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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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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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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如夜空》连载

第十章

第二天早上起床后,心情令人吃惊的好得不得了,诚然好事并未降临,没有一件可开心的事情在昨晚睡梦中发生。早上七点十五分从床上醒来,比闹钟预定的时间早了十五分钟。刚刚开始尚且完整无缺的一天。天空阴晦,阴云笼罩,似乎马上就要下雨了。房间里暗沉沉的,不知是因为阴云的关系还是时间尚早,也可能二者皆有,天气比往日要凉爽得多,又不知是因为饱睡了一夜还是气温宜人的原因,也可能二者皆有,心情也比往日愉快了不少,值得开心的事固然一件也没有,但也没有什么事情变得更糟糕,一切照旧,维持原样,这已值得小小庆幸一下了。

因为家里没有做早餐的食物,所以我只好去外面吃。洗簌好后出门到一家经常光顾的早点铺吃早餐,这家早点铺由一对中年夫妇经营,老板是个身材瘦削的小个子男人,老板娘身材有些发福,但从其面影依稀看得出年轻时是个漂亮女人,夫妻俩都系着满是年久月深的油腻污渍的围裙,尽管围裙已经洗褪色,但污渍依旧顽固的附着其上。铺子前被客人围的水泄不通,多是年轻男女,男的穿西装打领带挎公文包,女的穿西服套裙蹬高跟鞋,间杂几个穿校服的中学生,差不多全都打包带走,店里只稀稀拉拉的坐着几个人。我吃了油条和豆浆,油条刚出锅,热腾腾酥脆可口,咬下去咯吱作响,好吃得无可挑剔,本来我食量不大,平时两根就够了,但今天一口气吃掉三根仍不满足,又要了两根,第二根吃到一半时,才遽然觉出饱腹感,不过我还是将剩下的半根吞下,不浪费粮食是我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豆浆倒是不怎么样,糖放得太多,甜得过分,而且水也放多了,太清,没有黄豆味,不然还会再喝上一杯,结账的时候发现肚子已经很撑了。

吃罢早饭,我没有立即去事务所上班,时间还早。我拐上与事务所相反的方向朝永远年轻酒吧走去。大街上人来人往,尽管天气宜人略有微风,但人们看上去全都无精打采,冷漠的板着脸,仿佛正步履匆忙赶往的地方是个令自己深恶痛绝之所,不愿去,而又不得不去,那儿曾令他们感到痛苦,并且又有新的痛苦在等着他们。像我这样无所事事一脸愉悦在大街上漫步的只有上了年纪的老太婆,她们挎着菜篮三三两两并排走在路上,嘴巴一开一合正就什么话题谈论不休。

为了不让人们那张不高兴的脸影响到我内心此刻难得的宁静平和,我将目光转向它处,刻意不去看路人的脸。只注意看行道树和绿化带上的花草,因为没有被日光烘烤过,行道树和绿化带上的草木叶片坚挺饱满,郁郁葱葱生机盎然,舒爽的凉风吹过时微微耸动枝叶,传出轻微的簌簌声,草木优容的身姿让我的心情更加开朗,就像在寒冬腊月的深夜自己一个人守在炉火旁取暖,手心里握有一杯柠檬水,脑子里回忆着过去一些快乐的事。假如夏季全是阴天,冬季全是晴天,那么世界肯定远比现在令人销魂得多,对这个世界的咒骂和怨恨也将相应减少几句。

永远年轻酒吧当然大门紧闭,老板现在应该正在家里睡觉。我站在酒吧门前,细细观察了一会儿那块饱受风吹雨打的招牌,这招牌不知已经挂在上头多少年了,落满灰尘,原本鲜亮的红色消褪得苍白暗淡,蓝色字体几近消泯,难以辨认。永远年轻,我低声咕哝了一句,美好的愿望,然而谁都不可能永远年轻,谁都在不可逆转的一天天老去,所谓时间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世上最可厌恶的莫过于时间,简直是无赖,无时无刻不在逼迫着人老去,无时无刻不在从人身上带走点什么。

开一家酒吧也不赖,我想,辞掉现在的工作。找个僻静点的胡同,开一家小酒吧,一家不是很火爆的酒吧,客户群体面向有点年纪的独身男人,不是那种吵吵闹闹年轻人喜欢的场所,店里用低音量放爵士乐或古典音乐,男人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利润什么的不在意,能挣得一日三餐即可。自己现有存款差不多够开一家这样的酒吧了,要是差上少许,可以问胤借,不坏,相当不坏,说干就干?

第一次,辞职的念头在我脑海中闪过后坚定下来。我可不愿意再继续留在这家古怪的公司里,如果一直作为基层员工干下去或许可以忍受,但我已然知晓,很快我就要一再晋升,进入高层。无论怎么看,这都不是一家地道的公司,不仅不地道,甚至极有可能不道德,乃至罪恶。

辞职不失为明智之举,在我还可以从容抽身的时候,没有再进一步陷进去之前果断离开,开一家生意冷清只能勉强维生的小酒吧,或许会是一个更好的选择。我呆呆的看着依稀可辨的“永远年轻”四个字,心里暗暗打定主意。

去事务所的路上,我特意转回家里,为了取那只女运动鞋。拎着一只女运动鞋在大街上招摇过市,难免引起他人不必要的猜测,于是我把鞋装进一个纸袋里提着,路过菜市场时不忘买上几条死鱼喂猫。

到事务所后,猫儿在窗台上等我已久,一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立马像往常那样抓挠玻璃,一边大声叫饿。我打开窗户,把鱼倒在窗台上,猫儿俯首啮咬,吃得津津有味。我转身来到办公桌后坐下,把女运动鞋从纸袋里掏出,拿在手上仔细审视,思索是不是应该把鞋子拆开来看看,鞋底可能藏有什么也未可知,我拉开抽屉取出美工刀,用刀刃刮擦鞋底侧面。完整的刮了一圈,看不到有拆开又黏合好的痕迹,到底要不要把鞋子拆个稀巴烂呢?如此纠结了一番,觉得无此必要,鞋子完好无缺,即使拆开也不会有什么发现,说不定以后这鞋会派上什么用场也未可知,拆碎可就麻烦了。看够多时,我随手把鞋扔到垃圾篓旁边的地板上,考虑下一步该怎么做。

我起身走到盥洗池洗手,打上肥皂反复搓洗几遍,放到水下冲干净,然后接一壶水放上灶台,等待水开的时间里,我眼望窗外天空,阴云低垂,遮蔽整个天穹,远处群山的山头在雨云的包裹下已不复可见。大雨即将来临,我忽然心有所觉,每当雨欲下未下之际,应该会有燕子低飞,我走到窗前,猫儿已吃饱离开,不知去了哪里,估计是想提前找个地方避雨。窗台上还剩有一条三寸来长的死鱼一口没动,完完整整躺在哪里。我从窗口朝外俯身探出,目光在窗外大街上来回搜寻了几圈,没有看到燕子身影。听到壶里水开的声音,我放弃寻找燕子,缩回上身到灶台前冲泡速溶咖啡,这次我只泡了半壶,因为每次泡上满满一壶都喝不完,最后只好喂给下水道。没有找见燕子,我既感到有些失望,又觉得也无甚所谓。

