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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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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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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途》连载

第十章 花有重开日

(三十八)

吃完早饭后,他下意识地朝着院子走去,男人在后面喊道:

“你去哪?”

“啊?”

王喜有些呆愣地回过身,这时男人从他的公文包里掏出了一沓钱,边递边说道:

“我自然不能让你拿跟玉娟一样多的数,你这个年纪出门在外钱多反而会害了你。这些够你活了,你好自为之吧。”

等他有些犹豫地把钱接到手里,才忽然想起什么,仰着头看着男人问道:

“那个带我来的姐姐,叫玉娟?”

“姐姐?”

男人愣了愣,脸色有些意味不明。看见他点了点头后王喜又问道:

“她不是说会来接我吗?”

“你还真信她会来接你?”

说到这男人笑了笑,不过几乎是同时他意识到这样似乎不是太好,只好又对着面前脸色复杂的男孩一本正经地补充道:

“她有她的日子,你有你的日子,咱们各自有各自的日子要过......我知道这话对你有些残忍,但像你这样的孩子,跟着谁不是个累赘呢?”

“好了,至少你是幸运的,我不知道你的老家,也不想知道你的故事。至少你没有被饿死,这在现在看来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外面那条河哪年不淹死两个乞丐,你真以为是淹死的吗?何况你现在还能带上一笔钱离开。”

男人见他低着头不说话便也沉默了下来,看着这个男孩身上三年的变化,一时心里竟也有些说不出滋味。这个男人走到沙发前拿起了桌子上的烟盒,一边点烟一边说道,眼睛则落在那两份刚吃完的饭碗上:

“我给你买了个书包,早两天就放在茶室了,你也没注意,你堆着的那些衣服也挑两套带走吧,在外面......算了,你快点走吧,我还得去医院看我老婆。”

他站在原地静静地看了男人一会,留给他的始终只有侧脸。这个男人这几年好像也老了许多,他的额头多了皱纹,头上长了些白丝,就连身材似乎也没前两年这么壮硕了。

他也没有多少东西要带走。

两套衣服很快就装完了,在这间院子里待了三年的他许多意识都已经没有了,就好像时间停止了一样。最后还是在男人的提醒下他才想起还要带件羽绒服。那件黑色的羽绒服把他的书包撑得鼓鼓的。

“好了吧?”

男人站在客厅中央催促道,王喜却像没听到一样注视着自己的床头——这个在长方形盒子一样的茶室里,占据了三分之一的地铺,那些被褥已经塌陷了许多,像是瘪掉的气球;角落里发呆看的那些玻璃部位都被他擦拭得一尘不染。

随后他弓着身子趴在自己的床上,用手把那四个积木拿了出来。在犹豫了一会后,他又把正方形的积木放回了床上。

“快点吧。”

男人不耐烦的声音传了过来,他回过神来径直地朝着后院的门走去。几乎是同时,那声音又在他身后响起:

“你往哪走?”

他看着转过身的男孩那双不解的眼神,眉头皱了皱,声音平静了些:

“走大门吧。”

(三十九)

王喜就这样离开了屋子,离开了这间他待了三年的屋子。大门的路要宽广的多,也平坦得多。两边是高高的路灯,秋风不时涌过,那些泛黄的落叶追随着这个背着书包的少年,与他的脚步一同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

他的身影在三年前来到这,随后又像消失了一样,在三年后重新出现在了这座城市,当这个世界重新展现在他的眼中时,他能感受到的除了一身的轻松和自由,还有无尽的恐慌,即便身上带着足够他存活挺长一段时间的钱。

他突兀地站在人流中,并不知道汽车站在哪,只知道这里是一座叫太原的城市,而羊城应该离这里不远......他只好去询问那些看上去面善的路人,这是小乞丐教他的,那些都是慷慨之人。他分不清东南西北,便一路顺着人们给他指的方向走。

这个忐忑不安的少年就这样怀揣着一笔钱和一个名字,再次坐上了一辆大巴车。

他不知道该去哪,就朝着那个方向买票。没有人知道他辗转了多少辆汽车,穿过了多少座城市,他的目光在无数的车窗里发亮又黯淡,因为不敢面对那些善意的人,也怕遇见那些目光不善的人,所以他只能沉默着。他的身影先是穿梭在白天与黑夜中,随后落在了迷茫与疲惫的洪流中。

该在哪儿停下呢?

