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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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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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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夜空》连载

第四章

周一早上醒来,脑袋疼得厉害,像有一颗不知名字的植物的种子在脑袋里生根发芽,现在即将顶破脑壳般痛不可忍,为了找几片阿司匹林,我在房间里翻箱倒柜一阵折腾。终于在书桌那个放着简略记录的抽屉里找到一瓶已过期三个月的阿司匹林,药瓶被一沓以前的记录的备份件遮盖住。吃了几片过期的药片后,疼痛仍没有得到减轻,不知是不是因为天气热的缘故,我只得咬紧牙关歪倒在沙发上默默挨抗着,挨了差不多半个小时之久。决定如果头痛再不缓解就去医院,熟料方生此念,痛感如突然被拔掉电源的机器似的戛然而止,一瞬之间,痛感消失了,仿佛刚才酷烈的疼痛并非真实发生一般。脑袋不再作痛时,已经九点四十多了,气温正朝着一天中的最高峰冲刺,看着户外热辣辣的太阳,热空气如浪潮般翻涌,我提不起精神出门上班,就继续保持着头痛时的姿势歪躺在沙发上,眼睛看着天花板出神。

看了一会儿天花板后,忽然想起上周四来事务所找我帮忙的那个妻子莫名其妙消失的男人,“可怜!就这么被妻子不动声色的抛弃了。”我不出声的咕哝道,由是,我想起几年前同样一声不吭离家出走的妻子,心情于是变得更加低沉下来。

我和妻子是在我大学一年级结束那个暑假里认识的,大一学年结束后,我没有回家,而是在学校度过的假期,花了一天时间在学校外头找了份奶茶店里炮制柠檬水的活计,工作很轻松,薪水倒是给的不多,不过可以免费喝柠檬水和其它各种掺了水的果汁。店里一起打工的还有一个在另一所有名校之誉的大学里念大三的打扮时髦的姑娘,她每天都化着艳丽的妆容,穿着时尚,至少我跟她站在一起时,在年代感上相差有三十年之久,换言之,她的潮流已经跑到我前头三十年。每天我跟她站在小小的吧台里头,我总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懒散模样,无论干什么都懒洋洋慢吞吞的,天气太热可能是一方面的原因,不过更多的还是对工作本身的不满导致的,而她则跟我完全相反,前面也说了,她每天都要精心的画上冶艳的妆容,穿上时髦的服装赶来上班,见到我后总会热情的跟我打招呼,挥舞手臂,脸上绽放一个露出洁白牙齿的笑容,音调清脆的向我问好。而我却永远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样,漫不经心的回应她一句,音量小得连自己都很难听到。

她一边哼着不知名的曲子,一边动作熟练的给客人制作各种饮品,心情好的像刚下过一场雷阵雨后雨霁云消的夏日晴空。奶茶店有许多熟客光顾,大多数都是旁边大学里的学生,顾客们都很喜欢她,尤其是男顾客,总是会在买奶茶的时候跟她说上一俩句笑话,有时逗得她咯咯的笑上两声,这时说笑话的男生就显得很是兴奋,不过,更多的时候她只是嘴角微微扬起露出比微笑的幅度大上三分之一的笑容,哪怕只是这样,对说笑话的男生而言也算得上莫大鼓励了。

她欢快而又热烈,在一起工作一个月的时间里,我几乎没见到她有不开心的时候。对我磨洋工的行为,她也从来不说什么,很少指派我干这干那,尽管她本人已经忙得晕头转向,也仍旧宽容我的懒散,没一句抱怨的话,这么着厚颜如我也到底有些不好意思起来,继而收敛了不少。不过奶茶店里的工作她干得总比我多,假期快结束时,老板给我们结算薪水,她到手的工资比我的要高出一大截,我认为这样的分配很合理,以我的工作态度来说,也没资格表示不满。在拿到工资后,我邀请她一起吃晚饭,一方面算是同事一整月的散伙饭,另一方面也是对她在这一个月的时间里对我懒散作风宽容以待的关照表示感谢。

地点定在一家中上档次的西餐厅里,我预备把工资的一半花在这顿饭上,实际上也差不多花了那么多钱。

我比约定的时间早到了一会儿, 一个穿着黑色套装的女侍应生怀抱着巨大的外头包着一层黑色皮革的菜单走了过来。我告诉她还有一人没到,暂不点菜,把侍应生打发走后,剩我一个人孤单单的坐在餐桌旁等待。在等她的时间里,我考虑往下离开学还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该用来干点什么,打日结的短工还是干脆什么也不干的窝在寝室里睡觉,这两种方案我一时不知该选哪个好,就此思量了片刻,决定还是什么也不干的好。我从裤兜里掏出烟盒燃上一支,抽了起来。刚刚走开的女侍应去而复返,黑色的皮鞋在木质地板上敲击出沉稳的声响,脸上挂着令人舒心的浅笑,同时右手托着一个黑色托盘,上头有一杯加有冰块的苏打水,走到我跟前略微弯下腰把水放到桌上,接着在水杯上方约十五公分的位置向我做出一个“请”的手势,我点了点头,道声多谢,女侍应随即更加好看的笑了笑,然后挺直腰杆折回柜台,十分干练潇洒,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黑色的马尾随着她轻快的步调微微上下耸动,令人惬意的画面,如果不是以花费我半个暑假的工资为代价的话,一定会更让我感到快意。