之后,我坐在办公桌后一边喝咖啡,一边吸烟打发时间,雨迟迟未下。早上吃得太饱,胃到中午还是胀鼓鼓的,感觉不到饥饿,索性连午饭也没去吃。

电话打来时是上午十点五十分。挂断电话没多久,轻雷就从遥远的天边隐约传来,继而雷声殷殷,到最后声势愈壮接地而起,惊雷千嶂万壑此起彼伏。结束的那一声是持续时间最长声量最大的,雷响消隐后,骤雨接踵而至,劈里啪啦喷洒而下,密雨如注,似悬河暴倾,十几米外景物一片惨淡。再远处只能看见一个模糊轮廓,像被毛玻璃遮挡着,天地一色溟濛,雨滴如珠打碎在窗台上,立即四溅开来,有些还打在我身上,但我并未起身关窗,因为这雨的气味闻起来着实令人心旷神怡,凉丝丝的雨溅在身上也十分舒坦,如果将其隔绝在屋外未免可惜,也显得我不解雨的风情,另外正好借着这雨气一扫办公室里沉闷抑郁的氛围,我把桌面上放的一些纸张收进抽屉,窗台下的地板上已经积了一滩雨水,桌面落满水滴。

暴雨下了没一会儿便收煞了,但雨并没有就此停下,转而下起不大不小的中雨,空气变得有些微凉,我起身用拖把擦干地板上的积水,窗台上的那条死鱼被雨滴打落到窗下,反正猫不吃了,倒省得我往垃圾篓里扔,拖好地又拿干抹布擦净办公桌,从抽屉里取出收起来的东西照原样摆好。

然后一边看雨一边喝已经变凉的咖啡偶尔吸一支烟。

十二点二十分左右时雨彻底停下,雨没有从中雨变成小雨,而是霎时间止息,像关淋浴喷头似的。接着云散、雨霁、天晴、日现、虹明,夏空明净如洗。不过气温依旧凉爽宜人,东坡诗云:又得浮生一日凉,恰合此景,不过要是把“又”字换成“乍”就更贴合了,乍得浮生一日凉。因为此前并未得过,这是初次,不应用“又”。

我走到窗台前再度朝外望去,街道清明洁净,所有垃圾都被雨水冲进下水道,连同被打落的树叶一起,大街上几乎看不到一片垃圾。马路边缘还有雨水汇成的细流向下水道入口汩汩流去,行道树焕发生机,叶子鲜明翠绿。不过可怜的是绿化带上种的花草却颇为狼狈,雨势太大,柔弱的花草经不起这番折腾,落红无数,花瓣全被打下,掉在湿泥里,花径有的被折断,无力的躺在地上,还算顽强的花草也溅上了一身泥点,满地香残使人多少感到有些惋惜。对面大楼墙静窗明,市中心耸立的几栋高档写字楼外围的玻璃碧绿参差,新霁的日光在玻璃上浮光掠影炫目耀眼。西面天际群山之上有一道初生的彩虹,以极其优美的弧度架在两山之间,远山青绿,曲线妖娆,天边飘浮着像在草原上低头专心吃草的身强体健的绵羊一般的几朵白云,日光辉映,云朵边缘泛着淡淡的金色光圈。

马路上车水马龙,白色黑色灰色红色的车漆闪闪发光,引擎喧嚣,排气管噗噗的喷出尾气,要不了多久,刚被大雨净化过的清新空气,又要再次污浊起来,当然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情。行人渐稠,衣着靓丽撑着遮阳伞的年轻女孩儿,大步流星的男人,满脸沉郁的中年男女,步伐稳健有力的老人,一步一跳欢快的小孩儿,几只不知品种的狗在大街上乐此不疲的来回追逐嬉戏,不时垂下脑袋嗅着路边发现的在它们看来很是新奇的玩意儿。

电话是委托人打来的,告诉我说他妻子已经回来了,早上八点钟回去的,委托人当时还在床上睡着没醒,听到一旁的动静后睁眼一瞧,几乎吓了个半死。妻子像以前一样,早上跑完步,先到卫生间里冲澡,洗完澡围着浴巾进到卧室,见到妻子时,妻子正坐在化妆镜前化妆,委托人像看见鬼似的惊骇得好半天开不了口,四肢被定住般动弹不得。而妻子却神情自若表现的极为正常。

委托人问妻子这几个月去了哪里,妻子闻言,皱紧眉头,大惑不解似的反问道,什么几个月?

“看上去不像装的,”委托人道:“妻子可能真的不知道她已经消失了好几个月,固执的认为她仅仅只是出去跑了个步,离家不过五十分钟!”

“鞋呢?”我问道:“穿出去的跑鞋少了一只没有?”

“少了,少了,光着右脚回来的。”

“嗯!知道了。”

“我现在去你那儿,你在事务所?”

委托人想必被大雨所阻,现在雨晴了,估计很快就会赶到,一番唇舌是少不了的了,搞不好比一番唇舌更麻烦也未可知。这么一想,我就感到心烦意乱起来。

说实话,当委托人告知我他妻子已经回来的时候,我也吃惊不小。我想象自己有一天早上被突然回家的妻子吵醒时,想必也会被她吓得瞠目结舌。

既然委托人的妻子已经平安归来,那么这一桩委托就算是圆满完成了,之前因向他许下承诺而使我惴惴不安的担忧也终于随着刚才的乌云一道烟消云散。尽管我不知道我在这一事件中到底起了什么作用,可能有我没我,找没找到这只鞋,他妻子或许都会在今天早上归家,我其实什么也没干!为他妻子的归来,我没出一分力,跟我也没半点关系,但总归结局不坏,滥俗的大团圆结局。

不过,我十分好奇这几个月来,他妻子究竟去了哪里?为什么消失的这几个月里的记忆会全部丧失了?鞋又怎么会莫名其妙的跑到一百多公里外的荒野峡谷中?当然这些都不在我的业务范围内,好奇自是好奇,但还没好事到要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程度,况且他妻子根本就想不起来,问也问不出什么名堂,想必这大概会是一个永远的谜。

委托人赶到时是一点零七分,当时我正在烧开水,预备冲下午喝的咖啡。委托人闯进来时,水正处在将开未开之际,水壶内传出轰轰轰的低吼声,我示意委托人先在椅子上坐下稍等一会儿。

我冲好咖啡,一手端咖啡壶一手拿着两个杯子回到办公桌后坐下,先给委托人倒了一杯,推送到他面前。他比起几天前来可谓气象一新,现在的他容光焕发,发型轻爽,面部整洁,衣着得体,且一身名牌,举止从容,处处透着潇洒倜傥的风度,能相信就在几天前,他还是一副萎靡不振半死不活的模样?人逢喜事精神爽,这话一点也不错。看着他这春风满面的得意劲,心里不禁有些羡慕,心想,什么时候也能让我遭遇一次,我那离开的妻子又什么时候回来呢?

