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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豪一支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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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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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将奇兵》连载

第三章 死亡沼泽

马玉彪带着罗小禾和班长单长军绕着沼泽边走了一个上午,什么也没有发现,几个人已经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马玉彪骂了一句:“这哪是人走的道儿,歇会!”说着,就顺势往毛毯似的草地上仰面一躺,揪了一根草茎含在嘴里,看着头顶那一片无云的蓝天。

罗小禾也躺下来,可刚躺一会儿,就忽地坐了起来,看着躺在草地上嚼着草茎的马玉彪说:“马队长,该起来喂喂脑袋啦!”

马玉彪一挺身子,坐起来,吐掉草茎,说:“你小子不说,我还真的忘了。吃!”

马玉彪吃了儿口压缩饼干就停了下来,他拍了两下手,忽地一下站起来,用脚踢了踢罗小禾的屁股:“你小子快点, 磨磨蹭蹭的,全没点当兵的样子!”

罗小禾抬起头:“我说马队长,阎王爷还催命不催食呢,你急啥?”说着,把最后一块压缩饼干丢进嘴里,收起东西,站起来问马玉彪:“还往哪走?”

马玉彪一副成竹在胸的样子:“车到山前必有路,当兵的还能叫一泡尿给憋死!往前走!”

于是,几个人又沿着紧挨沼泽的河道边向前走去。

尽管马玉彪一副轻松的样子,可心里比谁都急。整整一个上午过去了,到现在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还说要进到沼泽里面侦察呢。弄不好,一天的时间全泡汤了!

这时候,他的眼前又出现了小穗子的面容,小穗子向他扑过来,勾着他的脖子,露出了千般娇媚之态……

“该死!”他在心里狠狠骂了自己一句:“你现在不是度蜜月的新郎官,而是小分队的干部,是这三人小组的头儿,怎么能在这个时候胡思乱想呢?你平时是怎样教育你的战士的?”

他狠狠跺了一下脚,吐了口唾沫,继续朝前走去。

几个人正走着,忽见河对面出现了一间小茅棚。就赶紧趟过河去,在茅棚外面问:“有人吗? ”

连问几声,见无人回答,马玉彪早已失去了耐性,就上前掀开草帘,走了进去。顿时,一股难闻的霉潮味道刺鼻而来,马玉彪禁不住一阵恶心。一进茅棚,他就觉得这里的主人是个邋遢鬼。只见潮湿的地上乱七八糟地堆放着空酒瓶、雨靴,没有洗的破锅烂碗、小木板,还有吃剩下的牛羊肉。用木头支起来的简易床上,铺着杂乱的干芦草,放着一件油污的破羊皮袄。草墙上面,挂着一把用白布包起来的大藏刀和一只葫芦。茅棚顶端,悬挂着一只满是油泥的马灯。

见棚内空无一人,马玉彪他们又走了出来。

这时,忽听芦丛里哗啦啦一阵响,从里面钻出一个人来。他只一抬头,马玉彪他们就吃了一惊。

这人的面目十分骇人。只见他脏污的脸上,一只眼睛没有了,眼周围的皮肉横七竖八。他一只手提着叉子猎枪,一只手在脏兮今的衣服上擦了两下,就径直向马玉彪他们走来。

还没等马玉彪反应过来,他就已经开口了:“噢呀,是大兵爷到了,失敬,失敬!”说着,将叉子猎枪往地上一扎,双手抱拳,看着马玉彪他们,露出黑黄的牙齿咧嘴直笑。他笑的样子也有点怕人,站在一旁的罗小禾禁不住往马玉彪跟前靠了靠。

马玉彪倒不怎么在乎,他往前走了一步,也学着那人的样子,抱拳在胸,大大咧咧地说:“哈,对不起,老乡,路过这里,打扰,打扰。”

“嗨,看大兵爷说的。”那人一挥手:“若不嫌茅屋破烂,请到里面坐坐,请,请。”

马玉彪一挥手:“不啦,老乡。”他仔细看了那人的着装打扮,问道:“老乡在这里做什么营生?”

“天下之事,无有不做。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嘛!”那人拔起猎枪,拍拍枪身:“打猎钓鱼为生!”

罗小禾禁不住好奇地问:“这里还有鱼?”

“有,有。”那人说:“没有大鱼有小鱼,没有小鱼有虾米。”

“虾米?”罗小禾瞪圆了眼睛。

“噢,”那人自觉说话有失,爽快地一笑:“我这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嘛,管它什么鱼,只要有,就钓。”

马玉彪想了一会儿,就问:“老乡可知道通往山里的路?”

“你说山里呀?”那人眨巴了一下独眼珠,接着说:“这一带没有我不熟悉的路。你要到山里,容易得很。跟我走,错不了。”

马玉彪急归急,可还有些不放心。又问:“老乡可去过山里?”

