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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狂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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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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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有桃(第一部)》连载

第一章

第一章



01

讷言少语的丁一山,经常会被人这样问他,你怎么叫了这个名字,谁给你起的名儿,你这个名字有什么深意吗。每每这时候,丁一山还真不知该怎么回答了,渐渐地,对于他的姓名大号一类的询问,他索性一概就一笑了之。

说起来,他这个名字还是他那老实巴交的父亲给起的。父亲小时候逃过荒,到过渭川市,被玉泉观的一个道士收留下来,当过几天的道童,说话半玄不通的,实际是个大字不识的老式农民。丁一山出生的时候,父亲刚好上了几天夜校扫盲班,认识的字加起来不超过十个。为了显示自己做了人父的权威和尊严,也为了体现他重新做回农民后悟出的“越是简简单单就越具有了全部的人生意义”的朴素个性的思想,父亲从自己认识的那仅有的几个汉字里挑了最简单最好认的两个出来,做了儿子一生的大名。丁一山还记得,小时候,一到夏天,生产队歇工后的中午,父亲总和往常一样,端了饭碗去路边那棵大柳树下吃,吃完了饭就高声喊儿子来收碗筷。那柳树下聚集了村里几乎所有人家的男人们,大家边吃着自家的饭食,边谈论着别人家的长短。常常是碗里的饭菜早已吃完,连碗底都舔过了,人却不愿意离开大树坑,还想继续说下去或者听下去,就会喊了家里人来收拾碗筷。听见父亲在路边树坑里大声吆喝一声“一山——取碗来”,早早骑在门槛上等候的丁一山回了头,看见正在收拾锅碗的娘就会朝门外扬一下下巴,努一下嘴,他便飞跑出去,到人伙里,从父亲脚边捧起那只大海碗往屋里搬。这时候,只要听到大人们对他的名字的谈论,他就躲在院子里听上一会。

“一山——你咋能给娃儿叫了这个名号?”

“随便叫的呗。”

“这名字可是要跟着娃儿一辈子呢,咋能随便叫哦?”

“名字嘛,能叫响就行。”

“咱是几辈子走不出这穷山圪崂了,你这是要让娃儿也离不开山圪崂啊?”

“有山圪崂还不好吗?有山就有地,有地就有粮,有粮就有日子哎。”

“那何不就叫丁有山呢?”

“还是丁一山好,一架大山呢,字也好认,谁都念不错。”

后来,丁一山自己也想过改个响亮点的名字,可是父亲就是不同意,总教训他:“不改啦,一山多好。活人一世,就是一架大山戳在天地之间,顶天立地呢。”时日一久,丁一山自己也认同了父亲的这种诠释。

直到有一天,丁一山碰到那个叫潘丽华的女孩子,他开始对自己这个大号自怜自爱起来。

大二开学,学校设在渭川火车站广场的迎新接待处,中文系接待桌旁来了一个明眸皓齿的女生,头扎蓬松马尾,脚穿白色球鞋,一身青春气息。当时正是午饭刚过,值守接待的除了丁一山,还有三四个人围在一起打扑克。那时,丁一山有点午困,手里拿着书本,却伸着懒腰眼睛四下里闲游。那女生放下手里的铺盖卷儿和一个不算很大的提包,走到丁一山面前,咧嘴噗嗤一笑,露出一对小酒窝一双小虎牙,却没说话,只盯着丁一山看。丁一山一时间被那小酒窝小虎牙蜇了一下,立马站起来,问:“你是新生?中文系的?”小虎牙频频点头。他说,欢迎新同学,来,登记一下。在小虎牙登记的时候,丁一山把她写的每一个字都刻在记忆里了:潘丽华,女,渭川市潘家寨。丁一山没话找话:“你叫潘丽华?好名字啊。”她又是一咧嘴一噗嗤:“嗯呀,你叫什么?”他嗫嚅着说:“我,我叫,丁一山。”她用手捂了嘴,几乎是惊叫了:“啊,一山,是一休的哥哥吗?”她这一叫,那几个同学都被逗笑了,扔了扑克围过来,有人对小虎牙说:“对呀,他就是一休的哥哥,一山,哈哈!”这个时候的丁一山,真的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了。