离晚饭时间还有些时候,环顾餐厅,除了我以外,只有隔了好几桌远的地方坐着一对年轻男女,男的背对着我,女的面朝我这边,看起来女的有二十四五的年纪,男的只能看到背影,从其背影估量年纪应该不超过三十,顶多二十七八的年纪,看不出两人的关系。女郎长得不算漂亮,耳垂上挂着两个大如自行车轮毂似的耳环相当引人注目,在餐厅刚亮起来的光线柔和的灯光下熠熠生辉。女的发现我在看她,便也回望了我一眼,女郎的举动跟着引起了男伴的注意,于是他也扭过头看了我一眼,目光中并没有包含太多内容,只是像看摄有野生鹿群的壁画般打量了我一眼后又转过头去,女郎跟着也低下脑袋,专心切割餐盘里的牛排。男的长相英俊,年纪果然不出所料,就是二十七八岁上下。

我将目光转向它处,不再看那对男女。天花板上有悠扬的乐曲轻轻泻下,但声音太微弱了,听不出来是哪首曲子,不过就算音量足够大,我也未必能听得出来,我对音乐的认知水平绝不超过普通外国人对汉字的掌握量。每个餐桌上都铺有一张米白色桌布,上面印有几种矩形图案,呈锯齿状的桌布边沿有镂空花纹,桌面上摆有一个玻璃烟灰缸,里头干干净净,没有一点烟灰,紧挨着烟灰缸放着的是一个釉色秀丽的陶瓷花瓶,瓶口插着几株叶片和花瓣上还沾着水滴的扁竹花,扁竹花鲜艳得像是刚从花园里摘来的,每一片叶子都饱含生机,外围轮廓优美流畅,叶面舒展饱满,花瓣鲜艳欲滴,就连褶皱都仿佛经过精心设计却又力图抹去雕饰痕迹以求接近天然,几根雌蕊上沾满细小花粉,这些组合起来真是妖冶动人。我一边默默吸烟,一边盯着新鲜的扁竹花看个没完。一只烟抽罢,又立即点上一根,如此看花的时间里,心情莫名黯淡下来,不知为何,我预感她可能不会出现,虽然离约定的时间还有点距离。

康德说过;“工作是使人得到快乐的基本方法。”怪不得她总是那么快乐,想必我是因为不工作而总是郁郁不乐。

我或许真的惹她讨厌了也未可知,转念又一想,不对,难道我有什么是值得她喜欢的吗?在奶茶店里我像个站着的死人,而她却忙得像个高速旋转的陀螺。她当然应该对我产生抱怨,这再正常不过,她对我的不满也根本不是一顿晚餐就能打消的,请她吃饭仅仅是我一厢情愿罢了。

我想,该多读点康德才是。康德的书有哪些来着,三大批判以及……,能想得起来的就这三个,对于康德我所知道的唯有他是一位了不起的哲学家且是德国人,仅此而已,至于他的思想学说,我全然一无所知。康德,我想,大哲学家,我轻轻点了点头。或许她比较了解康德,极有可能熟读康德也未可知,我要跟她打听一下。但她很可能不会再出现了。想到以后再也看不见这位脸形端庄,打扮时髦的女孩儿了,心情愈加低落下来。

这么胡思乱想之际,她如一只穿花拂柳的蝴蝶优雅的煽动着美丽的翅膀翩然而至,刹那间,我心底竟涌起一股强烈的感激之情。

她的衣着依旧令人叹为观止,脸部的妆容浓艳又不落俗套,那种华丽之感,让我想起六朝人写的文章和温庭筠的诗词。她在我对面坐下,稍稍扭动了一下腰肢调整坐姿。我下意识地抬腕觑了眼手表,离约定的时间尚有三分钟。

“迟到了?要不就是久等了!”她展颜一笑。边说边看了一眼戴在手腕内侧的手表,表盘只有黄豆粒大小。我心想,用这种表看时间,一定颇费眼力。

“不不,你即没有迟到,我也没有久等,两者皆不是。”我笑道。

“那就好。餐厅很高级嘛!在这里吃一顿,最少要花掉你到手工资的三分之一。”

“偶尔不妨奢侈一下,本来也没打算在暑假里挣钱来着,既然挣了,痛快花掉也不坏。”

“有钱人家的孩子。”

“哪里?勉强温饱。”

“倒是蛮大方的。不心疼?”

“心当然有点疼,不过毕竟讨好了胃。再说也想向你表示一下,谢谢你对我的照顾。”

“哪里谈得上什么照顾,不过做些力所能及的事罢了。也就是说,为了肠胃的愉悦,而让心委屈一下喽!”

“可以这么说!”

“不能两者兼顾?”

“两全其美的事,在这个世上哪里都不存在!”

“是不是说的太绝对了?两全其美的事不是现有个例子摆在眼前?”

“怎么说?”

“我不就是了,既承关照享受到口腹之欲,可也没从腰包里掏钱。”说完她稍稍扬起一侧的眉毛,如春日暖阳般轻轻一笑。

我点点头,心悦诚服。

很快,点的菜端了上来,我跟她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吃饭,味道不坏,高度浓缩了的钱的滋味。

后来,她成了我妻子,后来的后来,她忽而有一天不告而别,只留下张纸条,纸条上写道:

 不能再和你继续生活了。抱歉!

  ——X

 又,不要找我。

 再又,是我的问题,不怪你。

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我的回复是——哦!

