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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凯鹏

鲁迅文学院学员

报告文学
2023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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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润桑梓》连载

第三章 北陵旧梦:贫穷与财富(2)

去泾阳的路上,他向父亲发过的誓言

姚高民父亲弟兄四个。俗话说,树大分枝,儿大分家。父辈分家之后,姚高民清楚地记得,父亲一个人义无反顾地承担了他们姚家之前的所有债务,而让其他三个兄弟无债一身轻。无奈的是,他们的新家人口多劳力少,全家九口人的吃穿用度全靠父母辛苦劳作来换取。父母每天起早贪黑,除了天阴下雨,几乎一年四季都在生产队上工干活,但一天只能挣 20 个工分,要维持一大家子最基本的日子,真正是难上加难。每到年底,父母工分分得的钱粮根本不够一家人吃用,只好超支一部分现金或者粮食来维持生计。所以,他们家多年都是生产队的“欠社户”。当时国家实行的是人民公社化,社员除了在生产队上工挣工分外,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济活动,即便偶尔卖几个自家的鸡蛋,也可能被冠以“资本主义尾巴”的罪名进行批斗。因此,在那个特殊时期,全家人无论怎么努力,也无力还清所欠的债务。

父亲心里觉得亏欠,总埋怨自己没本事,只能在每年分了新粮后,先还掉上一年借下邻家的粮食账,然后又到别的邻家再去借。他遵循的是“有借有还,再借不难”原则,释借者看重的是不仅是他的本分厚道,更看重他勇挑家庭债务的魄力和兄弟孝悌人间大义。他的行动感动了众人,众人的竭力帮衬也让姚高民深受感动。乡亲们纯朴而传统的美德和他们有机地交融起来。

面对家里的苦焦日子,父亲只能将牙打碎往肚里咽,生性刚强的父亲经受的那种难言的苦衷,也许只有他自己理解。为了维持全家生计,减轻父母的负担,姚高民的几个姐姐陆陆续续退了学,只是为了帮家里多挣点工分。哥哥胜民在十几岁就开始扛着胡基模子给人打胡基(土坏) 下苦钱。

姚高民清楚地记得,父亲为了几毛钱急得团团转,自己也想“说话算话”,不让别人疑心,可他没办法,只能找许多理由搪塞上门要债的邻家。他每向人提起这事,都会情不自禁地说,“我深刻地理解了一个人为什么会‘说话不算话’,毕竟,对于父亲来说,‘说话不算话’放在当时就是唯一的办法!”

姚高民说,父亲当年在铜川桃园煤矿搞建筑时,认识泾阳县一个工人。那人听说姚家人多口杂,缺少粮食,就借给老伙计几口袋玉米。后来家里打下了新粮,他跟着父亲去泾阳给那人还粮食。

那年初冬时节,天冷得出奇。父亲用架子车拉了三口袋玉米,他的任务就是帮父亲掀车。他们一早就出发,一百多里地,沿路还要翻越页坡、吕村两道高大的土塬,要跨越三原清河长长的河沟,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

高民当时只有十岁,他看着父亲湿透的脊背和马虾一样弓着身子拉着沉重的架子车,心里很不是滋味,恨不得使出所有力气给父亲掀车。当时患有哮喘,每走一阵子就要坐在路边休息,父亲看着高民冒汗的脸庞,遇到平路时就让他坐在车子上歇歇脚,可他说啥都不肯。当他们到达目的地时,太阳已经贴到了西边的地平线上。

他清楚地记得,他去的地方是泾阳县姚坊公社唐李大队,那也是他去的最远的地方,他还在那里吃了人生里第一个油饼馍。当然,他更记得向父亲发过的唯一一次誓言,“大,我长大后一定要挣很多钱,要咱家所有人都改变命运,过上好日子!”

正月初一,他走过人生第一个黑暗

那年月,大家的日子都紧巴,但精神生活却过得充实,尤其四时八节,来往的礼物并不丰富,但所有乡间的民俗礼数一个都不少。

过年成了村中老小所有的期盼。作为一个十岁的孩子,过年除了能吃几天白馍,能吃上粉条豆腐和猪肉,还能敲锣打鼓耍社火,既而获得难得的几天轻松快乐。

初一那天,他早早穿衣起来,抹了一把脸,放了一串鞭炮,给村里长辈磕头拜年,剩余的时间全凭自己安排。他们六个本家兄弟一商量,一人怀揣一个馍,接活儿去富平县城看戏。

富平县城在桥上堡正南,大约二十五六里地,他们六个一路上说说笑笑,中午就赶到县城。到了县城才知道,县剧团的秦腔戏晚上才开演。有人建议不看了,赶紧回,有人说既然来了,那就等等,晚上看了戏再回去。最终他拍了板,“晚上看完戏再回,现在还早着哩,咱几个在县城逛逛。”