在接送新生的大巴返回学校的路上,丁一山坐在最后一排,手里紧紧攥着潘丽华的行李,跟着吵吵嚷嚷的新生们一直到了中文系宿舍楼。下车以后,他对潘丽华说,你行李多,我帮你送上去吧。潘丽华很高兴,说,谢谢一休哥。

中文系的宿舍楼是个四层的拐子形状的筒子楼,像个反着看的大写的L字母,只有一个楼门口出入。男生住一二楼,女生住三四楼。楼层管理员也是一男一女,一楼是个老头,总是在一楼进楼处的值班室里喝酒,人进人出都不过问;三楼值班室里是个中年妇女,看见有男生上三楼四楼,就会大声喊住不让上,而且很刺耳地说:“哎,那个男的,你是男的。”听到这句喝止,不论男学生还是男老师,都必须停止脚步。

丁一山手提肩扛着潘丽华的行李到了三楼,就被那女值班员堵在楼梯口,说,你是男的,你不能上。丁一山指指潘丽华说,她是新生,我帮她把行李弄上去。值班员瞅瞅两人,确定没有什么危险,说,快点下来,别让我上来撵人。丁一山领着潘丽华挨个儿看贴在门框上的新生名单,找到她的宿舍,把她安顿下来之后,看宿舍里已经有三四个新生了,就准备离开。

潘丽华说,这就走啊?你等一下。她让他等,自己又绞着两手原地打转儿,不知道要留他做什么。丁一山知道她只是对他客气挽留一下,便说,你慢慢收拾吧,我得走啊,不然楼管阿姨要上来撵人啦。潘丽华使劲歪着嘴角咬着嘴唇,好像还有点着急的样子。只听她说,一休哥,噢不,丁同学,你一路上帮忙,辛苦你啦,我是不知道该怎样感谢你呢。这样吧,你坐一会,我给你洗苹果吃。说着,蹲下身去翻那个大提包,从里面拿出几个又红又大的花牛苹果往床上堆放。丁一山知道,渭川这地方,花牛苹果是很有名的地方特产,他也知道,潘同学这是要真心感谢他。他说,苹果你留着自己吃啊,我真的走了,再不走,那楼管阿姨就来了。说着赶紧走到门口,出门去了。潘丽华追出门来,硬把两个大苹果塞给他,说,丁同学,喊你一休哥别生气啊,真的谢谢你。他只好接了苹果,说不客气,下楼离开了。

那两个苹果,丁一山好几天都舍不得吃,摆在床头自制的小书架上,每天看一看,心里就甜甜的醉醉的感觉。直到国庆前一天,少了一个,一问舍友,是他的上铺,一个喜欢恶作剧捉弄人的家伙,说再不吃就蔫了,就替丁一山代劳了。

说来也怪,中文系的漂亮女生不少,而且有几个和丁一山同级同班的,相处得还很不错,可是没有哪个女生是让他像对潘丽华这样牵肠挂肚的。自从这次结识了潘丽华,丁一山眼里心里都是她的影子,无论怎么想把她从自己的意识中赶走都是徒劳无用的。

