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两点多的时候,我来到地下停车场,找到那辆我从胤手里以极低的价格买下的沃尔沃V60,车身落了一层厚厚灰尘,车尾脏兮兮的糊着几大块已经干裂的黄泥。是上次开车去乡下时弄得,去时赶上暴雨如注,回程时又雨过天晴,但有一路的烂泥,到家后一直没找出时间清洗。我拉开车门坐进驾驶室,好久没开过了,车里有一股因闲置太久空气不流通而生出的霉味儿,也不算是霉味儿,没有东西发霉,应该说是一种陈旧的气息。我坐在驾驶位上,鼻子里嗅着这股陈旧空气,感到一阵轻微的乖戾,于是摇下车窗,掏出香烟点上。我一只手握住经长年累月使用(胤使用的)后留下明显痕迹的方向盘,试着转了转,又摸了摸裆杆,仪表板发黄,车内部件磨损程度都不轻,座椅边角开裂,塑料材质的中控老化严重,地板脏污得厉害。我插上钥匙打火,车身开始气急败坏的抖动起来,发出哧哧的沙哑低吼,还不错,只试了一下就打着了,仪表板亮起,几根指针全部归零。作为一辆汽车它还是合格的,起码最基本的功用没有丧失,还能开!不坏!
我打开车头灯,晃眼的灯光立时照向前方,周围一片光明,白的耀眼。正对面停有一辆梅赛德斯,大大的三叉戟标志在车灯的照耀下闪烁着十字星形状的寒芒,梅赛德斯左边停有一辆保时捷跑车,车前盖上的车标同样流光溢彩一点不逊于梅赛德斯,右边是一辆奥迪轿车,进气栅栏上四个银白色圆圈相较于梅赛德斯和保时捷也分毫不差,一样的不容小觑。无一例外都在向看的人宣告着其昂贵的身价。好像只有我的车最寒酸,在这高档汽车鳞次节比的地下车库里,我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贫穷。我在脑袋里开立了一张清单,清单的正中间画上一条直线,左边例举贫穷的好处,右边则写下富有的益处。最后清单右半边写得满满当当,直至写不下为止,而左半边却一片空白,一个字也未能写下。有钱真有那么好不成?我想起安的父亲,在投机市场中攫取到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可谓有钱到极点,然而没过几年就落得个破产的凄凉结局,某一天夜里一文不名的终了此生,这么看来倒不如从不曾富贵过的好。当然,这是别人的人生,轮不到我说三道四,也许一切重来,安的父亲还是会毫不犹豫的走上同一条道路,或许能成功规避掉凄惨跳楼的下场也未可知。
我将吸剩的烟头扔出窗外,熄灭车灯,关掉引擎,放倒座椅躺下,眼睛注视着车顶蓬。安的父亲死后,安过着怎样的生活呢?在巨富父亲死后,安优渥的生活势必跟着一起结束。但想必生活不会太过糟糕,安当然有能力自力更生,她有这个能力,且一直很出众,头脑又够灵敏,完美的继承了她父亲的才干,倒是没有她父亲那么大的野心,在社会上找个好工作轻而易举,说不定现在已经事业有成,当上了小富婆也未可知,总之肯定混的比我强得多,我只有贫穷与我相依。
我想起了阿根廷诗人博尔赫斯说过的一句话(在应召女郎离我而去之后,我到书店买了一套博尔赫斯全集回来,认真的读了一遍,我想知道究竟是位什么样的人物,值得女郎专门为他学习西班牙语,当然买的是汉译本):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说的好极了,文字如画,很少有人能将文字运用到如此境界,轻描淡写间传递出沉重得令人难以承受的哀伤。
我点燃第二支香烟,开始想象安现在的模样,三十四岁,精明强干,气质高雅,衣着时尚得体,举止优雅利落。当然岁月也不容怀疑的在她脸上留下了些许痕迹,法令纹比以前深了点,眼角出现几缕不易发觉的细纹,体重增加了三四斤,还好仍保持在正常体重之内,化着妆,但不浓,轻妆淡抹而已,只是恰到好处的盖住了脸颊上的那块斑痕,脸颊比起少女时期稍显圆润,不过,依旧很美。每天下午跑步或游泳半个小时,晚上看书或学大提琴,每过一段时间就去听一次音乐会——和丈夫一起去。一周做爱三次或四次。
