”

“会不会呢?”

老板从柜台内侧拿出一包香烟抽出一根点上,也递给我一根,又用柜台上的打火机帮我点燃。

“关了酒吧,往后准备干什么呢?”我一边吐出白烟一边说道。

老板摇了摇头,吐出烟雾,“什么也不干,往下就退休,老了,不像你,还那么年轻。”看起来老板很羡慕我的年轻来着,反复说了好几遍。

我默然。

“毕竟人不可能永远年轻下去。”老板神色黯然的接着说道。

“或许。”我说,随后似是而非的轻轻点了一下脑袋。

“可能会先去外地走走,到处瞧瞧,旅行一圈。”

我点点头。“这样蛮好。”

“我说,问句不该问的,她还没回来?”老板问道。他知道我妻子离家出走的事,他也认识妻子。

“没有,可能永远都不回来了。”

“别说的那么肯定,永远这个词可是相当沉重的,沉重到足以压垮一个壮硕的青年人,乱用是会出问题的。”老板给出忠告。

“怎么说?”我不解的问道。

“你看看我,看我不就一切都明白了,我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年轻时低估了永远这两个字的分量,胡乱用在了酒吧招牌上,以为可以做到,现在才知道任凭谁也做不到,不可能做到,无论是谁,不管再怎么伟大的人,其实都担不起永远两字,早晚都要化成灰、变成烟消散一空。直到最近才恍然间醒悟过来,有些事情似乎非得等到上了年纪才能搞懂。”老板语气感伤的说道。

“人都是这样,谁也不例外,谁也不必笑话谁,说到底这就是碳基生物的必然宿命,不要说作为个体的某一个人,就连人这一物种迟早也要从地球上抹去,就像一亿年前的恐龙那样!”我将剥好的花生米塞进嘴里,花生炒得正好,即没有糊味又足够酥脆,能够将花生炒得恰到好处的人,一定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有个问题不知该不该问。”我说道。

“想问就问好了,没什么该不该的。”

“这花生是谁炒的?”

“我炒的!怎么?有问题?”

“不不,没有。”

老板和蔼的笑了笑。一时无话,我们就都沉默下来。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造物实在将生命造得太滥,毁得太滥。”须臾,老板笑道。

我没搭腔,不知该怎么接话。

六点过后,酒吧开始陆陆续续进来客人,来客大都是些年纪四五十岁已经混到管理层的公司领导,下班以后不急着回家,先找个安静的地方跟朋友一起喝酒聊天,这酒吧的坏境最合适不过,那些风格时髦的酒吧对他们来说未免太吵闹了。来了几个客人后,老板开始忙起来,我和老板的谈话到此终了。

妻子以前读大学的时候经常来这家酒吧,是那时她男友带她过来的,两人分手后,妻便带着我来,和妻子结婚后,我们也时常来这里,我喝啤酒,她喝品种单调的鸡尾酒,鸡尾酒是老板自创的,味道很独特,喜欢的很喜欢,喝不惯的横竖都觉得难以下咽。和妻子一般都是在吃过晚饭后沿街道散步时,不自觉地走到了这儿,于是便走进来喝上几杯,我俩中意坐在柜台前,一边啜着各自的杯中物,一边看已显老态的老板在柜台里头忙碌不已,有时妻会跟老板说上两句俏皮话,老板不是很忙时也会对我们开上几句无伤大雅的玩笑,我喝了几瓶冰镇啤酒,她喝下几杯老板亲手调制的鸡尾酒后,在似醉非醉、醺醺然中我们走出酒吧,回家做爱。

我喝完一瓶啤酒,吃光小碟子里的花生,把花生壳小心堆放在碟子旁边,酒吧里的温度降了下来,我又向老板要了一瓶啤酒,老板用起瓶器打开,“噗”的一声几缕白气缓缓从瓶口升起,凝眸注视姿态优美的白气悠然浮起、在瓶口短暂氤氲了片刻,稍倾飘散一空,心里感到一阵难以言喻的舒缓。

