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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苍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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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2024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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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殇》连载

第五章 座中司马青衫湿

各位旅客,一路辛苦了,欢迎您来到历史文化名城—南阳。出站的旅客请由地道口出站……

天,好热的天啊!虽然还是在站台上,却不断有阵阵热气袭来,弄得像是蒸包子,整个人都直往外冒汗,我的裤子已经湿透了,我感觉只要使劲拧,肯定会有水出来。我把女儿背在后面,她已经脱得只剩下一件秋衣了,也在嚷嚷着热;前面背的背包,走的时候鼓鼓的,现在已经瘪了,里面夹杂着热气和剩余食品的味道,用手一摸—烫;手中所拉的箱子,被晒得好像软化一样,难闻的塑料味混杂在空中。我挤在下车的人群中,感觉头重脚轻,摇摇晃晃地在站台上走着,无意间四下看了看,看到不远处的出站口处写着:到家了!

一种温馨的感觉油然而生。当初我从家里走的时候,还担心女儿一路会不会听话,我们能不能平安到家,当时林艳又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丽江属于高海拔气候,时值夏天,但天还有点儿冷,我给她穿了厚厚的靴子,如今,路过的行人向我们投来异样的目光,好像我们不是从地球上来的。我感叹地对女儿说:“阿婷,我们到家了!一会儿就可以看到爷爷、奶奶了!”我一边说着,一边把她的靴子脱了下来,拎在手里。定了定神,跟着人流向出站口走去。

“哥!”有人喊道。我的胳膊被拽住了,回过头一看,一个披着长发的女孩站在我旁边,拉着我的胳膊。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妹妹高梦!几年不见,她已经长得婷婷玉立了,至少已经高出我一个半头了。她穿着一件白色花边的裙子,跟我们这俩“外星人”显得格格不入。回想当初上小学的时候,我把小小的她放在课桌下面,她自己玩着没过一会儿便睡着的情景,我竟然不敢认站在眼前的这个人。

“哥,这是婷婷吧!”高梦又一次拽了一下我的胳膊,笑着说。

我回过神来,真有点“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的意思,笑着说:“小梦啊,好几年没见我都不敢认了!”

“啊,要是再等几年不回来我就出门了!”高梦笑着说。来,把小妞放下来,多热!说着,伸着手要抱她。

我准备把女儿放下来,小家伙往里面缩了一下,撒娇到:爸爸!

样子!还不让抱哩!高梦开玩笑地笑着说。来,把包和箱子给我,你来抱她吧!快放下来,多热!

我说:看这儿太阳,没有一点光,像日食一样,还这么热!

高梦笑着说:哑巴太阳晒死人,可要注意防护哦!不然像我侄女这样细嫩的皮,过不了多久就会脱了!

我说:“恩,不过跟丽江的比起来,已经没有了晒到皮上的那种火辣的感觉了。”

我把小家伙放下来,她光着脚在站台上跑起来,我连忙追着她,喊道:慢点儿,鞋子,鞋子!

出站,抓紧时间出站了!车站工作人员端着喇叭喊到。

我们加快了脚步。

我挤了挤高梦说:爸爸、妈妈呢!会不会……

高梦笑着说:自己的爸、妈都不知道了,这是回家!

一路上还好吧!要不要去吃点饭!高梦说。

“还行,阿婷挺听话的,也没有怎么闹。到家了,我得跟她妈打个电话,免得担心。”我对高梦说。

“随你便吧!”高梦面无表情地说。

出了站,随便填了一下肚子,我们就坐上了回家的班车。

或许是因为在火车里已经睡足了,高林婷一点也不知道疲倦。她很兴奋,开始打量眼前这个熟人了,不一会儿,俩人边打成一片。高梦逗着侄女,不亦乐乎!

班车颠簸着离开了城市,我却觉得依然像在城市,向窗外望去,蜡黄的天空布满了尘埃,路两边的叶子已经被晒得耷拉着脑袋,知了玩儿命地叫着,两边绿油油的农田找不到了,只是工厂,高大的烟囱吐着黑烟,飘向蜡黄的天空。路好走了,我们走在一条平整的柏油马路上。

“变化可真大啊!”我感叹到!

“恩,刚才我们走的是高新开发区,路也是去年才修的,我们那边修了条铁路,还有一条高速公里,听说明年还要建一个工业园,村子都要搬走了,你要是再不回来,连家门都找不到了。”高梦一边儿跟女儿玩儿,一边笑着对我说。

我的心开始沉淀起来。心想:这种情形跟丽江的束河差不多,几年前曾是“茶马古道”上重要的商品集散地的束河是名副其实的“清泉之乡”。闻名遐迩的九鼎龙潭潭水清澈见底,依着地势又分成九鼎河、青龙河、疏河三条水系,穿行于房前屋后,田间地角。柳枝轻拂,菜花飘香,黄牛在小河边怡然自得地啃着青草,老人在家门前悠闲地晒着太阳。几经沧桑,束河逐渐退出特有的商业文明,只保留下农耕文明。近几年来,昆明鼎业集团进驻束河,南片区北开发起来,形成了浓浓的商业气息,北片区留下了农耕文化。当地居民也在城镇化的过程中,不仅分到了土地出让的分红款,也获取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尽管如此,原生态的文化还是多了城市的商业气息,旅游业是绿色产业,不会对人们及环境带来太多的影响,但工业就不一样了,开发的同时,势必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环境,但好一点儿是大家手中都有了钱,走上了崭新的马路。

不知不觉要下车了,远远望去,一个老太太踮着脚在望着,旁边停了一辆电动车,近了,才发现是妈。我们下车后,高梦亲切地喊到:“妈,我哥他们回来了!阿婷,快叫奶奶!”