“去过。”那人蛮有把握地说。

“听说去山里的路很不好走?”

“嗨,说归说,路总是人踩出来的,没错。”

马玉彪低头想了想,也对,哪一条路不是人踩出来的呢?再说,小分队要开进去,探不出一条路哪行?于是,就说:“那就麻烦老乡给我们带带路,怎样?”

“好说,好说。”那人一副蛮讲义气的样子。

说走就走。几个人带着警犬金贝,跟着那个独眼人走进了芦丛。

走了一段,罗小禾突然扯扯马玉彪的衣襟,附在他耳边悄声说:“马队长,我怎么老觉得这人不大对劲,你看他那只眼睛,老滴溜溜转。”

马玉彪说:“嗨,你管那么多干啥?他本来就是一只眼睛嘛!再说,他要真敢耍我老马,我这东西也不是吃素的!”说着,用手拍拍挎在肩下的微型冲锋枪。

走着走着,前面不断出现一片一片的水洼。他们几个从没有走过沼泽地,有时一脚踏下去,挣半天才能拔出来。再看看前边的独眼人,越走越快,不大一会功夫,已经把他们拉下了二三十步远。

马玉彪喊:“老乡,你慢点走呀,我们跟不上。”

那人也不回头,只顾走。

马玉彪急了,“哗啦”一声拉开冲锋枪栓,喝道:“你给我站住!”

那人一听,拔腿就跑,只一眨眼功夫,就闪进了芦丛,不见影了。

马玉彪朝罗小禾他们喊了一声,提着枪,大步向前追去。

躲在不远处芦丛中的独眼人,捂着嘴,把那只独眼晴都笑成了一道缝。然后,他看了看左右,见三人都走远了,就大胆地从草堆里钻出来,往芦丛深处去了。

傍晚时分,巴维尔和老庄头两人出来,在库布曲克村外的草原上,边走边观察对面那一片被称为“死亡之海”的黑色沼泽。

从今天一早开始,小分队就分成三个组,由周有龙和马玉彪各带一个小组,负责侦察死亡之海的地形,看能否探出一条通往桑洛依那的道路,在可能的情况下,最好是找到一个熟悉“黄金之路”的知情人。另一个小组,就是巴维尔和老庄头他们了。

巴维尔、老庄头这个组,在经过一天有选择地走访和了解,摸到的情况还真不少。可是,一提到去桑洛依那的那条神秘的黄金之路,大家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因此,巴维尔就把希望全部寄托在周有龙、马玉彪这两个小组上了。

可是,到现在,整整一天过去了,周有龙和马玉彪他们一个也没有回来。巴维尔就止不住心焦起来。因此,他就和老庄头两人走出来,看看死亡之海的地形,顺便等等周有龙和马玉彪他们。

此时,橙红色的太阳正在渐渐向芦丛后面隐去,它的硕大而通红透亮的身体,正在被芦丛举起的千万把锋利的剪刀,剪成支离破碎的片状。一束束耀眼的、璀璨的光芒,给草原投下了斑驳迷离的光点。

巴维尔走在这绿色绒毯般的草地上,心情顿觉平静了许多。他觉得,对周有龙和马玉彪他们的担心有些多余。他了解他们,凭着周有龙一丝不苟的认真劲儿和马玉彪天不怕地不怕的勇敢劲儿,任何困难恐怕也难不倒他们,他们一定能够平安归来的。想到这里,他不禁出了一口长气。回过头来,见已经把老庄头拉下了一大截,就站住,等着老庄头。

老庄头就像一个农村老汉那样,倒背着双手走过来。见巴维尔在等他,就说:“老喽,不中用喽。你们年轻人腿脚麻利。我不行,老寒腿。”

巴维尔笑着说:“我只顾自己想事,把你给丢了。”就亲热地和老庄头一起向前走。

经过这两天的接触,巴维尔感到老庄头这人不坏。尽管爱喝两口小酒,但他确实是个好向导、好联络官。如果小分队没有他,那将会像一只无头的苍蝇,不知要碰多少次壁。再说,喝酒也不妨碍他成为青藏高原这片特殊土地上的一名合格警察。这里冷,这里的人大部分都喜欢喝酒,喜欢用酒交朋友。要开展工作,首先得学会喝酒。仅今天老庄头带着他走访群众时,他已经领略了这里独特的民风民俗。进门就敬酒,双手举过头顶,还是一银碗。可惜他不能喝,他心里有事情。推辞不过,还得老庄头出面说情,然后把酒都灌在他的酒瓶里。

巴维尔掏出香烟,递了一支给老庄头。老庄头摆手说:“我不抽这个。”就掏出鼻烟壶,往手心里磕了点,然后举到鼻子底下,吸了吸,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巴维尔不知怎么忽然对眼前这个老头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看着老头子那古怪的举动,还有那奇怪的鼻烟壶,就问:“你还用这东西?”