没有人理会这个沉默寡言的少年。当他向那些人说起“羊城”与“牛城”这些字眼,他们只当他是神经病。

等钱用完了,他就开始继续乞讨。这是他唯一会的事情了。在一座不知道是哪的城市停下,流浪在天桥附近......迷茫在这样的日子里发酵,甚至让人开始怀疑到底有没有“羊城”这个地方。每天陪伴在他身边的只有三块积木,那是所有的回忆。

在身上的衣服脏后不久,他的手也开始脏了。

像他这样四肢健全的人,乞讨是没有办法养活他的,但王喜似乎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除了乞讨,他就只会贴药瓶,当他想成为像冯七一样的人的时候,一双大手抓住了他。

那是一个满脸皱纹的中年男人。他留着一头几乎是光头的白发,眼睛浑浊且充满倦意,身材却挺拔。他是在离天桥两条街远的路上抓住王喜的,那时的王喜正从一家商店里跑到大街上,这位农名工模样的中年男人眼神犀利,他皱着眉头一把抓住了这个背着黑色背包的少年,随后在周围的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前将他怀里的袋子夺走送回了店里。

随后他钳着王喜走到了路边。还没等他放手,王喜愤怒的声音已经响起:

“你他娘的干什么!”

“你在干什么?”

“管得着吗你?!”

王喜恶狠狠地看了他一眼,随后抽拉了下自己的书包,脚步迅捷地朝着天桥的方向走去。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个穿着土气的男人居然一路跟着他回到了天桥。

“你没地方住跟俺走!有手有脚的干什么不行?干见不得人的勾当!你老子娘没教过你吗?”

“滚!”

男人的这句话像是激怒了他一样,他青涩的脸上还有一道未结痂的疤,这是他上个星期跟一个小混混打架留下的。他将自己桥底的地毯连同上面一条脏兮兮的被子裹在了一起,这个光头男人的出现让他觉得异常烦躁。

“你去哪?给老子回来!”

农名工模样的中年男子很是倔强,直接死死抓住王喜的手,他继续冲着他喊道,那声音震耳欲聋:

“你想就这样过活?”

“呸!滚吧你,你有钱吗?”

“钱都没有学别人装什么好人?装你妈!滚!”

“老子是没钱,但老子不偷不抢!”

“快去给自己买身新衣服吧!去吧快去吧!”

赤红着脖子的王喜不再叫嚷,他现在的头发已经长得遮住了他的眉毛,他的眼神像是豺狼一样直勾勾地盯着身后的中年男人。他一边手将布满尘垢的头发抹到一边,一边用力挣脱了自己的手,拿着被褥变成的包袱进入了稀疏的人流。

他的身影渐行渐远,留下了呆站在原地的中年男人。

(四十)

王喜真正跟这个男人认识是在三天后。流离失所的他在一条巷子里被一群社会青年围殴,老胡替他解了围。其实他进去前人们都叫他老虎,但他已经不是那个挥舞着刀棒的小混混了,现在的他只是一民工地上的临时工。

王喜在不经意间继承了冯七的一些天赋。当然,清延县的经历也早存在于他的本能记忆里。尽管他并不知道那座县城的名字,但他已经无法忘记那个少年的眼睛,尤其是最后一次见他的那双眼睛......那不过是另一个平常的下午。他知道阳光照得到的地方对于他们这种人来说是很难存活的,所以他的目光总看向黑暗潮湿处,他觉得自己就像做了一个梦,一个停滞不前的梦,而现在梦醒了,等他再次流离在这片土地上,好像又突然活了过来。那两个扎起马步怂恿他翻越围墙的、为他翻越围墙的男人们好像又回到了他身边,他们声音总在合适的时候出现,教导着他前行,以及如何让自己活下去。这时他才发现身体深处的那些记忆。