“三十四岁的安!”我不出声的咕哝一句,可会是这副模样呢?还是成了家庭主妇,整天围着孩子和丈夫打转,“三十四岁。”我再次轻声念了一遍,完美无瑕且略显丰腴的肉体另丈夫如痴如狂,无数次的满足丈夫,同时自己也获得满足。她会怎么向丈夫解释脸上那块斑痕呢?在一阵狂风暴雨丈夫心满意足之后,一边回味一边温存之际,丈夫一定会对她脸上的那块伤疤产生兴趣,问她是怎么搞上去的,虽然已经问过很多次,但丈夫仍显得饶有兴味,安也同样不厌其烦,这就像夫妻间的秘密谈话一般。安会以极为轻松的语气再次重复不知说过多少遍的话语,“哦,你是指这个,”安指了指脸颊上的伤疤,接着漫不经心的说明由来,“一个小时候的玩伴不小心弄伤的,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他也很小很小的时候。”她或许会这样对他丈夫解释。
我朝窗外丢出第二支烟头,借着车库里朦胧的灯光看了眼腕表,指针指向凌晨三点十六分,距离天亮还有三个小时左右,是时候了,我想。我放回座椅,启动汽车,缓缓开出地下车库,在我家楼下停好。
我回到家里,到卧室拿上大号手电筒,又去书房翻出一把匕首,换上牛仔裤和登山靴,临出门时略一犹豫又折身走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升装的牛奶喝了起来,分了好几次才喝完,胃里感到一阵冰凉,要是热一下就好了,不过是在已经一滴不剩的全部下肚后才想起来,也无所谓。我将喝剩的空牛奶盒扔进垃圾桶。
喝完牛奶我感觉出心情上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当然这跟牛奶无关,另有缘故。我走出厨房,去卫生间里洗了把脸,然后双手拄在盥洗池壁上,盯视镜中挂着水珠的自己的脸。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感到有些紧张,心跳明显快了起来,双腿微微打颤,我咽了口唾液,喉咙干巴巴的,吞咽声大得出人意表。我再次吞了口唾液,这回好些,没发出太大动静,我长长的吁了口气,镇定一下心绪,莫非害怕不成?不错,是在害怕!但具体怕什么却不得而知。
确实是在害怕来着。此刻竟使我有些不敢面对,可能的话,真想一逃了之,永远不去那个地方。朝着相反方向逃的越远越好,就让那个地方永远封存永远不为人知,此生此世绝不靠近,此刻我已不想知道真相了。不、是不敢知道,胆怯使我不敢去触及。距离真相越近,越不敢面对,简直荒唐至极。我不是已经渴盼这真相有十年之久了吗?这十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迫切的想要知道藏在面纱之下秘密,现在分明已经离的很近了,却不可思议的为之恐惧起来,几乎达到胆战心惊的程度。几十分钟之前还不是这样的!片刻之前我尚在焦急的等待着天亮,只等太阳一出山,就立刻启程奔赴那里,甚至都等不到天亮,就按耐不住的跑到地下车库里把车开了出来,准备连夜赶去。内心在一刹那间发生一百八十度的巨大转变,怎么会这样呢?临阵退缩。
恐惧大概是来源于不自信,怕自己会失望。怕事情不是长期以来所自认为的那样,或许安可能连爱都没爱过我。严重的自我怀疑。果真如此,倒还不如自我欺骗来的好,欺骗自己,宽慰自己,给自己营造一个温馨静谧的安全小屋,尽管这只是由虚假和幻觉构造出的不堪一击的场所,但起码不会有残忍的伤害和彻头彻尾的绝望。我目光冷峻的谛视镜中自己的那张脸,感到很是羞愧,怎么变得这么胆怯,像一只被猫吓坏的老鼠。
尽管此刻我倍感恐惧、疑惑、担忧,但我也冷静的意识到,无论如何那个地方都非去不可,既逃不了也躲不开。而且也不可能再像以前那样拖延下去,早晚非去不可。并且我知道,从时间上说恐怕还是越早去越好,面纱之下的真相或许残酷或许冰冷或许极为沉痛,都必须面对不可,不仅需要直接面对,还要完完全全的把它一整个接受下来,此外别无选择。
再者,我也并非只是单单为我一个人而去,还要为那位委托人而去,这是我的责任,哪怕只为了他,我也非去不可,他现在正在家里翘首以盼的等着我去给他寻找消失的妻子,这是无论如何也推脱不得的。
呕吐感朝我袭来,胃里翻江倒海,刚喝下的牛奶一个劲往嗓子眼奔涌,我冲到马桶旁,掀起盖子抱着马桶大口吐了出来。牛奶和几个小时前喝的威士忌连带着昨晚在酒吧里吃的三明治全都一股脑地吐了出来,吐了好长时间,鼻涕眼泪一齐流出,好容易终于吐完,连胃酸都吐得一干二净。我按下抽水按钮,把秽物冲进下水道,嘴里又酸又苦。我漱了漱口,洗了把脸,感觉多少舒服了点,身上也一阵轻快,除了后脑勺有轻微的钝痛感。多少年没有吐过了,多少年来着?想不起来了!