“不大用。”老庄头收起鼻烟壶说:“这东西是一个藏族朋友送我的。”

“你也是藏族?”

“不,我是汉族。”

“那为什么到这里来呢?”

“这话说起来就远了。”老庄头眼睛里顿时出现了一些迷离和木讷的神色:“都快三十年了。那是在1962年吧,两边打起来了。我那时在部队上当连长。部队开上去以后,就接上火了。我那时年轻,火气也盛,打起仗来不怕死,每次冲锋都跑在最前边。后来有一次,就负了伤。从此,就转业下来,就一直在格尔木公安局干到如今。”

“那你家在哪儿呢?”巴维尔又问。

“老家在苏州。”

“老伴做什么工作?”

“老伴?”老庄头似乎对这个名词有点陌生,等他明白过来以后,苦笑了一下,抬起头向西边那片绯红的云霞看了一眼,摇摇头,自言自语地说:“七情六欲,红尘滚滚。人活着,匆匆如行云,一转即逝。要老伴干什么?像我这样,倒也利落。只要等我死了以后,能像那些藏人一样,把身子洗净,让人背到天葬台上天葬,就算是造化了。可惜,怕连这一点也实现不了。谁知死了以后成个啥样?”

听到他的这一番话,巴维尔有点震惊。他怀疑这话是否出自一个老公安的嘴里。他猜不透老庄头的思想怎么还有一种出世的味道。他想再和老庄头聊聊,可一见他那般神情,又不便多问。便说了声“我到前面去看看”,就独自走了。

不知怎么,老庄头的话会使他产生这样一种沉重的压力,感到一时有些透不过气来。他想,老庄头肯定在生活中有许多坎坷,要不,他不会成为这么一种人。

周有龙带着马魁、祁怀永两名战上,根据格桑老人指引的当年秃鹫进入桑洛依那的地方,一直从芦丛中寻了进去。开始还可以看到有些散乱的脚印、马蹄印以及被踩倒的芦苇和菅草,后来就什么也看不列了,因为眼前全部是一片死水滩。进了死水滩地以后,马魁在前,用一根棍子探路,周有龙和祁怀永紧跟在后。这样一点一点试探着往前走,半天过去了,还是在那片死水滩里打转转。

周有龙有些沮丧。他想,这样没有目标地转下去,累垮人不说,寻不出一条进入桑洛依那的路,可就误了小分队的大事。看看太阳已经西斜了,他就招呼两个战士,从那片死水滩里出来,拣了一块干草地,拿出压缩饼干来,一边吃一边歇息。

周有龙一边嚼着饼干,一边考虑着怎样才能找到进入桑洛依那的路径。十八年的当兵生涯,使他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维方式。无论是在基层当战士、班长、排长和连长,还是调到机关当参谋,他都是按照这个独特的思维方式,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这种方式就是用一股不服输的犟劲,一定要把事情的真相搞清楚,不弄个水落石出不罢休。有时候,这种犟劲几乎达到了钻牛角尖的程度。他承认自己性格中的这一缺陷,也想尽量使自己变得更加客观和现实一点,可是,这种努力都是多余的。他想,三十大几的人了,还想干啥?他常想,也许是自己的这种性格不大适应部队的要求,干脆转业算了。可是,他太爱部队了,是部队把他从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娃,培养成一个业务上出类拔萃的上尉军官,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就凭着这一点,他周有龙也该拉着工作这辆大车努力朝前爬才是,就是累死在半道上,也值得!

看着两个战上已经吃得差不多了,而他的一块饼干还没有吃完,周有龙就开始大口嚼了起来。

嚼着嚼着,他忽然停住了。他看见眼前的那一片水滩中,有一片草叶在缓缓地向前漂动。他一直盯着那片草叶,见草叶一直平稳地漂远了,马上站起米,向那片草叶追过去。两名战士不知他发现了什么,也都赶紧追了上来。

周有龙一直跟着草叶往前走,越走越急,越走越快,到最后,他干脆放开步子向前跑去。等到他看见眼前出现了一条河流时,一拍脑门,嘴里不断说:“我明白了,这下我才明白了。”

马魁和祁怀永从后面跑出来一看,不禁有些失望:“这不是又出来了吗?”