到了下午,一个个馍吃完了,口也渴得难受,这可咋弄!最后一合计,几人去了一个本家大姐家里。那个大姐看着他们又好气又好笑,给他们做了饭让几个娃娃填饱了肚子。

好不容易熬到晚上,几个人兴冲冲进了县剧团,看了一场大戏。如今早已不知那晚演的是哪本戏。可当他们走出剧团时,一个个却傻了眼。

正月初一的晚上,到处黑灯瞎火,也不知此时是几点几分。他们走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凄冷之夜,摸索着往前走,只想着只要往北就能回去。出了县城,下了页坡塬,走在寒风刺骨的旷野里,一个个禁不住心惊胆战,不敢言语。姚高民想,别的几个年龄小,可比他大两三岁的两个堂兄居然比他还胆小。为了打破场面,他给大家鼓劲,相互说话,大声唱歌,渐渐地,大家恐惧减缓了,浑身上下了暖和起来。

快进村的时候,他们看见城门口有一星儿没有光泽的火正在一明一灭地闪烁,知道是谁在抽旱烟,顿时都住了声,悄悄往前走。到跟前一看,竟是父亲。父亲瞪了他们几个一眼,一言未发地回了村,进了屋。其他人四散而去,高民低头进屋,等着父亲的打骂。那晚,父亲并没打骂他,只是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说道,“碎个娃,谁给你这大胆?都不看啥时候了!”

说真的,几十年过去了,姚高民真不知那晚回到家里的具体时间。但是永远记得,那一年他正上三年级,那一晚永远刻进了他的脑海心底,让他真正明白了什么是组织能力,什么时候该承担责任和义务。以至于多年以后,当他带着一帮兄弟只身走进非洲,踏上南美,摸索在吉尔吉斯斯坦陌生的异域,他的脑海里不是就浮现起那年正月初一摸黑走在富平旷野里的情景。

村长拦住他们,让背诵《为人民服务》

姚高民在三官庙初小那三年,是一个积极向上的学生,而且一直是班长。学校的课桌是土台子,凳子是土台子,窗户上夏天空格子,到了冬天就吊草帘子。当时,一年级的孩子没有课本,用的都是二三年级学生用过的书。他在初小上的是复式班,也许得益于这种上学模式,以至于他上到二年级时,三年级的课程也基本听完了。

记得上一年级时,有一次他和几个伙伴去割草,为了抄截路,他们在邻村一块棉花地斜插而过。刚走出棉花地,竟被村里的小村长堵住。那个村长见他们只是割草,并没有偷棉花,就让他们背毛主席语录,而且还是命题的,背诵被称为那个时期“老三篇”之一的《为人民服务》。

这不是给人出难题么!姚高民刚上一年级,认了还不到二十个字。他只听一个年龄稍大点的磕磕绊绊的背了一些片段,里面有什么“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还提到一个叫张思德的人,但他并不懂得里面们说的是啥意思。

到了二年级第一学期,他的语文课本上才有了《为人民服务》这篇课文,他也从郭老师的讲解中知道了这是毛主席在张思德同志追悼会上的演讲稿,是号召大家大家领悟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也知道了什么是为人民服务,明白了一个人除了为自己,还要为别人、为社会服务……

姚高民上学期间,身上的衣服几乎全是几位姐姐这个穿了那个穿地退下来的,到了他身上早已破烂不堪了。他至今记得,自己穿着一双破了后跟的红袜子,就引得同学的嘲笑。经常买不起笔,买不起纸,拖欠学费也是他所面临的常事。他上了几年小学,除过学校给学生发的作业本,几乎再没用过像样的本子,最多就是买一张粉连纸裁开,再用细线锥成的一沓纸。他用的最多的是铅笔,写钢笔字不敢奢望买瓶装墨水,而是2分钱一袋的蓝粉掺水自己做。

尽管如此,但是他学习好,成绩考得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给他的内心带来阳光,带来了学习的自信,也填充着内心的阳光,更加奋发读书,更加喜欢上学。他觉得学校的氛围不但能学到知识,也能让他忘掉外面的所有无奈。因此,别的同学最盼望放假,总是他最熬煎的事情。也因此,他割草的草笼里,总会放一本喜欢的书,坐在村西的大树下看上一会儿。多少夜晚,没有灯盏,他在月光下读书,都是郭老师劝他回家。他也真正地意识到,知识,可以改变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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