六点半稍过几分钟,胤姗姗赶来,此刻酒吧里的自动点唱机正唱着一首唧唧哇哇曲调不无淫靡之态的流行歌曲,歌词一句也没听清,不知是哪个人点播的。胤来到我边上一把高脚凳上坐下,身上穿着白衬衫脖子系了一条深灰色领带,领带上点缀着圆润饱满的水珠图案,看起来不像便宜货,胤出了一身的汗,汗水早将衬衫打湿,紧贴在胸口上,白衬衫底下映出他胸口上的几根毛发。

胤坐下后,一把扯下领带团成一团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露出手腕上戴的江诗丹顿腕表,随即将领带塞进西裤口袋。还没吭声,老板就送上来一瓶冰啤酒,又拿了杯子和一碟腰果,胤把杯子倒满连着啤酒沫一饮而尽。

“来很久了?”胤打了个嗝后问道。

“喝完两瓶啤酒外加吃掉一碟花生米的功夫。”我答道。

“本来五点半就能赶过来,熟料有一个新员工突然找到我,说了点事,为那点子事耽搁了半小时。”说着胤又倒了杯啤酒,喝去一半,然后用手心抹了抹嘴,“新员工都是这样,很多事项都不清楚,偏偏公司那些规定又相当啰嗦,解释起来费时费力,简直没完没了,伤脑筋啊。”胤不厌其烦的摇了摇头。

我啜了口啤酒,拾起一枚腰果送到嘴里,没开口。

“嗯~”胤略显犹豫,想说什么又有点难以启齿的模样。“猫的事,觉得有点不好意思,不知道是你养的,还以为是附近的流浪猫来着。”

我无意就猫的事责备胤什么,何况那还真就是只流浪猫,“确实不是我养的,只是每天都会到我办公室讨食罢了。谈不上什么好不好意思。”

“总之还是向你道个歉的好,不知当时怎么想的,忽然就想对那只猫下手了。而且也好像感觉到你有点生气。”胤掏出领带再次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别介意,只是头疼还没好利落,心情有些烦躁而已。”我说。

“以为你会气恼来着。”胤笑道。

“何至于,再怎么说你也是我的领导嘛!怎么好跟领导置气呢!”

“什么领导,从没以领导自居。领导这东西,无论大小,全是狗屎。”胤大声说道。

胤很讨厌领导,所有领导都讨厌,原因不得而知。

少顷,胤改用缓和的语气说道:“我收到消息,上头有意提拔你,晋升为管理层。”说完,胤在我脊背上用力拍了一下,我本来端着脾酒杯正要往嘴上送,结果啤酒泼了大半杯到柜台上,老板赶紧过来用抹布擦干净。

“这?”我皱起眉头,放下啤酒杯,心里不太相信,进公司三年来,我的业绩一直不算突出,资历也浅,有不少业绩比我好得多或已经干了七八年的老员工都还没被晋升,怎么会轮到我!“听谁说的?”我问道。

“上头!上头让我先给你透个风。”

我沉默下来,不知该不该高兴。说实话,我不怎么愿意升职来着,现在这个岗位我干着就已经很满足了,已经得心应手、驾轻就熟了,换个位置,免不了又要从头开始,重新适应,这是一桩让我感到麻烦的事,另外我的适应力很差,对自己已经习惯的事情,从心理上很难做出改变,稍有变换,就会令我感到无所适从,所以每次去到一个新环境时,总是不由自主地感到惴惴不安心慌意乱得不行。想到自己安稳的生活即将发生变动,顿时心烦意乱。

“不相信?”

“相信。”我说。

“怎么看起来一副不高兴的样子?升职以后收入就会跟着大为改观!难道不值得开心?”胤说道。

“很难说,大概是因为想要的不是这些吧!所以没觉得特别高兴。”我直言相告。

“你想要什么?”胤又要了两瓶啤酒,给我的杯子倒满后,接着把剩下的倒进自己杯里,一边倒啤酒一边抬眼瞅我,“我说,晋升机会相当难得,很多跟你处在同一位置的人做梦都想得到晋升,一天到晚辛辛苦苦拼死拼活就是希望自己能早一天能升入管理层,这些你也是知道的嘛!”

“升入管理层,当狗屎领导?”

“不为当什么狗屎领导,为薪水考虑。”胤说道。

“能拒绝吗?”