精神太过紧张。
嘴巴不是滋味儿,一股怪味儿,而且黏糊糊的,我又漱了几次口,感觉好点了,我点燃香烟,坐到马桶上抽了起来。
我想起委托人,打心底里厌恶此君,不明缘由的讨厌他。我们有相同的遭遇,妻子都不告而别,年龄也差不多,就算不喜欢他也不至于厌恶才对。可是说不上来,反正总觉得他身上始终散发着一种难以说明的引人不快的什么。一开始好像不觉得他讨厌来着,甚至还对他怀有好意。不,不对,一开始就觉得他非常讨厌。从见到他的第一眼起就不喜欢他,只是当时没有意识到这点而已,或许已经意识到了,而我刻意选择将其忽视掉。是同情心使然,觉得他可怜而忽略了他的可恶,再加上他那身落拓的打扮和徘徊于崩溃边缘的精神状态,如果我再去厌恶他,无疑会显得我过于冷酷,我只是为了佯装心地宽厚才强迫着自己对一个不喜欢的家伙怀有好意。无疑,我并不宽厚,还多少有些刻薄和冷漠,我还一度自认为是个好人呢!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我不是因为生性凉薄才觉得他可厌恶的。
是什么呢?我想,是他身上的什么使我感到讨厌呢?奸诈?愚蠢?自私?俗气?不错,是俗气。市侩十足的俗气,恶臭扑鼻的俗气,是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里的俗气。他虽不是资本家,但看得出他很向往成为资本家,他在追逐,虽未必追得上,却的确是在尽全力追求来着。妻曾经对我说过:世界上有三种气味让她感到作呕,微末官吏的官僚气,假道学的浩然“正气”,还有就是市侩气。这三点往往集于一身,只不过大多数时候只能散发出其中一种或两种气味,因为一个人很难同时兼具三个身份,不太可能即是官员又是道德家,同时还顺带着做买卖,但只要有机会,身份稍一转换,气息便会立即跟着变化。这三种恶臭味异流而同源,都是由于道德的严重缺失造成的。他正是如此,尽管他从未对我表现出趾高气昂神气活现的得意姿态,也没看到他欺压下属时威风凛凛的派头,但其身上浓重的市侩气息的的确确充斥在我鼻端。想来也可理解,他正有求于我,当然摆不起架子,必然要对我好言好语,自以为是的作派只好先暂时收敛起来。况且我也不是他的下属,当然也就欺负不到我头上,那套平时耍惯了的威风自然无处施展,不过身上的俗气却无法将其掩盖。不幸的是我偏偏对他许下了承诺,一旦不如意,他势必会把搞得我狼狈不堪,结局恐怕也很难收场,严重的话可能还要牵连到胤。我越来越后悔自己当时不该对他生出毫无道理可言的同情心,以至于随口说出了放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出口的话。我宁愿当时直截了当的拒绝掉这桩委托,干脆帮都不要帮他,管他妈的死活呢!