他靠这些记忆过活。

他知道有挨饿的人,就有吃撑的人。那些吃撑了的人烦恼生老,半饱不饱的人烦恼病死,挨饿的人是没有资格烦恼的,那会动用他们更多的能量。

冯七曾告诉过他,如果人的欲望可以做药,那他们就能发财。至于什么是欲望冯七没有说,他觉得那是冯七留给他自己思考的东西。但实际上冯七只是说不出来,他早已为没有解释出“欲望”的意思而懊恼,这种懊恼在许久以后便成了懊悔,那是一只被囚禁在锈迹斑斑的铁笼里咆哮的野兽......关于它的故事,已是另一幅画卷。

他不想发财,只是不想挨饿。等饥肠辘辘睡不着而游荡在凌晨的大街上时,他看见了那些从夜总会里搂搂抱抱走出来的人。那些欢声笑语深深的震撼了这个少年的内心,那里面多是比他大不了多少岁的人。在离开天桥后的第三天,挨了两顿饿的他再次来到了夜总会附近。

酒精在这些音律与光影的艺术中只有一个作用,不过肯定不会是激发创作欲望。

他在那些男人之中频频得手——只需要一把水果刀就能把那些男人逼到墙角,他们身旁的姑娘此刻会自己无视自己。男人喝到这种时候,噢不对,男人喝到什么时候都不会在要带姑娘回家的时候在乎一个拿着刀的流浪汉问自己要的那几块钱。不管他拿不拿刀。

不过凡事总得有个度,毕竟不是每个姑娘都愿意跟他们回家,这时候如果一个毛头孩子还用一把塞牙缝一样的水果刀指着自己问自己要钱,那无疑是对一个男人自尊心的严重践踏。男人的尊严常在这时候被挂在嘴边,这种践踏在旁边还有个妙龄姑娘时惨不忍睹。

这个毛头孩子在巷子里足足被踹了十分钟,那个灰白短发的中年男人才冲了进来。他的执着让人猜不透究竟是出于何种意图,但他却实打实的跟了这个少年整整三天,这种跟随对于他来说就像是一种救赎:他一进巷子就像一头沉默的猛虎扑进羊群,在混乱中拉住了王喜,迅捷有力的身姿瞬间折服了这个孩子。

王喜睁大着眼睛地看着男人一直拉着满身伤痕的自己往不知道哪个方向跑去,凌晨的空气中尽是沉闷的冷风,让人一时忘了说话。偌大的街道上都是他们喘气和奔跑的声音,等在一家银行门口停下时,他才开始说话,他不解地看着眼前的男人,带着血迹的嘴巴张了张,声音还有些颤抖:

“你做什么?”

男人蹲在地上喘着粗气,没有马上搭话。

他皱着眉头打量着眼前的这个男人——身上一件老解放衣,裤子是一条黑色的旧西裤,扎着个裤腿;下面是一双带着些水泥污垢的解放鞋。两人沉默了一会后,依旧低着头喘气的男人望着身前的路面开口了:

“跟我去工地。”

坐在他身旁的王喜听见这话扭过头看了他一眼,这个男人只比他高上一点。这时男人又接着说道:

“有吃有住......”

他又面无表情地看了男人一眼。男人喘气的声音小了些,他咽了下口水,那语气就像替王喜做了决定:

“你有手有脚,不该这样过活。”

“走吧。”

“那破被子别要了。”

“喂,叫什么名字你?”

“烂命一条,要叫就叫老胡吧!”

走在前面的男人又咽了下口水,似乎嗓子很干。扔掉了包袱的王喜走得很快,他看着中年男人的背影,随口答道:

“老胡?老糊涂?”

“嘿!你他娘的......”

走在前面的男人顿了顿,他的身躯挺拔,但这时耷拉了些:

“该老了,但你还年轻。”

王喜有些嫌弃地摇了摇头,一脸不屑的没有再说话。

夜空中万里无云,这些道路两旁寂静的路灯像是一条发光的轨迹一样,月色给这条轨迹蒙上了一层轻纱,两人的身影就这样顺着轨迹向前走去。

(四十一)

胡继伟的家庭算不上好,但过得不算差。

他除儿时有过黄泥巴的记忆以外,之后都被寄养在了伯父家中。他的父亲因为一场车祸去世,风韵犹存的母亲带着他从灯台市下嫁到了延津县,许是那家房子太小,又或是她母亲再生的是个儿子,刚上初中那年,他被送到了离延津县四十多公里外的江平县......距离是一种无声的隔阂,力量足以在漫长岁月中将母爱冲淡。男女平等向来不存在,一个家中谁赚的钱多自然谁高人一等,这种关系是潜在的,他的母亲不清楚,但并不妨碍她深受影响,在他们将胡继伟丢过来之后,同是胡家人的伯父接纳了他。就这样,他开始了属于他的少年时光。