几年前,我三十岁、妻子三十二岁那年,秋季的某一天傍晚,我从公司下班回家,在玄关换鞋时,我突然在空气中嗅到一股沁人心脾的孤寂气味,就像突然闯入长期空置的封闭房间里闻到的那种空气,我忽有所动,大声喊了一次妻子的名字,没有回应。我换好鞋走进客厅,边走边叫妻子,客厅里没有妻子的身影,卧室也没有,厨房和卫生间里也空无人影。一开始我并未马上意识到有什么不妥,她可能留在公司加班,又或者到附近超市买什么东西,这再正常不过,对于一个人身自由的公民来说,她有一百八十个原由需要先暂时离家外出——过一会儿再回来。

我脱下外套,将西装挂在衣帽架上,一把扯掉领带。打算先准备晚饭,这样等妻子回来,就差不多可以开吃了。我走进厨房,一眼看到掉落在离餐桌不远的地板上的一小张纸条。妻子应该是把纸条放在了餐桌上,但忘了用东西压住,被从敞开着的窗口掠进的风吹到了地上,我弯腰拾起纸条,看着上头再熟悉不过的清秀字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妻的语气似乎在耳边响起,仿佛她此刻就站在我跟前,凑过嘴唇贴着我的耳朵微微启齿用诉说什么秘密似的语调轻声细语的告知我——她走了。而且是永远不会再回来的离开了。

我打开冰箱从里头拿出一罐啤酒,拉开拉环,将环扣紧紧套进右手食指,仰脖将整罐啤酒一气喝干,啤酒冰得有些过头,以至于喉管猛的抽搐了几下,我死命忍住才没呛出来。啤酒全进肚后,胃袋紧接着一阵扭绞,我一只手捏住纸条,另一只手将空啤酒罐攥扁,待胃痛缓和一点,我又拿出一罐啤酒走回客厅,歪倒在沙发上,一边啜着冰啤酒一边又将纸条读了一遍,再次确认上头的笔迹。毫无疑问出自妻子之手。小说《五号屠场》中每当有动物或人死亡时,段落的最后便会出现一句——就是这样。我又端详了一遍纸条,将纸条靠近鼻端嗅了嗅,墨水淡淡的甜惺味,随后我将纸条扔进垃圾篓,整个人靠在沙发上,久久注视着天花板,整个房间被夕阳渡上一层黄色光圈,淡黄色的空气中飘散着无数细小灰尘,我面无表情的看着墙壁上的挂钟,秒针在一秒一秒的跳动着,一无所想的任自己淹没于时间的漩涡深处。直到日光稀薄,夜幕如巨鸟的黑翼缓缓笼罩下来,天完全黑了以后,我仍旧一无所思的背靠沙发,全身无力,脑袋发木,大脑在这期间像被谁用羹匙一勺勺挖空了,什么也没办法思考,空洞洞的颅腔,如倾倒一空的玻璃器皿。就是这样。

第二天,我向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领导本想挽留来着,说可以加点薪水,作为一个如牛马般任劳任怨,连一句像样的牢骚话都没发过的老员工,领导自然不希望我就这么一走了之,况且我身上的剩余价值还颇为丰富。我看着领导那满脑肥肠的溜光脑袋和那张极惯虚与委蛇的脸,不由得笑出声来。

从公司离职之后的几个月里,我一直待在家里,几乎哪儿都不去,谁也不见。除了因补充生活用品而不得不去附近的便利店外,一概不出踏出家门半步,又因为妻子的纸条上已经写得清清楚楚,叫我不要找她,所以,也从没冒出要去哪里寻找妻子的想法。不知道是因为妻子的嘱咐还是因为别的我没意识到的原因,反正一次都没想过要去找妻子,在整整六个月的时间里,我每天躺在沙发上看书,(有时看古典名著,有时看妻子留下来的时尚周刊。康德全集反反复复看了三遍之多,是在和妻子结婚后不久买的),要不就是把音量全部关掉看无声电视,(有时看动画片,有时看新闻)要不就是听音乐,流行音乐也好,古典音乐也罢,什么都无所谓,很快我就知道了好几位大红大紫的流行歌星,沙滩男孩、披头士、罗大佑、李宗盛、坂井泉水等,其中我最中意坂井泉水,理由是专辑封面上印有一张她的照片,我才得以知晓这个唱着我一句也听不懂的日语歌词的女人竟长得这么可人。古典音乐里我最喜欢莫扎特和李斯特,最不喜欢瓦格纳和柴可夫斯基,既不喜欢也不讨厌的是贝多芬和巴赫,对肖邦、亨德尔、舒曼、勃拉姆斯、理查德·斯特劳斯以及门德尔松则无感,原因不得而知,大概是因为我对古典音乐的鉴赏力几近于零的原因吧!