可是,我已经接受了这桩委托,并且还给他做出了承诺。就算我再讨厌他,就算此人再怎么俗气难闻,我也不得不为他找到消失妻子的消息。职责所在推脱不得,尽快帮他找到消失的妻子,完结此事,跟他再无牵扯,宜速不宜迟,必须要快。
如此思量之际,对男子的厌恶演变成了无比的憎恶。当下这番局面都是他的到访引出的,如果他不来找我,我也就不会想起自己的遭遇,不会让这些陈旧过往再度触动我的心绪,不是已经安稳的过去了很多年了吗?曾炙热的感情早已慢慢冷掉,受伤的心也渐渐复苏。确实很多次的想起过安, 但不曾感到过分难过,也想解开困扰自己的疑团,却并不怎么强烈。是委托人的出现,让我一下子想起许多许多的陈年往事,使我内心再次掀起巨浪,陷入难以自已伤痛中。男人的出现有如推倒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跟着不可避免的引发了一连串反应。至少,最近出现的这么多莫名其妙的事情也都是在接受男人委托后才发生的,这自然是要归罪在他头上,这点无论他怎么巧妙推诿恐怕也难辞其咎。在委托人离开事务所后没多久,我想起了安,紧接着感觉到有一颗沉甸甸的小球在身体里滚动,我开始细细回忆过去,陷入对往事的深深追悔,几天后我梦到了身处世界尽头,那是只有安曾向我提起过的地方。至于其中包含的意义,我尚且不得而知,随之便如同着魔似的想要搞清楚安之所以要同我分手的原因。我本已经淡忘了来着,差不多已经心觉释然了,我也本可以与这段记忆相安无事直到很久很久以后。可是现在这段记忆分明揪心般的作痛,不由分说的将我打入痛苦的回忆泥沼中,回忆真像一把锋利的刀不断的割裂着我的身体,每当这时,真想将这些不堪往事一忘了之。
然而,我需要这回忆,在某些时候,它也能温暖我冻僵的心,相比于刀割般的痛苦,回忆所带来的温情显得更加可贵。
我懊恼自己贸贸然就接下了这桩委托,本不该可怜那家伙的,不就是跑了个把老婆吗?跑了就跑了嘛,也没什么大不了,去他妈的,算起来我跑了两个,我岂不是更值得同情,可好像谁也不曾同情过我。尽管实际上,我并不需要别人的同情。
可倘若让我再选择一次的话,我恐怕还是会接受他的委托。方寸之间,混乱不堪,我也不知道自己的心到底是怎么考量的,究竟更趋近于哪一边呢?不怪委托人,我想,怪不着他,即使没有他,我自己原本也打算去寻找真相的,只是时间早晚问题罢了。
我跪了下去,双手并拢抓住盥洗池沿,脑门顶在手背上,闭起眼睛,十几秒后,我忽然觉得疲惫不堪,松开手顺势歪坐到地板上,虚弱的喘了两口气。什么都思考不成,这样也好,什么都别去考虑,只管往前进发就是。不管真相如何,都必须弄清楚不可。为什么和我青梅竹马的恋人会突然间弃我于不顾,并且是以极为怪异又有悖常情的方式,最后一次约会当中似乎还言笑甚欢,不,不是似乎言笑甚欢,而是的的确确真真实实的言笑甚欢。可之后却一语皆无的和我断了所有联系,不见面、不回信、不接电话,最开始我连她是什么意思都没闹明白,直到许久以后,我才突然醒悟——而且又极其不情愿的接受——原来她这是准备不要我了。可为什么不直说呢?当面说出来多好!当面说出来,无论用词多么刻毒,我大概也只会难过上一段时间,而不会像如今这般摸不着头脑,并且困扰我这么久。
只消清清楚楚说上一句:我不再喜欢你了,我们之间的关系就此结束吧!这是何等简单的一句话,而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了,完全足够了。怎么连这么一句话都不肯对我说呢?或者这么一句,我依旧是喜欢你的,但我不可能再跟你继续下去了,原因我不想说,你也别追问,好嘛?那么我极有可能会“哦”上一声,然后回道,那么请珍重好了。干脆利落的撒开手去,难道是担心我会死缠烂打不成?安很了解我,知道我会走得很干脆,绝不会纠缠她。只要一句话,我就可以再也不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然而她什么也没对我说,只留给了我一个谜,一个令我每每思及都倍感痛苦的谜。