高敏婷没有吭声。我拉着行李,盯着她看了一会儿:人已经沧桑了很多,仿佛看到她眼角还有泪痕,我轻轻叫了一声:妈!

王秀没有理我,盯着我看了好一阵子,仿佛在寻找着什么,过了一会儿才目无表情地说:就你们两个回来了!

我说:恩!

“来,让奶奶抱抱!”王秀伸着手,笑着说。

高林婷害羞地躲在高梦的怀里,嘴里说道:“不要!”

“妈,小孩还认生去,过段时间就好了!”我说。

“恩,回去吧!你爸在家等着哩!我还要去上班呢!”王秀目无表情地说。

“好,那我们回去了!路上小心一点儿!”我说。

王秀骑上电车,一路走了。

“这就是我们家的电车?咱妈在做什么呢?”我拿着行李,问高梦。

“妈在外面打工呢!你都不知道现在家里找个人都难,人们都出去干活了,爸爸身体不好,妈说不论怎样都不让他出去,在家里照顾着家,有一个好身体就行了,妈在外面打工,挣点儿钱维持这个家。”高梦一边笑着说,一边逗着高林婷玩。

一种复杂的表情从我脸上划过,自责、内疚、亏欠……我也说不清楚。我不想破坏久别重逢的高兴氛围,强忍着,转换了话题,我说:小梦,回来的时候,我看到好多地方都变了,不是建工厂,就是修马路。

“是啊!再等几年不会来,家都没有了,听说我们村子也要迁走了,所要建一个什么什么工业区,人家看中的就是我们那里取水方便。”高梦不以为然地说。

“那我们要搬到哪里去?那条河怎样了?”我好奇地问。

高梦转过身,指着不远处的一片空地,说:“据说是那边!你可不要再说什么河了,抽空去看看,就全都明白了!”

太阳快落山了,夕阳将天边染成了红色,但还是热,我们一边走,一边聊着。广袤无垠的田野光秃秃的,不远处的前方,是一片绿油油的白杨林,夕阳在树缝中透过,照亮了林间的小路,整个村子坐落在树荫中,仿佛一座避暑山庄,真可谓是“前人栽树后人乘凉。”最引人瞩目的是村口的那棵歪脖子树,在众树的环绕下,显得更加的沧桑,我的记忆模糊了,在的脑海中,一直残留着这样一幅图画:

少年时的村庄,是很不起眼的农村,远离中心城市,零散地分布在大路的两旁,太阳升起的时候,人们早早离开了家门,开始了一天忙碌的生活,傍晚夕阳西下的时候,村里炊烟袅袅升起,归来的人们围聚在村口那棵歪脖子树下面,畅谈着一天的收获。那棵歪脖子树,经历着风雨与沧桑,静静聆听着人们的诉说,就像母亲大海一样的心胸,永远期盼着游子的归来,夕阳把它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孩子,你已经长大了,自己选择的路,永远别后悔,妈会想儿子的……”在我即将结婚的时候,母亲这样对我说。

记忆中的故乡,不是什么名胜古迹,也没有什么高山流水。印象最深的是那条不知名的小河。汩汩河水沿着曲折的河床,艰难地流向大海,很像浮动的人生,溶解着父亲般的智慧与宽容,有事没事的时候,总会去那里寻找宽慰与自信。“宁念故乡一掊土,毋念他乡万两金……”在我即将踏上求学道路的时候,父亲这样语重心长地对我说。

我记忆最深的是故乡的冬天,那时候,本来只会结冰降一点儿雪花的北方,却能千里冰封,万里雪飘。尤其是故乡的年,雪是一道不可或缺的视觉大餐。屋顶,小路,倚靠在墙边的自行车都披上了洁白的盛装。屋檐下还挂着冰凌,晶莹剔透,样子像是要滴下来的水柱,在瞬间被寒冷定格。

而对于夏天,我的印象是模糊的,只有零散的记忆我想:那是因为在我求学的时候,我在千方百计地尽躲避着夏天,躲避着这里的村庄,躲避着一直关爱我的人们。此刻,我感到一种难以推卸的自责。

沿着狭长的小路,或许是自己的腿长长了的缘故,几公里的路很快便被走完了。,村口那棵歪脖子树,还在那里站着,聆听着人们的诉说,树下的身影,依旧是那么长,那么长,一大群人围在那里……

一位矍铄的老人,来回踱着步子,夕阳把他的身影越拉越长,是爸爸,爸爸……

“爸,我哥他们回来了!”高梦高声叫了起来!