此外,每天要喝掉一打啤酒,半瓶五百毫升装五十度左右的廉价白酒,吸四十支烟,除了抽烟喝酒这两项不健康的嗜好,我的生活可谓相当规律,每晚十点准时睡觉,早上六点起床,每天洗一次澡,顺便刮须,那段时间里,我尽量什么都不去想。因为我知道就算想也不会起什么作用,心情平静得像冰封的湖面,难过倒也谈不上,只是多少有些提不起精神,一整天都浑浑噩噩的,梦几乎不做,睡眠质量好的离谱,躺下就能入睡,梦几乎不做。

半年后,我终于意识到,生活不可能永远这么持续下去,别的且不说,存款马上告罄,我必须出去找份工作干了,妻子跑了就让她跑了吧!对我来说诚然是个不小的打击,但事已至此,又有什么办法呢?事态已在悄无声息中发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

我在出门找工作前,将戴在无名指上的结婚戒指摘下,扔到床底。

三天后,我找到现在所从事的这份工作,至今踏踏实实的干了三年。

公司背景深厚,利益关系复杂。说是家公司,其实也不全对,准确说来倒像是宗教团伙和公司的结合物,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公司本身神秘莫测,就我所知,公司似乎并不以盈利做为其经营之目的。成立这么多年,实际上一直在赔钱,以公司的营收来看,几乎入不敷出。仅以我自己的情况来说,我每个月创造的业绩连支付我的工资都不够,却一直没被辞退,不仅如此,有几次甚至因为业绩突出而获得奖金。另外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公司的规模仍在不断壮大,这是因为公司背后有实力雄厚的财团作为支持,他们的目的也应该不是为了赚取利润。毕竟,我们所从事的业务范围太窄,主要是为一些神秘事件提供像样的解释和研究一些不合于科学理论的怪异现象,比如神秘失踪的人口,以及莫名其妙的诡异事情之类的。总之事件本身越离奇,我们越来劲,越是与现行的科学认知相悖,我们越感兴趣。因而,有人推测公司其实是由一伙狂热的宗教徒开设用以收集和研究在世界各地发生的超自然现象,至于研究这玩意儿用来干什么,就无人知晓了。说法当然多种多样,说是为了获知神灵的存在者有之,说是希望能与外星文明接触者有之,说是想通过研究怪异事件而进一步了解世界之真相者有之,说其实是野心家为攫取超人之力量,之后以期依靠这强大力量实现其不可告人的野心者有之。不过,所谓超人的力量,我不知道指的是电影里的那位超人,还是尼采笔下的超人。但,不管怎样,反正公司本身高深莫测。

简而言之,我们只对神秘、离奇、怪异的事件有兴趣,且也只受理跟这类情形有联系的委托,除此以外的事情,一概不接受,什么调查凶杀案啊,收集夫妻一方搞婚外恋的证据啊,或帮忙救援因头脑一时发热而贸贸然走进原始森林里出不来的家伙之类的。这些全都不在公司营业范围之内。凡有此类顾客上门,不管许诺的报酬如何丰厚,也必定予以拒绝,倒并非不愿意帮助这些委托者,只是一来公司明令禁止,公司规定之一便是:所有成员务必将精力全部投注于公司准许受理的业务上,避免时间和精神的无谓浪费;二来就是出于自身能力的局限,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已经在这一行里干了三年,差事不累,薪水可观,而且工作内容也足够吸引人,毕竟对那些离奇古怪的事件,谁都不能不被激起一定程度的好奇心。

除了上述以外,员工的工作方式和地点也颇为奇特,职员不是待在特定的写字楼里集中上班,按时按点上下班,打考勤。而是作为独立工作者,自己在外头物色中意的工作地点,大多数员工都是在市区街道上找个房间当办公地点,自己掏腰包定做个合意的招牌,像模像样的挂在门口,房间装饰随个人喜好来布置,简繁随心,这些琐事公司一律不闻不问,租金由公司承担,自然是会有上限额度。倘若不想在外租房,高兴的话直接在家里办公也无不可,公司虽说不赞成员工这么做,但也没写进规章制度用以明令禁止,这么干者实际上也不乏其人,因为有一项好处,是能将公司补贴的租房补助金省下,作为一笔额外收入塞进私囊。

最开始的时候,我本来也打算在家办工来着,目的倒不是为了省租金,只是嫌找房子太麻烦。可是,一想到,如果在家工作的话,难免会有许多陌生人进出家门,万一哪天妻子突然返回,看到我把家里搞得一团糟,势必会对我感到生气。想到这,我下决心,绝不将工作上的事搬进家里。家里的布置也尽可能保持妻子离开前的模样。

另一方面,我并不在乎租房子那点钱,虽说我不是什么阔佬,但就算把那点儿钱省下来,也不会使我的生活变得更富裕,还是一样的穷,依旧存不下多少钱,不过,积蓄那玩意儿说到底对现在的我而言又有什么用处呢?

性格上我更愿意将生活与工作分开,工作是工作(尽管看起来很难说是什么地道的工作),生活是生活(同样也不是什么像样的生活),二者之间应有一道明显的分界线,一如乞力马扎罗山上的积雪线,判然两分,上白,下黑,一目了然。

上个礼拜四下午三点左右,一个年纪约三十七八岁身材异常消瘦的男人闯进我工作的事务所,简短询问了我几个关于营业性质的问题后,开始向我讲述他妻子神秘消失一事,寻求我的帮助。

“荆妻是在三个月前离家的。”他语调平缓、语速很慢的开始就事件前后经过进行详细说明,“更准确的说其实是消失。四月二十五日拂晓,天蒙蒙亮的时候,她从床上爬起,像平常那样换上运动衣,脚登运动鞋后出门晨跑,一如往常,没有任何反常举止,没有任何暗示她不会再回来或就此消失的异样行为……”