“不,你们不明白。”他也顾不上解释,又顺着原路往回走。

等两个人跟上他以后,他才解释:“刚才那只草叶漂的时候,我就怀疑这水不是一片死水,因为死水是静止不动的。既然不是死水,它总有个进水和出水的地方,于是我就跟着它,找到了出水口。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要找到这片水是从哪儿来的,然后逆流而上,就能找到进山的路了。”

“那咱们跟着那条河流走不是更好吗?”马魁问。

“好是好。可是从桑洛依那流出来的那条河水在这片沼泽里全部被分割成一条一条的支流,如果没有选择地跟者走,最后也无所适从,转上几天甚至几十天,还是找不到那个人们传说的黄金之路。再说,这个沼泽地表十分复杂,有好些人都想通过不同的方法跨过去,最后全部被沼泽吃掉了。我们之所以把目标定在这里,是因为有人看见秃鹫就是从这里走进沼泽的。

马魁和祁怀永听了都点头称是。于是几个人便信心百倍地向前寻找路径了。

他们边走边看,实在定不出方向,就扔一片草叶在水上,根据叶子漂动的方向来判断水从何处来。就这样,寻了一段路程,就看见浅水区逐渐收缩,变窄,最后完全成了一片狭窄的水道。

这时候,太阳已经开始沉落了。周有龙正寻思该不该继续往前走的时候,忽然听到前边不远处传来一阵说话声。他立即打了个手势,马魁、祁怀永和他迅速躲到了芦丛深处。

从水道的那一头走出来一高一矮两个山民打扮的人来。那高的是个瘦子,背稍驼,走得也快;那矮的稍胖一些,看样子已经很累了,气喘呼吁的。

只听那瘦子回头说:“地瓜,你能不能快一点儿?别他妈的往黑里磨。”

那胖子擦了一把汗,很不服气地回敬道:“你逞啥能?再能人家还不照样叫你干柴。你急啥?是想见你那婊子娘了吧?啊!”说着,发出一串有些沙哑的放肆的大笑。

周有龙隐蔽在芦丛里仔细观察了两个人的打扮和言谈举止,就断定这两个人不是好人。特别是他们那种粗野的、中间还夹杂着一两句流氓黑话的对骂,更使周有龙证实了这一点。他曾经在一个看押劳改罪犯的中队里干了八年,对罪犯使用的各种黑话特别熟悉,因此,他敢肯定,这两个人如果不是秃鹫的人,也起码与他们有牵连。

于是,他向马魁和祁怀永两个丢了个眼色,三个人便借着芦丛的遮挡和暮色的掩护,悄悄从那两个人的后面跟了上去。

那两个人出了芦丛,小心地向外边看了看,就一直沿着芦丛边向前走去。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整个草原已经完全陷入了死一样的沉寂和黑暗之中。

那两个人加快了步伐,只听到他们的脚步声和撞动芦叶的声音。

周有龙他们的动作轻得像猫一样,眼睛紧紧地盯着前面那两个人的背影。

走了一段,前边出现了一座茅棚,那两个人就放慢了脚步。只见干柴捂着嘴,“呱呱”学了两声蛙叫。等了一会,还不见动静。地瓜有些不耐烦地说:“叫啥?独眼龙这小子肯定早醉倒了。”说着走上前去,站在棚外,压低声音喊:“老龙,老龙!”还不见有人出来,就掀开草帘进去,随即,棚内好像有火光亮了一下,不大一阵,地瓜出来对干柴说:“独眼龙不在,这狗日的把咱哥俩耍了,不知又去钻哪个婊子的热被窝去了!”

干柴似乎想了一会儿,一挥手,忿忿不平地说:“走,去找麻眼子。”

然后,两人就趟过河去,从草原边向库布曲克方向走去。

周有龙他们三个人分散开,一直跟在这两人后面。这两个人进了牧村以后,顺着村子中间的小道,一直拐向了北边一排高墙院落,在一个小店铺样子的房子前停住,拍了拍店铺旁的木板门。门开了,有个人影从里边向那两人打量了一下,就放他们进去。然后,那人又探头向外面看了看,这才进去将门吱呀一声关了起来。

周有龙在这个院落的墙外转了一圈之后,给两个战士交待了几句,就急匆匆地返回了小分队的驻地。

巴维尔见周有龙回来,悬着的心才放下了,高兴地说:“老周,辛苦你了!”然后,倒了一杯热水,递给周有龙。

周有龙也顾不上水烫,边喝边汇报了他们侦察“黄金之路” 和跟踪干柴、地瓜的经过。

巴维尔听了,按捺不住心中的喜悦。看来,对于跨越死亡之海,周有龙他们已经打开了个缺口,只要继续沿着这条路侦察下去,就不愁进不了桑洛依那。不过,对于跟踪的这两个人,也绝不能放松。说不定他们对小分队进入桑洛依那金场会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周有龙汇报完,巴维尔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和两个战士已经累了一天,晚上监视的任务就让其他战士去吧!”说完后,就叫过金涛说:“你去把二班长叫来。”

在一旁沉默了半天的老庄头,这时走过来说:“算了,我去吧,这里的情况我熟。”

巴维尔有些为难,因为站在眼前的,是一位和自己的额布⑴差不了多少的老人,他怕老庄头年龄大了吃不消,就说:“庄老,你这么大年纪,就别去了,战士们年轻,多干点也是应该的。”

老庄头听了这话,脸上顿时胀红起来:“噢,你瞧不起我老庄是不是?我告诉你,我老是老了点,可我还没老到不中用的地步。”巴维尔又说:“对不起,庄老,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考虑到你老的身体。既然你一定要去,就带上两名战士去。”

“不用。”老庄头见巴维尔答应了他的要求,情绪也平静下来,他摆了一下手,继续说:“咱干公安的,走到哪里都得依靠群众,没有群众当耳目,啥事怕也办不成。”

说着就转身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又返回来,说了一句:“要是这两个人跑了,找我!”