一位老人微笑着朝我们走来!

“爸!”我酝酿了半天,也没有吐出来半个字。我愕然了,这种情况在我一生里面出现过两次,第一次是我衣锦还乡的时候。那时我刚去云南上了一年大学,我自认为流利的方言渐渐被别人好听的普通话代替了,那一刻,我还记得在我说:大学,俺来了!的时候的那种不屑和鄙夷,我自卑地认为:“俺”是乡下人,“我”是普通话,第一次过年回家,我的家乡话已经不习惯说了,在喊自己父母的时候,我愕然了,为此,我还被妈妈关在家里,练习了两天。此刻,我又愕然了。四年艰苦的大学生活,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有心无力的父亲好容易盼到我找一份体面的工作,可正准备奋斗扬帆的我却不顾家人的强烈反对选择跟林艳修成正果,正当别人像蚂蚁搬家一样积累财富的时候高林婷却不期而至,尽管我又聪明的头脑,却微不足道,像蚂蚁一样带着儿女四处奔走,今天在这里租间房子,明天在那里讨价还价。我不停地游移在茫茫大都市里,接踵而至的是孤立无援,捉襟见肘,到如今已经是债台高筑,难以维持。此刻,面对父亲,比面对母亲时更难受。两个男人之间的较量,溶解在无尽的爱与恨里。我们凝视着,好久,好久……

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但被我忍了下来,自古以来,男儿有泪不轻弹,“爸……”我喊了一声。

“回家了!”父亲开口了,没有半点责备的意思,只是多了一份苍老与无奈。父亲的身影在夕阳下显得很长,但在岁月的浓缩下,依旧是那样的矮小,他光着身板,额角渗着汗,头发已经开始稀疏和发白了。

“婷婷,快叫爷爷!”高梦指着父亲,笑着对她说。

“爷……爷!”出人意料地,高林婷喊了一声,很亲切。

还站着干啥,看我,快回家吧!你妈都交代了,瓜给你们杀好了,在冰箱里凉着哩!高作人笑着说。

这一笑,溶解了我心中所有的壁垒与疑虑,我知道,我还是这个家庭的一员,而且从来没有被他们开除过,我的心里暖暖的。

“娃儿,回来了!你爹都在这里晃悠大半天了!”乡邻们笑容可掬地说,“媳妇呢!”

“恩,俺回家了!她妈还在上班,回不来,等过年时候再回来!”我有点儿底气地说。

这里是我的家,生我养我的地方,一种好久没有过的霸气从脚下升起来,我背过身去,抹抹眼泪,一切都要有个新的开始了!

沿着曲折的小路,向前走去。好久没有人走过了,显得格外的崎岖。家还是那个样子,我的心有点儿凉,假若自己在家的话,肯定能够好一点儿的。

回想起上学的时候,冬天放假一到家,见到久违的亲人,就相互问候起来,大家很是兴高采烈,也很激动,叔叔从外面抱捆玉米杆,放到院里便点了起来,火焰窜得老高,冲淡了一路的凉气。父亲进屋里拿凳子,吧嗒吧嗒地抽着烟,奶奶把带回来的东西分给弟弟、妹妹吃,一家人嘘寒问暖,好不热闹。而现在,弟弟妹妹都已经长大,各自忙着照顾自己的家,年轻认识的一个人也找不着,只留下老人和屁孩。现在网上有一个很火的词叫“空巢老人”,还有一个词叫“留守儿童”。或许,这是商品经济时代的产物,也是人类文明进步城镇化过程中的必然,但是,对于浓浓几千年来的血肉亲情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挑战。

高梦抱着高林婷,走在前面,我隐隐约约看了看周围几家,都已经装上了空调,而我们家处在树林深处,房屋是那样的矮,正如父亲的身材。

“爸,开门!”高梦喊道,妮子,我们到家了!

父亲的身手一下子敏捷了很多,穿过我的拉箱,穿过高梦,打开了大门,那时父亲引以为豪的院子,用父亲的话说,他是创业者,为我们争取了可以容纳两个家庭的大院子,一个是我的,我却选择了离开,另外一个是高梦的,本以为她会是个男孩,她却待字闺中。

昔日宽敞的院子已经没有了,院子的一大半被种上了菜,成了土生土长的菜地,生活垃圾散落在地上,好久没有人打扫了,真有一种花径不曾缘客扫的凄凉。我发誓,一定要用心扫去落在父亲心头的灰尘,古人有一句话,“哀莫大于心死”,此刻,我才明白什么是行尸走肉,我的心在流血。

“妮儿,去,把冰箱里的西瓜拿出来给你哥他们吃!”父亲用力拉了一下桌子,我听到了他的喘息声,父亲真的已经老了。

高梦放下女儿,朝屋里走去,开冰箱,拿西瓜,像是招待一位远到而来的客人,我想去帮忙,可是我的头脑发晕,举步惟辛。只好拉着女儿,笑着对她说:“爷爷,叫爷爷!”