“但她出门后就没回来!”我说道。从男人的话语中我清晰地听到了他心中的哀戚。

“嗯!正是!”男人点头。

我看了一眼放在桌角的台历,在心里默默往前推算,今天是七月二十八日,我从六开始往前倒数,六、五、四,每数一个数就微微曲起一根手指,一共三根,不错,男人说的没错,是三个月,然后又以同一方式从六开始数到八,我看着稍稍屈起的三根手指,心里想道:三个月零三天,也就是说还有七天,他妻子的消失时间就满一百天了。

用数手指的方式计算简单的数学题,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一个习惯,追根溯源,其实还是受安的影响。上小学时,很多次我注意到她在做数学题时,右手握着铅笔,而左手则像装模作样的神棍算命那样大拇指在另外四根手指上来回点动,那时我还取笑她做数学题不是靠运算法则计算,而是靠算命先生的把戏来批算,但在不知不觉中,我也养成了跟她一样的习惯,意识到时已在很久以后,想改却始终没能改掉,习惯已根深蒂固进而变成了本性,而本性是注定摆脱不掉的。

“晨跑。”我低声说出口。一边用铅笔在便签本上记下关键词。

“妻子有晨跑的习惯,坚持了快二十年了,刚上大学时开始的,每天早上晨光熹微时就从床上一骨碌爬起,跑到太阳完全升起时为止,只有天气特别恶劣的时候才不跑,改跳有氧操。”

真不简单,一跑就是二十年,我知道要养成一个好习惯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所以对他妻子的毅力由衷佩服。我继续在便签本上写下关键词。

“是怎么和妻子认识的?”

男人稍事沉吟。致使我误以为他有什么难言之处。就马上开口道:

“倒是无关紧要的问题,不想回答也没所谓,想来应该不会影响对你妻子突然消失一事的调查,不过我还是想尽可能详细的了解尊夫人的一些情况,说不定会对调查有所帮助,有些时候,看似一些不起眼的细节,往往会成为解决问题时意想不到的关键点。但要是不想说也没关系,随着调查的推进,必要时再慢慢了解也不迟。”

“不不,没什么不可说的。”男人说道:“和妻子是高中同学,上高中时认识的,成了恋人,后来大学毕业没多久就水到渠成的结了婚,因为妻子当时已经怀孕,所以在婚礼的筹备上,时间有些仓促,婚礼也办的较为简陋。幸好她的家长对此没有太多意见,不高兴是有点,但并没怎么在脸上表现出来,这我也能理解,总的来说和妻子结婚的过程还算一帆风顺,当然这主要还是仰赖妻子,因为她对婚礼仪式本身无甚所谓,认为那不过是一个走走过场的形式罢了。她自己也说,隆重也好、简素也好,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婚礼所要表达的实质,实质是与婚礼的豪华与否无关的。妻子是个非常务实的人。

“我和她就像世间大多数学生情侣那样,没什么值得一提的事,处在青春期的年纪,都对异性感到好奇,恰巧彼此之间又怀有好感,就这么成了普普通通的恋人,里头没有任何值得细述的内容。”

“嗯,尊夫人说的有道理。”我赞同道,大学时养成的附和别人的毛病现在被我带到工作中来了,而且很受用。

“有几个孩子?”我问。

“一个也没有。”

“嗯?”我感到有些奇怪,“不是说因为怀孕才导致匆匆忙忙结婚的吗?”

“啊!是那样。但,那孩子落草不到半天就死了,心脏有问题,死的时候脸都憋紫了,肯定相当难受,哭都哭不出,连名字都没来得及取。”

“可惜。”我说。同时注视着男人下巴上那道一寸来长的细细伤口,没看出男人有觉得可惜的表情。或许不值得可惜也未可知。

尽管不合常理,但是也不一定就有问题,可能是时间过久而冲淡了对初生婴儿死去的哀痛,又或许男人是那种对子女极为冷漠的人也说不定。这里头不会有太多文章,尽管如此,我同样本着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将这一情况在便签本上记录了下来,细心是从事这一行当的必备要素之一。

“消失之前,可有什么变故发生,工作上或生活上的,你们之间或许有过争吵?让妻子受到了刺激,而非要消失不可。”

男人凝神细思,用了大概点燃一支香烟所花费的时间后,男人轻轻摇了摇头道:“没有,之前也说了,没有任何反常的举动,那段时间没发生一件可称之为事情的事情,无非十几年日复一日的循坏往复,就算有什么变化,就程度而言也不过相当于太阳每天延赤道为中心偏移的距离而已,如果要离家,应该早就走了,何苦等到现在?至于说争吵之类的,完全没有,结婚十几年了,我们一次架也没吵过。”

有一个多此一问的问题,但我还是要向他确认一下,不能不确认。

“没有留下字条什么的?”

“怎么可能会有那玩意儿?”男人斩钉截铁的回答道。

也许有纸条留下,不过,保不齐在男人发现之前就让风吹跑了,这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但我什么也没说。

“太阳升到半天空的时候我才起床,因为是星期天,所以比平时多睡了一会儿,起床后,我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手表看了一眼,八点十几分了,要在平时妻子这会儿应该早就跑完步回来,冲完淋浴,换好衣服,正在着手准备早餐。可我也并未当即意识到那天会有变故发生,只简单的以为可能是周末的原因,妻子想多跑一段距离,这并不奇怪。”

完全合乎情理。我点头称是,示意男人继续说下去。

“妻子离家时,除了身上穿的运动衣,脚蹬的轻便运动鞋以外,其它的什么都没带,换洗衣服也好,化妆品、首饰也罢,都原封不动的放在原位,如果说这些东西都不重要,可有可无,真下决心要离家出走,这些东西不带也没关系,只要花点钱随便在哪里都可以买到,不会影响她开始新的生活。可她甚至连钱包都没拿,钱包里好端端的放着她的银行卡和身份证,几张现钞也老老实实的夹在里头,当然我也不确定她有没有随身带现金,就算有应该也不会太多。另外,妻子不怎么喜欢碰钱,因为钞票经手的次数太多,而且不是每个人上完厕所都会洗手,上头不知道沾了多少脏东西,所以每次接触过现金后,第一件事就是找水洗手。算是轻度洁癖吧!”