胤摇了摇头,“规矩你晓得的,不给,你不能争取,给,你不能拒绝。”

“不公平啊,比我更该晋升的员工应该很多,为什么落到我头上呢?对他们来说,是不是有失公允。”

“公不公平,这都不是我们能改变的,也不需要我们做过多考虑,是上头的意思,明白吗?上头自有他们那一套考核标准,他们认为你已经合格了,该升职了。至于那些比你努力资历也比你老然而却没得到晋升机会的人,我们除了略表同情以外,什么也不用做!不是你抢了他们的位置,而是他们在上头眼里根本就不符合要求!就算你不做,也不可能让他们中的一个来,所以,心安理得的接受下来就是,别多想了,这是一件好事,我也已经说过很多遍了,收入将大大增加,有了钱,很多事情都会变得不一样的,穷人看到的太阳和富人看到的完全不一样,甚至都不是一个太阳。”

“我觉得他说的很对,你只是被动的接受者,不是施予者,抛给你的,只管收下便是。”酒吧老板在短暂的空闲时插了一句。

“你看,连老头都这么说。”胤受到鼓励。

我笑了起来,点了点头,表示顺服,不想再在这个问题上同他们纠缠下去。心里想到:我只是一个乞丐,施舍给我什么,我就吃什么,点餐是轮不到我的。

胤心满意足地站了起来,朝卫生间走去,我掏出香烟,也递给老板一根。

“安心接受就是,那家伙说的没错,不管那是不是你心里想要的,其实都无可改变嘛!力量有限,难以抗拒。说句不爱听的,我们都不是那种翻海倒江的人,我们能做的仅是随波逐流,就这,也还要时刻保持努力,不然极有可能会被浪潮甩掉。”老板慢悠悠的吐出一口烟雾说道。

我再次点了点头,“不错,力量有限,难以抗拒!”我沉吟片刻,“或许直接辞职也未为不可。”

“辞职!”老板瞪大眼睛好奇的看着我,“辞职又能怎么样呢?换了新工作,一切照旧!还不是要继续任人摆布?换了工作你就能自己做主不成?”

我叹了口气,“是啊!哪都他妈一个鸟样,毕竟力量有限,难以抗拒。”

老板伸出胳膊隔着柜台在我肩上轻拍了两下,“无可奈何的事情还多着哩!鲍照在哪篇文章里写下这么一句话——天道如何,吞恨苦多。”

“鲍照。”我低声沉吟一遍,“天道如何,吞恨苦多。”随即想到自已远不至于此,工作而已,谈不上什么吞恨不吞恨的,更够不着天道二字,我不过一个微末小人,天道何苦要在我身上下功夫呢?怎么看都觉得划不来。我笑着摇了摇头对老板说道:“上不及天道,也不曾吞恨。”

“不要过于妄自菲薄!”老板安慰我说。

这当儿胤从卫生间折返回来,老板便不再言语什么,转过身去整理酒柜。

我从裤袋里掏出事件记录,交给胤。“好像有点棘手,已经四天过去了,头绪全无。”

胤打开叠着的A4纸,快速浏览一遍,然后又重新叠好揣进裤兜,“我知道了,我来想办法好了。”

“依你看,问题可算得上麻烦?”

“这个要等我好好研究一下才能判断,现在还不好说。”

“无论如何,也要最大程度的帮他这个忙才是。”我说。

“能帮则帮,帮不了就算了,我们又不是无所不能的超人,到时候要是解决不了,一句爱莫能助把他打发了就算了。”胤一副无甚所谓的样子说道。

我咬咬牙,想把自己已对男子做出承诺一事告诉胤,但转念一想又把到嘴边的话咽了下去,还是不说为好。

“你说要尽力帮他,是不是因为你也有相同遭遇的缘故?”胤笑道。

“啊!或许有这方面的因素!”

“对了,不知该不该问,为什么你从来没有试图寻找过你妻子的下落呢?”胤问。

“怎么说好呢?”我思考了一下措辞,“知道固然是想知道的,不可能不想知道,说对妻子现在身处何方、处境如何,过着怎样的生活完全没一点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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