那是一座热闹的县城,也是一座泛滥的县城。廉价的情爱在泛滥,廉价的毒品也在泛滥,就像是一位抽着旱烟昏昏欲睡的老人,大地的春风没吹动他的面容,倒只是吹动了它黝黑的胡须。

上学的地方离家不远,他常在中午放学或是下午黄昏时甩着校牌悠哉悠哉地走回家,偶尔忍不住了,便会去居民楼角落的草垛里方便。他的身材在同龄人之中算得上高大,身高常常需要让他在小便时扎个马步,以躲藏自己的身躯。也是因为这,他第一次见到那些被丢弃在草垛里的蓝色针管。这些细长的针管在江平县的绿化带里,公园里......像是雨后的菌子一样,每次看见都能令他一阵惊喜和好奇,用石头将针头砸掉,如此便拥有了一个简易的喷水玩具。

很快,这个举动便让他挨了一顿毒打。他不清楚这是什么,他的伯父觉得他也不需要弄清楚,只需要明白不能去接触就可以了,这是一种典型且普遍的思想:当一艘船进水了,那就不要到能踩得到水的地方去。建设从来不是商人该做的事情,真正称职的商人......

当然,他只需要享受崭新的校园生活就可以了。至少那位伯父是这样想的。

江平县有三所初中,每所学校再分出普通、次重、重点班,于是三三得九,一方天地里的三六九等就被轻描淡写的规划成型。就这样,小小的学校里似乎就被分出了“黑”“白”两道。这是一种极其有趣的现象,就像你不敢相信全县拥有两条人尽皆知的“花街”一样,其中的一条就明目张胆的坐落在江平县公园大门旁一百米,离县中心的菜市场不过三分钟路程。

而这样的一幅画面就真实的出现在那片土地上,或者说,曾出现过。

会震惊吗?不会的。胡继伟第一次跟着自己的同学走过那条旅馆街时,他们由衷的觉得这就是一份正常的职业,就像雨后的菌子一样。这些夹在算得上正经的旅馆旁的按摩店,像是草丛里探出头的花,这些花五颜六色,就静静的待在原地供人采摘。她们没有刺,光滑如玉。

像他这样的问题少年,虽然他本身没有问题,自然是不可能混到次重或是重点班的,但胜在他父亲的哥哥是一位商人。这个男人对于自己弟弟的不幸深感悲哀,他的大儿子早已经上了大专,这在那个年代已算得上是一份傲人的成绩,所以他理所当然的觉得自己能够替自己的弟弟抚养好他的孩子——他本想把他送进重点班,但奈何胡继伟的成绩实在不堪重负,最多安排在次重班。他常在晚饭时告诉年纪尚小的胡继伟为商之道,当然,也会告诉他要好好读书。

好好读书这句话,从大人嘴里说出来就像他们相互告诉对方要好好生活一样,是一句充满正能量的空话,常常难有什么实际性的进展。就好像说的次数多了,就已经做了些什么一样,江平县的家长们多数说不出个所以然,所以孩子们多数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好好读书。

但次重班还是给了他一个实实在在的好处:许是他形象不错,在一年级下册的时候,他得到了一个学生会的职务。这个职务让他在巡查宿舍时结识了聚众赌钱的“猴子”。那时娱乐项目少,就像重点班的学生闲时可以做做题打发时间一样,普通班的学生们也需要那么一些娱乐活动。这个外号叫猴子的学生比他大一届,瘦高瘦高的,在他们刚认识的时候,猴子搂着他的肩膀对他说:

“新来的?”

胡继伟第一次撞见这种情况,整个宿舍的烟味让他有些窒息,他手上的白本本被他捏得有些汗渍。猴子挑着眉毛抽了口烟,他身上的校服泛黄泛黄的,夹带着烟味与汗味,让胡继伟很是难受,但同时又让他年幼的心里涌上一股强烈的冲动,他见过那些在放学路上吸烟的学生们,那模样让他觉得很酷。

猴子给了宿舍里的其他人一个放心的眼神,朝旁边没人的地方吐了口烟,继续说道:

“你哪个班的?”