轻度洁癖?世间果然有各种各样的人。我想,碰过别人拿过的钱之后,第一时间就要洗手,这算是轻度吗?那重度的又得是什么程度?有洁癖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想必处处受制,毕竟很多东西都不愿碰,倘若不得已非碰不可,又得马上找干净的水清洗,像这样的生活习惯一定相当难受。当然,我没有洁癖,所以我不能确定洁癖者到底难不难受。

“身份证和银行卡都没拿,在现今这样的社会规则下是走不了多远的,甚至连这座城市都走不出去,不要说机票和火车票,就连购买客运汽车票也必须出示身份证才行。”

“那是。”我点了点头。以前在一本忘了名字的科幻小说里读到:在未来,每个人从出生起就被贴上编号,而这串号码就是身份的证明,像囚徒那样。真是奇妙,人居然像出厂商品一样,荒唐极了,不过,紧接着我想到了自己的身份证号,又马上觉得所谓编号什么的,似乎也没那么科幻,这大概是个一百多年前的人写的科幻小说。想到这,我不觉微微扬起嘴角,但看到男人正紧盯着我,担心他误会我的微笑,于是赶紧收起笑意,板起面孔。

“妻子在出版社当编辑,大学毕业后就进了出版社,性格沉稳,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为人踏实肯干,十几年来一次也没换过工作,没有那些异想天开不切实际的想法,老老实实的工作,薪水不算高,但毕竟是两个人挣钱,在经济上没出现过太拮据的情形。消失前也没向社里领导请假。周一上午,出版社还打来电话询问为什么没去上班。跟她关系要好的几个同事我都找她们问过,说不定她们中有谁可能会知道妻子的去向,然而当我说明情况的时候,她们每一个都惊讶的不行,似乎谁都不相信妻子会这么不辞而别、莫名消失。看上去都是自然反应,不太像是装出来的。总的来说,由我说或许不好,妻子性格温和,从来没和谁闹过矛盾,在单位同事中的评价很高,同事们也都喜欢她,做事规规矩矩,出格的事一次也没干过,只有这次。”

我拿起放在桌面上的烟盒,从中抽出一支递给男人,他摆手谢绝,说已戒掉十年了。

“介意我抽一支?”我征询男人同意。

“请请,不介意。”男人客气的回道。

我用桌上一盒正面印有某男科医院招牌的火柴点燃香烟,火柴是大街上发传单的人给的,一张传单配一盒火柴,我路过时也给我了一份,我把传单捏成一团扔进最近的垃圾桶,火柴则留下。擦燃火柴,看了一会儿火柴燃烧,在快要烧到指尖时将火柴梗仍进烟灰缸,随后吸了一口烟,微微侧转脑袋避开男子的脸将白色烟雾吐出,我把火柴盒转到背面,一个身着白衬衫相貌堂堂的男性一脸得意的搂着一个漂亮的女人,没系扣子的衣襟恰到好处的裸露出块垒不平的胸膛,女人穿着轻薄的裙子心满意足的依偎在男子胸口,两人的表情都过于刻意,给人以稍显做作之感。令人浮想联翩的画面,我想象两人刚刚发生过的不可明言的行为,几秒钟后,将火柴盒掷到一旁。

男人形销骨立,干瘦得像拔光毛的秃鹫,光溜溜的下巴,应该是早上才刮的胡子,用的想必还是手动剃须刀,可能因为精神不济而失手了,在左侧下巴上留下一道三公分左右的细长伤口,颧骨高高耸起,面颊凹陷,瘦得差不多脱相了,一双眼睛显得大而无当,眼球上布满红血丝,头发过长,大概好几个月没光顾理发店,倒是梳的一丝不苟,里头星星然掺有不少白发,手臂干枯,煞白的皮肤松垮垮的耷拉在骨头上,像抽了多年大烟的吸毒鬼,手指细长,指节粗大,指甲盖新进修剪过,也许还是出门前才特意剪的,因为右手食指的指甲缝隙处有淡红色血液渗出,清洗过,冲淡了渗出的血液,但没彻底洗干净,左手无名指上戴有结婚戒指。衣着一踏糊涂,脏倒是不脏,只是搭配上有问题,而且衣领也没翻好。这副尊范自然让我对他上不来好感,但也属情有可原,遭遇这种事,任谁都难免不变成他这副模样,想想我自己好了,妻子刚离开我的那几个月里,我同样活得人不人鬼不鬼的,这么一想,我又突然对他生出了一点怜悯之意,同时也自责自己为人过于刻薄,且缺乏同情心。我们可是有着相同的遭遇啊——妻子都跑了。

烟抽了三分之一,我在烟灰缸里碾死烟头。

“报过警吗?”我问道。

“嗯,报过。”男人轻点了两下头,说道:“警察做过调查,因为基本可以确定不是一起刑事案件,虽然没结案,但好像也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

“那是自然,对这种离奇消失的事件,警察是无能为力的。准确的说,其实不是警察无能为力,而是科学无能为力,警察是讲科学的,我们不是,我们站在科学的对立面,与其完全相反。”

男人点了点头,“要不要到我家里看看?”