这当然使我不得不产生其中可能含有什么不可言明的隐情的猜测。我也试图找到安想要当面一问,然而在我登门造访的时间里,我度过了人生中最难堪、最尴尬、最无地自容的十五分钟。那十五分钟着实漫长而又痛苦,比躺在牙医的椅子上十五个小时还要难熬上一百倍,最终我败下阵来,选择放弃,立即狼狈不堪的落荒而逃。自此,我便决心将疑团保留下来,并非永久封存,我打算先等下去,等到时间流逝的足以改变安的心境,直到她愿意开诚布公的谈起这件事的时候,届时再来解开心头疑惑。长期以来,我一直幻想在以后的某一天,能和安相约于某一场所,两人能以极为轻松的语气就此事开怀畅谈一番,最好还能再说上几句可惜遗憾之类的话,当然这种话要由安说出。彼此唏嘘感叹一回,最后相互道别,甚至还能拥抱一下。接着等到我一人独处细细思量安那个时候之所以会一言不发就和我分开的原因时,我或许会难过的不能自已,会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楚,但肯定不会哭,因为泪水代表已经放下,而想哭却流不出眼泪则意味着深深的不舍。但也有可能,仅仅一笑置之,稍觉得有些无可奈何,随即作罢。
事情的真相就在老人给的地图上那个打有叉号的地方,只要去到那里,一切皆可水落石出。而我现在却感到害怕起来。十年来我做过种种猜想,自认为已经将所有可能性都考虑过了,做足了心理准备,所以无论分手原因究竟为何,也不管到底会有多伤我的心,我都有信心应付下来。但现在我却感觉信心很是不足,那恐怕不是我所能接受的。
在无限接近只差临门一脚的此刻,我无比真实的畏缩了起来,恐惧如某种黑色流体般充溢于全身上下每一个毛孔中,因害怕而大吐了一场,甚至于害怕到站立不住而歪倒在地板上,身体止不住的颤栗。我害怕那原因过于无足轻重,我害怕安过于云淡风轻,我害怕安完全不以为意,那一来,我就成了滑稽可笑的马戏团小丑了,这些年,我究竟干了什么,别人竟毫不在意,然而我却刻骨不忘痴痴妄想。
可是倘若真相又沉重得难以承受,那么我恐怕不得不就此死去,我当然不愿意就这么死掉。问题是一旦没了生的乐趣作为支撑,我想必很难再将无常鬼视为恶客,甚至可能会主动跑向他们。
我不出声的在心里连骂了自己几遍懦夫,想以此来激怒自己。可是效果甚微,连听了几遍懦夫之后,最后竟然开始坦然接受这一评价。真无可救药了,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对自己失望至极。我从裤兜里掏出香烟,手指像冻僵似的麻木僵直,以至于连擦了好几根火柴才成功点燃香烟。我一边吸烟,一边握住拳头不断捶打微颤的大腿,一支烟吸毕,我扶着盥洗池缓缓爬将起来,原先微颤的双腿因站起来后支撑着身体重量的缘故而开始剧烈抖动,我紧紧抓住盥洗池以免因双腿无力而跌倒,略稳一稳身体。我抬起头照了照镜子,脸色青的骇人,嘴唇抖动不已,面部肌肉扭成一团,我用力咬住下嘴唇,因无法很好的控制力道,立时有少许血液从唇间流下。不过疼痛使我意外感觉好受了稍许。待多少镇定些的时候,我手撑墙壁走出卫生间,到客厅沙发不过几米远的距离,我却用了相当长的时间,中途甚至一度以为自己怕是永远都走不到了。在沙发上躺倒,内心陡然间平静下来,我长长的呼了口气,累得像要虚脱了一般。
我躺在沙发上闭起眼睛,但没有睡,根本没有困意,呕吐物的味道仍残留在口中,嘴里十分难受,同时又干渴的厉害,我想喝杯水或啤酒,但实在懒怠动,也根本动不了,连举起胳膊的力气都使不出。我睁开眼想看看墙上的挂钟,但不知是因为角度的关系还是大脑混沌的原因,理解不好钟表指针和数字所表示的含义,楞楞的看着上头最细最长那根指针转了三或四圈后,便干脆作罢,再次合拢眼皮。
恍惚中似乎有谁从厨房里端着水杯朝我走来,他或她扶着我侧起身体,将水杯送到我唇间,嘴唇接触到凉津津的水,旋即大口大口地一饮而尽,嘴里顿时好受了许多,我定睛注视这端水的人,可不管怎么看都没办法看清楚此人,他或她身前遮挡着一层视线无法穿透的灰蒙蒙的云雾,只能看到一个影影绰绰模模糊糊的似人身影,始终不能一窥其貌,我想出声问他或她是谁,但嘴巴张不开,声带也冻僵似的无法震动发声。
闭目合眼的时间里,身体正在快速的恢复元气,难受的感觉如退潮般一阵轻似一阵的往后卷去,力量感开始重新充实四肢。
不知过了多久,电话铃响起,我睁开眼睛,看了一眼客厅角落的电话机,心里很是疑惑,谁会在半夜三更打来电话?我从沙发上站起,身体还很疲惫,一个趔趄差点又坐回沙发,我马上平衡了一下重心,站稳后踉跄着朝电话机走去。
是胤打来的。
“起来了?”胤问道。
“嗯,能起来了!”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以为胤问的是我已恢复得能从沙发上起身了。
“我考虑了一下,还是觉得跟你一起去为好!”