“爷……爷,爷……爷”高林婷开心地叫着,比起让她喊虎头青脸的奶奶轻松多了。

父亲的脸上露出了估计是很久才有的笑容,小孩天真无邪的纯情,稀释着我们之间的隔膜,软化着心中竖起的长城。许久,父亲终于明白自己做了爷爷了,伸出了粗糙的双手,“妮儿,过来让爷爷抱抱,看看你爸那笨手笨脚的样子,还让你穿这么多!”

西瓜拿出来了,我咬了一口,整个人都觉得甜。如果妈妈在,肯定是巴拉巴拉地唠叨个没完,然后把我带回来的东西分给大家吃,妈妈肯定会说:“娃儿,又晒黑了,一定在外面吃了不少苦,这时候一定饿了,我得赶紧去做饭去”。然后,热腾腾的面条端在我面前,再去给我找棵蒜苗,配着面条吃下去……爽!

起初的时候,高林婷还有点认生,但看到父亲手里的西瓜,一下子扑了过去,父亲背过脸去,我看到他是悄悄拭去眼角的泪水。抱着女儿,像是在怀里揣个宝贝疙瘩。我想,假如是个儿子的话,父亲会更加动力十足的,因为在我们农村,若没生个带带把儿的,都会觉得脊梁有点凉。农村人最恶毒的咒骂就是"房断梁,米短仓,断子绝孙没福相"。但现在,父亲已经是无可挑剔了。

今晚你妈也不在家,咱爷儿几个随便吃点儿,你先歇一会儿,一会儿我来做饭。父亲说。

“中!”突然之间,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的家乡话又会讲了。父亲什么时间学会做饭的,我不知道,记忆中他是从来不下厨房的。

“我来烧锅吧!我也会做的”我说。

“球,夏天的饭好弄得很,现在谁还烧锅,都用电磁炉,可方便了,东西往里面一丢,过一会儿就好了。”父亲笑着说。“妮儿啊,把屋里东西找一下儿,抱到房子上,让你哥他们好好歇歇,坐了那么远的火车,一定很累了!一会儿饭好了我再叫你们!”

路上的确很累,为了把女儿安全带回家,三天三夜,我几乎都没有合眼。女儿跟高梦有说有笑,我躺在房子上,昏昏沉沉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快晌午了,出奇地,女儿昨天夜里没有哭,跟姑姑睡着了。

王秀回来了,一下班,她就拎着肉回来了。

我是被吵闹的声音和炎热烤醒的,找到眼镜后,我一眼就看到了院子里的王秀,我爹他们围坐在一起,虽然头发还有点儿黑,却是人工染上去的。王秀临走前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就是:我儿子是**员……

院子里的树荫下面,高林婷坐在吧嗒吧嗒抽烟的父亲的怀里,望着虎着脸正要强挤出一丝笑容的王秀,哧溜一下钻到高梦的怀里。高梦笑着说:“妈,小孩还小,头一次见,有点儿认生哩!”

高作人抬起头,瞅了瞅,又蹲下来,吧嗒吧嗒地抽烟。说:认生个球,咋不跟我认生哩!

“妈,回来了!”我从房子上站起来,腆着脸向着院子里喊道。

王秀表情复杂地看了我一眼,目光中露出的愤怒、无奈和不满,但转瞬即逝,只是淡淡地望说:就等你醒了!一直睡到现在都没有吃饭吧,一定饿极了,我割了点儿肉,咱这儿比你们那里热,你们可能会不适应,不过慢儿慢儿就好了,俺这就做饭去,今天中午咱们吃捞面条,暖和,又不伤胃!王秀一边说着,一边叫到:他爹,来给我烧火,我去轧面条。

我笑说:“爸、妈,我来帮你们吧!”

“不用了,你来照顾妮儿吧!父亲说。

高梦推了推我,说:也没有你想的那么糟糕,也没有把东西丢出来,更没有拿着刀子站在门口。一家人永远是一家人!

我终于松了一口气,说:哎,起初我的确也是那样想,现在稍微有点放心了,但我说嘛,爹妈也不是那种胡搅蛮缠的人,毕竟我们是千里迢迢从外面赶回来的,即使是招待一个外人,也会十分热情的,更何况是是他亲生儿子和孙女!不过,还得淡定、低调一点儿。

妮儿,白操心了,你哥他们已经到家了,高作人一边往厨房走,一边接着电话。

“是我大姐打回来的,看你,都操着你们的心哩!”高梦笑着说。

“中啊!有啥不放心哩,都是自己的孙男嫡女,你没有空就白回来了,工作也挺不容易的。”父亲笑着说。

父亲跟在王秀的后边,进了厨房。王秀从面缸里挖出一点面,父亲坐在灶火旁边,豆大的汗滴顺着肩膀留下来,溻湿了汗衫。

“他爹,你不能老是吧嗒吧嗒抽烟,你倒是给拿个主意啊!王秀说。

“拿啥拿,你自己不是也碰了一鼻子的灰么!这不是自己的孙男嫡女,你看人都又瘦又黑,娃不是说她妈破宫产么,普通人被推上手术台都赖着不想去,更何况要挨两刀,咱先看看,再问问,父亲望着王秀,低声说。