系里每年都会把迎新晚会放在教师节这一天,有两个用意,一是欢迎新生,二是利用教师节来强化一下这些未来教师心目中对教师这种职业的自豪感荣誉感。晚会上,大多节目都是大二大三的各班学生演出,最后出场的一个节目却让所有观众包括丁一山大喜过望。随着幕后放出一支熟悉的《茉莉花》乐曲,小跑着上台的是新生潘丽华,她身着一袭白底墨绿的连衣长裙,脚步轻盈,面带自信的微笑,聚光灯下,那一对小酒窝犹如装满了魔力,生动闪烁。一个优雅的亮相,就使得台下的掌声口哨长嘘瞬间爆发成一片混乱。她用那种少女特有的甜美娇羞掺杂着青涩又奔放的歌声把晚会气氛一次次带向纯美的悠远的又是忘情痴迷的境界,直到一曲唱完,舞台灯光大亮,她鞠躬后退准备下场了,会场里又一次爆发了响哨长嘘,还有不少人高喊“再来一个”。这时已经走到台口的潘丽华被疾步上前的主持人拦住,短暂的商酌之后,主持人用极为振奋的声音报出:“下面,请大家继续欣赏潘丽华同学演唱台湾校园歌曲《外婆的澎湖湾》。”于是,台下再一次陷入狂热的呐喊咆哮之中。当音乐响起,潘丽华的歌声一经响起,几乎所有的人都跟着她同声唱起这首很是风靡的校园歌曲,一时间几乎听不见麦克风中她的演唱了。晚会之后,潘丽华一下子成为中文系大家都问询传播关注的对象了,而且有意思的是,很自然地,大家一致送给她一个雅号,叫茉莉花。

当然,丁一山也在一直关注着她。与其说他关注她的日常存在,倒不如说更关注那些和她有亲密往来的异性。

最先是中文系学生会主席,一个高高帅帅的男生,形影不离地陪在茉莉花身边,食堂里同桌吃饭,教室里同桌自习,连在校园内外散步聊天两个人都是在一起。这很快招来了不少男女学生对主席同学的敌意。虽然是大学,可是学校明令禁止学生谈恋爱的,而且之前还有过因为恋爱中偷尝禁果被开除的先例。为此,主席的班主任两次找他谈话,接着是系主任也找他谈话,听说还差点儿丢了那个对他的入党和分配很重要的学生官儿。很快地,主席便和茉莉花关系正常化了。

接着是系里刚分配来不久的一位讲文选的杨姓老师,经常和茉莉花结伴而行了。杨老师年轻有风度,留着长发,穿一件米黄色风衣,说起话来抑扬有致走起路来风风火火,时不时会被女生缠住单独探讨某篇文章或某位作家。丁一山听说,杨老师毕业前就有了恋人,两个人不在一个城市,他正在努力张罗着把女友从省城调到渭川来呢。这一天,那女友兴冲冲从省城赶来,在杨老师宿舍门口等他。系里单身的几位老师的宿舍,被暂时安排在学生楼的三楼,和女生们做邻居。学生们一拨拨到食堂吃中午饭去了,左等右等不见杨老师回来,那女友打听了教学楼所在,一路寻到教室里来。一进教室,看见杨老师和茉莉花两个人并排坐在一起,低声讨论着什么,很亲密的样子,那女友当场摔了门恨了声扬长而去。听那个楼管阿姨说,等杨老师一路追到火车站把女友劝了回来,两个人在宿舍里又有过一次大吵,好像和女生茉莉花有关系。楼管阿姨还说,最后杨老师向那女友写了个什么保证书,这件事才算完。从此以后,杨老师和茉莉花关系正常化了。

将近两个学期的时间里,只要潘丽华的身影出现在丁一山的视野里,他总是装作随意溜达或者正好路过,远远地尾随她,观察她身边同行的每一个异性,判断又有什么人正在和她热乎着,推测他们的关系热乎到什么程度。这种单相思的滋味一直在炙烤着他的内心,难以言说。

很多个夜晚,宿舍楼就寝的铃声响过,各楼层宿舍里的灯还没有熄灭,丁一山独自一个人在昏暗的操场上走来走去。这是因为操场正对着中文系的那栋宿舍楼,而潘丽华的床铺就在临操场这边的窗户旁的上铺,她按时回没回来,是在洗漱准备就寝还是在看书,她是和舍友们有说有笑呢还是独来独往闷闷不乐,这些,徘徊在操场边黑影里的丁一山都能看得一清二楚。更多的情形是,每天晚上,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眼前都是她的笑靥她的身影,忽远忽近或真或幻,重叠着,交错着,在他的脑子里晃悠,赶都赶不走。这些个不能成眠的夜晚,丁一山设计了无数个约她出去一起或吃饭或聊天或看电影的方案,但一到见了她的面,一个个方案都化成了浮云,瞬间飘散,无影无踪了。他心里清楚,自己真正就是个爱情幻想家,想象的巨人行动的矮子。