“一班的。”

“你跟谁的?”

“我......”

这句话又像是数学课上老师问的问题一样,让他不知道从哪答起。

和好学生不顾好成绩就是在虚度光阴一样,“坏”学生不搞点事情好像也是在虚度光阴——既然成绩差了,那必然是哪里出了问题,如果没有问题,那就搞点问题。这是猴子给他上的第一节课,他搂着胡继伟的肩膀一起放学时,那些同学们都向他投来敬畏的目光,他吊儿郎当的用自己的话为此结了个尾:

“成绩不好又没有问题,那叫什么,叫平庸!”

这话如同罂粟丢进火里烤出来的烟雾,淡淡的弥漫在江平县的所有学校之中。

成绩不好又不谈情说爱,乃至是聚众斗殴,叼烟骂人,对于一个“坏”学生来说就是不务正业。胡继伟是真的读不进书,但他也不想成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废物......这些观点在现在看来很奇怪甚至是令人不解,但在当时的阳平县,这种扭曲的观点确实被放任自流了。而实际上他们估计压根就不清楚什么是读得进什么是读不进,毕竟在没有具备基础的价值观与自我观念之前所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接近无意识的,包括学习。或许是因为好玩,又或许是一时兴起,更多的是顺其自然。

于是这些年纪尚小的学生就成了班级的后腿,他们是学校的糟粕,是一锅汤里的老鼠屎,是家长口中谈之色变的群体。他们不悟正业,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拉岸上的人下水,且专心称职的扮演好一个“坏”学生的角色,好似生来就是为了成为社会的败类。这种现象在园丁手中生生不息,如同一颗种子还没有发芽,就注定长出的会是罂粟。

不过胡继伟还好,毕竟他还有一个有点小钱的伯父,这使得猴子在怂恿他去偷东西的时候,他能不为所动。

(四十二)

中年男人并没有多少时间管这个孩子,多数是他的太太在操心。她常抽时间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与胡继伟出去散步,这位小女儿与他差不多大,但比他大上一届,两人都就读在同一所学校。

大概是容貌的原因,这个叫胡淑月的姑娘也不太读得进书。早恋的风气在江平县吹得尤其之甚,就像野草一样,烧也烧不尽。追她的男生一抓一大把,或许是因为轻而易举就能得到太多殷勤与自身家庭条件的原因,让她把绝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如何打扮自己的心思上.....女人是感性的,多大多小都一样,但回报是不会感性的,尽管她很聪明,但在跟猴子在一起后她的成绩已然下降得厉害。不过这种关系被他们隐藏得很好,胡继伟哪怕知道他的这位漂亮堂姐在外面呼风唤雨的样子,也仍会在家配合她树立好一个邻家女孩的动人形象。

胡淑月打心底看不起猴子这样的男生。虽然他挺高,但总是弓着背,像是没有衣服穿一样总是穿着一身泛黄的校服。

这三个人的羁绊要从歌厅、夜总会这些娱乐场所在江平县的兴起说起。

那些灯红酒绿又简陋的娱乐场所一出现就让江平县的毒品业一路长红,社会上的人也好,学校里的人也罢,他们一层一层的相互影响着,像是一张无形的网。学生们知道县里话事人的时间几乎跟搞清楚一元一次方程的时间相差无几。这些娱乐场所的主力军并非都是自暴自弃之流,摇篮在抛弃,他们所做的努力大多是把这些打上标签的种子攥在一个袋子里,这些种子自被打上罂粟的标签之后便被社会上的有心人接纳,开始当成罂粟培养。

而事实上也没人搞得清楚一群年纪尚小的孩子们能自暴自弃些什么?他们连这个词语的意思都还没搞清楚,但他们看得见偏见。只是好像也并没有多无辜,多的都是猎奇,是贪玩,他们被拒于学堂之外,而时间总需要被荒废。