“去哪?”大脑仍迷迷糊糊。
“什么去哪?当然去地图上的那个地方!还没睡醒吧?你大概。”
“哦哦,”我明白过来,随即说道:“不用,我自己去就行!”
“不放心你一个人去,那地方离得远,荒郊野岭不算,而且还完全陌生,我好歹有户外活动的经验,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照应。”
“能有什么意外?”嘴巴干得厉害,感觉能喝干整个太平洋。
“不是说会有什么意外,只是觉得事有蹊跷,怎么说好呢?你难道不觉得事情过于古怪,不合常理?”
“啊,的确有些怪异。”我点头承认,顺着胤的意思应和道。
“所以我才要跟你一路去!”
我想了一下,胤跟着去怎么也胜过我一人独往。“那只好麻烦你跟我跑一趟了。”
“没什么麻烦的,作为我也早就想离开城市出去走一走玩上一次了,整天局囿在这钢筋混凝土构建的城市里,出门就是一马平川的沥青路,汽车来来往往难听的机械声响充盈于耳,灰尘铺天盖地,塑料袋随风飘扬,塞得满满登登的垃圾桶四溢而出臭气熏天,苍蝇蚊子对人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大街上摩肩擦踵到处都是人,喧嚣吵嚷呱耳沸心。纵目望去不是各式各样的汽车就是高低新旧不一的大楼,再不就是熙熙攘攘的人流,可令人奇怪的是尽管有这么多张脸,却每张都面无表情、冷若寒冰。进到办公室立马又被冗杂烦赘的琐碎事项缠住,这些事情都全然毫无意义可言,处理这些事就像是在北极冰川上扫雪,跟那些荒唐而又滑稽的行为艺术毫无二致,下班后又要在几个女人之间疲于奔命。整日家身处在各种噪音和光污染的坏境下,无聊事情一件接一件没完没了。想找个清净的地方一个人呆上一会儿都不成,早已经心力交瘁疲于应对了。借着这次机会跟你到野外走一趟,对我来说也是件乐事。打着干正事的旗号,去自在撒欢,满腑满肺的吸上几口野外的新鲜空气,脑袋里什么也不想,好好听上一阵子清脆悦耳的鸟鸣,正儿八经的吹一吹山风,早就想这么干了,怎么能白白放跑这次机会?”
我无话可说,一边感叹胤连篇累牍的成语,一边轻轻的“哼”了一声,既非嘲讽,也非认同,仅是不带任何立场的声带微颤而已。
“我这就开车去你那儿!一些大概用得到的装备我已经准备好了。”
“现在?”我吃了一惊,就算再想出去,也用不着这么急不可耐,大半夜就出发吧。
“不是现在?那要什么时候?明天?”胤在电话里问道。
“至少也要等……”我本想说等天亮再去的,说出口前我下意识的瞟了眼窗户,谁知天光已经大亮,看天色,应该日出好一会儿。有一种齿轮对不上的龃龉感,莫不成我在沙发上躺了那么久,究竟是真躺了那么久,还是时间凭空消失了几个小时?没有时间按部就班流逝后所应留下的印记,序列漏失,不真实的感觉,心里空落落的。大概是我还没有彻底恢复的缘故,也可能是真睡着了,而等醒来后出现错觉,以为自己一直清醒着,总之有一种被利刃从身上剜去了几个小时的乖谬感。
“等什么?”胤问道,随即又补充了一句,“我可是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吃完早饭。”我支吾道,同时看了眼挂钟,这回看明白了,八点三十七分。
“我先去接你,然后在路上找一家早点摊随便吃点不就行了,非要在家吃不可?”