王秀的心里像是被倒翻了五味瓶,往事一桩桩涌上心头,儿子永远都是自己的心头肉,自己为他操碎了心。

自从高翔生下来,一点儿都没有让人省心过,打小家里穷,没吃没喝,父亲高作人又是天天在外打工,家里的一切杂活都包在王秀一个人身上了。我从小体弱多病,很多时候是在半夜,说没气儿就没气儿了,王秀一个人抱着我,看遍了乡里的医生,上学的时候,又是屡考屡败,命运多舛,好容易盼到儿子上了大学,却又几乎是生离死别,特别是我的婚姻,更是令她伤透了心,近乎绝望了。记得我结婚之前的最后一次回家,王秀的情况历历在目……

那天晚上,王秀问长问短,终于问到了问题的点子上了。王秀说:在电话里,你说有了个女朋友了,她今年多大了,做什么的,家里同意不?当时,我的脸上便开始涨起来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我实在不想冲淡那个欢庆的氛围。但是,不说又不行,我想了一会说:“爸、妈,她是本地的,我们在一家单位,在一起好久了。”王秀一边望着我,一边听着,低头不语。

农村人思想比较保守,只是知道结婚以前是不能住在一起的,能够相互守到结婚之前的男女才被认为是好孩子,但随着都市爱情剧的不断宣传,他们也知道了同居的概念,但也清楚那是没有保障的,对他们来说,那也是在伤害他们的根,所以,对于未婚同居,尽管在城市已经很普遍,也被很多年轻人所认同,但对于他们来说,是很难接受的,对于试婚,更不用提了。

我抬起头,偷偷望了王秀一眼,发现她的笑容已经没有了,大家都在盯着自己,想赶快往下面听。毕竟是女人,王秀问:有没有怀孕?我说:没有。父亲高作人说:看看,前两天你妈还说,她做梦梦见自己的儿子跟一个结了婚的人睡在了一起,我说她电视剧看得太多了,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前两天,电视上播一部电视剧,说是一家母亲靠要反辛辛苦苦供了一个硕士毕业的研究生,毕业了好长时间了,这个研究生都没有回家,后来在大家的劝说下去学校寻找,最后说跟他的房东搞在了一起,那房东比他大十岁,丈夫死了,几乎可以做他的姑儿了。我的心里就一直犯嘀咕,我的儿子不会也这样了吧!

王秀说:哪家的女儿,你们在一起那么长时间,人家家里就不反对么?咦,怎么你的旁边还有一个小孩?他是谁?王秀在翻我带回来的东西,在一叠照片里发现了我和小孩的合影。

“糟糕”我暗自骂道,但为时已晚。我的脸更加难看了,不知道该说什么。

王秀继续说:这小孩倒是蛮可爱的,应该四五岁了吧!你们的关系不错嘛。

我支支吾吾地说:是……是我的小孩。然后头也不敢抬了。

父亲说:什么时候的事情,我们怎么一点都不知道,你那女人把小孩养这么大不容易,如果真是咱家的话,我们明年就过去,让你娶了她,这么长时间了,咱高家不能对不起人家。

王秀看着照片,仔细端详了一会儿说:按照年龄推算,不对呀!这小孩现在起码也有四岁了吧,四年前,咱儿子应该大二吧,再加上十月怀胎,不可能这小子刚进大学就给人家搞上了。王秀转动着眼睛。盯着我说:娃儿,这小孩是哪一年生的?语气冷淡了很多,

“属马的”,我回答道。那,这小孩肯定不是咱家的了,十月怀胎,再加上前面播种的时间。王秀说着,大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喊:狗杂种,你这败家的东西,怎么有小孩的女人你也要啊。接着就破口大骂起来,嚎啕声很大,也很凄惨,接着便牙关紧闭,混了过去。大家慌了手脚,赶紧捶背,掐人中。父亲不断喊着王秀的名字:秀,咱们还要生活呢!我从来没有见过这阵势,吓得哭了起来。等到母亲醒过来,好了一点,父亲才说:兔崽子,今天你不说清楚,就不要睡觉了。我就把经过一五一十地说了,还加了一句,我非娶她不可。