该如何开头好呢?我搜索话头。

“就是说妻子已经平安回来了!”我说道。

“是的,平安回来了,”男人点了点头,“没有受伤,身体也好,精神也好,全都完好无缺,体重没变,头发没长长,腋毛也没长出来,没有一处外伤,精神正常,思维清晰,没有任何异样,这点很值得庆幸。”

“只是这三个多月的记忆丧失了?”

“对,完全想不起自己这几个月里去了哪里,干了什么,一点也想不起来,甚至没有时间已经流逝了三个月的印象,一开始死活不相信自己已经消失了三个月之久,给她看了晨报上的日期,她还是不信,直到打开电视给她看早间新闻,才终于让她确信自己凭空消失了三个多月,其实已经快一百天了。”

“她有什么反应?”

“当她明白自己确实已经消失一百天后的反应?”

“嗯!”

男人略一沉吟,“被吓傻了,惊恐,对,是惊恐没错,面色陡然间变得蜡黄,好长时间才恢复过来。”

“想必,”我说,“正常反应。”

“反应过来时,哭了。”男人补充道。

“嗯,情理之中!换做是我,我大概也会哭的。”

“确确实实匪夷所思。”

“不管怎样妻子平安回来就好!”

“不错,这比什么都重要!”

“带她去医院做检查了?”

“去了,做了CT、核磁共振,没发现有什么问题。下午还要去一趟精神科,已经挂了号,不过我想,大概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求个安心罢了。”

我点了点头。

“对了,鞋的事?”男人问道。

我弯腰捡起地板上扔的那只女运动鞋,虽然还不确定是不是他妻子丢的,但应该不会有错。我把鞋放到办公桌上。

“是妻子的。”男人只看了一眼便点头确认道。

“当然是你妻子的。”我就势说道,不能不这么说,这关系到付委托费的问题。

“哦,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只是……”

我抬手做了个手势,打断男人想说的话。

“既然妻子已经回来了,调查也就可以就此终止了!”我说。

“啊,是的。”男人略一停顿,似乎在下决心,片刻后开口说道:“您对我妻子这几个月的去向可清楚呢?”

哦吼,还是说出来了,我心想,该如何回答他才好呢?此刻没有太多的时间给我思考回话,更不能露出思索什么的表情,我定定注视着他的眼睛,尽量不使眼睛表露出心迹,男子同样目光坚定的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不晓得。”

“那,这鞋,您是从哪里得来的?”

我意识到,我正处于下风,要不要把实话说出来?短暂犹豫过后,决定还是不说为好!

“在世界尽头捡到的。”

“世界尽头?”男人一脸不可置信的模样。

他在怀疑我,或者说在怀疑公司。

“不错,世界尽头,我赶到世界尽头寻找你妻子的时候,只找到这只鞋。”我撒谎道。

“可我没记错的话,您刚刚还说不知道我妻子这几个月来的去向,现在又说去世界尽头寻找我妻子,这未免有些前后矛盾!”

“不矛盾,哪里矛盾?我是去世界尽头寻找你妻子,但没有在世界尽头找到你妻子,只找到这只鞋,这并不能证明你妻子去过那里!也不能证明你妻子在那里待过三个月之久,至于你妻子究竟去了哪里,又在哪里度过了这几个月,记忆又是怎么消失的,我也不知道。”后半句我放慢语速提高音量。

“世界尽头在哪里?能明白告诉我?”男人依旧轻声说道。

“不能。”我摇头道,这家伙果然难缠,“那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地方,也不是去了之后想走就能走的地方!”

“具体位置在哪?”

“太阳以西!如果你想去的话,不妨朝着这个方向前进。”

男人笑了出来,笑得颇有些得意。他大概以为自己什么都懂,自以为是的蠢驴。

可恶,我暗自气恼,给这家伙逼得狼狈不堪,也对自己的应对能力感到不满,简直毫无章法。

男人抬手觑了眼腕表,从外套内袋掏出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似乎什么也没装,想必是张支票,我不大乐意收支票,因为还要专门跑一趟银行,我更希望客户通过银行转账,那样既省事又方便。

“这是委托费,请您收下,多谢您这几日来做的辛苦调查,妻子能平安归来,您一定功不可没。往下我还要带妻子去医院,就先告辞了。”男人嘴角浮起俗不可耐的微笑,这笑让我大反其胃。

我想起就在几天前男人还低声下气近乎是在求我,现在却趾高气昂目中无人,几乎鼻骨朝天,何以前恭后倨,他妈的,小人作态。

我用目光示意男子将信封放下。

“另外,我想多一句嘴,这么说或许不太好,您别介意。如果是为了这个,”男人抖了抖手里的信封,“你们的大可不必这么大费周章,只消开一开口即可,你们的本事我早有耳闻,现在也算是实际领教过了。”

男人这话算是彻底激怒了我,我扬起脸盯视男人,一字一顿的说道:“你可以为你刚才这句话承担后果吗?”这话带有浓重的威胁意味。混账,这家伙把我们看成绑架勒索的了。

男人大概知道我发火了,讪讪一笑,想开口解释什么。

我不等男人话语出口,抢先打断道:“你的委托事项,我想我已经按你的诉求圆满完成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要说这么多莫名其妙的——废话。是什么意思呢?”废话两字的发音我格外用力。

“别别别,千万别误会。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希望……”男人语气软和多了。

“你可以走了。”我毫不客气地赶走男人。

随即他拎起那只运动鞋,向我说了声谢谢后出门走了。看着男子关门离去的背影,我暗骂了一句王八蛋。给他倒的咖啡,他一口没喝,我端起那杯咖啡向洗涤槽走去,将里头的咖啡请下水道代他喝下,随后打开水龙头清洗杯子。

男人当然不是怕我,他怕的是我背后的公司。

回到座位坐好,我端起面前的咖啡一口喝干,重又倒了一杯,点上一支香烟,用自己一次性打火机点的火,胤给的都彭打火机留在了家里,那么贵重的东西,揣在兜里倘或一不小心弄丢了,可没法向胤交代,况且还是个限量款的,恐怕有钱都很难买得到同款赔他。

我撕开信封,里头是一张签好名字写有数额的支票,款额不多不少,我料想他也不会少给。给钱倒是挺利落的,至少没有赖账。我想起男人临走时揶揄我的那句话,细细想来,也确实没有错怪我,我的确没有出过什么力,却白白得到一笔高昂报酬。怀疑我那也是应当的,毕竟我找到了他妻子的鞋,又不肯坦白相告是在哪里找到的,我开始动摇对他隐瞒事情真相究竟应不应该。直言相告恐怕要好得多,起码不至于翻脸,只是那样一来,他或许就不那么情愿掏这笔款子,但也难说,从他后来的表现看,即使将实情和盘托出,他想必也不会不给,不敢不给。或许一开始,我就不应对他投以恶意,而应该更为公正的对待他,先入为主的偏见使我对他的态度多少失于公允。

我谓然一声叹息,弄巧成拙,事情往往被我搞得一团遭,罢了罢了,总之事情已经结束,从结果上看,各自都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他找到了他妻子,我得到了不菲的酬金,从结果上来说,这是最好的结果。应该感到心满意足才是。

我看了眼手表,两点四十五分,银行已经上班,我将事务所的门锁上,去附近一家银行兑换支票,一切顺利,支票无误,我将兑换到的现金转存到公司给的银行账户上。

回来的路上在肯德基吃了午餐,要了两个汉堡,一杯冰可乐,点餐的时候,女店员问我要什么口味的汉堡,我答说随便。

“不能随便,诺,店里的汉堡有十几种之多,”女孩儿指了指旁边墙壁上张贴的汉堡广告画,我顺着手指看去,墙面贴得满满当当,五花八门,看上去似乎哪一种都没什么区别,细瞧却又不太一样,种类繁多。“其中不仅价格差距大,分量也不同,大的那种足有小的两份之多,给你拿两个小的,怕你不够吃,要是拿了两个大的,又怕你吃不完。”

“有理。”我点头道,“那就要两个价格适中,分量也适中的汉堡。”

“有三种……”女店员依次报出汉堡名称,拗口且长,加上语速过快,我根本没听清楚她说的是什么,只听明白了汉堡两个字,连听了三次。

“第一种,来两个,再要一杯可乐。”其实第一种汉堡叫什么名字我都不知道。

“大中小杯,哪种?”