潘丽华对丁一山并没有疏远或者冷淡,在人群里看见他,她总会远远地招招手,要么微笑点头,打个招呼。有时候,她身边如果没有追求者,少有同行的女伴,她便会喊住他,说几句话。每当这时,丁一山总能感觉到来自周围的同性的探究或敌意的目光,他只好匆匆应付之后立即逃一般的离开她。

学校的三号食堂是一座新楼,每到周末,三号食堂宽敞的饭厅就变成了舞厅,霓虹闪烁,舞乐轰响,老师学生男男女女在大厅里双双对对翩翩起舞。丁一山本来是不跳舞的,因为他不到一米七五的个头,平平相貌,一身土气,他自知在那个场合不相宜的,所以很少光顾。自从潘丽华来了以后,她几乎每个周末的夜晚都会在那里度过,所以丁一山也就去了舞场。舞场里有一大半是和丁一山一样,远远地站在边上看,从不下舞池去跳的。有的是来陪朋友跳舞而自己不跳的,有的是想跳却没有合适的舞伴的,多数却是像丁一山一样,既不会跳,也不敢跳,更没有舞伴,只能躲在一边艳羡别人的。

在舞场里,潘丽华自然是像公主一般深受追捧,几乎没有哪一种舞步是她不会跳的,也没有哪一支舞曲是她不被人邀请的。有时候,她刚和别人跳完一曲,气儿还没喘匀,甚至人还没走出舞池,就有好几个男生微笑着迎上来,彬彬有礼地预先来邀请她了。丁一山发现,倒是在几个舞伴同时邀请她的时候,她反而会摆着双手从容微笑着拒绝所有的人,借机找个角落休息一曲喘喘气。有一次,潘丽华连跳了三支曲子后,正好有三四个男生去邀请她,她客气地拒绝说,累了,谢谢。说完,低了头往旁观的人伙里钻,一抬头看见了丁一山,大声喊了他的名字,很意外很高兴的样子。丁一山迎到她面前说,是你?咋不跳了?她用手背拂着额头上的热气说,太累了,歇歇。她笑着问他,你咋不跳呀?他老老实实说,不会。她说,不会可以学呀,来,我教你。说着她伸出手来要拉他的手。他一下子紧张地后退两步,说,不不不,我太笨,学不会的。她看出他有点难为情,也没有再勉强。自那以后,丁一山去舞厅看她跳舞,总是躲着她,生怕被她当面碰上。

丁一山心里对自己说,发乎情止乎礼吧。

如果星期六的晚上潘丽华没有出现在舞厅里,那她也就不会在宿舍里,因为她床头的小台灯是关着的,蚊帐也放下来了。丁一山知道,她差不多一个月要回一次家的。这时候,他就从同学处借来一辆自行车,星期天一大早骑上车子,从师专北门出发,沿着耤河从西到东,一路穿越渭川市,赶上二十多公里路,在耤河汇入渭河的地方不远就是潘丽华家所在的村庄,叫潘家寨。寨子东北面临着渭河,南面是山丘。丁一山顺着山上耕地和树林中的小路上山,居高临下,观察寨子里的人家。有时碰上在田里劳作的村民,他经常以帮他们干两下农活为条件,与他们谈天说地,扯东拉西。其实他的动机再明了不过,就是在闲谈中知道了潘丽华家的位置,她家里都有什么人。大多数时间,他一个人坐在山峁上树阴下,远远地静静地观看这个寨子。