巴维尔看着老庄头走出门去的背影,心里一时难以平静下来。是的,老庄头说得对,如果离开了群众,小分队恐怕真的要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他看了看表,已经快十点了,马玉彪他们还没有回来。巴维尔有些担心,他最害怕马玉彪这家伙莽莽撞撞,会从沼泽里陷进去。

还真让巴维尔给猜对了。马玉彪他们果真出了事。

那个独眼人甩下他们逃走以后,马玉彪他们三个人就分散开到处寻找。

马玉彪窝了一肚子火,他感到今天让这个独眼人耍了,是他莫大的耻辱。从他当兵以来,不,从他开始懂事的时候起,就没有人敢这样耍弄他,他绝不是一个让别人耍弄的人。多少难以治服的罪犯让他给服了,多少狡诈阴险的家伙见了他马玉彪,不都像老鼠见了猫那样躲得远远的。可今天,他却让一个只有一只眼睛的家伙把他骗到这里,然后溜之大吉。他无论如何也不相信,这就是他,一个当了十年兵的中尉中队长,一个威震驻地、被誉为“猛虎队长”的马玉彪!

他愤怒地向前追着,脚下的腐枝败叶、杂草和污泥浊水都被他弄得哗哗啦啦直响,他一下又一下地豁开那些遮挡在眼前的芦草、菅草,有时被荆棘挂住衣服,划破了皮肤,也不去管它,径直向前追去。

不大一会儿,眼前出现了一片水洼,水洼只几米见方的样子。他连想也没想就向前趟去。可是没走两步,便扑通一声陷了进去。起先,只有一只腿陷进去,在他往出拔腿的同时,不料另一只腿也陷下去了。他有些着急,使劲挣扎起来,可没挣扎儿下,泥浆已经淹住了腰部。他顿时傻了眼。

“奶奶的!”他在心里狠狠骂了一句。想,今天真是倒了邪霉,莫非真的像格桑老人说的,遇到黑狐狸了。想不到我马玉彪聪明一世,糊徐一时,竟让独眼人这狗杂种害得这样苦。独眼人,别让我抓到你,如果抓到你,我非把你撕成碎片不可!

可眼下又怎么办呢?他抬头向四周看了看,周围全是稀乎乎的泥浆,那些在风中摇曳的芦苇和野刺,离他足有丈把远,别说他一只胳膊,就是再有几只胳膊也够不着它。怎么办呢?他忽然想到罗小禾他们。对,把他们喊来。他刚要张嘴,又停住了。不能喊,他想,喊了来,不是看我马玉彪的笑话吗?罗小禾那小子没事干尽揭人家的老底,往后我这中队长还当不当?

想了半天,他决定还是自己往出挣扎。于是,就鼓起劲,两手按在泥浆里,想自个儿拔出来,可这一招也失灵了,没等使劲,两只手就直往泥里钻。挣扎了好大一会儿,不仅身体没有拔出一寸,而且倒往里陷了一截,泥浆已经淹住他的胸脯了。

“完了!”他想:“我马玉彪彻底完了!谁能想到我这猛虎队长今天却在这片烂泥滩里栽下了!”

他忽然看见了小穗子那双泪水盈盈的眼睛。“小穗子!”他在心里呼唤了一声:“你原谅我吧,小穗子。我答应过你,出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你看我,现在已经没法动了,等不了一会儿,就没命了。将来怕连尸首都找不着了。小穗子……”

想到这里,马玉彪禁不住像狼嚎似地哭出声来。

马玉彪结婚还没有一周,就参加了这支开赴可可西里的特勤分队。因而,他同新婚妻子的告别更充满了一种生离死别的悲壮味道。

马玉彪的妻子小穗子长得美。她的全部特点,概括起来就八个字,娇小玲珑,温柔妩媚。在马玉彪的眼里,小穗子的音容笑貌,品行体态无一不是美的。他甚至想起了曾经看过的几部为数不多的古书上的两句话:沉鱼落雁之容,闭月羞花之貌。这两句话用在小穗子身上,一点也不过分。

然而,使他感到内疚的是,他对小穗子爱的回报实在是太少了!谈恋爱每次约她出来,一到归队时间,他从公园的长椅上站起来,看着小穗子瞪大的、长睫毛不断眨动的黑眼睛,说“我该回中队了”的时候,小穗子总是有有些凄楚地问他:“不能多呆一会儿吗?”