“中杯。”

“还需要别的吗?”

我摇头表示不要。

时间已过三点,店内除我以外一个顾客也没有,空落落的,柜台里面站了两个百无聊赖身穿工作服的女孩儿,后厨有三四个带厨师帽的年轻男人在操作厨具,具体在干什么看不到,可能在炸鸡块或者制作新汉堡,还有一位员工在调整桌椅摆放的位置。

我坐在空荡荡的餐厅里大口咀嚼着汉堡,一边审视墙上贴的广告画,数量十几种之多的汉堡,每一种看上去都十分诱人,颜色好看,鲜艳欲滴玲珑剔透让人食欲大开,然而实际吃起来,却并不怎么美好,就说我现在吃着的这种吧!简直一塌糊涂,面包片干瘪焦黄,一口咬下去粗粗拉拉的,肉饼炸得有些过头,又硬又干,两片装饰用的生菜叶被肉饼烫得颜色发黑,软耷耷蔫乎乎,只有抹的芝士让人无可指摘,但也不足褒奖,中规中矩的味道,总之整体而言乏善可陈。我按图索骥在广告画上寻找自己正吃的这种汉堡,然而找了一圈也没发现相似的,广告上画的汉堡不啻于天上的明月,我手里拿的无异于在臭水坑里映照出的月之残影。

回到事务所,我从上了锁的抽屉里拿出事件记录,用铅笔将本次事件完整记下,最后写上END,又在纸张下方标注日期时间,然后从头到尾看了两遍,改了其中几个措辞,跟着用碳素笔重新抄录一份,这份要交给上头,不能有字迹涂改的痕迹,且必须使用正楷,还要签字画押,铅笔写的那份也就是原始件则由自己保存。

写完后,我给胤去了个电话,铃响了很久,无人接听,正当我准备放下电话的时候,胤接了。

“什么事?”胤免去开场白,直截了当的问道。

“事情搞定了!”

胤短暂沉默,明白过来后说道:“找到那女人了?在哪找到的?”

“她自己回来的!”

“钱给了没有?”

“给了,不过委托人好像对我有点意见!”我没说对我们,而只是说对我,不过毋需担心,胤会明白的,

“什么意见?”

“可能是怀疑他妻子的失踪跟我有关!”

“岂有此理!以为我们是干那种犯罪勾当的团伙不成!”胤果然明白,他用的是我们,而不是你。

“在所难免吧!毕竟事情足够离奇,况且我们也并没有帮他找到妻子,是他妻子自己跑回来的,虽说倒也不一定跟我们昨天去的那趟峡谷无关,我们到底还是找到了他妻子的一只鞋。”

“混蛋东西。”胤咬牙切齿地说道。

“算了算了,事情已经完满结束了。”

“跟他起争执了?”

“没有,我温顺的像只养熟的猫。”

“那就好,不管怎么说,都不能跟客户发生冲突,语言上的不得了,肢体上的就更不得了。”胤对我说的那句话俏皮话无动于衷。

“晓得。”

“要是传出去,对公司声誉影响很坏,不仅对公司不利,对你个人,也就是你升职的事,甚至都会因此泡汤。”

“知道了。”我故意用力的叹了口气,以便让胤听清楚。

“不是我啰嗦,最近这段时间,你再怎么小心也不过分。”

“委托费我已经打到公司账户上,你查收一下,另外事件记录我也整理好了,什么时候交给你?”

“晚上,永远年轻!小小庆祝一下。”

“好!”我挂断电话。

早上那久违的好心情,至此基本上已荡然无存,我看了看表,四点三十分,咖啡已经喝完,但懒得再冲,嘴巴有些干,我门也没锁的下楼到大街上买了两罐冰啤酒,回到事务所一边喝啤酒一边没情没绪的看着窗外发呆。

五点一到,我立即从椅子上站起身,把窗户关上,走出事务所,锁好门,转了两下门把手,确认门已锁死。来到大街上,下午刚过五点的夏日街头,太阳有些偏西,距离落山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不知道永远年轻开门了没有,我故意慢悠悠的走着,免得到时候还要站在酒吧门口傻等。暴雨过后的大街小巷焕然一新,城市里所有污秽被洗刷一尽,跟撕掉一层保护膜一般簇新,我朝着酒吧方向慢慢踱步,打量着周边店铺,有水果店,快餐店,理发店,杂货店,五金店,成人用品店,小超市等,看到有理发店,我便径直走了进去,一家不大的理发店,店内陈设简单朴素,只有三把椅子,椅子正对面的墙上有三面大镜子,看来店老板以为本店最大同时接客量仅为三人,墙壁上贴有大大小小几十张发型海报,有男人的,有女人的,画片上的男人搔首弄姿一脸轻佻,留着怎么看都不像是地道男人该留的奇异发型,女人则洋洋自得满面春光,男的全遭斩首,只剩个脑袋在画片上,女的大都腰斩,因为长发飘飘,垂至腰背,只有一个幸因乌云委地,而得以保全身躯,连着脚上穿的红色高跟鞋一起留存了下来,我目光落在那个秀发及地的女人身上,着实了得,黑油油一头浓密黑发,长度更是令人叹为观止,仅拖在地上的部分就有三十公分左右,再加上女人脚上那双七八公分的高跟鞋,女人头发长度将近两米,如雨水季节的瀑布那样直挂在女人身后,女人身材苗条,体形修长,也可能是穿了高跟鞋的原因,乳房若有若无,手指纤细,指节一略而过,几乎看不出有指节那玩意,不过凡有手必有指节,大概是因为画片像素太粗糙的原因,左手小指留有两寸多长的白如葱根一般的指甲,右手因角度问题看不到有没有留指甲,看得到的几个指甲上,全没涂指甲油,脸长的不算漂亮,年纪大概在四十六七岁上下,这也难怪,留这么长的头发是需要时间的。

店里空无一人,我试着咳嗽一声,里面传出回话,说的什么没听清,但马上有一个瘦削的中年女人从后面赶了出来。

洗好头在椅子上坐好,女人问想怎么减,我本想保持原来的发型,长的地方剪短,厚的地方打薄,但我忽然想起少年时期的短发,利利索索清爽凉快,就让老板娘给剃了个一公分长的圆头。