“或许需要,”我说,现在还不太能确定要不要去他家里实际走一趟。“也可能不用,现在还不好说,等调查进行到需要去你家里走一次时再去也不晚,至少现在不用。”

“问一个题外话?”我说。

“请请,请随便问。”男人痛快的回道。

“第一个孩子夭折后,没再要孩子?”

“没有。”他摇摇头,“我和妻子都不怎么喜欢小孩儿!所以没有要孩子的想法。”

我点了点头。

之后,我又问了男人许多和妻子有关的事情,男人对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极为详尽,连一些边角料都不放过,丝丝缕缕的向我吐露净尽,有些地方相当琐碎,有时候又翻来覆去的就同一件事重复个没完,可为了不漏掉里头可能会包含的重要线索,我还是耐住性子认认真真的听下去,这依旧得益于我大学时养成的喜欢听人讲述的习惯。然而,结果却让我大失所望,男人啰里啰嗦、絮絮叨叨讲了两个多小时,说出口的几乎全是些没什么用处的废话。

最后,我决定接受男人的委托,答应他往下就立即着手调查,一有进展就第一时间联系他。

最后,男人非逼迫着我对他做出一定能找到妻子的承诺。“如果连你们都做不到,那我就真的没有希望可言了。”

“别那么悲观。”我安慰他。

“那你可有一定的把握找到妻子?”男人语气不安的问道。

“至少有七成吧。”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依照男人所提供的资料来看,我此刻其实茫无头绪,同时庆幸自己没有把话说死。

“也就是说还有三成的可能……”

“唉!世上哪有什么绝对的事情,对尚未发生的事情谁也不敢打保票!你说是吧?”

“这我当然知道,可我从其它地方听说过你们,说你们很是神通广大,很少有你们办不到的事情。”

“那些都是夸大之词,”我笑道,“事实上很多事情我们都无能为力,不过都是些普通人而已,只是正好专门从事这一行当,所以格外下些功夫,有获取信息的内部通道,组织结构庞大,许多人同心戮力,在解决问题上也的确有自己的一些独特方式,但那都是些经验的累积罢了。总之我们都是些平常人,有着普通人的局限性,没有神乎其神的过人本领,那些关于我们过分夸张的言论,完全可以将其视为荒诞的流言,不足取信。”说完,我举起右手摆了摆,表示将传言抛到一边。

他的神色变得更加黯淡,不再开口说什么,空气中的沉默如乐章的最终一个音符缓缓消散后静如止水般死寂。我拿起烟盒抽出香烟衔在嘴上,用印有男科医院正面大楼的火柴盒点燃。男人什么也没说的站起身,向我道声“那么多多拜托了。”然后转过身朝门口走去。

我突然有些可怜他,他不过是想从我这里得到点希望,就像做完肿瘤检查等待病理报告出来前,患者缠着医生希望听到一句类似于——依我多年的行医经验判断,良性的可能性比较大——这样的话。

我叫住正准备开门离去的男人,下一秒脱口而出:“就你妻子的情况来看,一般而言我们百分之百能找到她。”我给了男人一点希望之光,但愿最后的结果真能如我所愿、也如他所愿,成功地帮他找到消失的妻子。不然,就不仅仅是男人会大失所望这么简单了,连我也要惹上麻烦,这麻烦究竟是大是小,此刻尚且无法预估,但直觉告诉我很可能不会小。希望一切顺利。

男人返身向我道谢,差不多到了感激涕零的地步,最后可能男人自己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就又说了两句拜托的话,轻轻打开门走了。

我看看时间,已经五点四十,到下班时间了,不过我还不想走,回家也是一个人,又没有谁等着,哪儿都一样,无法摆脱的孤独。叔本华说:要么孤独,要么庸俗。我却是孤独的庸俗着,亦或庸俗的孤独着,此二者区别甚大,但对我来说怎么都是一回事,因为我身上同时兼具这两种特质,倍感孤独的同时,又俗不可耐的苟活着。我背靠转椅胡思乱想了一阵,觉得还是康德地道,比叔本华强。然后起身烧热水,冲了一杯速溶咖啡。

我端着咖啡回到座位,将冒热气的咖啡搁到桌上,背靠转椅目光定定的注视着从咖啡杯口袅袅升起的白烟,蓦然想起离家出走的妻子留下的那张纸条,试想如果妻子的纸条被风吹到窗外而不是吹落地板,那么我就不会看到那张纸条,岂不就也对妻子的离去不明所以,会不会也怀疑妻子是离奇消失的呢?如果真那么以为,我又会不会满世界到处找她呢?倘若妻子离开后的几个月里我不是躲在家里闭门不出,而是像刚才那个男人一样努力寻找妻子的下落,或许真能找到妻子也未可知。可问题的关键在于,就算晓得妻子的容身之所,又能怎么样?妻子会跟我回来,和我一起重返往日平静安谧的生活之中?归根结底,这不是一场捉迷藏的游戏,一个人藏起来,另一个人寻找,找到就赢,找不到就输,但不管最终找到与否都无关紧要,游戏结束时两个人还是会开开心心的手拉手一起回家。这是一次决绝的离别,于妻子而言,她打算永远的离开我,对我来说,我被孤单单的留在了荒野中心,只能徒然地原地打转,不知该如何是好。