“不能。”

于是,小穗子就扭过头去,泪水滚落下来。他看到小穗子肩膀一耸一耸地,不时撩起那件绿色丝头巾悄悄拭泪。

他真想走过去将那娇小的身体揽在怀里,替她擦干眼泪,然后吻她长睫毛下的大眼睛和那两片精巧的、丰润的小红唇。

可是,他没有。自从他们开始恋爱以来,他还没有拉过她一次手,或者让她挽过一次臂膀,更谈不上拥抱和接吻。

小穗子转过脸来,强装着很高兴的样子,挤出三个字:“你去吧!”

于是,他就转身走了。

走出很远了再回过头来,还见小穗子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小巧的身材看上去那么惹人怜爱,那么让人心疼。

这个粗拉拉的大汉子就觉得身已对不起小穗子。

终于有一天,他感到再这样下去,对他、对小穗子都是一种残酷时,就对小穗子说:“我们结婚吧!”

小穗子欣喜地扑过来,搂住了他的脖子,在他胡子拉茬的脸上亲呀,亲的,泪水抹得他满脸都是。

他感到一种狂躁、一种热血涌上头顶的令人颤栗的激动。但他还是镇定下来,使劲掰开小穗子紧紧缠绕在他脖子上的手臂,说:“像什么样子,让人看见多不好!”

小穗子倒显得有些顽皮,她不在乎地说:“看就看,我不怕,谁让我爱上一个当兵的呢?”

马玉彪就说:“等结婚吧,结了婚,我加倍地补偿你。”

于是,他们开始商量结婚的事。马玉彪坚持要把婚礼放在中队举行。因为战士们早就喊着要吃他的喜糖了,小穗子坚持要按当地的民俗习惯举行。因为这样,就得到了族人的承认。商量结果,两个人的意见都采用。因为小穗子的父母都是城市居民,所以送问包、茶包、彩礼等一应免除。只请阿匍写了“依扎布”⑵ ,喝了果子茶,商定了结婚的日子,就算准备停当了。

结婚是在一个礼拜天里。那个礼拜天阳光灿烂,中关清真寺在阳光下显得更加的肃穆。马玉彪在族人的簇拥下,牵着小穗子来到礼拜堂。他按照阿訇的要求背颂了信仰箴言,回答了提问。听银须飘动的阿匐用阿拉伯语念完了“尼卡海”⑶。最后,阿訇抚着马玉彪和小穗子的头顶祝他们婚姻美满、幸福如意。一大群人向他们的头顶抛撒着核桃、枣、麦子和谷粒,他们俩人如同一对幸福的天使,在热情和欢乐的人群里陶醉着……

中队的婚礼比礼拜堂更热闹,更富有现代气息。战士们好不容易逮着这么一个起哄的机会,变着法儿让他们出节目,要新郎新娘咬苹果、喝交杯酒、给大家发糖、点烟,甚至要让他们当众接吻……

等大家簇拥着他们进了洞房以后,夜已经很深了。

在充满温馨的新房内,在桔红色的灯光下,马正彪注视着小穗子,觉得这时的小穗子比任何时候都要美,都要可爱。他一把抱过小穗子,高高地抛起来,再接住。他感到小穗子在他的怀里不断地抖动,颤栗。他使劲搂住她,两条有力的、粗壮的胳膊紧紧地箍住了小穗子小巧而丰满的身体。他搂着,听到小穗子发出轻微的呻吟和抽泣。他看到小穗子长长睫毛下的眼睛流下了两道晶莹的泪珠。这一刻,他对她无限的柔情蜜意,从心灵深处如水般涓涓流过,他吻了吻小穗子的眼睛,吻干了小穗子流出的泪水。之后,他以更加热烈、迅猛、长久的动作吻着小穗子的红唇。小穗子也楼起他的脖子,与他接吻起来。他们都感到这是一种如饥似渴的需要,是他们长久压仰、锁闭的情感得到渲泄的最好方式。

……

几天的新婚生活就是在这样一种柔情蜜意中度过的。

那天早晨,马玉彪醒来以后,突然对自己几天来一直沉溺在爱海中的行为有些羞耻。于是,他便去了一次中队。谁知,一到中队,他就忘记了自己是个正在休婚假的新郎官。正好那天巴维尔来中队挑选去可可西里执行任务的特勤队员,他死缠硬磨地报了名。心里想得很简单: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个人的事再大,与打仗相比,也是小事一桩。更何况自已现在每天闲呆在家,没有多少事呢。咱们当兵的,在这一点上绝不能含糊。

可是,当他回到家,一见到小穗子那份柔情和爱意,他甚至不知如何对她说这件事情。

最后,他还是艰难地、结结巴巴地说完了上级让他去很远的地方执行任务这件事。小穗子甚至不相信这是真的。等她确认无疑时,就不再问了,两眼失神地望着窗外,好像那一刻她的灵魂已经不存在了,两行眼泪悄悄地从她的脸上滚落下来。

许久,她缓慢地站起来,一下回过头,猛扑在他的怀里,双手抓住了马玉彪的肩头,不停地摇动着:“你……不能……不去嘛?”