发型简单,没用多少时间就剃好了,我看着镜中的自己,不由地皱起眉头,可又马上想到老板娘正在背后看着,于是立马舒缓眉心,露出笑脸,免得让老板娘误会是对她的手艺不满意,我欠身站起,装作很是满意的模样付完款离开。

我之所以在照镜子的时候皱眉,自然不是因为老板娘手艺的缘故,她理得很好。而是觉得现在的我不像少年时代的自己,脸不像,怎么看怎么不像,具体怎么个不像法,却难以诉诸语言,既不是毛毛虫蜕变成蝴蝶后令人惊异的天差地别,也不是禽类动物由绒毛换成羽毛那般自然而然,而是一片春天的绿梧桐叶在秋天变成了枯黄的橡树叶,本来春去秋来叶子由绿变黄是极为理所应当的,可怪就怪在从梧桐叶变成了橡树叶。我的脸正是如此,不像由同一张脸变化而来的,简直谬之千里,现在这张脸减去二十年光阴,得到的不会是我少年时代的脸,我少年时代那张脸加上二十年光阴,也不会构成现在这张脸,哪里出了差错呢?是哪个时间点出的问题?我怅怅的走在街头,没了继续打量街道光景的情绪,不知觉间加快脚步朝永远年轻走去。

我干喝了两瓶冰镇啤酒,没吃一粒花生一粒腰果。店内尚无客人,老板在柜台里面闷头做事,我闷头喝酒,很难说是令人愉快的画面,再加上晦暗的室内光线,很有点抑郁派画作那种压抑别扭的氛围,作品名字就叫——《一个年老的老板和一个阴郁的酒客》好了,不坏,这名字不赖。我端起酒杯喝干杯里的啤酒。

“今天不怎么高兴,看起来。”老板转过身,低着头神情专注的擦拭拿在手里的一只威士忌酒杯一边微微抬头朝我扫了一眼说道。

“今天早上心情好的不得了,真的,好的就像没了心似得。”

“啊,那可真是好的不得了了。”老板应和道。听起来像有点嘲弄我的意味。

“还来过你这的,早上的时候。”

“早上?早上我正在家里睡觉来着!店里没人。”

“知道!只是想过来看看,一个人站在门口看了好一会儿酒吧招牌!”

“老喽!招牌跟我一样老了!”

“换块新的如何?”

“不是已经跟你说过了?打算退休了!”

“哦,对了对了,一时想不起来!可惜。”

“没什么好可惜的,换块新招牌当然容易,一点点钱,一小会儿功夫,一块簇新的招牌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挂上门口,可年老的店主人却再也没办法年轻起来了。”

“永远年轻。”我出声念道。

“美好的愿望。”老板略一停顿,接着说道:“只是永远不可能实现。”

“我说,退休以后,把这店转卖给我可好?”

“有兴趣?”

我点下头。

“莫不是因为这个,早上才来店门口的吧?”

“是不是呢?”我微微摇晃脑袋,喝了两口啤酒。

“工作不想干了?”

“上次不也说过了?怕是已经干到头了!”

“还是要慎重考虑,毕竟马上要升职了,大好前程,虚掷了实在可惜!”

“什么大好前程!”我苦笑着摇了下头,“只是个不三不四的工作而已。”

“开酒吧其实并不容易来着!”老板放下正在擦拭的一个威士忌酒杯,接着说道,“至少不像表面看上去那么容易。”

“能简单说说!”

“最难搞的是客人问题,酒吧开门大吉,酒水齐备,结果却没有顾客愿意上门可如何是好呢?打折也好,低价也罢,客人就是死活不进门,宁愿去别的地方喝要价高的酒,也不愿来你这儿!没有顾客上门,就会导致一个极其严峻的问题——没有收入,没有收入酒吧就无法持续经营,更没办法维生,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人总得吃饭吧。此外还要和工商局、卫生局、税务局等等其它什么局进行周旋,即使是经营一家小酒吧,所要面对的困难也还是很多很多的。”

“是啊!”我点头同意,“确实是极为现实的问题,那你是怎么解决招揽顾客的问题的呢?每天晚上都有这么多客人来酒吧。”

“哪里有多少客人,我正因为不怎么会招揽生意,所以,你看,我这酒吧才冷冷清清,只能勉强维生罢了,毕竟年纪大了,想另谋出路已经不太可能了,不得不被迫惨淡经营下去,此外无路可走。你不同,你还年轻,难得上司又肯青眼相看,前途光明,好好干下去,钱会大把大把的流进腰包,比开酒吧不知要好上多少倍。”

“可实在觉得……”我摇了摇头,止住话头。

“实在觉得无法忍受?”老板笑道,“人总归是要回到现实的,无论心气再怎么高傲,无论理想多么崇高、志向多么远大,无论腿脚多么麻利,哪怕逃去天涯海角,终究也还是会被现实俘虏,就像孙猴子,不管翻多少个筋斗,不管怎么折腾,也依旧跳不出如来佛的手掌。”老板突然戟张五指“啪”一声拍在吧台上。“就是这样,最后被死死压在五行山下,压上个五百年,然后,老实多了。”

我一言不发、一声不吭的默默看着老板。

“当然,绝大多数人,是不需要被压那么久的,几个月、几年或几天甚至几小时就够了。孙猴子的本事够大了吧,翻天覆地的神通,最后在五指山下见到观世音的时候怎么说来着,我知错了!语气极其卑微的乞求着观音能放他出去,惨啊,目不忍视、耳不忍闻,让人莫名的心酸。”

“啊,我怕不是又犯了说教的臭毛病了,”老板话锋一转,“上了年纪就这点不好,聊着聊着就开始说教起来,不怎么乐意听吧?”

“哪里,乐意!”

“即使耐住性子听下去,怕也不会认同!”

“认不认同呢?”我说。

“一流理想主义者的失败远比二流现实主义者的成功,更值得致以敬意。可这么认为?”

“这,该怎么说呢?”我不明白何为一流,何为二流,莫非理想也有一流理想和二流理想之分?

“说这么多,无非还是希望你能慎重考虑,开酒吧未必就比继续留在公司好,甚至,至少以我的眼光看来,远不如继续留在公司,开酒吧遇到的烦心事也要比在公司里遇到的多,总之,无论干什么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处处称心如意,不是有句古话吗?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等你真开了酒吧以后,说不定会发现其实还不如继续留在公司。当然了,无论你是留在公司还是选择开酒吧,这都是你自己的事儿。”

“嗯,会的。”我点头应道。

“哦,对了,年纪大也并非全是坏处,起码积累的人生经验要多些。”

“有句话想问。”

“问好了,一定知无不言。”

“年轻时,可也是个理想主义者?”

“好问题。我年轻时是不是理想主义者?究竟是不是呢?”老板就此思索了一会儿,“我想大概算是吧,时间太久,记不真切了。”老板摇摇头。

“记得曾经跟我提起过,年轻时想当个小说家来着。是不是?”

老板不好意思的笑了,点头说道:“是那么想过!”

“可为什么放弃了?”