寨子东头连着公路,进了村口有一棵大槐树。远处看,那槐树就像一只羽翼丰茂篷然支棱着的老母鸡,树下窜来窜去的十几个小孩,就是它翅膀下游戏嬉闹的小鸡。过了大槐树,是寨子的中心,有牌坊戏楼商店和一所小学校。听说寨子里以前有集市的,现在交通方便了,附近的村民直接去了东川区的镇子上赶集买卖。围绕这个村中心,四周散落着百十来户人家。潘丽华家在偏南的一条巷子里,院子不大,几间瓦房,门前有一块园子,园子里有果木菜蔬。每当潘丽华的身影时不时出现在丁一山的视野里,他顿觉眼前明亮,心跳加快。但他只能坐在山包上远远地看,他不敢到寨子里头去转悠,更不敢喊她的名字。直到下午两三点,潘丽华背着大挎包走出家门,一路去村东头的公路边等车。潘丽华有个妹妹,妹妹有时候会送她到村口车站。看着她上了路过的中巴走了,他才动身,骑了车子原路返回学校。

丁一山对潘丽华的这种感情,有一天还是抑制不住了,终于喷发于笔端。他写了一个中篇小说,叫《矮子王老六的爱情》。投到省城的《飞天》杂志上,没想到两个月后居然发表了。小说里,大学生王老六身高不足一米七,大家戏称他是三等残废,是光棍汉王老五的弟弟。王老六却是个天生的情种,喜欢上了同系一个貌若天仙的女生。这女生不仅长得漂亮,而且身材又好,苗条高挑,比普通男生还要高半头,在众多女生当中可有鹤立鸡群一比,人送外号白雪公主。自然而然地,王老六站在白雪公主跟前无疑就成了小矮人。王老六号称中文系的普希金,自从喜欢上白雪公主,一天一首情诗送给她。有时兴致一来,还会当面朗读给她听,即使有同学碰到这种诗朗诵的现场表演驻足围观他也无所谓。这个白雪公主呢,也不拒绝他也不答应他,只当是好玩,每次都付之一笑,之后该干嘛干嘛。王老六为了减小两人身高上的落差,特意定制了一条喇叭裤和一双高跟鞋,那鞋跟儿是实心的,用长喇叭裤脚一遮,不细看还以为他一夜之间长高不少呢。王老六最终能赢得白雪公主的芳心,还是他那些情诗。有的在杂志上发表过,有的就是只有给白雪公主读过听过。王老六以此出了一个诗集,而且名声大噪,一时间有不少女生争相近乎王老六,白雪公主钦慕他的才华,主动约他。两人约会的地方在公园里。就在白雪公主接过那本炽热的诗集,同意王老六献上初吻的时候,王老六到路边搬来几块砖头垫在脚下,站上去亲吻他的白雪公主,却不慎踩偏了砖头墩子,崴了脚。白雪公主一路上半搀半抱着,把他送到校医院诊治。从那以后,王老六和白雪公主出双入对了。

丁一山的小说被中文系的师生争相传阅讨论,一时间大有洛阳纸贵的意味。宿舍里闲谈的话题也离不开王老六。那个喜欢恶作剧的上铺舍友,竟然用了索隐派那一套对大家解读说,小说是作家的心灵秘史,男主人公为什么叫王老六,就因为丁一山的名字总共加起来才有六个笔画,所以才叫王老六。他还说,既然王老六的原型就是作者本人,那白雪公主也应该有其原型,极有可能,她就是我们熟悉的某个女生。那她会是谁呢?对了,就是那个茉莉花,因为潘丽华曾经在班里的新年联欢会上表演过童话剧《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对此索隐,丁一山不置可否。更让丁一山没想到的是,舍友的这种索隐,很快又成为全系师生进一步索隐的坚实基础。

没过几天,潘丽华亲自来敲丁一山他们宿舍的门了。他和潘丽华很快双双坠入了上帝布设的爱河之中。

大家一致的看法是,讷于言而敏于事,在丁一山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说得不好听些,就是咬人的狗从来都是不哼不叫的。

正当他们风光旖旎之际,一个十分残酷的现实也就降临了,毕业季到来了。两人面对分手无可如何,便相约一起去游玩了南郭寺,买了一把同心锁,把锁子挂在那棵无数痴情男女挂过锁的月老松上面,拴上一根红色绸带,上面写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而后,他们约定,三年之后的这一天,两人就来这里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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