我点燃一支香烟,把左手举到眼前三十公分的地方,戟张五指,翻来覆去的盯着无名指根部。三年前,上头戴有一枚戒指,戴了好几年来着,七年吧,戴了七年之久。直到三年前在得到这份工作的前三天摘掉了,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无名指上都留有一圈明显的白色痕迹,当时我好像很在乎这圈细小的白痕,一直留心观察着,稍一有空就不忘看上几眼,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长到叫人难以轻易释怀的日子,这圈白色痕迹固执的留在手指上,既不见有消退的迹象,也没有继续加深,它仿佛活了过来一般,依赖着我的手指无声无息而又坚韧顽强的存活着。然而,正当我以为它会永远存在于手指上的时候,在我所不知觉的某一时刻,它也跟妻子一样悄然消失了,忽然发现时,白痕已归于堙灭化为乌有。在白痕不见了之后,我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的惶惑,不知道是该难过,还是该觉得轻松。由此我意识到,人们定下的所谓盟约,原来大都不是以遵守为其初衷的,从一开始就是为了将来某一天的背弃而立下的虚假宽慰罢了。戴上的戒指可以轻易摘下,留下的痕迹也会轻而易举的随之消隐,而当这一切都消散一空归于虚无之后,剩下的无非是点可怜巴巴的旧日残影,随着时过境迁,恐怕就连这点残影也将不复存续。

我端起咖啡啜上一口,思考妻子究竟给我留下了什么?想了好一会儿,终究一样都没想起。妻子什么也没给我留下,就算有留下,我恐怕也没能力将其保有,无名指上的白色细痕就是明证,它永远的消失在我的手指上,再不可能出现,我长长的谓叹一声。借此,我想起了安脸上的那块疤痕,那是在我俩还不懂事的年纪,一次打闹中被我不小心留下的。当时,她哭了好一会儿,我不知所措的呆站一旁,看她哭成那样,我吓坏了。那块伤疤被她永久的携带在脸上,这或许是一件天长地久的印记,尽管非常不美好,却至少永远不会消失。

想到安以及她脸上的那块疤痕,我心里涌起一阵痛楚。不该想起她的,我不出声的低语道。怎么会想起她呢?思绪不是已经那么多年没有触及过她了吗,今天这是怎么了?竟会突然想起已经忘了好多年的她。

我端起凉透了的咖啡一饮而尽,接着又做了两次深呼吸,可情绪依旧未能平复,这股感情的浪潮委实过于汹涌,令我有些难以招架。我控制着自己的脑袋不再考虑跟安有关的事,但做不到,越是克制,安的身形影响就越是在脑海中连翩翻涌,思绪之潮如巨浪一阵高过一阵的朝我的心猛扑过来,险些将我掀翻在地。我直起上身,伸手在烟灰缸里揿灭烟头,随后又靠回椅背,双手覆面使劲揉搓了几下,我透过贴在脸上的手掌费力的吸了口气,有些喘不上气来,头也有些发晕,心口阵阵发紧。为了赶跑这难受的身体反应,我捏紧拳头朝桌面重重砸下,结果自然毫无用处,只有痛感从手上传来,头也更加晕了。

已有很多年没有想起安了,自从和妻子结婚以后,安的形象几乎一次也没出现在我的脑袋里,即使出现也不过浮光掠影一闪而过。虽然,我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不可能忘掉她的,对她我怎么可能忘记呢?她说话时的语音,她那略含愁绪的眉目,莞尔一笑时动人的双靥,我对她做恶作剧时,她佯装嗔恼的模样,还有她脸颊上那块小小的疤痕,都鲜活的保留在我的记忆深处。而我又是何等的珍惜这一切,根本不可能会忘记?我只是将与她有关的所有记忆打包封存了起来,以为可以永远这样下去,可是打上的封条在今天下午被什么力量一把扯破,箱笼里保存的对我最为珍贵和私密的记忆被一下子曝之天光。

我从椅背上直起,掏出香烟点上,吸了几口,紧缩的胸口舒缓下来,头晕也跟着好些。

我感到身体里的一个阀门被粗暴的打开了,阀门长期未经使用,上头早已锈迹斑驳,但现在未经我许可就被某个居心不良的家伙打开了(很难想象他对我会怀有好意),且动作十分的粗鲁暴躁,多年积聚的悲伤洪流得以从阀口一泄而出,刹那间裹挟着我整个身躯一同冲向位于密林深处的黑水潭,一个鲜为人知的深水潭,并且里头还蛰伏有不知名字的凶兽。

委托人离开后,没多久我觉察到有一个类似球状的物体沉甸甸的坠在心底。我用力咽了口唾液,做了几次深呼吸,那东西还在,并未消失,很奇怪,从没有过这样的感觉。我陡然感到非常孤独,难以言明的深重孤独感,像一个被扒光衣服串在食人族烤架上的可怜游客,头插羽毛身披兽皮的众族人围着烤架欢欣鼓舞的大跳祈祝舞,感谢神明赐食,游人身下放着即将被点燃的柴堆,就是这样的孤独感,一种奇异的孤独感。我觉出孤独是那颗小球带来的,它是由我内心积存已久的孤独感浓缩凝练而成的一粒球体。大约如此,只能做这样的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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