“说来话长!”

“顶喜欢听长话!”

“好,那就尽可能详尽的娓娓道来。”

“洗耳恭听!”

“年轻时,还在上学那会儿,中意读书,主要喜欢读小说,各种各样的小说着实读了不少,像古典小说呀,民国时期的小说呀,还有很多翻译过来的外国小说,看了总有五百多本,大概,没有五百也有四百,每本都读的很仔细,一字一句的那种读法,当然都是自己极为欣赏的作家的作品,像张爱玲、沈从文、林语堂、钱钟书等,外国作家中则当属博尔赫斯、马尔克斯、菲茨杰拉德、杜鲁门·卡波蒂、冯内古特、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夏目漱石、芥川龙之介等是我的心头好,他们的小说我都读得非常精细,而且通读过不止一遍。如果不是自己喜欢的小说家写的书,那我就死活也读不下去,一页都很难读完,读不喜欢的作家写的书就跟受刑似的痛苦。”

“不喜欢的书籍看上去跟看乱码没什么差别。”我笑道。

“是这么回事。后来,小说读得多了,渐渐觉得光读已经不能获得满足,手开始痒痒起来。有许许多多的想法开始在心里堆积,想要一吐为快,把自己脑袋里的那些奇奇怪怪的念头一股脑儿全表达出来,光看小说而不写小说,怎么说好呢?就像光吃饭,不下厨似的,又像光看猪跑,不吃猪肉,光看毛片,不做……啊,算了。这么着就起了想写小说的念头,很快便开始动起手来。几个月后写出了一本,不错,二十来万字,如果印成书,也会是一本不薄的小书了。但是若客观公正的评判自己写的那东西,就连我也不得不承认,那是一本内容杂乱无章言之无物的东西,根本不能称其为小说,只是文字的堆砌,前后矛盾,句子不通,行文错乱,芜杂琐碎,全是废话,本来想要讲好一个故事的,结果自己都不晓得我到底写了些什么,自己都被搞糊涂了。怎么说呢?就像是一堆臭袜子、一锅泔水,第一次尝试自然以失败告终,但我并没有就此一蹶不振松散懈怠,反而鼓起劲头,写了第二本,结果嘛!毫无进步可言,在我看来,未必比第一本好,跟第一本一样糟糕,可能还不如第一本。此时,我多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打击,不是因为写得糟糕,而是,见不到自己有所进步。失败本是无足为惧的,但没有进步的失败,却沉痛得让人难以承受。不过,我仍不肯轻易放弃,转而写起了短篇,一口气写了十来篇,然后逐一细细审视了一番,不消说还是落了个失望摇头的结局。这次的挫败感可不比前两次,深重的自我怀疑不请自来,连续的失败,将我一击而溃,使我手足无措。我没有写小说的天分,不是这块料,一颗鸡蛋是不可能孵出天鹅的,骐骥一跃,不能十步,但驽马无论如何锲而不舍也终究不会成为千里马,类似的话语如在天空反复盘旋的不吉利的鸟鸣声不断在耳边响起。我开始考虑是否要放弃写小说这一理想,可并不那么容易,毕竟已经坚持了好几年,好几年来一直把写小说当做目标,努力朝这一方向行进,虽然实际上只是在原地踏步,可那也已经马不停蹄的踏了好几年,脚下那一小块土地,早就踩的无比结实,因而寸草不生。究竟要不要就此打住呢?我陷入了深深的迷惘之中,时时刻刻的不知该如何是好。”

“心里怕是不好受!”

“那还用说,困顿、迷茫、失落、消沉、挫败、失意、屈辱等等情绪如台风中的巨浪一般接连向心之海岸拍来,防波堤被摧毁,岸上的树木被连根拔起,屋顶掀翻,墙壁推倒,待到稍许平静些的时候,那样的时刻也是有的,比如喝多了酒或夜半突然从梦中惊醒之时,愕然发现自己的心已变得一片狼藉、满目疮痍,更惊心的是,下一场台风已在不远处的天空中虎视耽耽呼之欲来了。”

我点点头,端起杯子喝了口啤酒。

“我在立即放弃与坚持下去的岔路口之前徘徊不已,茫然无措,该走哪一边好呢?我不知道,坚持下去大概不会有什么结果可言,放弃又着实心有不甘,思来想去始终下不了决心。抛了无数次硬币,但又随抛随悔,再抛再悔,一枚硬币都快被手指磨光了,终于决定最后再抛一次,抛上三次,如果出现正面的次数比反面多,就继续坚持下去,反之则放弃,且立誓不生悔心,因为这是来自上天的最后一次忠告。”

“结果如何?反面次数多?”

“不知道!”老板摇头道。

“不知道?没抛?”

“抛了!一连抛了三次,前两次的结果是一正一反,第三次硬币落下时,被我攥在手里,我紧紧握住那枚硬币向附近的河堤跑去,途中,我几次强忍住想要打开手掌一探究竟的冲动,胸口像被大石块压住,几近窒息,跑得太快了,肺部供养不足的缘故。但我丝毫不敢放慢脚步,我怕一停下来,一刹那间的软弱会使我打开手掌,我如怀抱着世界上最后一颗火种而这颗火种又即将油尽灯枯,为了延续薪火我必须要在火苗熄灭之前赶到前方有足够燃料的地方般的死命狂奔,我越跑越快,即使肺部开始像刀割似的生疼,也不敢片刻耽搁,直到跑到河边,用尽全力,将硬币掷入河中,看见硬币接触河面的一刹那,我才虚脱似的瘫倒在地上,嘴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肺火烧火燎的疼,但心却宁静得出奇。”

“不接受上天的忠告?”

“是的,不接受!”

“又开始写小说了?”

“没有,短暂的宁静感消退后,我再度陷入迷茫的浓雾中,深感前途未卜,对自己才能也持有深深的怀疑,始终鼓不起勇气继续写下去。”

“所以,还是放弃了?”

“没那么快!”老板摇头。“迷茫沉沦了许久之后,我终于又重新振作精神,写了第三本小说,第三本小说写完后,才终于下定决心一丢了之。”

“依然不满意?”我问道。

“是啊,从来没满意过,无论怎么下功夫都写不好,文笔坏,故事性趋近于无,渺渺茫茫飘飘忽忽,表意不清不楚。看着自己写出来的那堆毫无价值的东西,我彻底绝望起来,直觉得心灰意懒,心里也终于明白再坚持下去恐怕也不会有什么意义,这一次,很痛快的就放弃了,三十年来再没动过写小说的念头,连笔都懒的动,信也几乎不写。”

“倘若那时你没有放弃,现在或许已经成为一位出色的小说家也未可知!”

“我想,不会有那个可能。”

“放弃的这么干脆,之后就没有一点不甘心?没有后悔过?没有出现年轻时要是再努力一把、再坚持一下就好了之类的懊悔?”

老板轻轻摇头,果断开口道:“没有。对我自己,我是十分坦然、毫无愧意的,只是觉得多少有些辜负了另外一个人。”

“另外一个人?”

“这人,你肯定听过,一个在文学界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怎么说?为什么会觉得辜负了他?”