这便是浑浊的常态。

刚上初二的胡继伟就像一个旁观者,他跟着猴子旷课,喝酒,吸烟.......在青春歌舞厅的那个夜晚,他被叫去离公园不到一百米的汽车站拿一袋十克的白粉,在汽车站从一个戴着口罩的青年手中花上几顿饭钱拿到一小袋透明装的毒品。这种用吸管从鼻子吸入的会对身体造成永久性损伤的毒品谈不上容易买到,但也绝谈不上需要花什么关系。

就像吃烧烤需要喝啤酒一样,这些白色粉末的身影混迹在江平县的所有娱乐场所中,成为当时的主流玩物,那些夜幕中的人群大多还没搞清楚毒品是个什么东西,就已经尝过了它的味道。

等胡继伟从汽车站拿着白色粉末走进包厢时,刚好撞见走错了包厢的胡淑月。这个大他几个月的姐姐披着一头黑色长发,在冬天的季节穿着一身黑色裙子。已经三年级了的她并没有因为将要中考而困扰。她的身子早已经发育,在彩色的光柱下看得胡继伟的脸庞都有些发热,诺大的包厢里是两张玻璃面的桌子,里面坐着一群形形色色的人,有的还穿着校服的外套;沙发上躺着几个喝醉的,其他人都踩在几个板凳上随着震耳欲聋的音乐节奏晃动着身子,桌子上的铁盘还有些淡淡的白色粉末,旁边是洒落的吸管......这套东西是会所的,问服务员要一套这样的东西如同要一壶热水醒酒一样正常。他们还会细心的告诉你小心些,有些热情的还会告诉你他们将会为你们放风。其实也没什么好放的,那不过是从一个大办公室打到一个小办公室的电话,不知道是做出了何种努力,竟让这样的局面持续了将近十年。

十年,是一所中学的完全换血,是三次中学时光,而胡继伟一次都没有完整。他并没有像他父亲所希望的那样继承伟大,他的命运就像是一支还没崭露头角就被冬霜打落的嫩苗。

在已经产生困意了的胡继伟震惊于他的这位堂姐也在这里的时候,那些沙发上的男人们很自然地揽住了这位走错了包厢又醉意朦胧的小美人,他们的手游离在她的身上,她的声音在音响面前静默,几位同校的男生因为认出了她而只敢在一旁干看着,但那一双双眼睛里也在放着光。

猴子自然也认得胡淑月,他明白他的这群狐朋狗友摊上的是什么麻烦,但不管是她还是这群狐朋狗友他都不在乎。他少有的穿着一身黑色的皮夹克,手朝着有些不知所措的胡继伟挥了挥,随后接过了那袋白色粉末,点了一根烟,在铁盘子上用一瓶干燥的啤酒碾压了起来......不一会,旁边的厕所门已经被打开,先出来的是之前包厢里的另一位女生,这个女生跟他们一个年级,只是不在一个学校而已,随后她被放在了沙发上,搂着她出来的男人看上去才二十出头,这个辍学的男人像是天生高人一等一样无视了猴子,把铁盘拉到了自己面前。

一脸无所谓的猴子冷笑了一声,随后看了眼瘫在沙发的人影,女孩在躺了几分钟后才有气无力地用手扒拉着沾满酒水的玻璃桌面......猴子知道她在找什么,随手扯了两张纸递给她用来抽出鼻子里的鼻涕。

衣裳不整了的胡淑月被两个男人拉到了厕所门口,此时的她已经被吓得完全醒酒,但包厢里的音乐早已被开到最大,烟雾缭绕中只能看见她开合的嘴唇。

猴子并不知道她是胡继伟的堂姐,因为他也从来没提过。他给了呆站在原地的胡继伟一个不要多管闲事的眼神,但并不知道此时的后者已经一身冷汗。胡继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场面,在去汽车站前喝的酒也全部醒得一干二净,他的嘴巴轻动,在这些闪烁的光影间,他与她四目相对。

这个女孩子的面容完全没有了此前一贯的神气与娇贵,全是一个年幼的女生对于未知的地狱该有的恐惧,她扒着厕所旁墙壁的手被扯开之后,一道声音赶在厕所门关上前传了出来。那是许久的,没有被呼唤过的名字。