马玉彪有些不知所措地摇了摇头。

这下子,小穗子彻底失望了。她一把搂住马玉彪宽大的脊背,爬在他胸前哭出声来……

之后,她又擦擦眼泪,悄没声息地去给他准备东西。

晚上,当她娇小的身体紧依着马玉彪躺下,马玉彪就再也忍受不了她那份酸楚神情的折磨,一双铁一样的臂膀,紧紧地箍住了她。

“你不能好一点吗?”他说。

“我好着呢。”她极力露出一丝笑容:“你看,我已经好了。”

“……”

“你生气了吗?”

“没有。”

“我就是担心你这脾气,一遇上打仗,把啥都忘了。你去,我答应你。只是我要你去是个啥样,回来还是个啥样。不然,我不答应。”

“嗯。”

“今天,是你要求去的吧?”

“……嗯。”

“我就知道。撒谎都不会。你这一去……真有个……三长两短,我,……呜呜呜呜……”

小穗子说着就哭起来了。她边哭边捶他的肩,张开嘴在他裸露的胸脯咬呵,亲的,泪水把他的胸前弄湿了一大片……

他当时就想,冲着小穗子这份情意,他也该活着回来。

可是,现在自己身陷沼泽,只有等着去死了。他不无悲哀地想。

再说这一天罗小禾带着金贝与马玉彪分开以后,就向前面搜寻而去。眼前全是一片连着一片的水,他让金贝在前面带路,自己非常谨慎地向前走。别看罗小禾平时嘻嘻哈哈的,可干起事来,还是蛮认真的。遇到问题,总是先动动脑子。今天在芦丛外的茅棚里,他从见到那个独眼人的第一眼起,就觉得这人不地道。首先是那一只眼睛,贼溜溜的,让人心里不踏实。其次,那人说他是靠打猎钓鱼为生,他就觉得有点奇怪,于是就追问下去,谁知被那人的几句哈哈和马玉彪心急火燎的样子给打断了。走在路上,他还特意提醒了马玉彪一句,可马玉彪却像没事似地敷衍了他。因为缺少防备,就给了那家伙逃走的机会。现在,马玉彪火憋憋地吩咐他和单长军散开寻找,他又不好说什么,就按着马玉彪指的方向一个劲地寻下去。

金贝在前边跑着,不时回头看看它的主人。罗小禾不时紧追几步,摸一摸金贝的脑袋。

金贝是一只德国纯种警犬。从总队组建警犬队以来,金贝一直归罗小禾专人训练。一年多来,它和罗小禾建立了一种人们难以想象的情谊。

去年冬天,一个抢枪逃犯被围捕部队追至离市区五公里外的南山林子里边。罗小禾带着金贝参加了围捕。金贝以它敏锐的嗅觉,很快便找到了罪犯藏身的南山寺。南山寺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只是历经了多年风雨以后,已经变得破败不堪,因此,这里绝少有游人驻足。

部队很快包围了寺庙。罗小禾带着金贝和几个战士直插寺里。金贝在前面带路,嗅到寺中正堂,就再也嗅不到罪犯的气味了。金贝急得吱吱直叫唤。

突然一个战士喊道:“在上边!”大家纷纷抬头,只听“啪”的一声枪响,刚才喊叫的那个战士已经倒在了地上。其他人还没看清罪犯的模样,只见上面撒下来一股尘土,整个大厅顿时罩满了尘雾。

罗小禾擦掉眼中的尘埃,迅速贴到了柱子后面,再透过还未散尽的尘土看那房顶时,已经没有罪犯的踪影了。他把金贝按在柱子下,刚露头想寻找罪犯时,突然从那泥塑的佛像后面打来一枪,子弹从他耳旁掠过。他一转身,从柱子另一侧冲出来,端起冲锋枪照着佛像一顿猛扫,那些佛像的脸上、身上顿时啪啪叭叭地飞溅起一股股土沫。他想,这家伙肯定完了,就向那些佛像前面冲过去。可怎么也没想到罪犯不但没死,而且早已从佛像的后面溜到罗小禾身体的一侧。当他听到动静,回身看时,已经晚了,那家伙的手枪已经对准了他。就在那一瞬间,只见眼前金光一闪,金贝刷地一下就扑到罪犯胸前,一口叼住罪犯举枪的手,那家伙顿对痛得哇哇乱叫,只几下,手枪就从罪犯的手中掉落下来,战士们扑上去,生擒了这个抢枪犯。

从那以后,罗小禾对金贝的感情更加亲密,他们好像一对亲兄弟似地形影不离。

这次出发前,罗小禾已经考上了指挥学校,正准备行装去学校报到。可一听要抽金贝去可可西里参加战斗,就再也不愿去学校上学了。他不能让一个不熟悉金贝脾性的生手去调教它。事实上,金贝除了听罗小禾的话以外,别人的话它是一概不予理睬的。

最后总队政治部也只好同意他暂不去学校报到,跟随小分队一起执行完任务再说。

此时,金贝一直在前面跑着,罗小禾就紧跟在后。他边走边在心里嘀咕,这样盲目地寻找,到底能不能抓住那个独眼人?