老板沉吟有顷,表情略显迟疑,说道:“说起来好像是在自我吹嘘。不过你就当我是在自吹自擂好了!”

“怎么会,你说的想必都是实话。”

老板呵呵笑了起来,“倒是个老实孩子。在我写完第一本小说的时候,虽然自己也知道写得很不成样子,但还是给一位极富盛名的文坛巨匠寄了过去,希望能得到他些许指点,本以为信寄出去后会石沉大海,理所当然嘛,对方是文坛巨擘,我呢,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他每天不知道会收到多少读者来信,哪有功夫搭理我,不料竟很快有了回复,回信中对我的小说给予了不低的评价,写了不少鼓励的话,让我继续坚持下去,自此,他和我有了姑且算是频繁的信件往来,在信中他不吝激励之词,很多次的劝勉我。你应该能够理解,那些话语对彼时的我而言是何等的珍贵,无异于寒冬腊月里的暖阳,如果没有他那些话,我想我不会坚持那么久,很可能第二本小说写完后就断然放弃了。当然,就结果而言,他的鼓励以及期许都被我白白浪费了,因为我终归没有写成小说,但时至今日,我仍对他心存感激,每当想起他在百忙之中拨冗覆信,想起他对于一个后辈晚生的关爱,还是会觉得心里头暖洋洋的。遗憾而又可悲的是,我终究没能做到自己想做的,不能不认为,我到底还是辜负了他对我曾有过的期许,以不舞之鹤为公羊辱。”

“他是谁?不能说?”

“还是不说为好。”老板摇头笑道,“免得玷辱了他。他的名字你肯定早听说过,也一定读过他的书。至于是谁就不透露了,说出来只会显得他没眼光,看错了我!”

“二流理想主义者的失败,”我学着老板的话语说道,“远比一流现实主义者的失败更令人黯然神伤。”

老板惨然一笑,不置可否。

“现在开始写也为时未晚嘛!”我说道。

“能不能呢?”

“当然可以,何时出发都不算晚!年轻时写不好,说不定现在能写出漂亮文章,毕竟增加了三十多年的人生阅历,这是那些毛头小子们所不具有的,要写小说,此其时也。”

“算了。”老板摇头道。“承认也罢,不承认也罢,所谓成长便是从理想主义变为现实主义!此乃规律。”

胤是酒吧今天第二个客人,赶到时,老板和我的谈话刚刚结束没多久,我喝着第五瓶啤酒,老板开始削马铃薯,准备炸供下酒用的薯条。

胤今天没系领带,领口前两颗扣子敞开,外穿黑色西服,西服同样没扣纽扣,衣服很合身,面料又高级,像某部杀手电影的男主角,倒不是说胤冷血无情,而是指胤给人以潇洒利落果决坚毅之感。胤身材修长,面容英俊,虽然已是四十来岁的年纪,但比看上去年轻得多,在旁人眼里,说不定会认为我比胤要年长,举止优雅气质不凡,连喝啤酒都像是在品高档红酒。我上下打量了一会儿胤,心里由衷地称赏不已。

“看什么呢?”胤用手摸了一下自己的脸,以为脸上有东西。

“觉得你长得英俊!”我笑道,这是实话。

“从不觉得自己长得好看,但很多人都说我长得好,不明白啊。”胤摇头着说。

“要是长得不好,怎么能吸引那么多女孩儿?”

“不聊这个。”胤转开话题,“怎么样?那家伙可善罢甘休了?”

“他还能怎么样呢?反正我们什么也没干,他老婆的消失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嘛!”

“话虽如此,但……,不说这个,善了了就好,记录呢?”

“一个色厉内荏的家伙罢了。”我一边说,一边掏出用碳素笔誊写好签有自己姓名的记录交到胤手里,胤打开略扫了一眼,随即叠好揣进西服内袋。

“汇款可确认了?”我问。

“已经收到了!”胤点头道。

之后,我们一言不发的喝着啤酒,都各怀心事,期间我抽了两支香烟,递给胤一支,胤说已经戒了,如此看来昨天在峡谷里说的戒烟一事并非玩笑话,我对胤的钦佩由此又增加了几分。我抽烟喝啤酒且不停的剥花生米往嘴里扔,胤只是喝着啤酒加剥花生吃。

没多久,陆续有客人走进,酒吧开始热闹起来。相互间的交谈声,自动点唱机的音乐声,酒杯相碰声,酒瓶开启声,行走的脚步声,桌椅拖动声交融一片充斥着整个酒吧间。

“两个月前,”胤忽然开口道,“老头子打来电话,想让我回去继承他的公司!年纪大了,想退休了。”

“你的意思呢?”

“当时,我拒绝了!可是,现在看,或许还是回去的好。”

我点点头,“是因为没能升职的关系?”

“跟这个有点关系,但又不全是,莫如说,导火索被引燃了。没能升上职,恐怕就代表着从此以后正式开始原地踏步了,没有前进的可能性,职业生涯就此止步,往下无非混日子打发时间罢了。”

“还有机会嘛!你才四十不到。”

“不,你不了解,这是我最后的一次机会,最后一次可能进入高层的机会。但是,他没选我,我的前进之路已然到了尽头。”

“那什么时候回去?”

胤摇了摇头,端起啤酒喝了大半杯,“还有些拿不定主意。”

“难道不认为这家公司太过古怪?首先,没有任何有效的盈利模式,却能维持这么久,并且还在不断壮大,给员工发的工资又那么高,钱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再者经营的业务简直莫名其妙,说莫名其妙都算是较为冠冕的说法了。叫人心里不安。当然,我这么说可不是为了劝你辞职。”我又补充了一句,“可能听起来像是。”

胤闭口不言。

“总觉得像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目的。”我说道。

“什么目的?”

“不知道。藏起来的、不光明的目的,甚至称为阴谋也未为不可!”

“可能与命运有关!”胤说道。

“命运?”

“只是我的胡乱猜想而已。”

“说来听听。”

“就是说,有人想更彻彻底底完完全全的了解所谓命运为何物,进而在此基础上实现其野心。”胤摆手作罢,加上一句,“乱猜的。”

“那也说说看!”

胤犹豫了一会儿,似有些漫不经心的说道:“我的意思是,公司不是为了赚钱才成立的,而是为了赚钱以外的什么,这个什么,我猜或许是为了获知所谓命运为何物而进行的深入研究,弄清楚了这个之后,再利用这个去干别的。”胤语焉不详的说道。

“这么一说,我更糊涂了。”

“糊涂也好,何必知道的那么清楚!况且只是没根没据的猜测。”

我一声不吭,闷头喝啤酒,然后环顾了一圈酒吧,生意虽算不上红火,但也绝不冷清,客人数量还是颇过得去的,至少没老板说的那么惨淡,我又开始在心里盘算开酒吧的事。

“老头子的公司发展得不坏,是当地最大的地产中介,这些年挣了不少钱。”

“嗯。”我点头应道,啜了口啤酒。

“不如归去。”

“那还犹豫什么呢?”