父亲带着哭腔说:哎呀,我的祖宗,这事咋发生到咱家了!滚、滚去睡觉吧!那时,天实在是太冷了,好像要下雪的样子,我太困了,歪下就睡着了。

第二天一大早,没人起来做饭,家里冷冷清清的,父母陷在痛苦与悲伤里,儿子陷在高兴与悲伤中,这样僵持到了下午。天越来越冷了,傍晚的时候,天空飞起了雪花,暗黄的天,很低很低,好几年没有见到雪了,北方的雪,可爱的北方的飞雪,一夜下来,不管是丑陋的,还是漂亮的,所有的世界都被银装覆盖,变得一样了。可是,我却没有心情想这些,尽管非常想出去玩。晚上的时候,王秀终于说话了,不管怎么说,娃也回来了,还得弄点还吃的。老头子,去割点肉吧!明天咱包饺子。今晚就吃面条,娃儿是最喜欢吃了。于是王秀做面条,父亲就帮忙烧火,我去帮忙,父母不让帮,就坐在我自己的窝里,看电视。吃罢晚饭,王秀说:咱家也不知道中什么邪了,好不容易供出个大学生,却在婚姻上是这样,要不,去看看吧!老头子,你不说哪里有一个神仙,看的比较准,或许能帮上一点哩。父亲叹着气说:有倒是有一个,他妈的X,六月份我是陪着老杨去的,人家顺便也帮我看了一下,说:下半年不顺,明年才会开运,以后儿孙满堂,等着向福利,别说,还真是不顺,享福,享个球福?

“别去了,我们一个同事会看手相,可能是懂一点吧!那次在一起玩,他说,哎呀,我,你的智慧嘛,还可以,婚姻线怎么有两条,可能会有二房吧!我说,我不信这个,不能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的一句话里。

父亲大声说:不信个球,你自己整理啥,明天雪停了,老子陪你去,你啥都白(不要)说,听人家咋说,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门亲,人家不会蒙咱,况且又不认识。你自己都说了,你的同事说你有二房,你跟她也算是一房了吧!把手伸过来,让老子看看。我把手地过去,王秀把灯贴近了一点,还他妈的别说,两条平行线从手上穿过。没办法,我暗自叹气。

我本来是不去的,但年轻人很好奇,老年人又很迷信,咋整?看天呗!第二天一大清早,我就被从被窝里拖了起来,不下雪了,昨晚只是飘了一点儿,除了房子上有点白,其他地方都变成冰了。走吧!去看看,解解心病。于是,不顾寒冷,我们爷俩坐车去了。

那地方还真难找,问了好几家,转了好几次车才找到。周围的几家都已经盖了小洋楼了,只有那家是瓦房,房子的前面是香楼,里面青烟缭绕,很多名牌的车都停在旁边,父亲说:看吧,人还真不少,现在时间还早,人家还没有上班,你在这里等着,老子去挂个号。所谓挂号,咱以前也没有听说过,凑了过去,原来是交十块钱,人家给一小撮香,轮到的时候去把香放在香楼里烧了,然后在磕三个头,之后进去问卜。

这股邪风很早就被压下去了呀!而且现在是根本不允许的,因为电视里经常说某某人因为迷信而耽误了治病,最后酿成大祸。但是,很多人,特别是有钱的,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心态,总会让这些人帮忙选日子,驱鬼消灾,这也让问卜的人有了可继续发展的市场。可是,能于天人沟通的人却永远富不了,在对待自己的问题上,显得格外的清贫、寒碜。于是,城里的桥墩下面、天桥上面,人来车往的闹市里,便成了他们的栖身之所,观麻衣相的、测八字的,测字的,应有尽有,但像真正有门市的,却不常见。

好容易才轮上,做完了前奏曲后,来到神像面前。那女的眼睛亮,开口说话了:大哥,不是已经给你算过了嘛,咋又来了?爷爷说:哎,不是跟我算,是给他算。那女的看了父亲一眼,问:出生时间,父亲报了我的生辰,只听那女的口中念念有词,大拇指在自己的右手上指指点点,说:几点生的。父亲说:黑榜(下午)一两点吧!咋这样:一点兄弟两,两点兄弟一个,准不准,不准咱就不算了,爷爷说,就他一个,还有两个妹妹。那就对了,你这娃,命不好,小的时候身体不好,中间又有诸多坎坷,好不容易有福气了,婚姻又不好,大哥,是老来福。我瞪大了眼睛,真有这事?父亲说:哎,就算他的婚姻吧!那女的闭上眼睛,过了一会儿,说这小子还真有艳福,有两房。大哥,明年就等着报孙吧!父亲说:大姐,再说明白一点点吧!那女的说:大哥,你知道啥,我们这一行不能说的太透彻,这是规矩,余下的自己琢磨吧!旁边的人都笑了起来,父亲也没有再问了。我说,还真是有点准,再帮忙算一个吧!起初那女的不同意,后来我就夸了她几句,别人也跟着叫好,于是她就同意了,但只能算一个,我报了她的生辰。那女的问,什么时间生的,早上兄妹俩,黑了只有一个,准不准,不准咱就不算了。准,他兄妹两个。我说,很好奇。接下来,那女的就又闭上眼睛,大拇指在自己手指上移来移去,仿佛是把信息输到了电脑上,电脑正在搜索一样。没过一会儿,她说,这女的命也不好,现在八成过得不好,对不对。我更加吃惊的回答道:嗯。由于之前父亲不允许他插话,只准听,不准问。但又忍不住,回答道:结婚了,听说男的是属马的。那女的就又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说,唉日你妈,造孽呀!狗配马,天天打,他们结婚前没去看,肯定过不下去了。我说:是呀!她们那边不兴这个,她命真不好。你小子懂个屁,人家那男的更不好哩,马配狗,无路溜,溜到老娘窝里头,那女的鼓起眼睛,说了一大通,我的眼睛睁得更圆了。我还想问,那女的说:打住,别闹腾了,这是规矩,不能再问了,抬头对父亲说:大哥,你这娃儿没有问题,一会儿我给你写在纸上,你回去祭祭就好了。父亲说,好,大妹子,我得去个厕所。父亲出去了,我还在旁边坐着,那女的开始接待下一位顾客了,我说:那我们两个在一起有没有事?那女的说:这娃真逗,某有大碍,只是要吃苦,你在外面,爹妈又不能天天跟着你,你想咋办都中。我说:知道了。父亲回来了,塞给她100块钱,拿了那张纸条,就走了。路上突然想起了一句,说:我日你妈的,忘了问是好的还是不好的。我想:所谓好的,无非就是叫两个人分开,不管怎么说每两个人也上过床了,也算作一房了;所谓不好的,就是两个人还纠缠在一起,没有办法,只好认作儿媳妇了。一路上,父亲总是唉声叹气,我日你妈的,啥也某有问出来,还花了100块,不过人家都说准,咱也去试试。我却总在回味着那段话,仿佛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吃。