胡继伟本能的听见了,他的目光紧锁着,那名字在轰鸣的音乐声中如此刺耳,他的脸上满是痛苦的神情,想做的事情在脑海里预演了好几遍,但脚却一步也迈不开。他看见拍打在厕所玻璃窗上的手,却听不见声音,周围都是亢奋的音乐,是刺鼻的烟味,是一种混合着的难闻的味道。

他听不见自己喘气的声音,但能听到自己的心跳。

这声呼喊猴子也听见了,他奇怪地看了眼异样的胡继伟:这个一身米白色运动装的清秀男生穿着一双不知什么时候被酒泼湿了的帆布鞋始终站在原地,双拳握得颤抖,片刻后他明白了。

胡继伟在心里预想了不知道多少次的行动猴子替他实现了,但结局并没有像他想的那样,他心中的英雄主义在他眼中衰亡——猴子的威风仅在踹开厕所门的瞬间,随后的喧闹被他无视掉;他的五官独立于周围涌动的空气之中,全被那间厕所凝固,里面胡淑月的模样定格在了他脑海中,成了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的画面。猴子的黑色夹克让人看不清他身上流出的血,就只是反光,倒是凝固的静默让他像疯了一样把这场喧闹推向了高潮:他两只手紧握着碎掉的玻璃酒瓶,如同一只刚长出牙齿的老虎一样,笨拙地驱赶掉了伏在猴子和胡淑月身上的豺狼......

半个小时后,青春歌舞厅将这三个人吐回了凌晨的夜色中。这三个青春期的学生始终困在巨大疯狂的余波里,在猴子从医院包扎完出来后两人还蹲在空无一人的大街上,耳边尽是鸣响。披头散发的胡淑月抱着胡继伟的米白色运动外套显然还没有缓过神来,她本想立刻回家,但才想起今晚跟家里说了在同学家补习。步伐缓慢的猴子蹲在两人中间点了只烟,他的脸色有些发白,嘴唇更是一片黑紫,但依旧是那副吊儿郎当的面容;腰子缠绕着白色的绷带,只穿了件外衣的他也不嫌冷。胡继伟盯着自己布满玻璃划痕的手掌看了好久,上面的血迹已经有些凝固,他又看了眼旁边还在发抖的胡淑月,那个画面还在他的脑海中,就像一颗闪光弹丢进了脑子里。

经历了那晚之后的三人关系开始变得怪异,这件事对胡继伟的影响很大,他不敢再面对自己的这位堂姐,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跟胡淑月走得越来越近的猴子......听说他俩之后还去找了那些人的麻烦,事情好像也闹得挺大,但他也都只是听说。

在此之后他又去了很多次歌舞厅,这得益于那晚之后他所获得的外号:老虎。

他好像明白了酒精的含义,在日日夜夜的麻痹中开始旷课,就像一个被敲醒了的人一样,瞬间明白了所发生的一切。但明白不意味着能够改变,也不意味着知道如何改变,他始终如同站在厕所门前的那个夜晚一样,只是紧握着双拳。这种心情让他开始变得暴躁,于是三个学校之间的斗殴总能找到他的身影,他的事迹让本就有些白发了的伯父伤透了心,但他的英勇被黑势力关注,他们在学校的代理人有意接近了他,等他到了三年级时,已经不需要自己去汽车站拿那些白色的粉末。

渐渐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他在浑噩的灯光中看见了这座县城的另一面:年轻的学生们会因为好奇吸毒,那是真正的毒品,它们被用塑料瓶子和吸管组装,像是吸烟一样吸到还未发育完全的身体里,那些火光在锡纸上跳舞......他们嬉笑享受的目光好像无时无刻不在向周围的人解释着:看,有什么大不了的?

这样的画面让他觉得比见了带血的开山刀还要让人浑身发麻。但也只是浑身发麻而已。

他跟着那些黑势力的人混迹在其中,混迹在公园旁的花街里,混迹在夜总会里,混迹在昏暗的地下室,混迹在警局里......他渴望着,仅管他并不清楚自己在渴望什么,代理人给他指了条路:他应该往前迈一步,在辉煌的灯光中纸醉金迷就是最好的归宿。他确实为此着迷了,在那个帮派文化渐盛的时代,他用享受于械斗之中的威风与虚荣,冲淡了那些迷惑感,在冰冷的刀刃上得到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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