“吃什么都无所谓,既然这样,那就赶早出发吧!”我说。
放下电话,我到卫生间简单洗漱一下,刷牙的时候感觉嘴里很是难受,继而才想起自己早在几个小时前就已焦渴难忍了,刷完牙蘸湿毛巾随便抹了把脸,看着从水龙头哗哗流出的液体,很想凑上去喝个痛快,但这里的自来水没装净水器,不能直接饮用,洗好脸我迫不及待的去到厨房接了两杯自来水喝下,口渴的感觉消失后,嘴里又觉出一种寡淡味道,我打开冰箱取出一罐啤酒,仰头喝了大半罐,寡淡感随即也消失了,我又取出一罐拿回客厅坐在沙发上一边喝啤酒一边等胤。
我坐到新款雷克萨斯的副驾驶席上,胤一身全副武装的装束,脚蹬一双制作精良的皮革材质的登山靴,一条李维斯牌的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冲锋衣,头上戴有一顶深蓝色的鸭舌帽,看上去很是像模像样。
胤全神贯注的驾驶着汽车,面色红润,精气神十足,情绪高昂,相比之下,我的脸色肯定异常难看,感觉脸上热乎乎的还干的难受。汽车后备箱里塞着一个大大的背包,里头装有胤准备好的各种户外用具,临出发前打开给我看了一眼,简单的介绍一下名称和作用,可谓大开眼界,此前我丝毫未意识到这行当会有这么多讲究,像什么登山杖、登山绳,工兵铲、指南针、开路刀、望远镜、头灯、多功能的水壶、小型医疗箱等,种类齐全,考虑的足够周到细致,连一些根本派不上用场的东西也带了,睡袋即是其一,何必带睡袋呢?难不成要在野外过夜,我有些不解,但没问出口,不过是在心里嘀咕一句罢了。
我拉开车顶上的化妆镜,看了一眼自己的脸,面颊红扑扑的,但不同于胤的健康肤色,我是因为一夜未眠造成的。眼球上布满网状红血丝,有些干涩发胀,嘴唇干裂白得没有血色,下巴青黑,总之一塌糊涂。
“昨晚没睡好?”胤一边盯视前方路面,一边用余光瞟了我一眼说道。
“嗯,多少有些睡眠不足!”我合上化妆镜。
“怎么了?”
“怎么也不怎么,只是没睡好而已,近来常常如此,不明原因的睡不着觉。”
胤轻点两下头,“我时常也这样,本来好端端的突然就莫名其妙失眠了,死活睡不着,与情绪无关,心里也没存什么不开心的事,胸无宿物。脑袋没有胡思乱想,什么都没想,大脑一片空白,精神也不亢奋,内心极其平静,然而就是睡意全无。无论如何都睡不着,第二天醒来疲惫不堪晕晕欲睡,喝再多咖啡也打不起精神,好容易熬到晚上睡觉的时候,脑袋一沾枕头立马像打了麻药似的昏睡过去。醒来时,一切又都恢复正常,精神大好,食欲大开,做事也有效率,感觉上天更蓝了,鸟鸣也更悦耳了。我也曾认真思考过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失眠,但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偶尔失眠一次也不坏!谁说的来着,失眠亦佳,不足为燥热人道尔!”
“妙妙妙,好一个失眠亦佳,不足为燥热人道尔,殊不知,正是燥热人才容易失眠,容易失眠的燥热人不能体会其中佳味,而能体会失眠佳味的清凉人又往往不会失眠,有意思,这话是谁说的?”胤扭头看了我一眼,又马上转回去逼视马路前方。
“谁说的呢?想不起来了,某个无名氏吧!”
“我不那么以为,能说出这话的,绝不是泛泛之辈,肯定有些道行。”
“或许!对了,刚才你说鸟鸣更悦耳了,倒让我想起件事,你最近可听到过鸟叫?什么鸟都行,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听到的?”