回到家里,父亲照着人家说的话说给了王秀听,还很虔诚地做了祭酒。王秀说:唉,这都是命啊!你们高家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呀!这辈子要娶一个寡妇,之前也不知道有没有?这关系你什高家香火的事,我可做不了主,你爹妈又死里早,你们这边儿,明天去问他姑吧,我这儿得跟他舅打给电话,俗话说,一个舅,半个爹!父亲说:某有,也某有听说过。这事关家族名声,别里就白说了。唉……

第二天,王秀就带着我去了姑奶家。大姑奶也是苦命的人,膝下有两个娃,一男一女,男人在小孩很小的时候就生病去世了,去世之前很有钱,每次我去他家的时候,都会偷偷塞点生活费,不管是十块还是二十块,所以,我对大姑也是很尊敬,这几年来,姑妈一直守着,尽管身体不是很好,但还是把儿女养大成人了,路上母子话语不多,都是各怀心思,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本来很难得的团聚,却弄成了这样,哎……。

吃过午饭后,王秀便把来意讲明了,还一五一十地讲清了事情的原委。姑奶先是很高兴:管他呢,只要娃喜欢,在一起就在一起了,不管咋说人家还带个娃,只要俩人感情好就行了,过两年再生一个亲生的,就好了。王秀说:这话他可愿意听了,农村女孩就不说了,可又是个寡妇。姑奶最讨厌别人这么说了“寡妇又咋了,咱不也是个寡妇,这两年也在找,合适里又担心对小孩不好,像咱娃这样的人少有,不知道是不是真心里”“嗯,我敢肯定是的”

我说。肯定个球,

王秀骂道,你自己在学校那么长时间,社会上的事儿你知道个屁。

姑姑说:要是我,我就去看看,什么人能让娃如此痴情,爹妈都不要了。要是我那娃那样,我就不让他上学了,早点给他找一个。

王秀说:前几天你不说你这边有一个侄女嘛,大学毕业,又是学会计的,不中就介绍给她吧!

姑姑说:不中,人家眼都长到屁股上了,现在又准备考公务员,爹妈又抠门的很,两个人又不在一起,不是活受罪吗。

王秀说:明年过去看看,合适了就办,不合适就散伙,两人不结婚,又想住在一起,是啥求事儿。

姑姑说:中,到时候一起去。

后来,姑姑因为身体的原因么有来,王秀不放心,自己亲自来会会这位神通广大的儿媳妇,在绞尽了脑汁,忍受了自出生以来最大的冷漠之后,无奈地回去了。父亲说:你妈从你那里回来,至少瘦了二十斤。人也变得沉默寡言了。

这些,王秀都没有跟人提起过,或许这些,都要砸烂咽到肚子里。

王秀挤了挤眼睛,望着父亲说:我看也是,娃儿们从几千里外赶回来,咱这边又热,娃儿们还不适应,先看看再说,我得出去轧面条了,大家伙回来还没有吃饭吧!

嗯,昨天一回来,就倒在床上睡,叫也叫不醒,看,我做的饭还在摆着哩,看来是累坏了!父亲瞥了王秀一眼说:去吧!

天越来越热了,烟气和雾气从厨房里飘出来,夹杂着炒鸡蛋和萝卜的香气,很好闻。王秀从厨房里露出头来,朝高翔的方向叫道,娃儿,去正间拾掇一下桌子,一会儿就吃饭了。对了,电扇在你把那屋,开掉!