“以前跟老头子吵过架,因为什么已经忘了,反正从那以后很少回去,每当父子见面时,感觉很是别扭,我总是表现的客气过了头,因为始终把握不好跟他相处的距离,父子间好像相隔很远。后来,一直这么下去,生疏感越来越强,就越变得不乐意见他了。只打电话,给母亲打,偶尔是他接起,知道是我后,便哦上一声,显得兴味索然,又像在表示不知道是我打的电话,否则是不会接的。我们两个简直无话可说,找不出话来,我简单的问候一两句,身体健康与否?近况如何?他照例回道:老样子,很好。接下去就是沉默,或者他干脆把听筒往桌子上一放,砰的一声,随后大喊一声我妈的名字,叫她来听电话,这时我每每感到舒了口气,一下子轻松许多。现在却要我回去接他的班,很有些难为情。”

我一边心不在焉的听着胤讲述跟他父亲之间的龃龉,一边在心里考虑该如何开一家酒吧,解决客人不登门的难题无疑是最棘手的。

“以前就听你说起过跟父亲关系不好的事。”我说。

“说过?我怎么不记得。”

“说过,两年前说的。”

“啊,忘了。”

“你很少向我提起你家里的事,所以印象深刻,记得格外清楚。”我笑道。

“我自己都忘了。”

“老爷子喜欢超级跑车。”我说道。

“嗯,对,喜欢超跑,尤其是老式跑车,足有三四十辆,光阿斯顿·马丁就收藏了七辆之多,大都是几十年前的产物,不过由于定期保养,精心呵护,看上去竟如刚出厂般闪闪生辉。当然新款的也有,不过在数量上比老式的少得多。知道阿斯顿·马丁?”

“英国老牌汽车制造商。”

“老头子是007系列的影迷,所以对阿斯顿·马丁情有独钟。要不是咱们国家禁枪严厉,肯定还要搞一把PPK。”

“PPK?我怎么记得是M1911!”

“你记错了,就是PPK,也是希特勒自杀用的手枪。”

我点点头。“大概是我记错了吧!”

“那些跑车他自己又不怎么开,雇有专门的司机,出行坐新款梅赛德斯,阿斯顿·马丁什么的只是用来看,本来该有八辆来着,我读大二那年暑假撞坏了一辆,跟一辆大货车不偏不倚撞个正着,车头整个稀碎,本以为没命了,结果运气好,伤得不算严重,中度脑震荡,肋骨断了三根,即没丢了小命,也没落下什么终身残疾,着实幸运!副驾驶的女孩儿比我还幸运,除了擦破点皮外什么事也没有,不过被吓坏了,哭得很厉害,搞得我在迷迷糊糊中以为她伤得很严重,心里很是焦虑,我可该怎么向她父母交代?一念及此,心想我还不如撞死算了。老头子见自己苦心收藏的宝贝成了一堆废铁,偏偏那还是一辆限量款的,价格相当之高,不过看在我死里逃生,女孩儿也没事的份上,也就没对我发火,只是据我妈说,老头子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而且从那以后,再不让我碰他的车。”

“这次你回去,就可以想怎么开就怎么开了。”

“没有兴趣了,对超跑什么的,年轻时就没多大兴趣,现在快四十了就更没兴趣了。”胤摇了摇头。

车库里停有三四十辆老式跑车,仅阿斯顿·马丁就有七辆,会是怎样一种心情呢?恐怕对于绝大多数男人来说,光是看看都让人感到心潮澎湃。而胤却居然不怎么感兴趣。

“想再听你谈谈你那个有关公司的猜想,就是关于命运那个。”我扯开话题,胤跟他父亲之间的矛盾,我无从置喙,况且也懒得再听下去,有句老话说的好,少听别人家里事,多夸邻居儿子俊。

“如果,”胤说,“有一天我死在老家,你可会去参加我的葬礼?”

“这是从何说起啊?”我大吃一惊。

“我想,你要是死了,甭管死的有多远,我都不会缺席你的葬礼。”

“啊,多谢你对我的深情厚谊。”我有些无奈的笑道。

“不客气。”胤一本正经的说道。

“莫不是从哪里知晓,我快要死了?从公司上头那里知道的?”

“何至于。”胤笑道,过了半响接着说道:“我们起到了网的作用!”

“网?”

“对!网和箩!”

“什么意思?”

“我们负责收集案例,收集数量巨大的真实案例,由我们进行初步的筛选和整理,不合格的剔除掉,符合条件的就让我们深入调查、研究,彻底弄清楚其来龙去脉,然后写出一份详细的报告交给上头。”胤手伸进西服从内袋掏出我刚给他的记录,屈起食指在纸上弹了一下,“就是这个。那些较为寻常的事件,是不值得在上面浪费时间的,因为没有内在意义,与公司真正想要探寻的东西也毫无瓜葛,只有那些离奇的、蹊跷的、怪异的、少见的才是公司真正感兴趣的,因为具有特异性、非典型性。这也就是为什么只有那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们才会受理的原因所在。”

这时自动点唱机以最大音量传来Fool’s Garden的Lemon tree,轻快素淡的曲调,明快清澈的演唱,传达出浅浅的忧伤和些许的失落,但又不仅仅只是忧伤和失落,还从中听出了愉快乐观洒脱的心境,我和胤不约而同的闭上嘴,侧着耳朵认真听了起来。

一曲终了,胤再度开口说道:“上头拿着这些事件的详细记录,交给专门负责案例研究的基础分析师,不过,具体是怎么研究的,我不得而知,只知道两点,第一,那些分析师们是相当特殊的一群人,并非普通人经过学习和培训后就能充当的,与经济分析师之类的完全不可同日而语,不是一纸文凭、一张证书就可以敲开大门登堂入室,那种卓异的才能,究竟是天赋异禀,还是后天通过什么渠道获取的,抑或二者兼而有之。有这种天赋的家伙经过特殊训练之后从而具备的神秘素质,总之他们是分析师,研究分析离奇事件的分析师。具体是怎么研究的?外人无从知晓,我也不知晓,宽泛的说来,我不算外人,可若严格说来,我比起外人其实也没什么区别。只知道方式极不寻常,既不同于自然科学的研究,也与社会科学迥然有别。

“插一句题外话,人类在自然科学方面取得了不容置辩的巨大成功,但也正因为在自然科学上取得的非凡成就,使得社会学家们也企图用研究自然科学的方法来研究社会科学,其结果如何呢?有目共睹人所共知,整个人类社会被搞得一塌糊涂,就像圣书体的破译之旅一样,从一开始就走上了一条错误道路,在表音与表意之间,最初的那位学者选择了表意,随之误导了一千多年来无数后继学者,那些天才语言学家前赴后继不假思索的一头扎进表意文字的死胡同里再也钻不出来,他们一个个夜以继日、呕心沥血、苦心研究最后却一无所获,说一无所获多少有些刻薄,但从最终的结果上看并不过分,因为人们只记得商博良,简直像黑色幽默,即可悲又荒唐得令人发笑。倒是扯远了。

我点上一只香烟,吸了一口,脑袋里浮现出金字塔的形象。

“第二点就是,除了他们自己和少部分重要人物外,没人知道分析师们是怎么研究那些案例的。对单个案例依次进行研究的那伙人被称作基础分析师,自然,有基础的肯定也就有更高级别的,基础分析师负责初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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