地上到处是一洼一洼的水,每遇有水的地方,罗小禾开始还绕着走,可后来也顾不了那么多了,遇到水洼就扑通扑通从水里走过去。

不大一会儿,跑在前边的金贝忽然停住,竖耳听了听周围的动静,一个跳跃,跳过水洼向前边跑去。

跟在后面的罗小来断定金贝可能发现了什么情况,也大踏步追过去。没跑两步,突然扑通一声,陷进了水洼里,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可身体急剧下陷,他感到泥水已经渗透衣服,把下半截身子弄得水湿透凉,只一会功夫,泥水已经淹到他的胸脯了。

那金贝听见后面有异响,回头见主人已陷入沼泽,就一个急转弯,疾风般跑转回来。

罗小禾见金贝试探着想来救他,就喊了一声:“别过来!”

说话间,身体还在不停地下陷,泥浆马上就要涌上他的领口了。

金贝见了,朝天“汪汪”地叫了两声,便爬下身子,一点一点朝罗小禾跟前移去。就在泥浆马上要淹到罗小禾脖子的时候,金贝的嘴就死死地叼住了罗小禾的领口。

此时的罗小禾已经没有一点力气了。他看着眼前这只紧叼着他领口的警犬,感到它沉重的鼻息吹到他的脖子里,毛茸茸的脑袋紧贴在他的脸上,使它产生了一种酥痒痒的感觉,他的眼睛正对着金贝的眼睛,他见到金贝的眼睛里有那么一种难以言说的光在闪动,本来想对它说点什么,可此时的他,已经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

金贝叼着他的领口,一点都不放松。慢慢地,金贝的身体就一点一点地朝后退去。可是,要从泥里面把一个比自己体重大几倍的人拉出来,这又谈何容易。它叼着罗小禾的衣领使劲朝后拉,身体如同一只打懒腰的猫一样,前胸和前爪匍匐于地,后腿直蹬,尾巴高高竖起来,不断地左右甩动着。挣扎了一会儿,罗小禾感觉腿下似乎往上提了一下,他努力从泥里拔出自己的双臂,一面左右划动,一面使劲蹬腿,这一招果然奏效,不大一阵,他的脊背就全部露出来了,最后,靠着金贝的拉力和自己的挣扎,终于从泥潭里面爬了出来。

他爬在干草地上,好半天没有起来。一抬头,正遇上金贝那双慈怜的眼睛时,就再也忍不住了,一把搂过金贝,哭喊了一声“我的金贝啊”,就泣不成声了。

他想,如果不是金贝及时搭救,他早已经陷进那片稀泥里面去了,再有十个罗小禾这会儿也完蛋了。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一边搂着金贝哭,一边诉说着对它的感激之情。金贝也不断用脑袋蹭着他的脸,他感到金贝的绒毛此刻是那么柔和,让他顿时产生了一种无比温馨的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暮色开始笼罩这片芦草丛时,忽然从芦苇深处传来闷闷的一声枪响。金贝马上警觉地站起来。罗小禾也挣扎着爬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泥浆,说:“咱们去看看。”就和金贝直奔枪响的地方而去。

这一枪是马玉彪放的。

当死神一步步向马玉彪逼近的时候,他忽然想到自已不能这样白白地死掉,他才二十八岁,家中还有娇妻在等待着他回去,并且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那些凶残的坏蛋还没有被消灭,如果就此死掉的话,那就恰恰说明他马玉彪是个熊包、软蛋,在还没有见到真正的敌人之前,就让这片沼泽给吃掉了。那将更是他这个中尉军官、猛虎队长的最大耻辱。

于是,他也顾不上面子不面子了,就向天空开了一枪。

不久,金贝就带着满身是泥的罗小禾赶来了,单长军也跑了过来,他们两个人,加上金贝,用金贝救罗小禾的办法,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马玉彪牵了上来。

马玉彪被牵上来以后,就大口大口地喘气。之后,几个人踏着朦胧的夜色,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回摸去,尽管已经有了两次的教训,也十分小心谨慎,可单长军仍然在半路上被陷进去一回,好在人手齐全,陷得也不深,就几下拉了上来。等他们回到驻地以后,已经晚上十二点多了。

⑴蒙语,父亲。

⑵婚书。

⑶结婚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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