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怎样说,临江镇富足起来的人毕竟还是少数,一定的消费水平及能力是有限的。做生意的太多了,自宏他们能赚的钱越来越少,如果照样继续下去,不改变现状就要落后,很有可能面临淘汰的势头。
继亮也劝过自宏他们,可以外面去挣钱,但人是辛苦多了。牟珏想:毕竟在家里做生意的人是要有的,也不能都外出啊,家里总得留人,况且外面长期飘着也不是个事,还是在家安稳一些,轻松一点,这样也让母亲不会孤独,有人陪伴,大家都放心。
在临江另外新搞一个项目,也觉得不妥当,风险还是很大,本身没多少钱,亏损了挣不回来就为难。要搞新项目就到大点的地方去搞,因此经常到县城去走走、看看,问一问、探一探情况,通过预算,比较,城里做生意的人大多挣了不少的钱,发财的人就先富裕起来,有房有车,那个气派样子,真叫人仰慕。
自宏和牟珏在县城较充分考察后,回家与母亲商量,干脆一起搬到城里住,反正继亮的房子也是空着。母亲眼见生意差,没盼头也着急,所以不反对他们,地方大好做生意也是事实,但她想常住老家,离开久了还真不习惯,就与孙女林妮继续呆在临江。
由于到城里去市场较大,预测电脑行业在不断新起,就改行经营电脑及器材等产品,需要更多的投资,自宏将房屋抵押贷款八万元,在县城内西街接了一杂货门市,转租费(房租费是另外的)三万多元。这种钱很多人都没听说过,租门面还有这么多的转租费,想接手做生意的人多,门市当然就紧俏,自然而然要接转,就出现了一大坨费用,这算新时期的新生事物。
门市是从原来的经营户手上接过来的,正式转让时经房东同意在协议上签字,当时没提供房东的房产证,但按常理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没注意这个门市原来是公房,房东只是第一个租房户。三月底的一天接到房管所通知:从五月一日开始,房租费直接上缴汉丰房管所。
这下显然把假房东(私人租的公房)甩开了。当然,他们也愿意直接缴给房管所,租金少些,交给假房东高出几倍。有一天听老乡李黑娃说:这个所的阳所长是临江老乡。他劝自宏他们去找他可以捡到一些便利,于是带牟珏就去结识,送了一些礼品,阳所长对牟珏他们说:“这是公房,本来就不允许私人转租牟利,那是违规的,你们如果与所里直接签订租赁合同,费用还是很低的。” 紧接按照黑娃的计划,把配置高档的电脑送去他家,意思大家都懂得起,反正做生意的人只要有还是可以慷慨。
那个假房东也不是一般的人,错综复杂的关系网,他也能够打通,正面上找房管所闹事,没有得到什么明确结果,这是单位正常操作,私下找他们上级有权的联络沟通,得到了一些支持。毕竟多年来假房东赚了不少的房租,可以想象有权人也得到了一些好处,受利益驱动,有的人也要帮着说点什么似乎合情合理的意见。