不一会儿,热腾腾的捞面条端上来了,王秀去厨房拿了一个小碗,笑着说:看,娃饿坏了,来,把孙女递给我,我先替你抱一会儿。

王秀着高林婷,仔细端详了一阵,便跟小孩闹了起来,高林婷看着爸爸在身边,非要抢着吃饭。王秀分给她一点儿面条,小家伙端着小碗,挣脱奶奶的怀抱,坐在桌上大口吃了起来,父亲还在厨房添饭,一家人忙的不亦乐乎!之前的那种不愉快,谁也没有提,或许,在这个场合不适合,大家都揣着明白,看着糊涂。

”娃儿啊,吃完饭,再睡一会儿,妈去给人家帮忙,明天才能回来了。”王秀说。

“天这么热,晚会儿凉快一点儿再去吧!”我说。

“亏你还是上班里,一点儿时间观念都没有,我把你们的菜准备好了放在冰箱里了,到时候拿出来热一下就行了”王秀说完,领着小孙女去买零食了。

可能是小家伙从小就被丢习惯了,适应新环境的能力还挺强。一眨眼的功夫,人全都混熟了。王秀自豪地说:“你信不信,就算你再过十年不回来,小孩还会跟我们亲,血浓于水啊!”

不一会儿,王秀带着小孩回来了,说:“乖,听话,奶奶上班去了,跟你姑姑玩去吧,让你爸歇一会儿!”

天很热,热的出奇,要是人闷在屋子里看电视,汗嗤嗤往下掉,一会就会长出痱子,父亲说:秀儿,要不晚一会儿再出去吧!

王秀说:屋子里跟外面差不多,路上骑着电车,还会吹来一股野风,再说时间也差不多了,给人家干活总得说得过去吧!

父亲咂咂嘴,没有说什么,只是叹了一口气:要不是我这身体,就不用……

我的内心开始揪起来了,将近六十岁的老人,还在为生计奔走,为下一代操心。

父亲用纸卷了一点儿烟丝,点燃了放在嘴边,烟气在手指前缓缓升起,他“唉”地叹了口气,说:我出去转转,看你们那么长的头发,要不要去剃头?

嗯,中,我说,我回来的时候,已经剃过了,但父亲还嫌我的头发长,不过,豆大的汗珠从额头边落下来,浸湿了的头发让人感觉难受。

我带着女儿跟着父亲出门了。出门是另一番景象,太阳火辣辣的烤着大地,不知名儿的野花开着,草木绿得发光,叶子在阳光下一闪一闪,耷拉着脑袋,一股热气吹来,让人感觉被蒸的感觉。

“娃儿,回来了!妮儿都这么大了!”我路过那棵歪脖子树的时候,人们这样给我打招呼,“孩儿她妈哩?”

我“嗯嗯”地回答着,我说娃儿她妈上班,过年的时候再回来!

人们没有再问什么,坐在荫凉的下面,狠命摇着蒲扇,或者等待着新的一股凉风袭来。

理发的地方不远,是我的一个远房叔叔开的铺子,剃得不怎么样,但功夫却下到了家,女儿看着镜子愣了半晌,说:“爸,我的头,头!”一个亮光蛋出现在镜子里。

完了,父亲说:洗不洗?

我说:洗啥洗哩,一会儿去河上洗个够,坐了几天的火车,身上粘糊糊的。

那好吧!不过,地方是不能去的,那里在挖沙,挖的能淹着人,你自己小心一点儿。

我说:中,知道了!

在我门村子的西边,流淌着一条清澈的小河,记忆中的小河,是跟吃的联系在一起的,60年代的时候,人们在大运动的口号下开凿了这条小河,还弄了高高的河埂,爷爷在上面承包了土地,还种上了西瓜,临时搭建的棚子里,总会出现我的身影,大晌午的,在西瓜地的瓜棚中睡足了觉,精挑细拣地摘到一个如意的西瓜,跑到河边,把西瓜舒展地抛到河中,溅起的水花和鱼跃的身体同时跌进河水,爷爷总会高声喊道:慢点儿,慢点儿!如今,这声音或许已经在另外一个空间里回荡了。

那时候,家里穷,一月家里也舍不得割一次肉。但对于我们这些处于成长期的孩子来说,光靠吃红薯稀饭是不能满足的?而小河就成了我们嬉戏寻觅的风水宝地。夏天来的时候,河里的水解冻了,这时的肉食是最丰富了,河里的鱼虾蟹更是多得不得了,这些鱼虾蟹除了供我们玩耍嬉戏,还可以让我们美餐一顿。一切的一切,都是先在抓到它们之后,然后再考虑吃的问题。

记忆有多么美好,现实就有多么残酷。

我和女儿沿着经常走的那条小路,或许是人长大了的缘故,一会儿就来到了河埂上,参天的大树已经只剩下树轮了。幸好还种了新树,但要长得碗口那么粗还得好几十年的光景,举目望去,下面的河埂已经被冲的变了形,河床也改了道,细细的水沿着河床艰难地留着,几处挖沙机聚集的地方,形成了很深很深的潭。已经有很多小孩在哪里嬉戏了,我们不敢去太深,找了一片沙子比较细软的地方,随便洗了起来。

起初的时候,小家伙还比较怕,一见到那么多小孩在水里打闹,不一会儿便朝我喷起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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