“鸟叫?鸟叫难道不是很寻常的吗?昨天,不,刚刚还听到,什么鸟倒是不晓得,但肯定是鸟的鸣叫声,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我已经很久没听见鸟叫了,印象中的确有很长时间没听见了!”说完,我朝车窗外看去,目光四处梭巡,想看看行道树或电线上有没有鸟的踪影,然而连鸟的影子也没见着。
“什么意思?隐喻?还是……”
“哪是什么隐喻,直白的陈述而已!”
在路口胤因红灯停下来,定睛注视了我几秒钟后说道:“昨晚的蜉蝣又是什么意思呢?”
“那也仅仅只是字面意思,没别的!”
胤扭过头盯视着交通指示灯,还有三十七秒红灯结束,胤沉默了了八秒钟之久,像是在思索措辞,红灯还剩二十九秒的时候,胤开口说道:“你近来怎么说呢?”胤稍稍沉吟,又接着说下去:“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我笑了一下,尽可能做出轻松的样子,“一直都是这副德行,没什么可奇怪的!”
“也许你没这种感觉,但在我却觉得很突兀,昨天你为了一只朝生暮死的蜉蝣特意给我打了一通电话,说了那么多,今天你又说什么很久没听见鸟叫,鸟叫不是随处都可以听见的吗?珍惜品种的鸟倒是没有,麻雀不多的是?”
绿灯亮起,胤松开刹车踩下油门,车辆平滑的朝前驶去。
“这不得不让我心生疑惑啊!”车辆开动后,胤又说了一句,跟着轻轻摇头。
“大概我这人就是跟寻常人不一样吧!一个怪人!”
“得得,非常之人必有非常之处啊。”
这话听起来像是挖苦,我便一声不吭沉默下来。
“我们是好朋友,所以……”胤停了一下,问道:“我们算是好朋友的吧?”
“那当然,这还用说!”我笑道。
“怎么说呢!从跟你认识以来,我一直都觉得你这人有点,嗯,与众不同,“胤点了两下头,“嗯,对,是与众不同。”
“这怕是故意往好听的方向说的吧?怕是恭维吧!”
“的确有古怪的地方,但你身上所表现出的怪是能让人产生好感的怪,不是性质恶劣的怪,明白我说的吧?就是说,人都能从你身上的怪异中得到些什么,当然不是指物质上的,似乎也不能算是精神上的或情绪上的,怎么说好呢?说不出来。不过,和你待在一块的时候,会让人不由自主的对你生出……类似善意的那么一种态度。表达不好,要是换个文科生或许就能用精准的语言恰如其分的表述出来。不过我想说的,你应该可以理解吧?”
“知道,非常清楚,认为我是个地道的人而对我怀有好意嘛!”
“嗯,对,是这个意思来着,因而你是我最看重的一个朋友。但你身上除了优良——甚至可以称得上难能可贵——的品质外,同时还夹杂着少许的自我沉沦的倾向,我的意思是,你不是向上的,而是随波逐流的,什么都无所谓,不争取,保持现状也行,情况更坏一点也愿意接受,境况发生好转时也不在乎,逆来顺受。颓废、虚无、失落,曾在美国掀起巨大风潮的那个作家什么来着?麦克·凯鲁亚克是吧?”
“杰克。”我说。
“哦,对,是杰克。是叫垮掉的一代吧!以他为首的那个文学流派。”
“是的吧!”
“这可是相当致命的玩意儿。”
“去他妈的垮掉的一代,我一点也没垮掉,既不虚无,也不颓废,更不失落,老子积极乐观得很。”
“老子云:夫唯不争,天下莫能与之争。”我又补充了一句。
“有道理。”胤点了点头。
我再次将目光转向窗外,道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各种型号的发动机响成一片,排气管噗噗的往外喷出稀薄的白烟,行道树被扬起又飘落的灰尘搞得灰头土脸,看上去每一棵都精神萎靡状态堪忧。太阳已升至半天空,热力雄浑,温度仍在不断往高位攀升,仅看着日光就已经感觉出车外阵阵的热浪在轮番滚涌,天晴得有些正经过了头,朝天望去目力所至不见一丝云絮。一幢幢高耸的大楼外围的玻璃从各个角度反射着刺眼的日光,胤所言非虚,光污染严重啊。我到处搜索了一会儿,确乎哪里都没见有鸟的身影!怪哉怪哉!难道胤真的不久前才听到的鸟鸣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